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我本倾城 作者:望晨莫及
皇位之争——故事 (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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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兽?
哦,对对对,那人的确是衣冠禽兽!
只是那混蛋的臭名已经大到连隐世的地方,也如雷贯耳了吗?
金凌表示疑狐,但很快,她心里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于是点起了头:
“哦,我明白了,四位前辈认得那个混蛋!是不是很多年前他来过?我原就琢着他怎么就把我们引到了这里!原来他清楚幻林的情况,知道我们一旦进到这里,不死也得脱一层皮,所以,想法设想的将我们逼到这里来,他这是想令我们求生不得求死不得?憔”
她又扫了这四个叔公一眼,白发苍苍,连眉毛都发白了,年纪肯定不小了,想他们叫那人为衣冠禽兽,可见是有过节的,但不对啊,这幻林里住着人,运气好的话,本就不必死的,宋黎干嘛如此大费周折?
太奇怪了。爱孽訫钺
“等等,等等,这推理有点不对劲,那家伙也许还有别的目的。容我想想……俩”
她对着手指想了又想,很快有了一个新设想:
“嗯,我知道了,可能,他是二十几年前,甚至更长久以前来的这里,可能他来的时候,四位前辈已经很老了,可能他认为隔了这么多年,你们已经不在这人世,所以,他会以为,我们得不到任何援救,必死无疑的可能远远大于其他机率。”
似乎也只有这么推理,才能解释得圆满。
**
关于这个问题,远在鍄京的容伯也这样问过宋黎:
“杀他们,并不难,宋黎为什么要把他们逼进那里?要是他们运气好,完好无损的逃了出来,依旧会来坏我们的事!”
宋黎坐在太师椅上,懒懒的看向西方,好半晌才说:
“我没打算这么轻易要了他们的命。如果他们真那么倒霉,有进无回,那就算他们幸运,死了一个痛快。如果他们能活着出来,那也是好事!”
至于是什么好事,宋黎没说——
但容伯明白了一件事:龙奕与金凌,只是宋黎投石问路的一枚棋子罢了!
到底他想到得到怎样的结果,恐怕没人能知道!
**
连容伯这样的心腹都猜不到宋黎的心思,何况是金凌——宋黎可是一只道行高深的老狐狸,便是四个老叟也猜不透眼前这一男一女的出现,到底深藏着怎样复杂的原因?
但,这四位叔公还是瞪直了眼,这孩子已经猜到了一件事:宋黎二十几年前来过幻林,而没有盲目的把时间点划定在近几年内。
在他们还没有吐出任何相关信息之前,就能得出如此准确的推断,可见这是一个聪慧如人的女子。
他们不得不对其投去惊异的目光。
**
“那宋黎干了什么坏事?”
龙奕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心下觉得金凌的推理相当有道理,但是,他还有更深层次的想法:宋黎的目的恐怕远远不止这样,肯定怀着他们还没有想到的理由,推动着整件事的发生发展。
四个叔公听得如此一问,回神,黑脸,竟齐声磨牙吼了出来:
“那混蛋拐走了我们的小小姐,而且还始引终弃,完全不负责任,本就妄为人夫,妄为人父。要是被我们遇上了,一定抽他的筋,剥他的皮,吃他的,熬他的骨,然后,再把骨头烧成灰……”
金凌和龙奕惊怪的一起抽嘴角:这几位,还真是一点都不浪费——而说话的口气,就像经过长期演练过的一样整齐。
可谁是小小姐?
那混蛋不是一心一意为了明静皇后而在害他们吗?
怎么如此又冒出一个小小姐?
这所谓的小小姐,是何方人物?
还有,小到什么程度,居然还始乱终弃了?
并且还和这小小姐生养了?
这二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就落到琉璃身上,瞧瞧啊,玉一样的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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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花一样的少女,难道是那个禽兽的女儿。
龙奕心头忽然拔凉起来,要是人家真是那禽兽之后,叫他情何以堪?
那孩子多招人喜欢啊,爱和他顶嘴,爱和他说笑,爱和他天南地北乱套,爱阿奕哥哥阿奕哥哥的呢叫——顶嘴的时候,很带劲;胡诌乱套的时候,很让人心情舒畅,痛快淋漓;叫哥哥的时候,令他第一次有了作人家兄长的感觉,那滋味还挺美的。
琉璃感觉到了他们打量的眼神,那心眼也挺敏感,马上皱皱秀眉,撇撇嘴的进话来说:
“别这么看我,那是锦玉姐姐的爹爹!”
又冒出一个锦玉?
哈,管她呢!
只要她不是宋黎的女儿就好。
龙奕立即乐开花,看他们如此义愤填膺的样儿,又觉不能喜形于色,只淡淡“哦”了一声,心下则又开始估算:那宋黎惹上的这群人,都不是善类,这事,好啊,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何况这朋友还是救命恩人呢!
可宋黎是那什么什么锦玉的爹,而锦玉在这帮人心里的份量应该很大,虽然目前还没看到这个人物。于是他想,会不会有那样一种可能:到最后,这群人会倒戈,再去帮那禽兽反过来害他们?
有句话说的好啊: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那个,前辈,能不能与我们说一说,那混蛋,到底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么?”
他打躬作揖,想探底:这才是重点!
时,已是六月天,本是酷暑之时,可在这样一个古老的林里内,给人的感觉,不会很闷热,一阵阵清风吹来,让人倍感清爽。
这样的特殊气候,大概是原始林中特有的地理环境造成的。
屋外置放着一张石桌,是用天然的大理石磨砺而成的,四四方方一张,挺大,边上,摆着几张石凳,桌上还摆着一些新鲜的果子,都是林子的山野,一个个红红的,却很酸,正好对了金凌的味儿。
大叔公指指那边,沉思罢,说说:“坐,我慢慢说与你们听!”
大家纷纷入座。
金凌小心的扶龙奕坐下后,在他身边坐下,嘴馋,没多想,抓了一个红果就塞进了嘴,吃的别提有津津有味了——这果子上午时候尝过,特好吃,她喜欢的紧。
龙奕看四个老叟不说话,似乎不晓得要从何说起,也不催,回头,瞧金凌吃的那么香,心想这准是好东西,也抓了一个,一咬,哇,牙都要酸掉了,忙“呸”的吐出来,然后怪怪的瞪他:怀孕的女人,果然是怪物。琉璃也是好奇宝宝,只知道这是太婆婆特意采来给凌儿吃的,据说很酸,她没尝过,也取了一个咬了一口,立即,秀眉全都皱了起来,说:
“奇怪,怀着娃娃,怎么尽爱吃这种东西?”
她对这种事,一无所知,人家对男女之事,这孩子干净的一如山间的清泉。
龙奕嘿笑起来,凑过去,斜眼睨着:
“妞儿,你有没有听过酸男辣女这词儿?我打赌,我家琬儿肚怀的一定是个小子!”
琉璃脸上立即露出一脸新奇,上下打量着金凌那稍稍显得圆的腰肢,疑惑的道:
“正这么准吗?那应该怀的是女儿……早上的时候,凌儿吃了一大碗辣籽面呢……”
她用手比划着碗的大小,表示份量很足。
龙奕立即摆手,否定这个说法:
“儿子,一定是儿子。儿子可跟着我练功!要是丫头,只懂哭哭泣泣多麻烦……我坚信一定是儿子!”
琉璃眨眨眼,不服气他这说法:
“什么叫丫头就只懂哭哭泣泣?我跟凌儿谁哭了,谁泣了?姑娘,一定是姑娘。姑娘是娘亲的贴心小袄,能和娘亲躲在一个被窝里说悄悄。我觉得一定是姑娘!”
龙奕不高兴:“我觉得是儿子就一定是儿子。”
这小妞就这点最讨厌了,什么不好学,就学着凌儿的样儿,爱与他顶嘴。
琉璃白眼,撇小嘴:“我认为是姑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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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姑娘……”
反正她就是喜欢小女娃——这是她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有人怀娃娃,她是打心眼里希望可以从凌儿肚子里蹦出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娃娃来。
谁说是儿子,她就和谁急!
“喂……你存心跟我过不去是不是?”
他瞪眼。
“我干嘛跟你过不去,我只是在阐述我的观点!嘴长着除了吃东西,就是说话的!再说了,你又不是孩子的爹,这么脖子红脸的做什么?”
这话令龙奕语塞,狠狠瞪向那个差点噎住的金凌。
金凌努力回忆着,估计这事是昨儿个琉璃偷听知道的。
昨夜,太婆婆把璃璃支开,进了琉璃的房,开门见山的问金凌:
“你与小子是什么关系?小夫妻?”
金凌不作任何隐瞒,摇头否定了这样一种猜想:
“不是!”
“那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金凌直白的回答:“当然是我家相公的啊!”
“你家相公呢?”
太婆婆咄咄而问,问的可清楚了。
这样的问话,若放在平常,她自是懒的理会,伤心事,谁都不想提起,徒在这样一个情境里平添伤感。
但在这幻林,她并没有拒绝,沉默了一会儿,终还是轻轻答了一句:
“上月过世了!”
太婆婆也是一个懂得人情世故和人,听得这话,半天没有再问什么,临走了又折回再问:
“那你和那小子是……”
没有问全,但金凌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如实作了回答:
“他是我孩子的大伯?”
太婆婆“哦”了一声,又道:
“仅仅是大伯吗?别骗我老婆子了,那小子喜欢你是不是?要不然,怎会为你舍身忘死?这世上,能做到对一个舍身忘死的人,不多,做到了,就代表他把你看得生命还重!这样的男人,难能可贵!就像我们家姑爷,小姐死了,他独居于此,终身未出。”
那个时候,金凌没有追问他家姑爷是谁,只沉浸在自己的情绪:
她该如何面对龙奕的这种真心相待——
在这生死难测的一年时间内,她要如何决择?
现在,他如此在意她肚子里孩子的别,并不是重男轻女思想在作怪,而是他希望燕熙有个后。
这人啊,心,就这么良善,居然就和琉璃较真起来了。
就这时,龙奕又嚷了起来:
“就算我不是孩子的爹,我也认为那是儿子……儿子儿子儿子……你再敢说姑娘,小心我扁你!”
琉璃完全不受要胁,凑到金凌肚子边,伸出素净的手指抚了抚:
“一定是姑娘,一定是姑娘!喂,乖乖,要争气哦,出来以后,咱要做一个漂亮的小妞妞……”
亚个儿就不怕被揍,回头还调皮的做了一个鬼脸,露出粉嫩的小舌头。
虽然,她年纪比金凌大了一岁,但是,因为长年与世隔绝,那心天真烂漫,就似十七八岁的少女。
龙奕看在眼里,一怔,忽就哑然失笑,越想越觉得好笑,最后,大手一挥,说:
“得,随便随便,只要它健健康康的,是什么都无所谓!”
琉璃得意一笑,为自己得到了他最终的妥势而获得胜利高兴。
龙奕轻轻一笑,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他与金凌都能活着,其他事,又何必太过计较。
金凌则低低一笑,为他们能为自己肚子里孩子别一事吵成这样,最后居然能和解,而啧啧称奇。
“四位前辈见笑见笑……请开始吧!你家璃璃跟家琬儿一个脾,认准了撞进去就钻不回来了,哈,我认输。”
龙奕笑的爽朗,把话题转正。
四个白发老头瞟了一眼,都默不作声。
这样的场景,很多很多年前,有个少年也曾这般包容过他们的小姐过。
只是,那时候,那个误闯入林的少年真心爱着小姐,那种认输,是一种宠溺的表示,如今这个青年呢,这样的认输,却是不愿在自己爱人面前失了风度,他的心装满的是别人。
而他们的璃璃似乎有点春心动了,平常不爱说话的她,在这青年面前话特别多。
这不是好事啊!
金凌也已转开了注意力,关于他们一群人怎会深居在这们一个深山原始林而感到惊讶。
“四位前辈和太婆婆居在这里多少年了……”
她轻轻的问,总觉得他们身上藏着一些可能与他们而言有用的事,琉璃的“书桌”上放着龙域的资料,也放着西秦国的各种史书,而书皮陈旧,至少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再加上他们认得宋黎,这表明什么呢?
“我们啊,至少在这里待了六七十年!”大叔公回想着,将记忆推到了遥远的几十年前,一番细细回想以后,回神看向龙奕:
“听说你是龙域人氏,又姓龙,那应该龙族里的人!若是出身皇族,就一定听过龙乐公主这个人吧!我们四人,是龙乐公主的近身四卫!自龙乐公主五岁起,就跟随其身侧。后来,一起来了这幻林陪她拜师学艺!”
***
居然码到一点半,而且还是不满六千字,好了,不码了,累,睡觉,晚安。
ps:24号的更新估计一样会很晚,因为明天得跑银行,跑国税,白天没空码——不知不觉又月末了,感谢所有一路相伴走过来的朋友们!群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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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奕心头忽然拔凉起来,要是人家真是那禽兽之后,叫他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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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问话,若放在平常,她自是懒的理会,伤心事,谁都不想提起,徒在这样一个情境里平添伤感。
但在这幻林,她并没有拒绝,沉默了一会儿,终还是轻轻答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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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前辈见笑见笑……请开始吧!你家璃璃跟家琬儿一个脾,认准了撞进去就钻不回来了,哈,我认输。”
龙奕笑的爽朗,把话题转正。
四个白发老头瞟了一眼,都默不作声。
这样的场景,很多很多年前,有个少年也曾这般包容过他们的小姐过。
只是,那时候,那个误闯入林的少年真心爱着小姐,那种认输,是一种宠溺的表示,如今这个青年呢,这样的认输,却是不愿在自己爱人面前失了风度,他的心装满的是别人。
而他们的璃璃似乎有点春心动了,平常不爱说话的她,在这青年面前话特别多。
这不是好事啊!
金凌也已转开了注意力,关于他们一群人怎会深居在这们一个深山原始林而感到惊讶。
“四位前辈和太婆婆居在这里多少年了……”
她轻轻的问,总觉得他们身上藏着一些可能与他们而言有用的事,琉璃的“书桌”上放着龙域的资料,也放着西秦国的各种史书,而书皮陈旧,至少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再加上他们认得宋黎,这表明什么呢?
“我们啊,至少在这里待了六七十年!”大叔公回想着,将记忆推到了遥远的几十年前,一番细细回想以后,回神看向龙奕:
“听说你是龙域人氏,又姓龙,那应该龙族里的人!若是出身皇族,就一定听过龙乐公主这个人吧!我们四人,是龙乐公主的近身四卫!自龙乐公主五岁起,就跟随其身侧。后来,一起来了这幻林陪她拜师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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