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H) 作者:桔子树
分卷阅读57
麒麟(H)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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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调料,只是抹了几把粗盐,味道原始却鲜美。夏明朗的到来引起了欢呼,糯米饭堆叠在一起,一路背过来还是热的。孩子们扑上来抢食,直接用手抓着吃,双颊被塞得鼓鼓的像一只只小沙鼠。久违的笑容在他们脸上荡漾,快乐的少年总是最美的风景。
夏明朗走得热了,上衣被脱下来扔在草地上,皮肤的颜色融化在夕阳最后的余辉中,带着原始的生命的劲力,自然之子的感觉。
陆臻找了个靠火的地方给自己割了一块肉撕啃,无意中看到军刀上的小豁口,记忆如洪水般涌上来,他忽然想起这把刀在不久之前刚刚切断了一个人的脖子。陆臻木然地咀嚼了几下,发现嘴巴里的东西变得难以下咽。这到底不是什么烧烤晚会,临时打的野味,你不能指望别人给你洗得多干净,切开筋肉还渗着丝丝的血,陆臻瞪着自己刀尖上那块肉,在吃与不吃的博弈中强烈地犹豫。
夏明朗忽然走过来拍他的肩膀,把陆臻吓了一跳。夏明朗诧异地看着这小子一惊一乍地眨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满脸错愕与尴尬的小模样,不由自主的,笑了……这小子,真好玩儿啊!
“看什么看呐!我又不抢你肉吃!”夏明朗逗他。
陆臻这下子没了退路,把手上那块肉想象成夏明朗,埋头猛啃。
夏明朗伸手把陆臻的军刀拿过来,用拇指试了试刃口:“崩了!”
“嗯。”
“那把缅刀呢?”
“小侯爷说拿去看看。”
“我靠!那么个宝贝你给方进?”夏明朗一拍大腿,怒其不争的模样。
陆臻愣了,嘴里咬着肉,含糊不清地说:“我,我留着也没用啊。”
“笨了吧,啊笨了吧!你拿回去孝敬楷哥啊!别怪老子没提醒你,那刀可是个宝贝,你拿回去勾着老郑自己来求你,他那屋里什么都没,就剩刀,让他给你弄把好的。偷袭时,再好的消声器也比不上一把刀。”夏明朗贴近耳语,眼睛一眨,全是狡猾诡谲的流光。
呃……陆臻看着他,就这么,噎住了。
一个是多年战友老大哥,一个是左膀右臂得力干将,你就这么撺掇我去搞阴谋诡计,什么人呐!!
“队长!”方进心急火燎地从帐篷里出来,夏明朗拍拍屁股跑过去,临走时还不忘指陆臻,记得啊,那刀。陆臻无奈了,看我们窝里斗您就这么开心么?
不过夏明朗的开心没能持续多久,因为方进带来的是坏消息,有几个孩子身体状况本来就差,担惊受怕地走了一天忽然就不行了,高烧抽搐,方进已经给用了药,也下了针,虽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明天要再走,那也是绝对不可能了。
夏明朗略一权衡当机立断表示,路还是要赶,走不动的背着走,等是等不及的。
徐知着刚刚下了狙击哨,马上表示他明天不轮哨,可以背两个走。陆臻拍拍他,示意兄弟啊,实际点,都是半大孩子说重不重的也有百十斤呢!
福无双至,但祸总不单行,夏明朗听到陆臻说总部呼叫就知道一定没好事儿。果然,总部送来了最新资料,昨天晚上,在他们偷袭之前,克钦邦军阀派兵强行查抄一个冰毒工厂,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火。而仰光的军政府借口协助治理,把政府军开进了克钦邦,目前军阀与政府军正在对峙,小毒贩们已经闹起来了,各地冲突不断,抢地盘的砸地盘的趁火打劫的一团乱,很多城市都已经空了。
陆臻毕竟不如夏明朗那样对缅甸的局势敏锐,打起来了他只觉得头疼,可是夏明朗整个脸色都变了。
“糟了!”夏明朗说。
不至于吧,陆臻心想,难道打疯了还会打到我们头上不成?一队人要钱没有要命一堆,没利益的事谁会干啊!他还在整理思路,夏明朗已经给出了下一步指示:双环形防御,确保孩子们的安全,一定要让他们好好睡一觉,将来的路只会更难走。营地指挥权暂时移交给陈默,他先去前面探路。
陆臻抱着一大包红外探测器去外围布线,林子里黑漆漆的,却并不安静,夜行的动物穿行时的沙沙声与虫鸣错杂在一起,陆臻凝神听了一会儿,却没听出什么所以然来,这是异乡的虫子。
审时度势大约是一个指挥官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素质吧,陆臻心想。他有些羡慕夏明朗,那个人好像天生就拥有这种素质。
情况比夏明朗想象得更糟,这不是两个小毒贩抢地盘,烧几个村子炸两个店就完了,这次是政府军与地方军干上了,双方还未发一枪,小老百姓就已经望风而逃。
记忆中的小镇逃得街上空无一人,有人说政府军已经进来了,有人说还没,有人说已经打上了,有人说就在20公里外对着……各种消息像雪片一样乱飞,任他夏明朗再精明也打听不到个准数。有车的早走了,有门路的去中国,没门路的往乡下逃。没了车,公路的优势荡然无存,反而更要绕远路,夏明朗开始考虑另一条路线。
回去的时候他弄到一辆破旧自行车,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骑着自行车行进在缅北崎岖的山路上,这让夏明朗有一种时光倒流七十年的感慨,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国家怎么好像都没变过。
回到营地已经是半夜,夏明朗想玩阴的偷偷潜入,刚刚摸到外圈就被人发现了。
“队长!”
他听到耳机里陆臻在叫他,而且不是问句。夏明朗很不爽,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也不能怪他,这件破军装没什么防红外的能力,在陆臻的红外探测器面前,他就像举着火炬在奔跑。
冬季的缅甸气候非常好,凌晨大约20多度,天高云淡,一天里最热的时候也不过33度。所有人都起得很早,把前一天吃剩下的糯米包就火烤了烤当早饭,天还蒙蒙亮就已经上了路。夏明朗换了路线,往东直插,尽可能地接近边境,同时远离政府军与克钦人的交火带。
一听说缅甸内战了,男孩子们一个个吓白了脸,他们已经不再是年少气盛血性方刚,玩个游戏都会嫌血没能染透屏幕的少年,他们现在只想回家。因为身体最弱的那几个让人背了走,剩下的反而走得快了些。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们终于穿出密林走上了一条乡间的末流公路,逃难的人流一下子涌到他们面前,无数背包携子的难民把一条小路挤得满满当当的。
夏明朗仰天长叹:我操!这下子有车也开不成了。
像是为了印证他的叹息,一辆出租车熄火停在路中间,司机下车试图检查车况,几个小混混用扳手砸碎了车窗玻璃明目张胆地抢夺财物。车上的乘客哭喊着与强盗撕扯,人潮面无表情地从他们身边流淌而过,无人援手。在这样战乱纷飞的时刻,没有英雄,没有正义,当然也没有见义勇为……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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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调料,只是抹了几把粗盐,味道原始却鲜美。夏明朗的到来引起了欢呼,糯米饭堆叠在一起,一路背过来还是热的。孩子们扑上来抢食,直接用手抓着吃,双颊被塞得鼓鼓的像一只只小沙鼠。久违的笑容在他们脸上荡漾,快乐的少年总是最美的风景。
夏明朗走得热了,上衣被脱下来扔在草地上,皮肤的颜色融化在夕阳最后的余辉中,带着原始的生命的劲力,自然之子的感觉。
陆臻找了个靠火的地方给自己割了一块肉撕啃,无意中看到军刀上的小豁口,记忆如洪水般涌上来,他忽然想起这把刀在不久之前刚刚切断了一个人的脖子。陆臻木然地咀嚼了几下,发现嘴巴里的东西变得难以下咽。这到底不是什么烧烤晚会,临时打的野味,你不能指望别人给你洗得多干净,切开筋肉还渗着丝丝的血,陆臻瞪着自己刀尖上那块肉,在吃与不吃的博弈中强烈地犹豫。
夏明朗忽然走过来拍他的肩膀,把陆臻吓了一跳。夏明朗诧异地看着这小子一惊一乍地眨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满脸错愕与尴尬的小模样,不由自主的,笑了……这小子,真好玩儿啊!
“看什么看呐!我又不抢你肉吃!”夏明朗逗他。
陆臻这下子没了退路,把手上那块肉想象成夏明朗,埋头猛啃。
夏明朗伸手把陆臻的军刀拿过来,用拇指试了试刃口:“崩了!”
“嗯。”
“那把缅刀呢?”
“小侯爷说拿去看看。”
“我靠!那么个宝贝你给方进?”夏明朗一拍大腿,怒其不争的模样。
陆臻愣了,嘴里咬着肉,含糊不清地说:“我,我留着也没用啊。”
“笨了吧,啊笨了吧!你拿回去孝敬楷哥啊!别怪老子没提醒你,那刀可是个宝贝,你拿回去勾着老郑自己来求你,他那屋里什么都没,就剩刀,让他给你弄把好的。偷袭时,再好的消声器也比不上一把刀。”夏明朗贴近耳语,眼睛一眨,全是狡猾诡谲的流光。
呃……陆臻看着他,就这么,噎住了。
一个是多年战友老大哥,一个是左膀右臂得力干将,你就这么撺掇我去搞阴谋诡计,什么人呐!!
“队长!”方进心急火燎地从帐篷里出来,夏明朗拍拍屁股跑过去,临走时还不忘指陆臻,记得啊,那刀。陆臻无奈了,看我们窝里斗您就这么开心么?
不过夏明朗的开心没能持续多久,因为方进带来的是坏消息,有几个孩子身体状况本来就差,担惊受怕地走了一天忽然就不行了,高烧抽搐,方进已经给用了药,也下了针,虽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明天要再走,那也是绝对不可能了。
夏明朗略一权衡当机立断表示,路还是要赶,走不动的背着走,等是等不及的。
徐知着刚刚下了狙击哨,马上表示他明天不轮哨,可以背两个走。陆臻拍拍他,示意兄弟啊,实际点,都是半大孩子说重不重的也有百十斤呢!
福无双至,但祸总不单行,夏明朗听到陆臻说总部呼叫就知道一定没好事儿。果然,总部送来了最新资料,昨天晚上,在他们偷袭之前,克钦邦军阀派兵强行查抄一个冰毒工厂,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火。而仰光的军政府借口协助治理,把政府军开进了克钦邦,目前军阀与政府军正在对峙,小毒贩们已经闹起来了,各地冲突不断,抢地盘的砸地盘的趁火打劫的一团乱,很多城市都已经空了。
陆臻毕竟不如夏明朗那样对缅甸的局势敏锐,打起来了他只觉得头疼,可是夏明朗整个脸色都变了。
“糟了!”夏明朗说。
不至于吧,陆臻心想,难道打疯了还会打到我们头上不成?一队人要钱没有要命一堆,没利益的事谁会干啊!他还在整理思路,夏明朗已经给出了下一步指示:双环形防御,确保孩子们的安全,一定要让他们好好睡一觉,将来的路只会更难走。营地指挥权暂时移交给陈默,他先去前面探路。
陆臻抱着一大包红外探测器去外围布线,林子里黑漆漆的,却并不安静,夜行的动物穿行时的沙沙声与虫鸣错杂在一起,陆臻凝神听了一会儿,却没听出什么所以然来,这是异乡的虫子。
审时度势大约是一个指挥官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素质吧,陆臻心想。他有些羡慕夏明朗,那个人好像天生就拥有这种素质。
情况比夏明朗想象得更糟,这不是两个小毒贩抢地盘,烧几个村子炸两个店就完了,这次是政府军与地方军干上了,双方还未发一枪,小老百姓就已经望风而逃。
记忆中的小镇逃得街上空无一人,有人说政府军已经进来了,有人说还没,有人说已经打上了,有人说就在20公里外对着……各种消息像雪片一样乱飞,任他夏明朗再精明也打听不到个准数。有车的早走了,有门路的去中国,没门路的往乡下逃。没了车,公路的优势荡然无存,反而更要绕远路,夏明朗开始考虑另一条路线。
回去的时候他弄到一辆破旧自行车,穿着破破烂烂的军装骑着自行车行进在缅北崎岖的山路上,这让夏明朗有一种时光倒流七十年的感慨,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国家怎么好像都没变过。
回到营地已经是半夜,夏明朗想玩阴的偷偷潜入,刚刚摸到外圈就被人发现了。
“队长!”
他听到耳机里陆臻在叫他,而且不是问句。夏明朗很不爽,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也不能怪他,这件破军装没什么防红外的能力,在陆臻的红外探测器面前,他就像举着火炬在奔跑。
冬季的缅甸气候非常好,凌晨大约20多度,天高云淡,一天里最热的时候也不过33度。所有人都起得很早,把前一天吃剩下的糯米包就火烤了烤当早饭,天还蒙蒙亮就已经上了路。夏明朗换了路线,往东直插,尽可能地接近边境,同时远离政府军与克钦人的交火带。
一听说缅甸内战了,男孩子们一个个吓白了脸,他们已经不再是年少气盛血性方刚,玩个游戏都会嫌血没能染透屏幕的少年,他们现在只想回家。因为身体最弱的那几个让人背了走,剩下的反而走得快了些。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们终于穿出密林走上了一条乡间的末流公路,逃难的人流一下子涌到他们面前,无数背包携子的难民把一条小路挤得满满当当的。
夏明朗仰天长叹:我操!这下子有车也开不成了。
像是为了印证他的叹息,一辆出租车熄火停在路中间,司机下车试图检查车况,几个小混混用扳手砸碎了车窗玻璃明目张胆地抢夺财物。车上的乘客哭喊着与强盗撕扯,人潮面无表情地从他们身边流淌而过,无人援手。在这样战乱纷飞的时刻,没有英雄,没有正义,当然也没有见义勇为……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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