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宝典 作者:文飘过峰
第178章 护食的胡狸
通天宝典178-第178章护食的胡狸
把胡狸送出结界后,风可儿决定去各峰拜码头。
第一站,当然是张洲主所在的天圆峰。
然而,风可儿在青丘峰之上,转悠了三圈,也木找到去天圆峰的法门。
没办法,她只得握着身份玉牌召唤:“易总管,出来!”
下一秒,易总管便打着圈儿,冒了出来。看得出,他挺赶路的,脑门上全是汗珠子。
一见自己直接站在风大仙面前,他立刻“哐啷”跪下,长伏于地:“小,小的……”
风可儿听着都替他的俩膝盖感到疼,一挥手,打断他的话,问道:“本座(入乡随俗,风可儿以前是不知道,无论对谁,不是用‘在下’等谦称,就是‘我’呀‘我’的自称。读了那些八卦资料后,她知道了,以她现在的地位和身份,在灵界,没有几个人受得起她的谦称。在人前,更多的,她得自称‘本座’。)想去拜见张洲主,天圆峰怎么走?”
易总管小心翼翼的答道:“这个,小的身份卑微,确实不清楚。不过,依旧例,您入住宝山一个月后,张洲主会召集各峰峰主小聚于联盟分部议事大厅。”
听上去,好象迎新会一般。风可儿想了想,又问道:“你在联盟分部做了多久了?”
易总管如实答道:“小的世代在中灵洲联盟分部效力。这差事传至小的这一代,已经是第五代。小的打筑基起,就在联盟当信使,累级而上。担任此职也不过两百余年。”
怪不得处事滑不溜秋的。风可儿微微颌首,笑道:“原来你也是世家子。”——不要以为所有的世家子弟都和胡、石二家的子弟一样,所到之处,群星拱月。气势如虹滴。这灵界里,夹着尾巴做人的世家子,多海里去了。
灵界的尊者们脾气大。喜怒无常,那是出了名滴。捏死他们这号的,人家本就不须要理由。所以,这话,易总管听起来,那是不,阳不阳。透着各种的诡异,当即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手麻脚软的趴在地上哆嗦起来:“小、小的,不敢、不敢。”
风可儿好不冤枉——她其实是想说句好听的,拉近一下下彼此间的距离。好不好!
呃,当惯了草,冷不丁的成为有生杀大权的上位者,某人是各种的不适应呀。
清咳一声,风可儿放弃了亲民路线,挺直腰板,直接了断的问道:“本座问你,以前有人在入住宝山之初,拜访过张洲主和各峰峰主吗?”
易总管不愧是老油条。一听这话就立刻参透了她的意图,暗地里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禀尊者,小的不曾听说过。”
风可儿狐疑的直视他的识海:怎么可能?古时候,人们搬个新家,都要端点小吃食去拜访一下左邻右舍呢。难道现在还没有这种风俗?也不用第一时间谒见上司?
她倒是随随便便的这么一看。但是,易总管那头可就吃到苦头了——原来这加了料的小眼神。对后者来说,和威压无二。就易总管那点子修为,他沐浴在这样的眼神之中,倍感压力山大呀。
“小的,小的,绝不敢掩瞒尊者。”喉咙里泛起腥甜之味,易总管心里是叫苦连天:盘古大神呀,这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凶神?——在灵界,真仙是道风水岭。联盟不但没有任何真仙的个人记录,而且,连同真仙们晋升以前的种种记录也会自动清空。是以,他身为身份玉牌管理处的总管事,也无法查出风可儿的来历。
风可儿看得真切,各种疑问顿时云消雾散,又是一挥手:“罢了,你且退下。”
“喏。”易总管顿首,滋溜拉出一串残影,飞也似的钻出结界。
风可儿一笑置之,回到山巅继续捣鼓传送带事宜。
外面临近宵禁的时候,胡狸满载而归:三十万块晶石花掉了近三分之一。他买了灵草灵药的种子若干包;灵草灵药若干种;石锄、石斧等农具若干;铁若干;还有上百只老实得跟动物标本一样的红毛长尾猴。
呀,青丘峰要往水帘洞方向发展了?风可儿指着那一堆比自个儿还高出一头的猴子,两个眼皮直跳:“这些都是四阶修为的妖兽!”呀呀呸,这么大只的猴子,比黑猩猩还黑猩猩……她仿佛看到了它们铺开来,满山撒欢的拉轰情景。
胡狸一本正经的点头:“没错,就是些四阶修为的妖兽。按灵界的说法,不能化形的,都属于幼兽,便宜得很。【叶*子】【悠*悠】我上黑市里淘换来的,更便宜,一千块灵石一百只,包改兽牌,多出来的八只,是店家送的添头。”不要跟爷提前头那姓曾的!一提那货,爷就怒!呸,什么玩意儿,欺爷是新人,不懂行情,从头到尾,一句实话也木有。
“你要驯猴?”风可儿气得头皮发麻,“我们需要的是会种灵草灵药的奴兽,不是要跑江湖,耍猴戏!”
“跑江湖,耍猴戏?那是做什么?”胡狸萌可爱的挠头——听不懂耶。
切,做错了事,不承认,还妄想转移话题,逃避责任!风可儿怒了:“你告诉我,这些东西能派什么用场?有你丫这么图便宜的吗?”
原来是为这个生气呀。胡狸指着他的那群猴子笑了:“主人,红毛长尾猴天生是种植能手。别看四阶的红毛长尾猴还不能化形,但是,它们个个都是熟手。而且,它们规矩熟着呢,不用驯,直接可以用起来。等它们化了形,卖价能翻二十来倍。那时,我们再倒卖出去,所有的费用,连本带利的全回来了,还能大赚一笔。”
i服了you!风可儿抚额。
“还有,主人,赤血丹和辟谷丹快断货了。我又买了一些原材料回来。你有空就炼几炉。唉,灵田还没有整起来,种子、工具,样样都不便宜。三十万块灵石真的不经花销。”胡狸塞给她一个储物袋,先是学着她的样子,举手握拳。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然后又温馨提示,“不过,主人,也不要太着急。张驰要有度,劳逸相结合。”
头顶仿佛“呱呱”的飞过一群乌鸦,某人目瞪口呆的抱着那只特大号储物袋。风中凌乱鸟。
“走喽!”某狐得意的撩了她一眼,回头一声唿哨,领着那一长串红毛长尾猴,浩浩荡荡的扬长而去。
等这丫走得没影了,风可儿终于回过神来:我靠。死狐狸,狡猾狡猾滴!
不过,这么明能干的管家,姐喜欢。作为奖励,某人决定在这两天内给他炼上几炉辟谷丹和赤血丹。反正,迎新会是在一个月以后,那时,她肯定早就做出了传送带,绝不会在迎新会上出糗滴。
而胡狸将一群红毛猴赶至山脚。将农具派发下去后,自个儿也在山脚暂时住了下来——好吧,他说这些家伙是“熟手”,那是仅限于种植方面。开垦灵田,对于四阶的红毛长尾猴来说,无疑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为此。胡狸特意在坊市里淘换了一些开荒方面的玉简。对着玉简,他现学现教,指点他们垦荒,手把手的给红毛猴儿们分工、派活……十来天下来,青丘峰的第一块灵田诞生了。
胡狸自个儿也俨然成了一只泥猴。
不过,伫立在山脚,胡狸远眺着山巅方向,眼里光闪烁:只要主人高兴,这点累算得了什么!胡狸,加油,等那边的灵田也开辟出来了,你就可以上山去见主人了。
活了三万多年,他当然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他更清楚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
他心悦主人。
那晚,他在青丘峰上遛哒了一晚,终于捋清了自己的种种莫名心绪。
他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对主人有了这样的心思。但是,他非常确定以及肯定——他是实实在在的喜欢上了主人。这种喜欢,是公狐狸对母狐狸的那种喜欢,而不是本命守护兽对主人的仰慕与忠诚。
正是因为他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所以,他才忍不住一次一次的去试探自家主人的底线——这就是他们银狐一族的本:放飞心灵,率而为,虽九死而不悔。
规矩?
切。
按他家主人的话说,他们银狐一族的词典里压就没这号词。同义词也木有。
主人会不会也心悦他?这不是他要考虑的事。公狐狸们从来就不会考虑母狐狸会不会喜欢自己。他们只知道,一旦心中有了喜欢的母狐狸,那就得赶紧采取行动。
首先,要绝对忠于母狐狸。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母狐狸的好感。
其次,绝对不给别的公狐狸献殷勤的机会。在挑选伴侣这事上,母狐狸和公狐狸很不相同。母狐狸很贪的,在最终确定伴侣之前,喜欢挑来挑去,烦死了。
可是,主人不是只母狐狸,而是人类。
老实说,人类的心思真的很难猜。他活了三万多年,也没透人类的禀。
所以,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唯有严防死守,绝不给旁人靠近主人的机会。
这里的旁人是指所有能化成人形的物种。
他是这么想的:三万年多年来,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深深的恋上一个人类而不能自拔。
既然他可以,想必其他的物种化了形,也可以呀。
所以,他才不会招些化了形的回来。嗯,他宁可麻烦些,辛苦点,多花点时间和力管理这些红毛猴子。而且,等这些红毛猴子化了形,全要一个不留的坚决倒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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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狸(惊呼):大大,你想走言情路线?
某峰(翻个白眼):叫什么叫!饱暖思/欲,生存压力暂缓,想谈个恋/爱,拉拉小手的,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算什么言情。更何况你们狐狸一族的名声本来就不咋滴。”
胡狸低头对手指:“其实吧,其实,人家心里挺乐意滴……”
“啾——”
一只红毛大鸟扑楞着翅膀,笨拙的飞过:“大大,那我呢,我呢。”
某峰挠头:“你谁呀?”
红毛大鸟泪流满面:“大大,你还记得青云宗野**坡上的凤九么?”
某峰讪笑:“某峰记不记得你,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女主还记不记得你,亲们还记不记得你……”
胡狸使劲的点头:“就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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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某峰真是在起点看到过这么一条,说在同一本书里花费超过一千起点币,系统就会赠送一张免费的评价票。
亲们能支持正版阅读,某峰已经很感谢。如果没有免费的话,那么,就不要投了。
么么受伤的亲。
分界线后的都是免费的,某峰写了个小剧场,再一次为偶的误导向亲们致歉。(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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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可儿看得真切,各种疑问顿时云消雾散,又是一挥手:“罢了,你且退下。”
“喏。”易总管顿首,滋溜拉出一串残影,飞也似的钻出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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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临近宵禁的时候,胡狸满载而归:三十万块晶石花掉了近三分之一。他买了灵草灵药的种子若干包;灵草灵药若干种;石锄、石斧等农具若干;铁若干;还有上百只老实得跟动物标本一样的红毛长尾猴。
呀,青丘峰要往水帘洞方向发展了?风可儿指着那一堆比自个儿还高出一头的猴子,两个眼皮直跳:“这些都是四阶修为的妖兽!”呀呀呸,这么大只的猴子,比黑猩猩还黑猩猩……她仿佛看到了它们铺开来,满山撒欢的拉轰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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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仿佛“呱呱”的飞过一群乌鸦,某人目瞪口呆的抱着那只特大号储物袋。风中凌乱鸟。
“走喽!”某狐得意的撩了她一眼,回头一声唿哨,领着那一长串红毛长尾猴,浩浩荡荡的扬长而去。
等这丫走得没影了,风可儿终于回过神来:我靠。死狐狸,狡猾狡猾滴!
不过,这么明能干的管家,姐喜欢。作为奖励,某人决定在这两天内给他炼上几炉辟谷丹和赤血丹。反正,迎新会是在一个月以后,那时,她肯定早就做出了传送带,绝不会在迎新会上出糗滴。
而胡狸将一群红毛猴赶至山脚。将农具派发下去后,自个儿也在山脚暂时住了下来——好吧,他说这些家伙是“熟手”,那是仅限于种植方面。开垦灵田,对于四阶的红毛长尾猴来说,无疑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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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会不会也心悦他?这不是他要考虑的事。公狐狸们从来就不会考虑母狐狸会不会喜欢自己。他们只知道,一旦心中有了喜欢的母狐狸,那就得赶紧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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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绝对不给别的公狐狸献殷勤的机会。在挑选伴侣这事上,母狐狸和公狐狸很不相同。母狐狸很贪的,在最终确定伴侣之前,喜欢挑来挑去,烦死了。
可是,主人不是只母狐狸,而是人类。
老实说,人类的心思真的很难猜。他活了三万多年,也没透人类的禀。
所以,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唯有严防死守,绝不给旁人靠近主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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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这么想的:三万年多年来,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深深的恋上一个人类而不能自拔。
既然他可以,想必其他的物种化了形,也可以呀。
所以,他才不会招些化了形的回来。嗯,他宁可麻烦些,辛苦点,多花点时间和力管理这些红毛猴子。而且,等这些红毛猴子化了形,全要一个不留的坚决倒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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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挠头:“你谁呀?”
红毛大鸟泪流满面:“大大,你还记得青云宗野**坡上的凤九么?”
某峰讪笑:“某峰记不记得你,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女主还记不记得你,亲们还记不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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