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肉不欢 作者:撒空空
分卷阅读3
无肉不欢 作者:撒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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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了,但我不在乎--当一盘喷香油亮沾满可口酱汁的肉放在面前时,即使是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在乎的。
一个小时之后,我才知道,面前的这个嚣张而漂亮的小男孩,名叫李李吉,是清义帮老大的幼子。
名义上,是我的主人之一。
当时,他眼中的我是这样的:一头乱如鸡窝的枯黄细毛发,上面还粘着充满乡村气息的稻草;穿着短小单薄早已分辨不出颜色的破烂衣服,全身上下裹满烂泥;一张多月未洗的脸上全是腌臜,黑得像是在煤炭堆中滚了一圈;因为被噎而流下的泪水在脸上冲刷出两道雪白的印迹,更显得其余地方的肮脏;两只黑手上,紧紧抓住已经染满了泥土的排骨,全身紧绷。
就像是脏兮兮的被遗弃的偶尔捡到一根烂骨头正在下使劲啃的狗。
李李吉是有洁癖的,在看见我的第一眼,便产生了无尽的厌恶,所以他恨不得将我立即撵出自家的别墅--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在多年之后,我们躺在床上的某天夜里,他却告诉我,当时,他最注意的,还是我的那双眼睛。
深邃细长妩媚,眼角仿佛要扫入鬓角,看人时,没什么感情,却能让人心一悸。
对于这,我没有什么印象,唯一记得的是,李李吉似乎对我给予他的漠视感到愤怒。
他伸手,一把将我仅剩下的那盘排骨给夺走,拿在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饱满的嘴唇残忍地一勾:“想吃吗?想吃的话,跪下来,求我,我就赏给你。”
我没有跪下来,而是冲上去,一口咬住了他的手。
厨房中顿时响起一阵凄厉的惨叫。
对于那些妄图夺走属于我的肉的人,何不欢从不心软。
当我口唇中爆发出鲜血的滋味时,李李吉震怒之下,抬起一脚,将我给踢出了三米远。
他那一脚,正好踢在胃部,我只觉得一股激流快速从胃中涌上喉头,根本来不及阻止,就“哇”地一声将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我的肉肉!!!
我心疼地惨叫一声,还来不及冲上去将那些根本来不及咀嚼就吞入肚中又被一脚踢出来的肉肉再度来不及咀嚼地吞入肚中,只见眼前一黑,我非常不争气地再晕了过去。
梦中,无数的肉在我面前飞来飞去,我努力地抓捕,可惜一无所获。
待累得气喘吁吁之际,一只油亮酥脆的炸鸡腿飞到了我的嘴边,挨着我的嘴唇游走。
我不再客气,张口重重一咬,那炸鸡腿愤怒了,在嘟嘟嘟滴滴滴哒哒哒的变身音乐中迅速变为一对炸鸡翅膀,并重重地左右开弓,扇了我四个耳光。
睁眼,我看见了一脸恼怒的李李吉。
“臭叫花子,帮你擦嘴居然还咬我!!!”
仔细一看,李李吉那绑着绷带的手上再度浸出了血,估计是被睡梦中的我给再度咬在了旧伤处。
想到这,我非常得意地笑了。
不过笑容太刺眼,再度点燃了李李吉的怒火,他举起手,又向着我的脏脸扇来。
但在中途,他被人拦截了。
“李吉,对女孩子可别这么粗暴。”另一个大约十一二岁年纪的男孩,从李李吉的身后站了出来。
他,就是我名义上的另一个主人,李徘古,清义帮老大的长子。
他来到我躺着的床边,坐下,伸出食指轻拂去我脸上沾的酱汁。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模样和李李吉有些形似,都有着鲜明的轮廓,但李徘古的眉目却温润许多,暖黄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让他的面容呈现出如水般的温柔。
像是童话中的王子,不是杀巨龙的那种,是站在宫殿中单膝下跪出示一朵蔷薇就能让全世界女人昏厥的那种。
我也一样,昏厥在他染满碎金的眼眸中。
“哥,快把这小叫花子给丢出去,顺便把我的这张床也扔了,被她睡了,我也不要了。”李李吉已经换下了击剑服,双手抱在胸前,自然卷的发披在肩上,漂亮的脸傲慢无比。
“李吉,忘记碧姨告诉我们的话了吗?”李徘古看着我,轻声道:“从此,她是我们俩的人了。”
闻言,我心甚喜,也就是说,以后我不仅有肉吃,还可以跟着这位漂亮哥哥一起混了。
想到这,我咽了咽口水,不知是因为肉,还是因为李徘古。
“她?拿来擦脚都嫌脏。”李李吉依旧用鼻孔打量我,对我的实用价值产生怀疑。
“洗洗,也就干净了。”李徘古怡然一笑。
下一秒,我就被带入房间的浴室中。
里面的浴缸很大,足够容纳五个成人,当时还是内心纯洁,外表肮脏的我并没有想到5p这个词语。
放好热水,顿时浴室中热气蒸腾,充满了薰衣草的香气。
李徘古将我拉到他面前,轻轻地为我褪下破烂成布条的外套,而我则扭过头,任由他摆布。
这样的情形,颇像是古装片中在水红轻纱后进行第一次的矜持的严重缺乏性教育的男女主角们的动作。
第一件衣服,就这么褪下了,里面,还剩下一件烂了两个洞的背心。
很丢人的,那两个小洞刚好就暴露出了我的小樱桃。
虽然只是四岁的嫩樱桃,但毕竟面前站着的两个人腹部以下长的也还是黄瓜秧,大家嫩到一块了,所以气氛确实是尴尬的。
李徘古的手愣住,李李吉的嘴成“o”型。
我只能小声地解释道:“没事时,我就喜欢抠这里。”
此话一出。
李徘古手指僵硬。
李李吉倒地不醒。
正文 第一点不欢其人(五)
当时外表肮脏,内心纯洁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意思就相当于承认我喜欢自摸。
但李徘古是强大的,三秒钟之后,他便微笑,阳光瞬间染满他的脸颊:“真可爱。”
他这么评价。
我脸红心跳,一颗心像那刚提上案板等待挨宰的鱼,噼里啪啦乱响着。
正当李徘古伸手,准备脱下我的漏点衫时,一个下人进来,恭敬地告诉他,说他们两人的老爹,也就是清义帮的大哥大,碧姨的男人李封打来电话。
李徘古去书房接听,临走时吩咐李李吉接着把我洗干净。
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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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作者:撒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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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了,但我不在乎--当一盘喷香油亮沾满可口酱汁的肉放在面前时,即使是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在乎的。
一个小时之后,我才知道,面前的这个嚣张而漂亮的小男孩,名叫李李吉,是清义帮老大的幼子。
名义上,是我的主人之一。
当时,他眼中的我是这样的:一头乱如鸡窝的枯黄细毛发,上面还粘着充满乡村气息的稻草;穿着短小单薄早已分辨不出颜色的破烂衣服,全身上下裹满烂泥;一张多月未洗的脸上全是腌臜,黑得像是在煤炭堆中滚了一圈;因为被噎而流下的泪水在脸上冲刷出两道雪白的印迹,更显得其余地方的肮脏;两只黑手上,紧紧抓住已经染满了泥土的排骨,全身紧绷。
就像是脏兮兮的被遗弃的偶尔捡到一根烂骨头正在下使劲啃的狗。
李李吉是有洁癖的,在看见我的第一眼,便产生了无尽的厌恶,所以他恨不得将我立即撵出自家的别墅--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在多年之后,我们躺在床上的某天夜里,他却告诉我,当时,他最注意的,还是我的那双眼睛。
深邃细长妩媚,眼角仿佛要扫入鬓角,看人时,没什么感情,却能让人心一悸。
对于这,我没有什么印象,唯一记得的是,李李吉似乎对我给予他的漠视感到愤怒。
他伸手,一把将我仅剩下的那盘排骨给夺走,拿在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饱满的嘴唇残忍地一勾:“想吃吗?想吃的话,跪下来,求我,我就赏给你。”
我没有跪下来,而是冲上去,一口咬住了他的手。
厨房中顿时响起一阵凄厉的惨叫。
对于那些妄图夺走属于我的肉的人,何不欢从不心软。
当我口唇中爆发出鲜血的滋味时,李李吉震怒之下,抬起一脚,将我给踢出了三米远。
他那一脚,正好踢在胃部,我只觉得一股激流快速从胃中涌上喉头,根本来不及阻止,就“哇”地一声将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我的肉肉!!!
我心疼地惨叫一声,还来不及冲上去将那些根本来不及咀嚼就吞入肚中又被一脚踢出来的肉肉再度来不及咀嚼地吞入肚中,只见眼前一黑,我非常不争气地再晕了过去。
梦中,无数的肉在我面前飞来飞去,我努力地抓捕,可惜一无所获。
待累得气喘吁吁之际,一只油亮酥脆的炸鸡腿飞到了我的嘴边,挨着我的嘴唇游走。
我不再客气,张口重重一咬,那炸鸡腿愤怒了,在嘟嘟嘟滴滴滴哒哒哒的变身音乐中迅速变为一对炸鸡翅膀,并重重地左右开弓,扇了我四个耳光。
睁眼,我看见了一脸恼怒的李李吉。
“臭叫花子,帮你擦嘴居然还咬我!!!”
仔细一看,李李吉那绑着绷带的手上再度浸出了血,估计是被睡梦中的我给再度咬在了旧伤处。
想到这,我非常得意地笑了。
不过笑容太刺眼,再度点燃了李李吉的怒火,他举起手,又向着我的脏脸扇来。
但在中途,他被人拦截了。
“李吉,对女孩子可别这么粗暴。”另一个大约十一二岁年纪的男孩,从李李吉的身后站了出来。
他,就是我名义上的另一个主人,李徘古,清义帮老大的长子。
他来到我躺着的床边,坐下,伸出食指轻拂去我脸上沾的酱汁。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模样和李李吉有些形似,都有着鲜明的轮廓,但李徘古的眉目却温润许多,暖黄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让他的面容呈现出如水般的温柔。
像是童话中的王子,不是杀巨龙的那种,是站在宫殿中单膝下跪出示一朵蔷薇就能让全世界女人昏厥的那种。
我也一样,昏厥在他染满碎金的眼眸中。
“哥,快把这小叫花子给丢出去,顺便把我的这张床也扔了,被她睡了,我也不要了。”李李吉已经换下了击剑服,双手抱在胸前,自然卷的发披在肩上,漂亮的脸傲慢无比。
“李吉,忘记碧姨告诉我们的话了吗?”李徘古看着我,轻声道:“从此,她是我们俩的人了。”
闻言,我心甚喜,也就是说,以后我不仅有肉吃,还可以跟着这位漂亮哥哥一起混了。
想到这,我咽了咽口水,不知是因为肉,还是因为李徘古。
“她?拿来擦脚都嫌脏。”李李吉依旧用鼻孔打量我,对我的实用价值产生怀疑。
“洗洗,也就干净了。”李徘古怡然一笑。
下一秒,我就被带入房间的浴室中。
里面的浴缸很大,足够容纳五个成人,当时还是内心纯洁,外表肮脏的我并没有想到5p这个词语。
放好热水,顿时浴室中热气蒸腾,充满了薰衣草的香气。
李徘古将我拉到他面前,轻轻地为我褪下破烂成布条的外套,而我则扭过头,任由他摆布。
这样的情形,颇像是古装片中在水红轻纱后进行第一次的矜持的严重缺乏性教育的男女主角们的动作。
第一件衣服,就这么褪下了,里面,还剩下一件烂了两个洞的背心。
很丢人的,那两个小洞刚好就暴露出了我的小樱桃。
虽然只是四岁的嫩樱桃,但毕竟面前站着的两个人腹部以下长的也还是黄瓜秧,大家嫩到一块了,所以气氛确实是尴尬的。
李徘古的手愣住,李李吉的嘴成“o”型。
我只能小声地解释道:“没事时,我就喜欢抠这里。”
此话一出。
李徘古手指僵硬。
李李吉倒地不醒。
正文 第一点不欢其人(五)
当时外表肮脏,内心纯洁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意思就相当于承认我喜欢自摸。
但李徘古是强大的,三秒钟之后,他便微笑,阳光瞬间染满他的脸颊:“真可爱。”
他这么评价。
我脸红心跳,一颗心像那刚提上案板等待挨宰的鱼,噼里啪啦乱响着。
正当李徘古伸手,准备脱下我的漏点衫时,一个下人进来,恭敬地告诉他,说他们两人的老爹,也就是清义帮的大哥大,碧姨的男人李封打来电话。
李徘古去书房接听,临走时吩咐李李吉接着把我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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