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之媚 作者:司溟

    追忆似水年华

    “各位天文爱好者,曾在1933年和1946年有过特大爆发的天龙座流星雨,将于今晚八点至明日凌晨达到盛极,届时,该流星雨可能会达到每小时二百颗的一个爆发盛况,有兴趣的公众可以选择空旷处朝西北方向进行观赏……”车载广播在播路况的间隙里播出了一条新闻。

    坐在后座的夏商周原本阖着的双目陡然睁开,问驾驶位置上的助理:“学谦,你知道蔺川有哪里适合观星?”

    展学谦想了一会儿,说道:“老大,龙宸山和明阳山都很适合观星,但是明阳山上有军方大佬居住,没有通行证恐怕不大方便过去,还是去龙宸山比较好。”

    夏商周“嗯”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展学谦从后视镜里偷偷看一眼闭目养神的夏商周,心下狐疑,不知道为什么素来生龙活虎的老板到了蔺川反倒像害了瘟病的**。

    夏末的太阳还是落得很晚。七点多的时候依稀还能窥见灰蓝色的天光。天边红霞未落,细小的云彩像锦鲤赤色的鳞片。明阳山上香樟飒飒,伍媚兴致高昂地开着奥迪q7上了盘上公路。

    路过限制通行区域时,她将从严谌那里借来的通行证递出车窗,士官很快验讫放行,还朝她敬了一个军礼。

    到了山顶时,天色才黯淡了下去。伍媚站在山巅,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衫,像一只振翅欲飞的蝶。而沈陆嘉独自一人从大宅里走到山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

    听到动静,伍媚下意识回头,看见沈陆嘉,有些意外地喊了一声“沈总?”

    沈陆家怕她误会自己是跟踪狂,略微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我家就住在这边。”

    伍媚看着沈陆嘉白衬衣上珍珠母贝的扣子,随意地笑笑,没有接话,依旧仰头看着天空。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她白衣白裤,连脚上也是一双白色小羊皮的系带平跟尖头皮鞋,只是已经沾了泥,连裤脚都有泥点,不过她倒似全不在意。

    山上的风呼呼地刮着,偶尔有老鸹怪叫着走枝桠间扑棱棱飞归。

    “沈总也来看星星?”伍媚忽然侧头问沈陆嘉。

    “嗯。”夜色里沈陆嘉只感觉伍媚的一双眼睛格外亮,顿了一下他又问,“伍总监一个人来看流星雨的?”

    伍媚有些好笑地睃他一眼,“沈总不是也没有人陪着来看流星雨吗?”

    沈陆嘉微微一噎,没有搭腔。只是抱着两只胳膊望天。

    伍媚也是神色怔忡地看着星空。她并不是喜欢沉湎过去的人,但是此刻心头还是有些抑制不住地潮涌。大概人类很容易爱屋及乌,最初接触天文还是因为夏商周的缘故,因为他大学里学的就是地球物理,只是谁会料到一个学地球物理的人会转行做起了金融,还做得风生水起。她还记得自己念大学时最喜欢让夏商周背着她一边看星星,一边唱“青石板上钉银钉,千颗万颗数不清。”她也曾经多接了两份家教,只为可以送他一个德国蔡司的胜利女神系列的高清迷你望远镜。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痴情得可爱。想到这里,伍媚不觉勾起唇角,有些魔怔似地伸出细白的手指,对着天空画了一个反写的s。

    沈陆嘉有些吃惊地看了她一眼,要知道天龙座形似一条蜿蜒曲折的龙,从大熊座、小熊座之间一直盘绕到了天琴座附近,巨龙的头就在天琴座旁边,活像个反写的“s”。沈陆嘉忽然又想起她入职时做的那条题目,也对,她确实不像是冲着浪漫主义来看星星的女人。

    “伍总监喜欢天文?据我所知喜欢天文的女孩子可不多。”沈陆嘉轻声开了口。

    伍媚淡淡一笑,“这要感谢我的母亲,她不大允许我看什么小说之类无病呻吟的玩意儿,她觉得这种东西除了让人脆弱,将一切不如意归咎于宿命这些玄不拉几的词汇外,毫无意义。在她看来,即使《如何开拖拉机》、《养殖泥鳅一百六十问》都比任何一本小说更有价值,因为它们提供了硬扎扎的知识。所以对我来说,会背李清照的‘凄凄惨惨戚戚’远不如能据北极星找得着北。”

    “可是你在外国语学院教的是法国文学。”

    沈陆嘉一本正经的严肃模样惹得伍媚笑的更欢,“沈总,文学其实是全在一张嘴上,一部现代主义小说,你可以说它震古烁今,妙绝伦;也可以说它不知所云,味同嚼蜡,褒贬全在两片嘴。这种学问,又能有什深文大义?”

    沈陆嘉被她堵得哑口无言。

    伍媚却抬腕看了看手表,忽然又说:“你等我一会儿。”不等沈陆嘉回答,她便折身往山下走。

    沈陆嘉刚想提醒她仔细脚下,却见伍媚走得异常轻松自如。

    不消二十分钟,就见烟树迷离里伍媚一手拿着两只酒杯,一手拿着酒瓶上了山。

    沈陆嘉才看清她手里拿的是一瓶冰镇过的白雪香槟,伍媚已经把两个笛形香槟杯塞到他手里。随后便见她左手握住瓶颈,右手利落地揭开瓶口的锡纸,又将铁丝圈松开。然后敏捷地用左手的大拇指按紧木塞。右手握着瓶身不疾不徐地转动着。

    沈陆嘉见她姿势熟稔而优雅,也便没有刻意闪身避离瓶口。

    果不其然,随着瓶口逸出一声女人的叹息一般的声音,木塞被稳稳拔出,虽然有大量气泡急速涌起,却没有溅得泼天也似。

    “这么美妙的夜晚,怎么能没有酒。”伍媚朝沈陆嘉眨眨眼睛,狡黠得像一只白狐。

    沈陆嘉不觉也低低地笑了,端稳了两只杯子。

    淡橙黄的酒很快盈满杯子。伍媚接过其中一杯,很自然地和沈陆嘉碰了一下杯,便坐在了草地上,舒服地伸直了两条长腿,毫不顾惜那条昂贵的芬迪白色裤子。

    沈陆嘉站在她身侧,好笑地摇摇头。

    伍媚抿了一口酒,自顾自地说道,“我读书的时候觉得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一个天文学家相爱,然后他发现了一颗小行星,以我的名字来命名。”

    “是够浪漫的。”沈陆嘉再一次忍不住低低地笑出声来,“不过现在即使是小行星的发现者,也只可以向小型天体命名委员会推荐命名,不能确保使用发现者推荐的名字。”

    “沈总又为什么来观星?”伍媚擎着笛形杯,扭头问沈陆嘉。

    沈陆嘉神色有些邈远地看了看星空,片刻后才有些不自在地说道,“我只是觉得天上星星的一点荧光到达人类跟前时已经跋涉了千亿光年,相比之下,人世间的一点恩怨得失实在不足以挂怀。”他没有好意思告诉伍媚,其实在他卧室外的露台还安放着一架价值不菲的天文望远镜。每晚入睡前,他喜欢看一会儿星星。一个人,一架天文望远镜,一天的星。镜头里,群星缓缓滑过天宇,天秤座在最左边,然后是室女座、狮子座、巨蟹座、双子座……

    “沈总真是好境界。”伍媚有些看不懂沈陆嘉了,这个在她心目中严谨刻板、兢兢业业的年轻总裁居然会赋予观星这种浪漫的活动如此崇高的理想主义色彩,还真是叫人咋舌。

    沈陆嘉听不出来她话语里的褒贬,也没急着接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一方墨蓝色的天穹。

    天空忽然有一道银色弧线,带着些微的蓝色荧光,飞快地滑过天际。

    伍媚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天空。

    虽然名叫流星雨,但其实流星雨绝对没有普通人想象当中的那种星如雨下的壮观场景,像天龙座流星雨,流量大概也就在每小时十颗。

    两个人一站一坐,也不再交谈,只是各自看天。

    直到有男人重的鼻息和凌乱的脚步声传来,沈陆嘉才转过脸去。

    “陆嘉,你可真叫我好找。”是晏经纬。

    “晏伯伯。”沈陆嘉礼貌地问了一声好。

    晏经纬却看着坐在地上的白衣女子的背影,心中暗叫不好,传闻当中他这位贤侄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从未听说过身边有什么亲密女友。他打了个哈哈,笑道,“没有打搅你和朋友谈心吧?”

    “不会。”沈陆嘉想介绍伍媚给晏经纬认识,却见伍媚忽然起了身,丢下酒杯,头也不回地就朝山下走去。

    沈陆嘉眉头微蹙,也顾不上晏经纬在场,扬声道:“我送你下山吧,这么晚了不安全。”

    “多谢沈总好意。”伍媚头也不回,一头乌黑到几乎发蓝的长发在夜风里被吹成了一匹流动的锦缎。

    “那位小姐是——”

    沈陆嘉这才收回目光,淡然道:“晟时的公关总监。”

    “噢噢。”晏经纬不在意地笑道,“很有个的女孩子。”

    “晏伯伯,有事找我吗?”沈陆嘉嘴上问着视线却还滞留在草地上闪烁着亮光的香槟酒瓶和笛形杯上。

    “我在京津的老朋友送了我好一些大闸蟹,你知道的,我们家就三口人,我就送了一些过来。到了老宅看你不在,电话也打不通,听警卫说你上山了,就寻思着上山撞撞运气,修明本来也想跟着上来的,但是她穿的高跟鞋,不方便,我就让她陪你妈妈说说话。”

    “辛苦晏伯伯了,我们下山吧。”弯腰捡起地上的酒杯和酒瓶,沈陆嘉和晏经纬并排朝山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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