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与相随 作者:思江月
分卷阅读4
浮生与相随 作者:思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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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秦芸楼所在的街区没有淮扬菜馆;二是秦芸楼茶馆原本的装修就是江南古典风格,不仅节省了一大笔装修的费用,而且高雅的装修格调也正好与淮扬菜的细致精美相称。
几杯酒下肚,秦炀的心思也开始松动。早在年初王彬就跟他说过这事,他一直都没怎么花心思去考虑。如今一想,觉得或许这真的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当下就让王彬着手去计划这件事。
晚上回到家接到他妈妈打来的电话,才想起来今天是他的生日。
母子两人之间的共同话题一向不多,如今不住一起,能聊的话题就更少了。秦炀提到把茶楼改成淮扬菜馆的事,秦芸没有反对。恐怕是她也知道以秦炀的性格经营茶馆确实是有些艰难的。电话没有说很久就挂了。秦炀并不想介入母亲的新家庭,所以关于她的新家庭,他问得并不多。反正,他的母亲从来不会亏待自己。
四年前他母亲结婚。他去加拿大参加了她的婚礼。四十二岁的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宾客们都以为他是她的弟弟。她穿着奢华的米白色蕾丝鱼尾婚纱,没有新娘惯有的娇羞和紧张,倒像个婚纱模特。她步态优雅,一举一动都透着从容。顾盼间黑亮的双眸和尖细的下巴透露了她隐藏于美丽外表下的果断与聪颖。
她不是再婚。这是她第一次当新娘。
生下秦炀时她才20岁。她曾是一名戏曲演员,也是一个富商的情妇。不是什么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就是年轻貌美的女孩想子凭母贵取代正宫的庸俗桥段。但是20岁的她还太年轻,嫁入豪门岂是凭这点小伎俩就可以的。对方明确表示只接纳孩子,而她,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价格略高的代孕。愤恨之下,她带着初生婴儿连夜逃离。
秦炀从小就知道,他的母亲外表柔美,但是从来就不是个弱女子。她美丽而智慧。就像民国时期上海的交际花,单枪匹马游弋于达官显贵之间,为自己争取了一片生存空间。
以前秦芸楼的员工都很怕秦芸这个漂亮的老板娘。她对员工从来不训斥,但是她冷冷的眼光看过来时,就威慑十足。这兵不血刃的御敌之术跟旻宇有点像。但是秦芸像一朵玫瑰,艳丽而尖锐;而旻宇则像青竹,凌霜傲雨,正直清高,清秀俊逸。
一想到旻宇。秦炀的心里就仿佛汪开了一湖水。软软的柔柔的,偶尔泛起的涟漪却又让心仿佛突然一紧,难受得想流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八年前
八年前,他和旻宇北上念大学。不是同一个学校,他读警校。旻宇是那年市高考状元,念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
十八岁生日那天,北京下起了那年的第一场雪。原计划的五公里跑步变成了扫雪。秦炀很是兴奋,只想快点完成任务回去跟旻宇打电话。开学到现在都快三个月了,秦炀就见了旻宇两次。刚来的第一个月都在军训,然后就是新生刚来的各种忙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所念的是警校,管理很严格。平时不能随便出校门,连周末出门都得向队长请假。
这与秦炀原本想象的大学生活相距甚远。他原本想象的大学生活是和旻宇在校外租套房子,像他们在穗城看到的那些大学生那样。没课的时候可以一起打球,一起去网吧打游戏,一起逛北京景点,一起吃北京小吃。当然,最好是晚上可以一起睡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上。这幸福的想象可是秦炀高中三年努力学习的主要动力,平时光想想都觉得幸福无比。
秦炀心里惦记着旻宇,手里的铲子也挥得哗啦响,别人都边干活边打闹,就他埋头苦干干劲最足。秦炀在家里从来不需做家务。他的母亲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家里一直都雇有保姆。但是他却不像母亲养尊处优的个性。他喜欢打篮球,游泳,练过散打,空手道,跆拳道,现在还迷上搏击,反正浑身有使不完的蛮劲想释放。在他还是儿童时期,秦芸看他胳膊手指细长细长的,颇有过让他学钢琴以后进军古典音乐的幻想。但是这想法在他把所有的白色琴键都涂成了黑色键后就没有再提。现在秦炀基本分不清肖斯塔科维奇和奥斯特洛夫斯基。
学校的车道很快就被清扫出来了。各班排着队列回宿舍。秦炀一进宿舍湿鞋子都没来得及换就先看手机有没有短信。因为平时训练不能带手机,所以每次训练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有没有旻宇发来的短信。
按亮屏幕竟看到旻宇一个小时前打来的未接来电。他知道旻宇肯定是打来跟他说生日快乐的,心里顿时感动不已。拿起手机边按回拨边往宿舍外走,想找个清净的地方跟他讲电话。
电话才拨通,那边就接起来了。旻宇显然是在室外,听筒里传来风吹过手机扬声器发出来的沙沙声。
“你在外面吗?”秦炀缩在宿舍走廊尽头的一个背风拐弯处。这是他前不久发现的一个最适合打私密电话的好地方。天色开始有点暗下来了。冬天就是天黑得快。
“嗯。我在你们校门口。”旻宇的声音在凛冽的风里显得有点飘摇。
“什么?!”秦炀一下子弹跳起来,“你在我们学校门口?”
“嗯,给你带了生日礼物。”旻宇的声音倒是很平静,“你现在能出来吗?”
秦炀就跟兔子似的一口气冲下五楼,兴奋得往校门口跑。跑到校门口才想起来没有跟队长请假出不了校门。他在电话里气喘吁吁的叫旻宇再等一会,他马上出来。然后又绕了大半个校园去队长的办公室请假。脚下好像生了风火轮,这一来一回都跑了差不多两公里却不觉得累。
等出了校门见到旻宇时,气喘得话都说不出来。旻宇把包里喝剩的半瓶水递给他,“你急什么,我又没催你。”
秦炀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汗,下午因为要做体力活所以穿得少。刚才一路都在跑也不觉得冷,这下出了汗,再一吹风就觉得凉飕飕的。旻宇把手里的一个礼品纸袋塞到秦炀的手里,“你的生日礼物。现在就能派上用场了,看我想得多周到。”
秦炀打开纸袋,见是一条深褐色的毛线围巾。赶紧掏出来围上,顿时全身都暖烘烘的。“没想到你也会玩惊喜。”
“什么惊喜?!之前都跟你说了你生日的时候会送你礼物的。”旻宇白了他一眼,“是你自己忘了。打你电话也没接,再晚一点我可就走了。你们学校怎么这么偏啊,连地铁都不通。现在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公交车回去呢。”
秦炀哑了。他这才想起旻宇确实说过生日的时候会送他礼物。可是当时的情况是他陪旻宇去买新电脑,结果最终选的那款超出了预算。旻宇把身上钱都花光了,一分不剩,不仅晚饭,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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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秦芸楼所在的街区没有淮扬菜馆;二是秦芸楼茶馆原本的装修就是江南古典风格,不仅节省了一大笔装修的费用,而且高雅的装修格调也正好与淮扬菜的细致精美相称。
几杯酒下肚,秦炀的心思也开始松动。早在年初王彬就跟他说过这事,他一直都没怎么花心思去考虑。如今一想,觉得或许这真的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当下就让王彬着手去计划这件事。
晚上回到家接到他妈妈打来的电话,才想起来今天是他的生日。
母子两人之间的共同话题一向不多,如今不住一起,能聊的话题就更少了。秦炀提到把茶楼改成淮扬菜馆的事,秦芸没有反对。恐怕是她也知道以秦炀的性格经营茶馆确实是有些艰难的。电话没有说很久就挂了。秦炀并不想介入母亲的新家庭,所以关于她的新家庭,他问得并不多。反正,他的母亲从来不会亏待自己。
四年前他母亲结婚。他去加拿大参加了她的婚礼。四十二岁的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宾客们都以为他是她的弟弟。她穿着奢华的米白色蕾丝鱼尾婚纱,没有新娘惯有的娇羞和紧张,倒像个婚纱模特。她步态优雅,一举一动都透着从容。顾盼间黑亮的双眸和尖细的下巴透露了她隐藏于美丽外表下的果断与聪颖。
她不是再婚。这是她第一次当新娘。
生下秦炀时她才20岁。她曾是一名戏曲演员,也是一个富商的情妇。不是什么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就是年轻貌美的女孩想子凭母贵取代正宫的庸俗桥段。但是20岁的她还太年轻,嫁入豪门岂是凭这点小伎俩就可以的。对方明确表示只接纳孩子,而她,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价格略高的代孕。愤恨之下,她带着初生婴儿连夜逃离。
秦炀从小就知道,他的母亲外表柔美,但是从来就不是个弱女子。她美丽而智慧。就像民国时期上海的交际花,单枪匹马游弋于达官显贵之间,为自己争取了一片生存空间。
以前秦芸楼的员工都很怕秦芸这个漂亮的老板娘。她对员工从来不训斥,但是她冷冷的眼光看过来时,就威慑十足。这兵不血刃的御敌之术跟旻宇有点像。但是秦芸像一朵玫瑰,艳丽而尖锐;而旻宇则像青竹,凌霜傲雨,正直清高,清秀俊逸。
一想到旻宇。秦炀的心里就仿佛汪开了一湖水。软软的柔柔的,偶尔泛起的涟漪却又让心仿佛突然一紧,难受得想流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八年前
八年前,他和旻宇北上念大学。不是同一个学校,他读警校。旻宇是那年市高考状元,念临床医学,8年本博连读。
十八岁生日那天,北京下起了那年的第一场雪。原计划的五公里跑步变成了扫雪。秦炀很是兴奋,只想快点完成任务回去跟旻宇打电话。开学到现在都快三个月了,秦炀就见了旻宇两次。刚来的第一个月都在军训,然后就是新生刚来的各种忙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所念的是警校,管理很严格。平时不能随便出校门,连周末出门都得向队长请假。
这与秦炀原本想象的大学生活相距甚远。他原本想象的大学生活是和旻宇在校外租套房子,像他们在穗城看到的那些大学生那样。没课的时候可以一起打球,一起去网吧打游戏,一起逛北京景点,一起吃北京小吃。当然,最好是晚上可以一起睡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上。这幸福的想象可是秦炀高中三年努力学习的主要动力,平时光想想都觉得幸福无比。
秦炀心里惦记着旻宇,手里的铲子也挥得哗啦响,别人都边干活边打闹,就他埋头苦干干劲最足。秦炀在家里从来不需做家务。他的母亲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家里一直都雇有保姆。但是他却不像母亲养尊处优的个性。他喜欢打篮球,游泳,练过散打,空手道,跆拳道,现在还迷上搏击,反正浑身有使不完的蛮劲想释放。在他还是儿童时期,秦芸看他胳膊手指细长细长的,颇有过让他学钢琴以后进军古典音乐的幻想。但是这想法在他把所有的白色琴键都涂成了黑色键后就没有再提。现在秦炀基本分不清肖斯塔科维奇和奥斯特洛夫斯基。
学校的车道很快就被清扫出来了。各班排着队列回宿舍。秦炀一进宿舍湿鞋子都没来得及换就先看手机有没有短信。因为平时训练不能带手机,所以每次训练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有没有旻宇发来的短信。
按亮屏幕竟看到旻宇一个小时前打来的未接来电。他知道旻宇肯定是打来跟他说生日快乐的,心里顿时感动不已。拿起手机边按回拨边往宿舍外走,想找个清净的地方跟他讲电话。
电话才拨通,那边就接起来了。旻宇显然是在室外,听筒里传来风吹过手机扬声器发出来的沙沙声。
“你在外面吗?”秦炀缩在宿舍走廊尽头的一个背风拐弯处。这是他前不久发现的一个最适合打私密电话的好地方。天色开始有点暗下来了。冬天就是天黑得快。
“嗯。我在你们校门口。”旻宇的声音在凛冽的风里显得有点飘摇。
“什么?!”秦炀一下子弹跳起来,“你在我们学校门口?”
“嗯,给你带了生日礼物。”旻宇的声音倒是很平静,“你现在能出来吗?”
秦炀就跟兔子似的一口气冲下五楼,兴奋得往校门口跑。跑到校门口才想起来没有跟队长请假出不了校门。他在电话里气喘吁吁的叫旻宇再等一会,他马上出来。然后又绕了大半个校园去队长的办公室请假。脚下好像生了风火轮,这一来一回都跑了差不多两公里却不觉得累。
等出了校门见到旻宇时,气喘得话都说不出来。旻宇把包里喝剩的半瓶水递给他,“你急什么,我又没催你。”
秦炀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汗,下午因为要做体力活所以穿得少。刚才一路都在跑也不觉得冷,这下出了汗,再一吹风就觉得凉飕飕的。旻宇把手里的一个礼品纸袋塞到秦炀的手里,“你的生日礼物。现在就能派上用场了,看我想得多周到。”
秦炀打开纸袋,见是一条深褐色的毛线围巾。赶紧掏出来围上,顿时全身都暖烘烘的。“没想到你也会玩惊喜。”
“什么惊喜?!之前都跟你说了你生日的时候会送你礼物的。”旻宇白了他一眼,“是你自己忘了。打你电话也没接,再晚一点我可就走了。你们学校怎么这么偏啊,连地铁都不通。现在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公交车回去呢。”
秦炀哑了。他这才想起旻宇确实说过生日的时候会送他礼物。可是当时的情况是他陪旻宇去买新电脑,结果最终选的那款超出了预算。旻宇把身上钱都花光了,一分不剩,不仅晚饭,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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