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 作者:阡陌开花

    狗·日当道(图)

    迁移 作者:阡陌开花

    狗·日当道(图)

    人总要死,生活总要继续。

    a住了十五天的医院,然后我们回来继续修余下两年的课业。

    我始终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总有人喜欢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不明白奥凯尔为什么倾注一生的心血花在渣滓学生身上也不分出哪怕一点点的力回头看一眼自己同样需要关爱的儿子。为了不有愧于“老师”这个神圣的名号?

    事实上,我连自己的父亲为什么要自杀也浑然不知。难道真的是对自己的儿子彻底绝望了?可是我和他,又在各自的父辈那里,占据了怎样的地位?是我们误解了父亲吗?其实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轻的青春疼痛系内情?我不知道。我只是没心没肺地希望:轻生不是家族遗传神病。

    下面的故事,别指望是历经坎坷从此幸幸福福生活下去的狗血剧情。我的脾气太暴躁,而他的格又过于固执,为很小的生活琐事发生剧烈争吵,我们已经见怪不怪。那家伙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的人,可惜这一点我很久很久以后才反应过来。但是在当时,似乎妥协的那一个,已经是我了,虽然它需要代价。

    比如他总也记不住洗澡的时候要把浴帘拉上,每天洗完澡都把卫生间弄得发洪水,害我多次一个踉跄摔的狗□(一起洗不算);

    比如我从不介意“一刀多用”,慷慨地用剃须刀刮腿毛毛腋毛,而他对此的态度是厌恶,恶心,无法容忍,很长一段时间卫生间几乎每隔两天出现一把新剃须刀;

    再比如意大利通心粉他总也不会放洋葱,而我认为没有洋葱的意大利通心粉简直就是番茄酱面疙瘩,

    再再比如他抗议我睡到后半夜常常忍不住又发情,搞得他第二天加倍的腰酸腿软浑身无力,而我认为这是正值年轻力壮的健康男再正常不过的生理需要。

    更有甚者,某天,我上完课回家,一眼就看到了几乎让人想掀屋顶的东西。

    “这是什么?”我指着一团白绒绒的东西恶狠狠地说。

    “你明知故问。”和我搞在一起多年后,他终于练就出一副厚颜无耻兵来将挡的样。

    “人都快养不活了,你还养兔子?”我继续恶狠狠地瞪,只不过对象改成了那团在我论文周围放肆挪动的白毛。

    “不用你养,”他的语气也变得固执起来,“btw,那是条狗!”

    “什么?!”我屈辱地瞪着那团辱没我智商的生物,随即,那团该死的东西就像电影慢回放一般,屁股对着我,优雅从容地翘起后腿。然后——我看到了一条软哒哒褐色状的东西落到了我的作业正中央。

    “噢,shit!你真是堆狗屎!”我惊恐地从狗屁股下面抢救我的作业。已经晚了,以硬币为底面积,打火机为高度的圆锥体砌成完毕。

    “快把这尊造屎机器撵走!”我三只手指捏着白毛的后颈半悬到空中,小家伙终于呜咽般地哀鸣起来,完全不是刚才的神气凌然。

    “你想让我把它撵去哪?”阳光充足的窗台下,他窝着沙发,把腿搁在茶几上,终于放下书,侧着头有些无奈地看我,好像我才是那尊让他头痛的造屎机器!

    “送爷爷,送,送姐姐,送哥哥,送亲人,送朋友,送宠物领养所!实在不行就扔垃——大街上!”我瞥了一眼仍在使劲晃动着四肢的白毛,可惜它实在太小了,即使拼命挣扎也逃不过我的手掌,是手掌不是魔爪!

    a给它洗了澡,雪白的毛在阳光下松蓬蓬的,看起来更加像团球,杏仁状的乌黑眼眸湿漉漉且无辜地瞅着我,两只耳朵乖巧地拖拉着,兔子般的短尾巴紧贴着屁股,就差没把自己塞进印满粉红色星星的大盒子再配上粉红色丝带来讨我欢心!可是这招的确有用,于是我一时心软把“扔垃圾桶”及时改为“扔大街上!”

    “它就是我大街上捡来的,”a把《列宁在十月》扔在茶几,自从他父亲死后,他曾发誓一辈子不会碰的书又回来了,《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俄国文学果戈理时期概观》、《哲学中的人本主义原理》、《生活与美学》《怎么办?》等等。

    “别折腾它了,你这坏心眼的小孩。”a抱过被我悬在空中大半天的白毛,温柔地抚它的脑袋的a,让我的心为之一怔,语气也软了下来,而白毛居然装出一副无比幸福的样子,眯着眼睛享受,还不时睁开狗眼挑衅地看我一眼,好像在说:“我才是他的最爱!你这团金毛!”

    什么?!坏,坏心眼的小孩?!金,金毛?这家伙!有了狗,就开始嫌弃我了?

    “小心我趁你睡着把狗做了吃白切狗!”

    即将毕业的一年,欧元忽然贬值,莫斯科物价上涨,别说是,连卷心菜也比往年翻了两番,害我已经连着n天啃干巴巴的三明治。

    而他居然直接无视我,笑眯眯地抱着白毛跑去厨房找吃的。

    “fuck,别以为我在开玩笑!”但是显然,他俩已经浑然把我当成了耳边风。

    白毛故作天真地摇着尾巴,纯真的眸子深情地望着a的一举一动,而a居然问心无愧地打开冰箱,我眼睁睁看着他把我忍了很久舍不得吃的火腿肠温和地一截截喂进狗嘴,厨房一副合家幸福其乐融融的画面,motherfuck!

    原来狗是如此会记仇的动物。我不得不悔恨由于自己的天善良,错过了手刃狗头,赏星月吃白切狗的美好体验!白毛比我想象中长得要快很多,短短半年,它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半悬在空中摇尾乞怜,需要夹着尾巴为生存堪忧的小畜生,而是毅然长成50斤有余,头大腿,肥臀窄腰的大畜生!

    更令人沉痛的事实是,据某次带这只畜生去体检时的兽医说,这是一条俄版纯种萨摩耶,成年后体重将高达80斤,也就意味着这只畜生还要继续长膘。

    我当下就立誓以除白毛为人生近期目标,以吃白毛为人生近期的宏伟梦想。原因很简单,我承认a很宠它,几乎像对待一个孩子一样!但是这不是让我不快的主要原因,我还不至于沦落为和狗竞相吃醋!可自从这只狗有了护主信念后,它居然为了颠覆狗史而创下惊天地泣鬼神的神话!

    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50斤有余的大畜生误把某人因为快感而发出的低低呻吟当成了痛苦的求助暗号,于是悄悄潜进卧室,奋不顾身扑向了处在上位忙着做事的我,在又一次用力的挺进后,忽然,我露在床单外的一节脚趾头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然后我们一起惊恐地看到这条畜生闪着保护大地保护地球的正义眼神理所当然地死死咬住我的大脚趾不放。

    这只该死的狗!日!

    莫斯科医院似乎很擅长接待因“狗 日当道”而被咬的“顾客”。只打了一针破伤风,拿纱布在脚趾头上缠了两圈就匆匆打发我回去。

    我看着他忙里忙外,打车挂号配药兼道谢,心里早已“歇火”。可谁知目光与他对上的一刹,那家伙居然是一副又好笑又充满歉意的样子,气得我直翻他白眼,再次哀叹自己单纯如乡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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