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怕是……凶多吉少!
    ……
    深邃辽远的天穹上空。
    飞舟林立,恍如岛屿,密密麻麻,近似陆地。
    “那便是源天界。
    天锁洞开之后,万灵催发,正是一场不得了的天地造化。尔等后辈,可先入其中自寻机缘。不可破坏灵脉、天地灵宝,若有犯者,定斩不饶。待得天地重新稳定,仙宗再启。”
    第395章 出其不意!
    上百铁骑飞奔而来。
    除了马蹄踏地的声响之外,马背上竟然还有女子的哭声。
    墨锋目光扫过,便能看到衣衫不整的女子被捆束着,好似货物般的丢在马背之上,少说也有十几位。
    从显露出来的侧脸看,皆是面貌颇为出挑的女子。
    此时能哭出来的还算幸运,有的女子身上遍布青紫色的痕迹,衣衫几乎尽数脱落,纵使马背再如何颠簸,都昏沉的俯在马背之上,生死不知。
    “大晚上的,竟让兄弟们跑这一趟。”
    铁骑中最快的那一位率先赶到。
    其膀大腰圆,虎目凶厉,满脸的络腮胡子几乎遮住了面容,所谓天生凶相也不过如此。
    一双虎目扫过三人,骂道:“这就三个家伙,害死了咱们十几号兄弟?”
    “这可不是一般人。诺,看到他们身上的衣服了没有,墨者。”
    平天王撇了撇嘴,手指向墨锋,说道。
    墨者通常来说很好辨认。
    首先墨者是不推崇享乐的,就好似当初的墨子一样,贵为宗师也穿着最为简陋的粗布麻衣,倒不是说穿着粗布麻衣的就是墨者——但拿着长剑还穿粗布麻衣的,你要说不是都没几个人信了。
    兵器很贵,远比衣服贵的多。
    能用兵器的人,最差也得穿个长衫吧?
    泥腿子可用不来兵器,指不定拿着剑还没锄头好使。
    除此之外,还可以看肤色和谈吐乃至武艺。
    自苦以极之下,墨者通常肤色较深一些,与终日在田间忙碌的老农类似。
    就像墨锋,年纪轻轻便已是麦黄色的肤色,刘哥比他的颜色还要更深一点,辨认起来自是不难。
    “就是那群自找苦吃的傻子?”
    马背上那人跳下马来,粗壮的身体就像是一截厚厚的城墙一般,目光扫向墨锋,说道:“小家伙,当墨者有什么好处啊?我看你这样子,毛总该是长齐了吧?有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儿?”
    一边说着,他一只手揪着马背上昏迷过去的女子头发,硬生生的将其拽了下来,动作简单而粗暴。
    “啊!”
    剧烈的疼痛让女人醒了过来,一声痛呼过后,便摔下马来。
    “聒噪。”
    雄壮的汉子一巴掌便扇了上去,姣好的面容立刻肿胀而起。
    那女子浑身衣物几近于无,白皙的肌肤纵使在月色下都带着些许水润的光泽,四肢纤细柔美,却有不少青紫色交织。
    “小子,来,爷爷大度,赏给你个女人尝尝。”
    说着,粗壮汉子便好似丢破麻袋似得将女子丢到了墨锋的面前,“这可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一般人平时连面都难见到,兄弟们也没玩儿多久。不过,总得下去几个,陪陪咱死去的兄弟不是?”
    墨锋的脸色黑的深沉。
    看着摔倒在自己面前的女子,深深吸了一口气,脱下上衣,给她披了上去。
    跟这群禽兽,再讲什么墨家道义就显得过于可笑了。
    墨家除了兼爱非攻之外,还有天志。
    墨锋缓缓提起手中的长剑,目光越发的冷静。
    这些人,多死在他手中一个,来日被他们所祸害的人,就能少上许多个。
    然而,他的长剑还没举起,一只手掌便拽住了他。
    韦传名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身旁,拦住了想要动手的墨锋,此时竟是笑脸相迎道:“敢问您是?”
    “死人可没必要知道爷爷的名字。怎么,你也想要个女子尝尝?”
    粗壮的汉子嘲弄道。
    “不不不,只是在下早就听闻过平天王的大名,今日之事,或许有些误会才是。实不相瞒,在下并非墨者,与此二人同处一屋,也实属偶然。相信诸位慧眼识珠,一眼就能看出我与他们的区别。”
    韦传名语速颇快的说道。
    此时铁骑已经好似水桶般围了上来,说是水泄不通也不为过。
    平天王倒是也不着急,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方圆数十里之内,都是他的地盘,根本不可能节外生枝。
    墨者的名头听得多了,陪他们耍耍倒也是个消遣。
    “哦?什么区别?”
    平天王问道。
    “咱只佩服好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玩最美的女人,抢最贵的财宝的好汉!”
    韦传名拍着胸脯走上前去,手无寸铁,手掌更是高高举起,示意自己手中没有任何的凶器,独自走向平天王,“我跟他们可不是一路人。”
    “胆色倒是有点。”
    平天王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一脚踹向韦传名的胸口。
    顿时,韦传名的身体便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情不自禁的吐出口血来,五脏剧痛无比,浑身近乎撕裂一般。
    可就在这股危急生命的剧痛之中,那已经沉寂下去的血气,竟微微升腾了那么一瞬,没有让他直接昏死过去。
    平天王看着趴在地面上,一时难以起身的韦传名,大笑道:“老子的弟兄自然可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玩最美的女人,抢最贵的财宝。可你算什么东西,也想跟我们同路?”
    “哈哈哈哈哈。”
    四周的笑声纷至沓来,嘲笑着他的不自量力。
    临阵倒戈也得看身份看地位看实力,很显然,在这种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想要投降都是一种笑话,纯粹是看对方的心情。
    趴在地上的韦传名目光幽幽的看向平天王,脸上也没有惊怒,也没有愤恨,有的只是森寒的目光。
    那种目光,让平天王很是不爽。
    “先把他的头砍下来,同头骨当酒杯,给死去的弟兄们祭酒。”
    平天王挥了挥手,懒得再玩乐下去。
    “护住韦叔。”
    然而平天王的人马还没有出手,墨锋便已是率先冲了上去。
    在这一刻,他身上的气息暴涨,那是模仿宗师燃烧血肉的气血秘法——而秘法的催动需要时间。
    这段时间,韦传名顶了上去。
    脚掌踏地之时,墨锋的身影恍如离弦之箭般冲了上去,目标却并非是平天王,而是率先下马的那个粗壮汉子。
    面对墨锋的选择,粗壮汉子大笑一声,手中握着的开山斧便要当头劈砍而下。
    然而,就在开山斧即将落下的刹那间,墨锋本就迅疾的速度又提升了一截,手中长剑如倒月弯钩,带起一抹黑暗中的剪影,轻飘飘的滑了过去。
    一颗大好头颅,便随之飞起。
    一击毙命!
    首杀如此干脆,墨锋却是半点不停,脚掌挪移之间,捡起尚未落地的开山斧便随意一掷,烈烈破风声在夜间呼啸,立刻便将一人从马背上硬生生砸落而下,无有声息。
    干脆、利落。
    这些年,他可是不是白长的。
    除了个子窜了一大截,武艺更是精进极多。
    韦传名在武道上虽无有甚建树,可目光实在锐利,对于武道的见解也让他受益匪浅,实属非凡。
    那一声声韦叔可不是白叫的!
    若是说话能再好听一点,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被贴身培养了十余年的时间,毫不夸张的说,墨锋在武道上认知已经不下于寻常宗师,这些年来实战经验也是丰富的很。
    丧失了武道修为的韦传名,并不吝啬将自身对武道的知识馈赠给他,毕竟一个普通人在如此乱世,真的很难很难活下来。
    找个传人这种事,虽没有明说,墨锋却真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
    此时骤然出手,当即建功。
    然而平天王终究不是个傻子。
    “好胆!一起上!”
    一声怒喝,平天王已是冲了上去,他虽非宗师,亦是练脏有成,虽未练脏大成,也胜过寻常武者一大截。
    更何况他们人多势众,区区三人而已,哪里能是他们的对手?
    此时最好的情况,当然是边打边撤,可惜韦传名身受重创,他们没有退的余地。
    墨锋目光清冷如霜雪,独自迎上了平天王,交战之时不言不语,浑身气血已是被调动到了极致。
    擒贼先擒王,若能快点砍了平天王,说不得能让这伙人马军心大乱,本就是乌合之众,因财利而聚之,只要吓破了胆,未尝没有机会!
    剑光在月色下泛起一丝明光,然而仅是刚刚与平天王手中宝剑相碰,便发出让人牙酸的声响,崩出一块儿豁口,长剑几乎折断。
    墨锋像是早有预兆,半点未惊,甚至再度骤然发力之下,本就残缺一块的长剑终于是不堪重负的折断。
    平天王的宝剑仍是向着他砍了过来,墨锋仅是左踏一步,手中断剑便已掷向平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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