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龙惨死的消息相当突然!
    刚刚看了他的精彩演出,当然就死在了剧社后台,而且是被人活生生勒死的,死状极为凄惨。
    宋子隆身为保安队长,自然很快赶到了现场。
    “应老板,你和易小龙合作最多,他平时的为人如何?”
    见戏班的重要角色都出现了,宋子隆问道。
    不料应锦棠的回答很意外:“他的为人如何,我也不太清楚。”
    宋子隆眉头微皱:“你们合作了这么久,你不清楚,那谁知道?”
    应锦棠很坦然的道:“只是在台上合作罢了,台下未必是好朋友。
    何况我老婆怀孕了,我有时间就照顾她了,所以很少和其他人私下沟通。”
    他的回答也算有理有据,宋子隆点点头继续问道:“那么易小龙平时会不会经常得罪人?”
    “这个应该没有吧。”
    应锦棠道:“不论是哪里演出,他都会烧香拜佛添香油,也算是做善事。”
    又问了几个人,回答差不多,都表示易小龙平易近人没什么架子,还经常教一些小武生唱戏,为人很不错。
    这倒是奇了,这么好的人,怎么会被人这么残忍的杀掉呢?
    周三元在一旁信心十足的道:“队长,其实不用怎么调查的,男人的事呢,不是因为钱就是因为女人。
    但我们检查过易小龙的钱财,一分没少,那肯定是因为女人的事被杀了。”
    宋子隆深以为然,易小龙一表人才,性格又很风流倜傥,说不定是招惹什么情债。
    听到他们的对话,应锦棠的妻子花艳红面露异色,不过因为她是有夫之妇,宋子隆和周三元都没有怀疑到她身上。
    大致询问了下,保安队便暂时离开了剧社,不过剧社的第三把交椅,也就是最有机会接替易小龙位置的靓少辉却没经过问讯,宋子隆表示等对方回来后让他去乡公所一趟。
    其实剧社的构成很简单就能搞清楚,易小龙是男一,应锦棠扮演女一,而靓少辉则是男二。
    男一号出事,最有机会上位的便是男二号。
    毕竟这是民国时期,一个剧社就这么多人,也很难从其他地方借人过来。
    不像后来的娱乐圈,男一号闹意见了,剧组还能继续寻找下一位合适的男一。
    所以当靓少辉叼着烟卷回来后听说易小龙死掉的消息,第一个反应不是他为什么死了,而是接下来的男一号由谁接任。
    就是这么现实!
    听到他的话应锦棠沉声道:“先别讨论这个了,毕竟和阿龙这么多年兄弟了,现在他不在了,先办好他的身后事,再做别的打算吧。”
    这件事的后续影响自然是很严重的,在剧社内部,就有很多言论,认为是靓少辉杀掉易小龙的。
    一是因为易小龙私下时不时的会训斥靓少辉,另一个则是后者总是盯着易小龙的位置,取而代之的心思很重。
    不只是剧社内部,包括宋子隆和周三元,也都认为他的嫌疑最大。
    ……
    另一边,在毛小方等人回到伏羲堂,却发现由达初照顾的黑玫瑰不见了,得知这个消息的冯一对此是大为摇头,连个痴痴傻傻的人都看不住,只能说明一个原因,他根本没上心。
    这么大个成年人,这点事都办不好,而且还拒不认错,实在是让人失望。
    不过当剧社请他们坐法事的时候,在剧社发现了在此打杂的黑玫瑰。
    达初看到对方后暴跳如雷,对她是一顿训斥,让本来就害怕他的黑玫瑰更是抗拒。
    “玫瑰姐,帮龙哥做完斋事跟我们回去吧。”
    小海好生劝道。
    “不去,坚决不去。”
    黑玫瑰态度很坚决。
    “伏羲堂有什么不好,你非要留在这里?”
    毛小方也是皱起了眉头。
    “哎呀师父,她是傻的,根本都不知道咱们在说什么。”
    达初没好气的说道。
    站在一旁的冯一连连摇头,就达初这样,黑玫瑰怎么会愿意回去呢。
    后来苦劝无果,毛小方也就放弃了,对叶天成道:“天成,麻烦你了,她想留在戏班,你帮我照顾她。”
    “放心吧毛师傅,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如此便好,那咱们开坛吧,送易老板上路。”
    做完法事,毛小方便准备离开了,冯一忍不住喊住他道:“毛师傅请留步。”
    “嗯,怎么了冯道友?”
    “你不觉得很奇怪么,为什么黑玫瑰要留在剧社?”
    毛小方摇摇头道:“还能因为什么,达初一直对她大呼小叫的,她怎么愿意在伏羲堂待着。”
    “话不能这样讲,甘田镇地方说小也不小,她为什么会选择剧社呢?”
    冯一沉思道:“而且我在剧社还看到了一个不应该在这里的人。”
    “谁?”
    “周三元的表妹朱洁贞。”
    冯一侃侃而谈道:“其实之前我就觉得奇怪,以三元的脾气,怎么可能会把跟宋队长看戏的机会让给朱洁贞这位远房亲戚呢。
    而且今天我在合兴馆看到了四喜,两个眼睛肿的跟核桃样,一看就是哭过。
    如果不出所料,应该是朱洁贞偷了三元给四喜准备的票前来赴约,事后被周家发现,他们肯定是没说好话,所以朱洁贞一气之下离开了合兴馆,在剧社找了个份杂工。”
    “你的推测不无道理,但是跟玫瑰姑娘在此有什么关系么?”
    毛小方对周家的家务事并不是很感兴趣,不知道冯一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朱洁贞的脾性我略知一二,自认为条件不错,一心想找个有钱有势的男人嫁了,不过骨子里却依然有点自卑,还喜欢占小便宜……”
    说到这里,毛小方突然反应过来:“你是说,达初遗失的黑玫瑰鞋子,是被她捡去了。”
    “很有可能!”
    冯一点头道:“那晚她也跟着看戏了,说不定看那双鞋子还不错,所以偷偷捡了。
    当然,我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黑玫瑰跟她同时出现在剧社。”
    “不错,玫瑰姑娘的魂魄不全,所以对寄存她魂魄的鞋子感应很强。如果鞋子真是朱洁贞捡去了,她不愿离开的原因就很清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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