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一生 作者:谦少
48第 48 章
我发现我已经开始习惯有李祝融在身边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迷迷糊糊地一直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李祝融穿着睡袍睡进来,在我脸颊上碰了碰,我就开始安心地睡着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是大晴天,花园里的蔷薇和玫瑰都轰轰烈烈地开了,我感觉身体好多了,没事做,林佑栖和我打电话,说这样的天气不能呆在家里,让李祝融带我出去走走。
我自己找了部相机,和李祝融说了一声,带着相机去花园里拍照片。
以前在北京的时候,李祝融有部很好的相机,我一直在玩,坐着他的车在北京四周乱逛,拍过香山红叶,佛寺,还有郊区的廉价房。
可惜他那时候静不下来,所以没有给他拍多少照片。
李祝融在书房看文件,窗户开着,一抬头就能看见花园,所以也就放心让我出门。
我蹲在地上,拍那种茸茸的草。拍像紫藤一样悬挂在围墙上的蔷薇花,玫瑰被修剪成很规矩的形状,看见一树很漂亮的紫色玫瑰,正举着在那拍,听见后面传来“啪啪”的声音。
在北京被人称为小阎王的李貅,拿着一高尔夫球杆,一路挥舞着,把蔷薇花打得七零八落地走过来。
“喂,你在干什么?”他像是忘了昨天的事,站在那里,偏着头,毫不客气地问我。
我朝他扬了扬手里的相机。
“你在拍花?”太阳晒得他眼睛眯起来:“这里的花不好看,后面有一种会变颜色的玫瑰花。”
“我拍着玩的。”
“你等一下。”他思考了一下,从背带裤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手机来,拨了个号码,颐指气使地说:“把我房间里那个相机送到花园里来,架子也送来。”
这行径简直像极了李祝融。
很快,一个保镖模样的人送了一台看起来很复杂的相机过来,还有三角架,李貅很熟稔地指挥他:“你扛着架子,跟着我们走。”
盛情难却,我只好提醒他:“我不会用这种相机。”
“你不是会拍照吗?”他偏着头看我手上的相机,蓝眼睛眯起来。
“我只会用这种,呃,傻瓜相机。”我拿着相机给他解释:“这种相机只要按快门就行。”
“但是我这个很贵!”他一副嫌弃的样子,压不买账:“我让他们把说明书给你,你用这个拍,我有胶片。”
我简直没法跟这小孩交流了。
“你们在聊什么?”救星悄无声息地出现,李祝融穿着一件白衬衫,没有系领带,解开了领扣,悠闲地站在李貅身后。
有些人,即使再熟悉,当他站在耀眼的阳光下,带着笑看着你的时候,你还是会为之眼前一亮-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坐在花园里晒着太阳,李貅举着我的傻瓜相机跑来跑去,保镖面部表情地扛着三脚架跟在后面。
“老师以前也是这样的,喜欢照相。”他翘着嘴角,看着李貅,眯细了狭长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笑出声来:“那时候我们还没在一起吧……”
其实,你并不知道,我那时候不是喜欢照相,而是喜欢借着镜头的掩饰偷看你。
而,当你专注地看着镜头的时候,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然而现在,有时间,有条件,有尘埃落定,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却没有当初那时候,在北京耀眼的阳光下,因你一个眼神就心口悸动的单纯幸福。
“老师想睡觉了?”他伸手揽着我肩膀,大方贡献肩膀给我靠:“睡吧,吃饭时候我叫你。”
我刚靠上去,李貅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大叫:“爸爸,我要拍一张!”
“拍吧。”
耀眼的阳光里,我疲倦闭上眼睛,听见“咔嚓”一声,日光温暖,无端圆满-
蒙肃被他家人接走了。
我没有说什么。
很多事,非我力所能及。我手进去,只能添乱。算我无能也好,但我确实做不了什么。
李祝融虽然霸道,答应了我的事,还是会做到。
李貅那小屁孩,闹腾了一上午,下午去找陆嘉明了。我睡到十二点,迷迷糊糊吃了中饭,下午继续睡,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下午五点。
阳光最漂亮的时候,其实是太阳快落山的时候。
以前和沈宛宜交流相亲心得,沈宛宜说,相亲,要么就去灯光亮得不行的样子,就和演播厅那样的,会让人显得白皙漂亮,神采奕奕。要么,就去灯光是微黄色的地方,显得皮肤光洁,没有瑕疵,整个人看起来都柔和很多。
这么说来,下午五点,很适合相亲。
这时候的阳光是很漂亮的,整个世界都温柔可亲,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发现李祝融在房子外面的走廊上,坐在细脚的欧式桌子旁边喝茶。
他在看文件,不管什么人,认真的时候总显得很有魅力,何况他这种强势的人。
“醒了?”他头也不回地和我打招呼。
我拉开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管家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变魔术一样在我面前摆开茶杯,两碟子点心还有刀叉之类的东西。
“这是什么歌?”
悠扬的小提琴声音,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
李祝融把眼睛从文件上移开,看了一眼管家,管家走到走廊下的一大蓬蔷薇花后来,带着一个拿着小提琴的外国男人走出来。
他和那拉小提琴的男人用英语说了两句,忽然翘着嘴角笑了起来,那男人把小提琴递给了他。
他站了起来,把小提琴靠在肩膀上,先只是试了两下,眯细了眼睛,微笑着问我:“老师想听什么?”
“你不是真要拉小提琴吧?”
“老师要听什么?”他坚持地看着我。
“随便吧,欢快点的。”
都说搞艺术的有气质,音乐确实能让人看起来比较舒服。他在拉小提琴的时候,和平时有点不一样,显得不那么咄咄逼人。
确实是好听的曲子,不过算不上欢快,曲子里的东西,远比欢快还多了点。感觉前面柔和的铺垫就是为了等后面欢快的那一段,但是真正欢快起来了,又好像缺了点什么。
大概还是因为“演奏者”的缘故,让我这个对音乐没什么感觉的理科生都感起来了。
“这曲子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卡农。”他把小提琴还给了那个人,坐了下来,问我:“不好听?”
“不是,很好听。”
“我还以为老师不喜欢呢。”他说完,又拿起了文件-
晚上我洗完澡出来,发现他坐在床上捧着一个盒子,不知道在看什么。
他睡前看东西不奇怪,关键是,还看得笑了起来。
“老师,给你看个东西。”
递过来的照片上,清瘦的青年,穿着带r大校徽的白衬衫,拘谨地靠着城墙坐着,眼睛不知道看哪里才好。旁边的少年,穿着同样的白衬衫,大咧咧搂住他肩膀,正是最张扬的年纪,狭长眼睛眯着,眼神霸道得很。
我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盒子里剩下的照片,大部分是这里那里的风景,少部分,是他那时候的照片。
那时候他不过十五六岁,已经一米七多,头发染了回来,墨黑,皮肤白皙,五官还没有完全长开,仍然可以看见当年第一次见面时候的惊艳痕迹。漂亮眼睛,高挺鼻梁,致的一张脸,表情却总是很桀骜,像刺猬,看起来就不好惹。
翻老照片,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因为现下狼藉不堪,因为我们已经回不去当年。
最后翻到一张,和第一张一样,是郑野狐给我们拍的,不过是偷拍。
那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四个人,他、我、郑野狐、还有林尉,去一个避暑山庄玩。
那个山庄里,种了很多合欢花,太阳很大,满树独特的粉色花。
照片里,我坐在树下打瞌睡,头垂着。他睡在地上,头枕着我的腿,抬起手来,用手指碰我的脸。照片里可以看见他的侧脸,他是笑着的。
那时候的他,还没有学会无懈可击的伪装,还不会说“能力决定一切”,那时候的他,还会告诉我:老师,我有点担心。
那时候的我,还有一腔热血,还敢说“我就是不愿意,你能拿我怎么办”,那时候的我,什么话都会和他说。
那时候的我们,大概是相爱的。即使争吵,互相伤害,即使说出再多的狠话,犯下再大的错,转头还是可以贴心贴肺地拥抱。
那是最好的时候-
“小哲。”
“嗯?”
“你后悔吗?”
“从不。”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浪费时间。”他伸手过来,捏住我下巴,凑过来,真心诚意地吻我-
我想,小哲,你也许不后悔,但是你害怕。
因为这三天来,你都没有让你离开他视线。
因为我关节痛到咬牙的时候,你握着我的手,也在发抖。
因为我痛到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你在悄无声息地吻我。
因为,还有十天了-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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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我已经开始习惯有李祝融在身边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迷迷糊糊地一直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李祝融穿着睡袍睡进来,在我脸颊上碰了碰,我就开始安心地睡着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是大晴天,花园里的蔷薇和玫瑰都轰轰烈烈地开了,我感觉身体好多了,没事做,林佑栖和我打电话,说这样的天气不能呆在家里,让李祝融带我出去走走。
我自己找了部相机,和李祝融说了一声,带着相机去花园里拍照片。
以前在北京的时候,李祝融有部很好的相机,我一直在玩,坐着他的车在北京四周乱逛,拍过香山红叶,佛寺,还有郊区的廉价房。
可惜他那时候静不下来,所以没有给他拍多少照片。
李祝融在书房看文件,窗户开着,一抬头就能看见花园,所以也就放心让我出门。
我蹲在地上,拍那种茸茸的草。拍像紫藤一样悬挂在围墙上的蔷薇花,玫瑰被修剪成很规矩的形状,看见一树很漂亮的紫色玫瑰,正举着在那拍,听见后面传来“啪啪”的声音。
在北京被人称为小阎王的李貅,拿着一高尔夫球杆,一路挥舞着,把蔷薇花打得七零八落地走过来。
“喂,你在干什么?”他像是忘了昨天的事,站在那里,偏着头,毫不客气地问我。
我朝他扬了扬手里的相机。
“你在拍花?”太阳晒得他眼睛眯起来:“这里的花不好看,后面有一种会变颜色的玫瑰花。”
“我拍着玩的。”
“你等一下。”他思考了一下,从背带裤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手机来,拨了个号码,颐指气使地说:“把我房间里那个相机送到花园里来,架子也送来。”
这行径简直像极了李祝融。
很快,一个保镖模样的人送了一台看起来很复杂的相机过来,还有三角架,李貅很熟稔地指挥他:“你扛着架子,跟着我们走。”
盛情难却,我只好提醒他:“我不会用这种相机。”
“你不是会拍照吗?”他偏着头看我手上的相机,蓝眼睛眯起来。
“我只会用这种,呃,傻瓜相机。”我拿着相机给他解释:“这种相机只要按快门就行。”
“但是我这个很贵!”他一副嫌弃的样子,压不买账:“我让他们把说明书给你,你用这个拍,我有胶片。”
我简直没法跟这小孩交流了。
“你们在聊什么?”救星悄无声息地出现,李祝融穿着一件白衬衫,没有系领带,解开了领扣,悠闲地站在李貅身后。
有些人,即使再熟悉,当他站在耀眼的阳光下,带着笑看着你的时候,你还是会为之眼前一亮-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坐在花园里晒着太阳,李貅举着我的傻瓜相机跑来跑去,保镖面部表情地扛着三脚架跟在后面。
“老师以前也是这样的,喜欢照相。”他翘着嘴角,看着李貅,眯细了狭长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笑出声来:“那时候我们还没在一起吧……”
其实,你并不知道,我那时候不是喜欢照相,而是喜欢借着镜头的掩饰偷看你。
而,当你专注地看着镜头的时候,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然而现在,有时间,有条件,有尘埃落定,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却没有当初那时候,在北京耀眼的阳光下,因你一个眼神就心口悸动的单纯幸福。
“老师想睡觉了?”他伸手揽着我肩膀,大方贡献肩膀给我靠:“睡吧,吃饭时候我叫你。”
我刚靠上去,李貅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大叫:“爸爸,我要拍一张!”
“拍吧。”
耀眼的阳光里,我疲倦闭上眼睛,听见“咔嚓”一声,日光温暖,无端圆满-
蒙肃被他家人接走了。
我没有说什么。
很多事,非我力所能及。我手进去,只能添乱。算我无能也好,但我确实做不了什么。
李祝融虽然霸道,答应了我的事,还是会做到。
李貅那小屁孩,闹腾了一上午,下午去找陆嘉明了。我睡到十二点,迷迷糊糊吃了中饭,下午继续睡,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下午五点。
阳光最漂亮的时候,其实是太阳快落山的时候。
以前和沈宛宜交流相亲心得,沈宛宜说,相亲,要么就去灯光亮得不行的样子,就和演播厅那样的,会让人显得白皙漂亮,神采奕奕。要么,就去灯光是微黄色的地方,显得皮肤光洁,没有瑕疵,整个人看起来都柔和很多。
这么说来,下午五点,很适合相亲。
这时候的阳光是很漂亮的,整个世界都温柔可亲,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发现李祝融在房子外面的走廊上,坐在细脚的欧式桌子旁边喝茶。
他在看文件,不管什么人,认真的时候总显得很有魅力,何况他这种强势的人。
“醒了?”他头也不回地和我打招呼。
我拉开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管家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变魔术一样在我面前摆开茶杯,两碟子点心还有刀叉之类的东西。
“这是什么歌?”
悠扬的小提琴声音,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
李祝融把眼睛从文件上移开,看了一眼管家,管家走到走廊下的一大蓬蔷薇花后来,带着一个拿着小提琴的外国男人走出来。
他和那拉小提琴的男人用英语说了两句,忽然翘着嘴角笑了起来,那男人把小提琴递给了他。
他站了起来,把小提琴靠在肩膀上,先只是试了两下,眯细了眼睛,微笑着问我:“老师想听什么?”
“你不是真要拉小提琴吧?”
“老师要听什么?”他坚持地看着我。
“随便吧,欢快点的。”
都说搞艺术的有气质,音乐确实能让人看起来比较舒服。他在拉小提琴的时候,和平时有点不一样,显得不那么咄咄逼人。
确实是好听的曲子,不过算不上欢快,曲子里的东西,远比欢快还多了点。感觉前面柔和的铺垫就是为了等后面欢快的那一段,但是真正欢快起来了,又好像缺了点什么。
大概还是因为“演奏者”的缘故,让我这个对音乐没什么感觉的理科生都感起来了。
“这曲子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卡农。”他把小提琴还给了那个人,坐了下来,问我:“不好听?”
“不是,很好听。”
“我还以为老师不喜欢呢。”他说完,又拿起了文件-
晚上我洗完澡出来,发现他坐在床上捧着一个盒子,不知道在看什么。
他睡前看东西不奇怪,关键是,还看得笑了起来。
“老师,给你看个东西。”
递过来的照片上,清瘦的青年,穿着带r大校徽的白衬衫,拘谨地靠着城墙坐着,眼睛不知道看哪里才好。旁边的少年,穿着同样的白衬衫,大咧咧搂住他肩膀,正是最张扬的年纪,狭长眼睛眯着,眼神霸道得很。
我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盒子里剩下的照片,大部分是这里那里的风景,少部分,是他那时候的照片。
那时候他不过十五六岁,已经一米七多,头发染了回来,墨黑,皮肤白皙,五官还没有完全长开,仍然可以看见当年第一次见面时候的惊艳痕迹。漂亮眼睛,高挺鼻梁,致的一张脸,表情却总是很桀骜,像刺猬,看起来就不好惹。
翻老照片,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因为现下狼藉不堪,因为我们已经回不去当年。
最后翻到一张,和第一张一样,是郑野狐给我们拍的,不过是偷拍。
那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四个人,他、我、郑野狐、还有林尉,去一个避暑山庄玩。
那个山庄里,种了很多合欢花,太阳很大,满树独特的粉色花。
照片里,我坐在树下打瞌睡,头垂着。他睡在地上,头枕着我的腿,抬起手来,用手指碰我的脸。照片里可以看见他的侧脸,他是笑着的。
那时候的他,还没有学会无懈可击的伪装,还不会说“能力决定一切”,那时候的他,还会告诉我:老师,我有点担心。
那时候的我,还有一腔热血,还敢说“我就是不愿意,你能拿我怎么办”,那时候的我,什么话都会和他说。
那时候的我们,大概是相爱的。即使争吵,互相伤害,即使说出再多的狠话,犯下再大的错,转头还是可以贴心贴肺地拥抱。
那是最好的时候-
“小哲。”
“嗯?”
“你后悔吗?”
“从不。”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浪费时间。”他伸手过来,捏住我下巴,凑过来,真心诚意地吻我-
我想,小哲,你也许不后悔,但是你害怕。
因为这三天来,你都没有让你离开他视线。
因为我关节痛到咬牙的时候,你握着我的手,也在发抖。
因为我痛到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你在悄无声息地吻我。
因为,还有十天了-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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