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王归来 下 作者:乔牧木
分卷阅读22
重生之天王归来 下 作者:乔牧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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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却坦然的接受我是他家人这个事实。
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把元轩弄丢了。
那段时间是我最为惶恐的时候,迫不得已,联系了阮乐和元逸。
我想如果元轩是清醒的,他其实不会喜欢这么多人知道他病了。
他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会得这种病。
元逸和阮乐倾尽全力寻找,他们各自的伴侣也一同回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终于找到了他的下落。
我是在机场外面见到元轩的,当时他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似是在发呆。
我从来没有见到他如此落魄,如此伤心,他失神的望着前方,眼圈青黑,走进他的身边都可以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香烟的味道。
强作镇定,望着登机口,像是什么重要的人离开了。
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隐藏在柱子的后面。
后来他把头深深的埋进了自己的膝盖,背一抖一抖。
可怜的他大哭起来,我走了过去,蹲了下来,抱住了他,他仿佛感知到了是我,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他走了,不见了。元轩哽咽道。
我拍了拍他的背,用沉默回答了他。
他口中的他是谁,这时候于我而言是一个谜团,但我并不想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问他,所以带他回家。
路边行人匆匆,没有人多看我们两个一眼。没人可以看透,擦干眼泪,走路依然风度翩翩的元轩此刻其实是孩童的灵魂,有着大人的外皮。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谁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关心别人呢?都是那样的匆忙,如同以前的我一样。
我拉起了他的手,带着他四处去散心,明知道这样子做真正的效用并不会有多大,但是仍然这样做了。
因为从前我们,并不会有这样闲暇的时光,牵手走在街道上,掩饰身份是一样,觉得没必要这么肉麻是一样,都是利落的性格。
但现在老了,脸皮却也学会扯下来,觉得要做,就这么做了。
整整一天,我们手拉手,我没有敢告诉他,我感到了及其的幸福。
我心中对自己带了那么一点鄙视,可是仍然接受着这样的幸福。
我们相遇在少年,我爱他在蜕变的那一刻。
现在在我们中间横亘着一条那么宽阔的时间长河,和一道看不见的空间深渊,但我们彼此相爱。
尽管他忘了,但我没忘。
元轩走的时候很清醒,一切仿佛回到了我们再次重逢时候的样子,他眼睛中带着光芒,问我,我做错了那么多事情,你恨不恨我?
他二十四岁的时候没有问过这个问题,想来那时候万千滋味上心头,又是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藏起来的性格,所以不会开口问,只是做一些事情。
他的所有好,都不会让人知道。
但现在夕阳落下,星辰初上,心澄澈如初,他问我恨不恨他。
哪里能记得那么多事?我握住了他的手,笑着对他说,我只记得你的好。
即是曾经有过嫌隙,有过怨恨,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东西,只余下他的好,记在心上。
他终于笑了,眼神是满足,像是所有的事情都得了圆满,闭上眼睛。
他头发带着一些花白,我还是觉得他很好看,从很久以前看到的时候就是这么想,一晃眼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在我心里还是很好看。
只是再多的眷恋不舍,终究来到了告别,先走的是他,先失去温度的也是他
从此天地广博浩瀚,于我都无什么不同,没有什么吸引。
那时候时间很慢,一生很短,大概只够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上便是一生。吵吵闹闹也好,和和美美也好,大家都不会分开,因为骨血都在交融着,分开无异于壮士断腕,痛入骨髓。
如今骨髓已断。
皇天后土,再无眷恋。荣海西城,一扑黄土,长风万里。
元家宅院已经过了百年,百年之后,这里也许会被拆掉,也许会留下来,但那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曾经一点一滴的记录着所有的事情,也在耄耋之年翻阅这些曾经,因为只有我,还在念念不忘,这么留恋。
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去,一切都富有生机,因为春天来了。
花园里四处开放着玫瑰,那些免于灾害的树木,还是如往日一样的郁郁葱葱,蜜蜂飞舞,空气中似乎都闻得到花的香味。
也有荆棘,也有灌木,越来越多的植物扎根,一切看起来多姿多彩,然而透过时光去看,一切又都在走向消亡。
这是一个循环,必不可少的循环,前人,后人,前浪,后浪,元轩已经跳出了这个循环,过不了多久,我也将跳出去。
而我曾经看过这些东西最美的时刻,然而看着它们变化,枯萎,凋零;然而新的事物又似乎是无穷无尽的,会替代这些凋零,成为新的生机。
阮乐的孩子在院子里奔跑,他年龄还很小,垂髫小儿,脸上的笑容也很纯真,迈开小短腿,跑的很欢快,再过几年,就会跑的像风一样。
我看的到,也代元轩看到了这一幕。
元轩见证了他的出生,却无法看到他长大成人的那一天,阮乐要孩子要的晚,机器代孕早已经开始盛行,只是他和柯蒂斯觉得自己时间恰当了,才决定通过细胞培养得到了这个孩子。
而看到他,我仿佛看到了元轩的影子。
我们身上带着上一辈的影子,我们的下一辈也带着我们的影子;我们传承着某些东西活下去,但我们也决然和过去不同。
就如同,从前住在元宅的那些老人,终结了他们那个时代,而现在身为元宅最为年长的人,我也将终结一个时代。
而后来的人也将开启一个时代。
ry已经成为了传奇,我曾经拿着一把钥匙,开启了财富之门,而这扇门还留着,我的钥匙也给了下一个看门人。
荆棘穿过胸膛,鸟儿依然歌唱,不可改变的法则被每一代人遵循,直到生命耗尽我明白,也将这样做。
因为鸟儿的名字就叫做荆棘鸟,其实这种鸟没有脚,只能不停地飞。
时针已经走向了下午三点,午后的太阳不是那么的毒辣,我放下了手上的书,眯着眼睛,又看了一眼窗外。
阮宝似乎是累了,他呆呆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院子。
院子有些空空荡荡,大概他不习惯一个人玩耍,所以会坐下来发呆。
阮宝和阮乐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继承他两位爸爸的能言善道,智力启蒙很晚。
然而那种呆呆的样子,却让我对他十分钟爱,阮宝对世界毫无防备,是至为纯善的人。
我慢慢从楼上走下去,走到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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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却坦然的接受我是他家人这个事实。
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把元轩弄丢了。
那段时间是我最为惶恐的时候,迫不得已,联系了阮乐和元逸。
我想如果元轩是清醒的,他其实不会喜欢这么多人知道他病了。
他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会得这种病。
元逸和阮乐倾尽全力寻找,他们各自的伴侣也一同回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终于找到了他的下落。
我是在机场外面见到元轩的,当时他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似是在发呆。
我从来没有见到他如此落魄,如此伤心,他失神的望着前方,眼圈青黑,走进他的身边都可以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香烟的味道。
强作镇定,望着登机口,像是什么重要的人离开了。
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隐藏在柱子的后面。
后来他把头深深的埋进了自己的膝盖,背一抖一抖。
可怜的他大哭起来,我走了过去,蹲了下来,抱住了他,他仿佛感知到了是我,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他走了,不见了。元轩哽咽道。
我拍了拍他的背,用沉默回答了他。
他口中的他是谁,这时候于我而言是一个谜团,但我并不想在这样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问他,所以带他回家。
路边行人匆匆,没有人多看我们两个一眼。没人可以看透,擦干眼泪,走路依然风度翩翩的元轩此刻其实是孩童的灵魂,有着大人的外皮。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谁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关心别人呢?都是那样的匆忙,如同以前的我一样。
我拉起了他的手,带着他四处去散心,明知道这样子做真正的效用并不会有多大,但是仍然这样做了。
因为从前我们,并不会有这样闲暇的时光,牵手走在街道上,掩饰身份是一样,觉得没必要这么肉麻是一样,都是利落的性格。
但现在老了,脸皮却也学会扯下来,觉得要做,就这么做了。
整整一天,我们手拉手,我没有敢告诉他,我感到了及其的幸福。
我心中对自己带了那么一点鄙视,可是仍然接受着这样的幸福。
我们相遇在少年,我爱他在蜕变的那一刻。
现在在我们中间横亘着一条那么宽阔的时间长河,和一道看不见的空间深渊,但我们彼此相爱。
尽管他忘了,但我没忘。
元轩走的时候很清醒,一切仿佛回到了我们再次重逢时候的样子,他眼睛中带着光芒,问我,我做错了那么多事情,你恨不恨我?
他二十四岁的时候没有问过这个问题,想来那时候万千滋味上心头,又是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藏起来的性格,所以不会开口问,只是做一些事情。
他的所有好,都不会让人知道。
但现在夕阳落下,星辰初上,心澄澈如初,他问我恨不恨他。
哪里能记得那么多事?我握住了他的手,笑着对他说,我只记得你的好。
即是曾经有过嫌隙,有过怨恨,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东西,只余下他的好,记在心上。
他终于笑了,眼神是满足,像是所有的事情都得了圆满,闭上眼睛。
他头发带着一些花白,我还是觉得他很好看,从很久以前看到的时候就是这么想,一晃眼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在我心里还是很好看。
只是再多的眷恋不舍,终究来到了告别,先走的是他,先失去温度的也是他
从此天地广博浩瀚,于我都无什么不同,没有什么吸引。
那时候时间很慢,一生很短,大概只够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上便是一生。吵吵闹闹也好,和和美美也好,大家都不会分开,因为骨血都在交融着,分开无异于壮士断腕,痛入骨髓。
如今骨髓已断。
皇天后土,再无眷恋。荣海西城,一扑黄土,长风万里。
元家宅院已经过了百年,百年之后,这里也许会被拆掉,也许会留下来,但那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曾经一点一滴的记录着所有的事情,也在耄耋之年翻阅这些曾经,因为只有我,还在念念不忘,这么留恋。
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去,一切都富有生机,因为春天来了。
花园里四处开放着玫瑰,那些免于灾害的树木,还是如往日一样的郁郁葱葱,蜜蜂飞舞,空气中似乎都闻得到花的香味。
也有荆棘,也有灌木,越来越多的植物扎根,一切看起来多姿多彩,然而透过时光去看,一切又都在走向消亡。
这是一个循环,必不可少的循环,前人,后人,前浪,后浪,元轩已经跳出了这个循环,过不了多久,我也将跳出去。
而我曾经看过这些东西最美的时刻,然而看着它们变化,枯萎,凋零;然而新的事物又似乎是无穷无尽的,会替代这些凋零,成为新的生机。
阮乐的孩子在院子里奔跑,他年龄还很小,垂髫小儿,脸上的笑容也很纯真,迈开小短腿,跑的很欢快,再过几年,就会跑的像风一样。
我看的到,也代元轩看到了这一幕。
元轩见证了他的出生,却无法看到他长大成人的那一天,阮乐要孩子要的晚,机器代孕早已经开始盛行,只是他和柯蒂斯觉得自己时间恰当了,才决定通过细胞培养得到了这个孩子。
而看到他,我仿佛看到了元轩的影子。
我们身上带着上一辈的影子,我们的下一辈也带着我们的影子;我们传承着某些东西活下去,但我们也决然和过去不同。
就如同,从前住在元宅的那些老人,终结了他们那个时代,而现在身为元宅最为年长的人,我也将终结一个时代。
而后来的人也将开启一个时代。
ry已经成为了传奇,我曾经拿着一把钥匙,开启了财富之门,而这扇门还留着,我的钥匙也给了下一个看门人。
荆棘穿过胸膛,鸟儿依然歌唱,不可改变的法则被每一代人遵循,直到生命耗尽我明白,也将这样做。
因为鸟儿的名字就叫做荆棘鸟,其实这种鸟没有脚,只能不停地飞。
时针已经走向了下午三点,午后的太阳不是那么的毒辣,我放下了手上的书,眯着眼睛,又看了一眼窗外。
阮宝似乎是累了,他呆呆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院子。
院子有些空空荡荡,大概他不习惯一个人玩耍,所以会坐下来发呆。
阮宝和阮乐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继承他两位爸爸的能言善道,智力启蒙很晚。
然而那种呆呆的样子,却让我对他十分钟爱,阮宝对世界毫无防备,是至为纯善的人。
我慢慢从楼上走下去,走到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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