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第七十章秘密
民国故事 作者:文飘过峰
第七十章秘密
第七十章秘密
下午的时候,秋宝送来了两条青鱼。他在河边钓到的。
王子轩很喜欢自立好强的秋宝。而秋宝也非常敬重这个一肚子学问的大学生哥哥。两人很快就混熟了。
前天早上,秋宝过来送水。
王子轩正好在厨房里给苏又男调马伤药,见状,连忙放下手里的药碗,过来帮他倒水。
两人一边做事,一边闲聊起来。
得知秋宝的理想是学文识字,做一个有学问的人,王子轩唏嘘之余,主动提出每天下午教他识字。不收一分钱的束修。
反正,他窝在这个小院子里,一天到晚,除了帮苏又男换一次药,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闲得快发霉了。
找桩事做,他也正好可以打发时间。
苏又男慢慢的挪进来,了一句:这是一个秘密,秋宝必须保证不道与外人听。
王子轩立马明白了,挠着头,嘿嘿笑道:“还是你考虑得周到。”
前街后巷,象秋宝一样,因为家穷不能上学的半大小子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而国人又对免费的东西向来都是趋之若鹜的。如果知道他王子轩免费教学生,这一带非沸腾起来不可。
目前,他们俩的身份还是西城监狱的两名逃犯。吸引那么多人的眼球,无异于自寻死路。
秋宝自然是拍着膛,满口答应。
而上官华芸却皱了皱眉头,闷声不响的在一旁忙碌着。
这是不高兴了。乘着秋宝挑着空水桶离开,去挑第二担的空当,王子轩问道:“阿华,你不赞同?”
上官华芸叹了口气,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她确实不赞同王子轩的举措:首先,读书非一朝一夕之事,而王子轩能教秋宝多久?一个星期?一个月?这么短的时间里,秋宝能学到多少?既然不能实质的解决秋宝的读书问题,为什么要头脑发热的给秋宝一个希望?徒教人伤心尔。心中怀有一个梦想,哪怕那个梦想是多么的遥不可即,也是件令人快乐的事。她不想毁掉秋宝心里的那份快乐。
其次,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她认为王子轩太小看街坊们的八卦能力了。这世上到处都有这么一种人,吃自己的饭,别人的心。外加,眼皮子薄如纸,见不得别人得好处。
末了,她反问道:“也就是说,秋宝以后每天下午都要过来吗?子轩,一两天还没问题,十天八天的,天天如此,你觉得街坊们会注意不到吗?”
王子轩脸色乍变:“阿华,你理得令人害怕。我真失望。”说罢,气呼呼的冲到院子里,背对着厨房方向,双手叉腰站在槐树下,貌似在生闷气。
上官华芸闻言,口堵得紧,难受得吐不出半个字来。
什么叫做她理得令人害怕?她刚刚所说的那些只是一番理的分析与劝告吗?如果不是拿这丫和秋宝都当做朋友,依她的子,她会发表半句评论,她就跟他姓
哼,好心被当做驴肝肺。她还没失望,那丫倒先“真失望”上了
苏又男一直站在旁边,没有吭声。见状,他了鼻子,轻笑道:“至于这么生气吗?”
“哼,我理得令人害怕呢,怎么可能会生气?”上官华芸冲院子里翻了个白眼,把饭锅刷得沙沙作响。
“我说个小故事给你听,好吗?”苏又男抱着膀子,慵懒的倚靠着门框,眯缝着眼睛,瞅着院子里那个气急败坏的背影。他已经旁听侧击出王子轩是林子明四年的同学皆好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品行如何,也可以通过他结交的朋友体现出来。
在苏又男看来,在品行方面,王子轩有理想,有抱负,有血,正直上进,是个很不错的人。然而,看得出,他一直被保护得很好,也可以说成是涉世不深。他太纯,太真,太血气方刚,追求完美,眼里容不得半粒砂子。
想必林子明也是这样一个人吧。苏又男收回目光,暗地里叹了一口气。
上官华芸没有吭声,低头继续飞快的刷洗锅子。
这便是默许了。这种时候,一般人都会很在意第三方的态度偏向。她亦不能免俗。
苏又男笑了笑:“退潮后,成千上万的海星被滞留在了海滩上。用不了几个小时,它们就统弦会被炙热的太阳晒死。有一个人一只一只的把海星扔回海水里。有人问他,‘这里有这么多的海星,你又救得了几只?况且,这一次,你救了它们,难保下一次涨潮时,它们又会被冲上海岸,还是会被晒死。’你知道那人是怎么回答的吗?”
手里的动作不由停了下来,上官华芸还是没有吭声。
苏又男顿了顿,接着说道:“他说,‘至少我手里的这只海星,这一次是得救了。’”
上官华芸沉默片刻,回头看着他,笑道:“世事无常,将来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是我着相了。表哥,谢谢你。”
“芸表妹,古有一字之师。”狭长的丹凤眼亮若星辰,苏又男扯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而今,为兄一番金玉良玉令芸表妹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咳咳,芸表妹就用简简单单的一句‘谢谢’来搪塞为兄么?”
上官华芸愕然,一时无语。这人的脸皮堪比城墙
“为兄知芸表妹素来急智。不如就由芸表妹为秋宝想个掩人耳目的借口,以表对为兄的谢意,如何?”苏狐狸笑眯眯的扬长而去,留给她一个风度翩翩的完美背影。
貌似被这丫卖了,还帮他数了一回钱。难怪这丫得瑟成这副德上官华芸唯有扼腕暗恨。
而苏又男走到王子轩身边,一把攀着他的肩膀,气喘吁吁的说道:“子轩,帮个忙,扶我回房躺一下。”
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哪神经搭错了。明明背上的伤还没完全愈合,他却莫明其妙的抱着膀子,“靠”了那久的门框随后,又绷直腰身,行如风……伤口好疼
王子轩见他脸色发白,顶着满额头黄豆般大的冷汗,吓了一大跳,连忙伸手扶住他:“钱默,你做什么了?”
苏又男冲他翻了个白眼,毫不客气的把重心压在他肩上,哼哼唧唧:“还能做什么?当然是给你当说客去了。你还是个绅士么?冷言冷语的,差点把一个危害时刻,对你伸出救助之手的女子气得吐血。”
“她生气了?”王子轩懊恼极了,飞快的瞥了一眼厨房方向,语气软了许多,嘟囔道,“她那样分明就是冷血……”他已经够克制的了。要是其他的人说出那种自私冷漠的话,他早就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冷血,没人”。
所以说,劝架调和之类的,不是件轻松得活,得两边等料下工夫。苏又男甩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叹道:“子轩,我真的没多少气力了,刚刚好象扯到了背上的伤口。先扶我回房,我们再慢慢讨论这个问题,好不好?”心里却嘀咕开了:人家小姑娘说得又不是没有道理,还不是怕秋宝希望太大,最后失望太多,同时也是为我们俩的安全着想。只是不同意见而已,至于给人家扣上一顶“冷血”的帽子吗?你小子未免也太刻薄了些。
转念一想,他对上官华芸无形中多了一分同情:可以推测,因为一言不合之类的,那丫头从林子明那儿受了多少窝囊气和白眼。唉,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啊,太自以为是了。
他很庆幸自己的老师让他早早的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尊重”。回国一年多了,他开始有点想念那糟老头。想到老头迷糊的醉眼,他暗地里叹了一口气。
回国之前,糟老头答应他戒酒的,也不知道做到了没有?他很是怀疑。
如今,母亲故去,苏家已倒,舅舅们身体安康,他没有什么好牵挂的,还是早些赶回去的好。那糟老头信用太差,实在令人放心不下。
王子轩闻言,脸红得跟块猪肝似的:“唔,调好的药,忘在厨房里了。”
苏又男斜眼瞟了他一眼。这家伙终于记起是去厨房做嘛的。
虽说他在上官华芸面前表现得中规中矩,但是苏又男还是出于表哥的责任,不放心他和上官华芸独处。也幸亏如此,不然,那家伙只怕为了“理与冷血”,和臭丫头在厨房里扛上了。而他却在床上趴着,要等到花儿也谢了。
到房里,把苏又男扶到床上趴好后,王子轩又匆匆返回厨房去拿药。
回来时,这小子眉眼带笑,满面春风。
苏又男看着有些刺眼,挑眉问道:“天上掉馅饼了,这么高兴?”
王子轩坐在床边上,一边给他上药,一边解释道:“刚刚阿华跟我说了,她想到了好借口让秋宝每天下午过来学习。如果有人问起来,她会说,她在以前租的房子里订了一份报纸。她请了秋宝天天过去帮她取报纸。”
苏又男撇撇嘴:“唔,我这个妹妹好冷血,为了一份报纸,大热的天,每天让秋宝中午跑那么远的路。”
“哪里?”王子轩反驳道,“是秋宝说的,他刚找份送报纸的差事,可以帮阿华顺路捎报纸的。”
貌似问题解决了。苏又男鼻子,没有再吭声。
秋宝过来识字的事就这样定下来了。他很珍惜这次天上掉下来的学习机会,每天中午一点钟左右就拿着一份报纸,准时赶过来。
而苏又男他们俩不知道的是,什么送报纸都是借口。上官华芸只是碰巧得知秋宝每天取报纸的地方隔马家饭店只有半条街,便想出了一个主意:她已经跟马家饭店那边打好招呼了。老板很好说话,答应帮她收信,但是,不管送信。
如今,上官华芸请了秋宝帮忙,隔三岔五的帮她去店里问问。当然,这件事是她和秋宝之间的小秘密,就是“云大哥”也不能说。在那个“云大哥”的同学王大哥面前,就更要保密。
“云姐姐放心,我嘴紧着呢。”秋宝拍着口,爽快的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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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候,秋宝送来了两条青鱼。他在河边钓到的。
王子轩很喜欢自立好强的秋宝。而秋宝也非常敬重这个一肚子学问的大学生哥哥。两人很快就混熟了。
前天早上,秋宝过来送水。
王子轩正好在厨房里给苏又男调马伤药,见状,连忙放下手里的药碗,过来帮他倒水。
两人一边做事,一边闲聊起来。
得知秋宝的理想是学文识字,做一个有学问的人,王子轩唏嘘之余,主动提出每天下午教他识字。不收一分钱的束修。
反正,他窝在这个小院子里,一天到晚,除了帮苏又男换一次药,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闲得快发霉了。
找桩事做,他也正好可以打发时间。
苏又男慢慢的挪进来,了一句:这是一个秘密,秋宝必须保证不道与外人听。
王子轩立马明白了,挠着头,嘿嘿笑道:“还是你考虑得周到。”
前街后巷,象秋宝一样,因为家穷不能上学的半大小子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而国人又对免费的东西向来都是趋之若鹜的。如果知道他王子轩免费教学生,这一带非沸腾起来不可。
目前,他们俩的身份还是西城监狱的两名逃犯。吸引那么多人的眼球,无异于自寻死路。
秋宝自然是拍着膛,满口答应。
而上官华芸却皱了皱眉头,闷声不响的在一旁忙碌着。
这是不高兴了。乘着秋宝挑着空水桶离开,去挑第二担的空当,王子轩问道:“阿华,你不赞同?”
上官华芸叹了口气,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她确实不赞同王子轩的举措:首先,读书非一朝一夕之事,而王子轩能教秋宝多久?一个星期?一个月?这么短的时间里,秋宝能学到多少?既然不能实质的解决秋宝的读书问题,为什么要头脑发热的给秋宝一个希望?徒教人伤心尔。心中怀有一个梦想,哪怕那个梦想是多么的遥不可即,也是件令人快乐的事。她不想毁掉秋宝心里的那份快乐。
其次,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她认为王子轩太小看街坊们的八卦能力了。这世上到处都有这么一种人,吃自己的饭,别人的心。外加,眼皮子薄如纸,见不得别人得好处。
末了,她反问道:“也就是说,秋宝以后每天下午都要过来吗?子轩,一两天还没问题,十天八天的,天天如此,你觉得街坊们会注意不到吗?”
王子轩脸色乍变:“阿华,你理得令人害怕。我真失望。”说罢,气呼呼的冲到院子里,背对着厨房方向,双手叉腰站在槐树下,貌似在生闷气。
上官华芸闻言,口堵得紧,难受得吐不出半个字来。
什么叫做她理得令人害怕?她刚刚所说的那些只是一番理的分析与劝告吗?如果不是拿这丫和秋宝都当做朋友,依她的子,她会发表半句评论,她就跟他姓
哼,好心被当做驴肝肺。她还没失望,那丫倒先“真失望”上了
苏又男一直站在旁边,没有吭声。见状,他了鼻子,轻笑道:“至于这么生气吗?”
“哼,我理得令人害怕呢,怎么可能会生气?”上官华芸冲院子里翻了个白眼,把饭锅刷得沙沙作响。
“我说个小故事给你听,好吗?”苏又男抱着膀子,慵懒的倚靠着门框,眯缝着眼睛,瞅着院子里那个气急败坏的背影。他已经旁听侧击出王子轩是林子明四年的同学皆好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品行如何,也可以通过他结交的朋友体现出来。
在苏又男看来,在品行方面,王子轩有理想,有抱负,有血,正直上进,是个很不错的人。然而,看得出,他一直被保护得很好,也可以说成是涉世不深。他太纯,太真,太血气方刚,追求完美,眼里容不得半粒砂子。
想必林子明也是这样一个人吧。苏又男收回目光,暗地里叹了一口气。
上官华芸没有吭声,低头继续飞快的刷洗锅子。
这便是默许了。这种时候,一般人都会很在意第三方的态度偏向。她亦不能免俗。
苏又男笑了笑:“退潮后,成千上万的海星被滞留在了海滩上。用不了几个小时,它们就统弦会被炙热的太阳晒死。有一个人一只一只的把海星扔回海水里。有人问他,‘这里有这么多的海星,你又救得了几只?况且,这一次,你救了它们,难保下一次涨潮时,它们又会被冲上海岸,还是会被晒死。’你知道那人是怎么回答的吗?”
手里的动作不由停了下来,上官华芸还是没有吭声。
苏又男顿了顿,接着说道:“他说,‘至少我手里的这只海星,这一次是得救了。’”
上官华芸沉默片刻,回头看着他,笑道:“世事无常,将来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是我着相了。表哥,谢谢你。”
“芸表妹,古有一字之师。”狭长的丹凤眼亮若星辰,苏又男扯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而今,为兄一番金玉良玉令芸表妹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咳咳,芸表妹就用简简单单的一句‘谢谢’来搪塞为兄么?”
上官华芸愕然,一时无语。这人的脸皮堪比城墙
“为兄知芸表妹素来急智。不如就由芸表妹为秋宝想个掩人耳目的借口,以表对为兄的谢意,如何?”苏狐狸笑眯眯的扬长而去,留给她一个风度翩翩的完美背影。
貌似被这丫卖了,还帮他数了一回钱。难怪这丫得瑟成这副德上官华芸唯有扼腕暗恨。
而苏又男走到王子轩身边,一把攀着他的肩膀,气喘吁吁的说道:“子轩,帮个忙,扶我回房躺一下。”
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哪神经搭错了。明明背上的伤还没完全愈合,他却莫明其妙的抱着膀子,“靠”了那久的门框随后,又绷直腰身,行如风……伤口好疼
王子轩见他脸色发白,顶着满额头黄豆般大的冷汗,吓了一大跳,连忙伸手扶住他:“钱默,你做什么了?”
苏又男冲他翻了个白眼,毫不客气的把重心压在他肩上,哼哼唧唧:“还能做什么?当然是给你当说客去了。你还是个绅士么?冷言冷语的,差点把一个危害时刻,对你伸出救助之手的女子气得吐血。”
“她生气了?”王子轩懊恼极了,飞快的瞥了一眼厨房方向,语气软了许多,嘟囔道,“她那样分明就是冷血……”他已经够克制的了。要是其他的人说出那种自私冷漠的话,他早就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冷血,没人”。
所以说,劝架调和之类的,不是件轻松得活,得两边等料下工夫。苏又男甩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叹道:“子轩,我真的没多少气力了,刚刚好象扯到了背上的伤口。先扶我回房,我们再慢慢讨论这个问题,好不好?”心里却嘀咕开了:人家小姑娘说得又不是没有道理,还不是怕秋宝希望太大,最后失望太多,同时也是为我们俩的安全着想。只是不同意见而已,至于给人家扣上一顶“冷血”的帽子吗?你小子未免也太刻薄了些。
转念一想,他对上官华芸无形中多了一分同情:可以推测,因为一言不合之类的,那丫头从林子明那儿受了多少窝囊气和白眼。唉,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啊,太自以为是了。
他很庆幸自己的老师让他早早的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尊重”。回国一年多了,他开始有点想念那糟老头。想到老头迷糊的醉眼,他暗地里叹了一口气。
回国之前,糟老头答应他戒酒的,也不知道做到了没有?他很是怀疑。
如今,母亲故去,苏家已倒,舅舅们身体安康,他没有什么好牵挂的,还是早些赶回去的好。那糟老头信用太差,实在令人放心不下。
王子轩闻言,脸红得跟块猪肝似的:“唔,调好的药,忘在厨房里了。”
苏又男斜眼瞟了他一眼。这家伙终于记起是去厨房做嘛的。
虽说他在上官华芸面前表现得中规中矩,但是苏又男还是出于表哥的责任,不放心他和上官华芸独处。也幸亏如此,不然,那家伙只怕为了“理与冷血”,和臭丫头在厨房里扛上了。而他却在床上趴着,要等到花儿也谢了。
到房里,把苏又男扶到床上趴好后,王子轩又匆匆返回厨房去拿药。
回来时,这小子眉眼带笑,满面春风。
苏又男看着有些刺眼,挑眉问道:“天上掉馅饼了,这么高兴?”
王子轩坐在床边上,一边给他上药,一边解释道:“刚刚阿华跟我说了,她想到了好借口让秋宝每天下午过来学习。如果有人问起来,她会说,她在以前租的房子里订了一份报纸。她请了秋宝天天过去帮她取报纸。”
苏又男撇撇嘴:“唔,我这个妹妹好冷血,为了一份报纸,大热的天,每天让秋宝中午跑那么远的路。”
“哪里?”王子轩反驳道,“是秋宝说的,他刚找份送报纸的差事,可以帮阿华顺路捎报纸的。”
貌似问题解决了。苏又男鼻子,没有再吭声。
秋宝过来识字的事就这样定下来了。他很珍惜这次天上掉下来的学习机会,每天中午一点钟左右就拿着一份报纸,准时赶过来。
而苏又男他们俩不知道的是,什么送报纸都是借口。上官华芸只是碰巧得知秋宝每天取报纸的地方隔马家饭店只有半条街,便想出了一个主意:她已经跟马家饭店那边打好招呼了。老板很好说话,答应帮她收信,但是,不管送信。
如今,上官华芸请了秋宝帮忙,隔三岔五的帮她去店里问问。当然,这件事是她和秋宝之间的小秘密,就是“云大哥”也不能说。在那个“云大哥”的同学王大哥面前,就更要保密。
“云姐姐放心,我嘴紧着呢。”秋宝拍着口,爽快的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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