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星辉 作者:忆锦
chapter 1
我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
乐姐问我:“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我回答得很慎重。
“那我开门了?”
“开吧。”我点头,视死如归。
乐姐最后看了我一眼,眼神颇有些决然地意味,然后她打开了门。刹那间,人潮涌动,无数闪光灯在门外亮起,几乎闪瞎了我的狗眼。
记者们连珠似地提问在我耳边响起:“你和黎先生真的在一起了吗?”“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这样做是为了炒作自己吗?”“面对众多粉丝的威胁,你有想过一夜爆红的代价吗?”
……
问题的尖锐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求助于身边的乐姐。作为一个月薪还不到三千半吊子经纪人,乐姐显然也被如此声势浩大的场面给唬住了,在短暂的错愕过后,她硬着头皮喊:“对于大家的提问,沈千星小姐将不做任何回答,麻烦大家让一让!”
但是这样喊声犹如沧海一粟,很快就淹没在了记者们疯狂的提问之中。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红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在圈子里爬滚打,至今还默默无闻的替身演员,我不是没有妄想过一夜成名。但当这一切终于成为现实时,我却无法接受。
原因就是,我的绯闻对象黎耀凡是我的仇人。
一切都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我家还没破产,我父亲还是个富甲一方的奸商。
或许有人说我薄情,做女儿的怎么能骂自己的爹是奸商呢,但事实就是,我的父亲沈仁义真的不是个好人。他征战商场几十年,六亲不认,唯利是图,机关算尽,做过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陷害自己的好友黎中正,害他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留下一家孤儿寡母,无依无靠。
那年我正好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还没有见识过这个世界上有句话叫“恶有恶报”。直到黎耀凡继承了父亲的公司,把我家打得落花流水,逼得我父亲抛妻弃女流亡海外,我才明白,原来做人真的不能太坏。
虽然黎耀凡把我家害成这样,但其实之前我一直没恨过他,毕竟是我父亲害他爸枉死在先,他要打击报复也情有可原。
自从七年前我爹留下一屁股还不完的债人间蒸发之后,我们和母亲就每一天活在心惊胆战之中。为了躲债,母亲带着我东奔西逃,居无定所。因为怕留下地址,我也不敢继续念书,只好四处打零工,赚的钱连养自己都困难,更别说还债了。
时间久了,连那些讨债的都可怜我们了,有时候家里没饭吃,都还要讨债的接济。
后来,讨债公司的莫老大实在受不了每次来我家讨债,都要反过来倒贴钱,只好对我说:“你妈年纪大了,你又长得一般般,就算出去卖也赚不了多少钱,干脆当演员吧,万一红了,我还能收回点本钱。”
我觉得莫老大这个想法很有远见,但十分缺乏可行。现在那些明星,哪一个不是长得玲珑剔透,整的娘都不认识。而我,富贵的时候还能花钱打扮一下见人,现在落魄了,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资本了。
可是莫老大为了能讨到债,已经失去理智了,他说:“你不当演员,就只能除去卖了,两条路自己选吧。”
为了我的清白,也为了莫老大不用再每次倒贴钱,我毅然选择了前一种方案,我说:“让我当演员可以,借两百块买套新衣服吧?”
莫老大咬咬牙,借了。
我穿着新衣服去莫老大介绍的片场试戏,试的是个小角色,被挟持女主的劫匪一枪毙了,连台词都只有一声惨叫,按理说是挺简单的。但我万万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小角色,竟然有十几个女演员为了抢着领便当,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迎风乱颤。
最后,导演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选了最大的那个,催我们其他人赶紧走。
我一边替莫老大心疼那两百块,一边依依不舍地望着片场的便当往回走,突然听到女主角和导演吵了起来。
“开什么玩笑,这么危险的戏,让我自己演?”
“替身突然病了,我也没办法啊!”
“病了就再找一个,还怕找不到?”
“一时半会儿,你让我去哪给你找替身?”
“找不到就改天拍,反正我不拍!”
“不行,这场戏今天一定要拍了!”
“我说不拍就不拍,你想怎样?”
……
我好奇地停下脚步,厚着脸皮问旁边的剧务:“大哥,什么戏那么危险啊?”
“看到那车没?”剧务指了指旁边一辆越野车。
我捣蒜似地点了点头。
“等会劫匪开车,就会把女主角从那车里推下来。”
“就这样?”
“就这样。”
“不用推进臭水沟之类的?”
“不用。”
“地上没玻璃渣子吧?”
“怎么可能!我们都清扫过的!”那哥们显然已经有点不耐烦了,“我说你怎么还不走啊?”
“不走,我还要领便当呢?”我得意地朝他笑了笑,朝着导演高喊,“导演,我来做替身!我来!!!”
就这样,我机缘巧合地进了这个圈子。
回想起来,我真要谢谢我那爱面子的爹,当年我身为富家千金却在琴棋书画方面毫无天赋,我爹觉得我这样很丢他的脸,就带我去学武,这一学便是八年。
教我的老师曾夸我骨骼惊奇,生在古代铁定是个女侠,可惜我生不逢时,只能靠着一身武艺在剧场当替身,混口饭吃。
可这已经不错了,至少我卖艺不卖身,不是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一直很卖力地工作着,后来有替身公司看上我,大概觉得我挺有天赋,就跟我签了约,还配了个经纪人给我。
乐姐原名杨乐,大不了我几岁,干这行两年多了,手下的艺人加起来都快有一打了,但跟我的关系却最好。
她常常跟我抱怨公司有多抠门,天天压榨她的劳动力,却连三千块的月薪都发不到。每当这时,我只能安慰她:“你总比我好点。”
“千星,你别气馁,我做这行两年多,虽然没什么成就,但也见了不少人,就你这面相,绝对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那种。”
“就怕不鸣则已,一鸣惊出心脏病。”我笑呵呵地回答。
如果我能预知未来,打死都不会说这句话,因为在我说出这句话不到三个月,就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我人生的大事。
我被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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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
乐姐问我:“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我回答得很慎重。
“那我开门了?”
“开吧。”我点头,视死如归。
乐姐最后看了我一眼,眼神颇有些决然地意味,然后她打开了门。刹那间,人潮涌动,无数闪光灯在门外亮起,几乎闪瞎了我的狗眼。
记者们连珠似地提问在我耳边响起:“你和黎先生真的在一起了吗?”“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这样做是为了炒作自己吗?”“面对众多粉丝的威胁,你有想过一夜爆红的代价吗?”
……
问题的尖锐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求助于身边的乐姐。作为一个月薪还不到三千半吊子经纪人,乐姐显然也被如此声势浩大的场面给唬住了,在短暂的错愕过后,她硬着头皮喊:“对于大家的提问,沈千星小姐将不做任何回答,麻烦大家让一让!”
但是这样喊声犹如沧海一粟,很快就淹没在了记者们疯狂的提问之中。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红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在圈子里爬滚打,至今还默默无闻的替身演员,我不是没有妄想过一夜成名。但当这一切终于成为现实时,我却无法接受。
原因就是,我的绯闻对象黎耀凡是我的仇人。
一切都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我家还没破产,我父亲还是个富甲一方的奸商。
或许有人说我薄情,做女儿的怎么能骂自己的爹是奸商呢,但事实就是,我的父亲沈仁义真的不是个好人。他征战商场几十年,六亲不认,唯利是图,机关算尽,做过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陷害自己的好友黎中正,害他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留下一家孤儿寡母,无依无靠。
那年我正好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还没有见识过这个世界上有句话叫“恶有恶报”。直到黎耀凡继承了父亲的公司,把我家打得落花流水,逼得我父亲抛妻弃女流亡海外,我才明白,原来做人真的不能太坏。
虽然黎耀凡把我家害成这样,但其实之前我一直没恨过他,毕竟是我父亲害他爸枉死在先,他要打击报复也情有可原。
自从七年前我爹留下一屁股还不完的债人间蒸发之后,我们和母亲就每一天活在心惊胆战之中。为了躲债,母亲带着我东奔西逃,居无定所。因为怕留下地址,我也不敢继续念书,只好四处打零工,赚的钱连养自己都困难,更别说还债了。
时间久了,连那些讨债的都可怜我们了,有时候家里没饭吃,都还要讨债的接济。
后来,讨债公司的莫老大实在受不了每次来我家讨债,都要反过来倒贴钱,只好对我说:“你妈年纪大了,你又长得一般般,就算出去卖也赚不了多少钱,干脆当演员吧,万一红了,我还能收回点本钱。”
我觉得莫老大这个想法很有远见,但十分缺乏可行。现在那些明星,哪一个不是长得玲珑剔透,整的娘都不认识。而我,富贵的时候还能花钱打扮一下见人,现在落魄了,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资本了。
可是莫老大为了能讨到债,已经失去理智了,他说:“你不当演员,就只能除去卖了,两条路自己选吧。”
为了我的清白,也为了莫老大不用再每次倒贴钱,我毅然选择了前一种方案,我说:“让我当演员可以,借两百块买套新衣服吧?”
莫老大咬咬牙,借了。
我穿着新衣服去莫老大介绍的片场试戏,试的是个小角色,被挟持女主的劫匪一枪毙了,连台词都只有一声惨叫,按理说是挺简单的。但我万万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小角色,竟然有十几个女演员为了抢着领便当,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迎风乱颤。
最后,导演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选了最大的那个,催我们其他人赶紧走。
我一边替莫老大心疼那两百块,一边依依不舍地望着片场的便当往回走,突然听到女主角和导演吵了起来。
“开什么玩笑,这么危险的戏,让我自己演?”
“替身突然病了,我也没办法啊!”
“病了就再找一个,还怕找不到?”
“一时半会儿,你让我去哪给你找替身?”
“找不到就改天拍,反正我不拍!”
“不行,这场戏今天一定要拍了!”
“我说不拍就不拍,你想怎样?”
……
我好奇地停下脚步,厚着脸皮问旁边的剧务:“大哥,什么戏那么危险啊?”
“看到那车没?”剧务指了指旁边一辆越野车。
我捣蒜似地点了点头。
“等会劫匪开车,就会把女主角从那车里推下来。”
“就这样?”
“就这样。”
“不用推进臭水沟之类的?”
“不用。”
“地上没玻璃渣子吧?”
“怎么可能!我们都清扫过的!”那哥们显然已经有点不耐烦了,“我说你怎么还不走啊?”
“不走,我还要领便当呢?”我得意地朝他笑了笑,朝着导演高喊,“导演,我来做替身!我来!!!”
就这样,我机缘巧合地进了这个圈子。
回想起来,我真要谢谢我那爱面子的爹,当年我身为富家千金却在琴棋书画方面毫无天赋,我爹觉得我这样很丢他的脸,就带我去学武,这一学便是八年。
教我的老师曾夸我骨骼惊奇,生在古代铁定是个女侠,可惜我生不逢时,只能靠着一身武艺在剧场当替身,混口饭吃。
可这已经不错了,至少我卖艺不卖身,不是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一直很卖力地工作着,后来有替身公司看上我,大概觉得我挺有天赋,就跟我签了约,还配了个经纪人给我。
乐姐原名杨乐,大不了我几岁,干这行两年多了,手下的艺人加起来都快有一打了,但跟我的关系却最好。
她常常跟我抱怨公司有多抠门,天天压榨她的劳动力,却连三千块的月薪都发不到。每当这时,我只能安慰她:“你总比我好点。”
“千星,你别气馁,我做这行两年多,虽然没什么成就,但也见了不少人,就你这面相,绝对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那种。”
“就怕不鸣则已,一鸣惊出心脏病。”我笑呵呵地回答。
如果我能预知未来,打死都不会说这句话,因为在我说出这句话不到三个月,就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我人生的大事。
我被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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