义父(肉) 作者:尼罗
分卷阅读167
义父(肉)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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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文和李纯两个人年轻力壮,沿途又有易家手下做出保护,故而一路走得毫不为难。而陆雪征坐在家中,惴惴不安的只怕出事;结果到了这年夏天,该来的还是来了。
那是一个傍晚时候,火烧云在天际连绵起伏,烧红了半边黯淡天空,陆公馆院内的花木草坪也被泼上了一层金红颜色。陆雪征缓步走出楼门,就见院外停了两辆军用吉普车,而一名高个子男人怪模怪样的站在车前,正在面无表情的望着自己。
陆雪征的脚步顿了一下,真没认出那是李继安。
李继安穿着一身颇为笔挺的卡其色军装,右手拄着一根乌黑锃亮的手杖,弓腰驼背的,却又并非朝前,而是倾向右侧,看起来正是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大概是为了保持平衡,他把脖子歪向左侧,头顶的军帽偏是端正,水平的扣在了他半边脑袋上。
面对着这么一位状如病树的李继安,陆雪征在狐疑之余,心里倒是痛快了一些。及至慢慢走近院门,他看的清楚,就见李继安五官并未变样,依旧英俊不凡,但是两鬓花白,竟是如同霜染一般。
两人对视片刻,李继安嘿嘿嘿的笑了起来,声音沙哑:“我找上门来啦!”
然后他探头过去,像怕吓到对方似的,故意压低了声音:“怕不怕?”
陆雪征隔着铁栅栏门,公然上下打量了他,末了皱着眉头问道:“我说,你怎么老成了这个×样?”
李继安抬起左手摘下军帽,青天白日的帽徽就在夕阳余晖下一闪。尽数露出满头花白短发,他把军帽随手向后一扔,落进卫士手中。
“我可怜嘛!”他似笑非笑的盯着陆雪征,忽然一口气上不来,弯腰空洞的咳了两声,又啐下一口唾沫。潮红着一张脸抬起头,他轻声细语的继续说道:“有人杀,没人爱,多可怜呀!”
陆雪征用眼神把他从上到下刮了一遍:“那你还活个什么劲?可以去死嘛!”
李继安有气无声的嗤嗤发笑,笑着笑着又开始咳嗽。一口唾沫吐到陆雪征的胸前,他抬起头来斜着眼睛答道:“我舍不得你,你也舍不得我吧?”
陆雪征没计较,微笑着一挑眉毛:“哦?何以见得?”
李继安抬起左手,用手指一点自己的右胸:“再正一点,我就死了,可你偏要往歪里扎,你说你有多爱我!”
陆雪征笑出声来,隔着铁栅栏一拍他的肩膀:“病美人儿,徐娘半老,就不要再出来自作多情了。回家吃两副生津润肺的好药吧,你当我没见过风箱,所以故意过来喘给我听?”
李继安气喘吁吁的也笑了,笑的目露精光:“幽默,真是幽默。”
陆雪征收回了手:“引君一笑而已,谈不上幽默。你要是没有其它的事情,就请走吧。我心里很讨厌你,你这模样也颇不好看,不如回去藏拙,也给我留下一点好的印象。”
李继安垂下眼帘,狠狠盯了他那右腿一眼。
当年那条尖石刺入他的前胸,看起来扎的极深,其实力道不正,击断一根肋骨后斜斜向上,却是嵌进了他的肩膀关节之中。这样的伤情本还不足以取他性命,真正让他九死一生的是他的慌乱和胆怯——他在大河之中沉沉浮浮,险些溺毙,因为呛水严重,所以又引发了肺炎。九死一生的煎熬着活下来,及至他抵达烟台,队伍已经零零落落,不成规模。
他一直记恨着陆雪征,看到陆雪征这样全须全尾,他受不了!
这时,陆雪征因为等不到他的回答,所以索性径自转身往回走去。李继安姿态扭曲的抬起头来,就见他身姿笔挺,一边走一边抬起双手抓住衬衫前襟。一扯之下纽扣迸落,他就这么脱下衬衫甩到一旁,打着赤膊进入了楼内。
衬衫上沾了李继安的口水,他嫌恶心。
李继安望着陆雪征的背影——他原来也是这么一个直条条的汉子,也是这么精壮结实,可是现在不行啦,右胸上的那一处伤来的太狠,只要他一昂首挺胸,伤口就要一跳一跳的作痛。他不能总是忍着疼痛强装器宇轩昂,所以大概这辈子就要这么怪模怪样的活下去了。
轻轻咳嗽着转过身去,他拄着手杖上了汽车,同时吩咐车外卫士:“带一队小兵过来,把这里围住。”
138暂避风头
陆雪征光着上身走进楼内,仰起头大喊金小丰。金小丰无声无息的快步出现:“干爹,李继安怎么说?”
陆雪征匆匆找来一件干净衬衫穿上,同时说道:“你带上云端立刻从后门走,去丁朋五那里,我不露面,你不许露面!”然后他抬眼望向金小丰,又提醒了一句:“钱也带上!”
金小丰犹豫了一下:“那您……”
陆雪征不耐烦了:“我有我的去处,你不要管!快走!”
金小丰不再迟疑缠绵,转身几大步蹿上楼梯,几秒钟后一手抱着陆云端,一手拎着箱子,疾风似的从楼后小门冲了出去。陆云端还在奋力回头去看爸爸,但是没有吵闹疑问——在这个家庭中生活久了,他耳濡目染的懂得了许多事情。
金小丰一走,陆雪征抓起金小丰留下的一顶巴拿马草帽扣到头上,略作收拾之后迈步出楼,他既没有走前方大门,也没有走花园后门,而是不当不正的翻过围墙,在一条小街上落了脚。
无视两名行人讶异的眼光,他快跑几步冲入前方大街,在越来越深的暮色中向前走去。
与此同时,刚刚包围陆公馆的李部士兵对此一无所知,故而在蚊子与露水的包围下,稳稳的站起岗来。
陆雪征甩开胳膊在大街上行走,感觉挺自在。
夜风鼓起了他的衬衫,他身上没有汗,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光滑与洁净。这是一条繁华道路,两边的旅馆酒楼亮着电灯,迎来送往的别有一番热闹。一群日本男人在路边撒酒疯,闹的惊天动地,陆雪征远远绕开,不去惹事。
现在他对李继安的感情,他自己想着,大概和杜文桢对待自己的态度差不多——君子我不怕、毛贼我不惹。对于杜文桢来讲,他是毛贼;对于他来讲,李继安是毛贼。毛贼的力量未必有多么惊人恐怖,但是阴狠毒辣,让人防不胜防;而且纠缠不休,有始无终。
不过,陆雪征也不相信李继安会有本事调动军队来对自己进行追捕,甚至说,城内根本就不可能存有多少李部士兵。李继安作为一名反叛反叛再反叛的人物,日本人尽管可以收服他,但是决不敢放任他带兵进城。陆雪征虽然不是军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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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文和李纯两个人年轻力壮,沿途又有易家手下做出保护,故而一路走得毫不为难。而陆雪征坐在家中,惴惴不安的只怕出事;结果到了这年夏天,该来的还是来了。
那是一个傍晚时候,火烧云在天际连绵起伏,烧红了半边黯淡天空,陆公馆院内的花木草坪也被泼上了一层金红颜色。陆雪征缓步走出楼门,就见院外停了两辆军用吉普车,而一名高个子男人怪模怪样的站在车前,正在面无表情的望着自己。
陆雪征的脚步顿了一下,真没认出那是李继安。
李继安穿着一身颇为笔挺的卡其色军装,右手拄着一根乌黑锃亮的手杖,弓腰驼背的,却又并非朝前,而是倾向右侧,看起来正是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大概是为了保持平衡,他把脖子歪向左侧,头顶的军帽偏是端正,水平的扣在了他半边脑袋上。
面对着这么一位状如病树的李继安,陆雪征在狐疑之余,心里倒是痛快了一些。及至慢慢走近院门,他看的清楚,就见李继安五官并未变样,依旧英俊不凡,但是两鬓花白,竟是如同霜染一般。
两人对视片刻,李继安嘿嘿嘿的笑了起来,声音沙哑:“我找上门来啦!”
然后他探头过去,像怕吓到对方似的,故意压低了声音:“怕不怕?”
陆雪征隔着铁栅栏门,公然上下打量了他,末了皱着眉头问道:“我说,你怎么老成了这个×样?”
李继安抬起左手摘下军帽,青天白日的帽徽就在夕阳余晖下一闪。尽数露出满头花白短发,他把军帽随手向后一扔,落进卫士手中。
“我可怜嘛!”他似笑非笑的盯着陆雪征,忽然一口气上不来,弯腰空洞的咳了两声,又啐下一口唾沫。潮红着一张脸抬起头,他轻声细语的继续说道:“有人杀,没人爱,多可怜呀!”
陆雪征用眼神把他从上到下刮了一遍:“那你还活个什么劲?可以去死嘛!”
李继安有气无声的嗤嗤发笑,笑着笑着又开始咳嗽。一口唾沫吐到陆雪征的胸前,他抬起头来斜着眼睛答道:“我舍不得你,你也舍不得我吧?”
陆雪征没计较,微笑着一挑眉毛:“哦?何以见得?”
李继安抬起左手,用手指一点自己的右胸:“再正一点,我就死了,可你偏要往歪里扎,你说你有多爱我!”
陆雪征笑出声来,隔着铁栅栏一拍他的肩膀:“病美人儿,徐娘半老,就不要再出来自作多情了。回家吃两副生津润肺的好药吧,你当我没见过风箱,所以故意过来喘给我听?”
李继安气喘吁吁的也笑了,笑的目露精光:“幽默,真是幽默。”
陆雪征收回了手:“引君一笑而已,谈不上幽默。你要是没有其它的事情,就请走吧。我心里很讨厌你,你这模样也颇不好看,不如回去藏拙,也给我留下一点好的印象。”
李继安垂下眼帘,狠狠盯了他那右腿一眼。
当年那条尖石刺入他的前胸,看起来扎的极深,其实力道不正,击断一根肋骨后斜斜向上,却是嵌进了他的肩膀关节之中。这样的伤情本还不足以取他性命,真正让他九死一生的是他的慌乱和胆怯——他在大河之中沉沉浮浮,险些溺毙,因为呛水严重,所以又引发了肺炎。九死一生的煎熬着活下来,及至他抵达烟台,队伍已经零零落落,不成规模。
他一直记恨着陆雪征,看到陆雪征这样全须全尾,他受不了!
这时,陆雪征因为等不到他的回答,所以索性径自转身往回走去。李继安姿态扭曲的抬起头来,就见他身姿笔挺,一边走一边抬起双手抓住衬衫前襟。一扯之下纽扣迸落,他就这么脱下衬衫甩到一旁,打着赤膊进入了楼内。
衬衫上沾了李继安的口水,他嫌恶心。
李继安望着陆雪征的背影——他原来也是这么一个直条条的汉子,也是这么精壮结实,可是现在不行啦,右胸上的那一处伤来的太狠,只要他一昂首挺胸,伤口就要一跳一跳的作痛。他不能总是忍着疼痛强装器宇轩昂,所以大概这辈子就要这么怪模怪样的活下去了。
轻轻咳嗽着转过身去,他拄着手杖上了汽车,同时吩咐车外卫士:“带一队小兵过来,把这里围住。”
138暂避风头
陆雪征光着上身走进楼内,仰起头大喊金小丰。金小丰无声无息的快步出现:“干爹,李继安怎么说?”
陆雪征匆匆找来一件干净衬衫穿上,同时说道:“你带上云端立刻从后门走,去丁朋五那里,我不露面,你不许露面!”然后他抬眼望向金小丰,又提醒了一句:“钱也带上!”
金小丰犹豫了一下:“那您……”
陆雪征不耐烦了:“我有我的去处,你不要管!快走!”
金小丰不再迟疑缠绵,转身几大步蹿上楼梯,几秒钟后一手抱着陆云端,一手拎着箱子,疾风似的从楼后小门冲了出去。陆云端还在奋力回头去看爸爸,但是没有吵闹疑问——在这个家庭中生活久了,他耳濡目染的懂得了许多事情。
金小丰一走,陆雪征抓起金小丰留下的一顶巴拿马草帽扣到头上,略作收拾之后迈步出楼,他既没有走前方大门,也没有走花园后门,而是不当不正的翻过围墙,在一条小街上落了脚。
无视两名行人讶异的眼光,他快跑几步冲入前方大街,在越来越深的暮色中向前走去。
与此同时,刚刚包围陆公馆的李部士兵对此一无所知,故而在蚊子与露水的包围下,稳稳的站起岗来。
陆雪征甩开胳膊在大街上行走,感觉挺自在。
夜风鼓起了他的衬衫,他身上没有汗,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光滑与洁净。这是一条繁华道路,两边的旅馆酒楼亮着电灯,迎来送往的别有一番热闹。一群日本男人在路边撒酒疯,闹的惊天动地,陆雪征远远绕开,不去惹事。
现在他对李继安的感情,他自己想着,大概和杜文桢对待自己的态度差不多——君子我不怕、毛贼我不惹。对于杜文桢来讲,他是毛贼;对于他来讲,李继安是毛贼。毛贼的力量未必有多么惊人恐怖,但是阴狠毒辣,让人防不胜防;而且纠缠不休,有始无终。
不过,陆雪征也不相信李继安会有本事调动军队来对自己进行追捕,甚至说,城内根本就不可能存有多少李部士兵。李继安作为一名反叛反叛再反叛的人物,日本人尽管可以收服他,但是决不敢放任他带兵进城。陆雪征虽然不是军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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