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受追缉(H) 作者:焉知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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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快疯了?
习惯了回到家能看到尉迟轩的睡脸,习惯了偶尔能享受到尉迟轩亲手做的早餐,习惯了尉迟轩尽管冷淡却还是偶尔露出的微笑,可是当连傲出现后,他的这些习惯通通破灭了,再也不能习惯。
口腔里还有苦涩的酒味,盛易突然想起那一晚在尉迟主屋别墅里的疯狂,与在酒会错误发生的那一晚重叠在一起,心突然狂跳了一下,他知道自己暂时还是无法忘记尉迟轩,可是那个小家伙,给他一种家的温暖,比尉迟轩更甚。
一年前的那天早上,他浑身轻松地醒来,身上不着寸缕但却没有一点肮脏的东西,床前的椅子上摆放着一套干净的西装,穿在盛易的身上刚刚好,而窗外却挂着洗好的自己曾经吐得一塌糊涂的衣物,桌子上摆放着还散着一点热气的早餐,无比地简单,一碗清粥,一小碗香浓的汤,只是那种味道,却让盛易牢牢记在了心中。
那是一种无比温馨的…家的感觉。
可是,却让盛易无比费解,两次明明都是自己伤害了迟央,他为什么还要对自己这么好?
那天早上,当吃完早餐的盛易想出去向迟央道个谢的时候,却发现别墅里没有一个人,隔壁的房门大开着,但是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十分整齐,衣柜和抽屉都是空的,盛易突然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有点隐隐作痛。
从那天以后盛易更加堕落,要不是管家偶尔会来看他一次,真的几乎天天都躺在混乱不堪的人身边,只是不管身体如何温存,却从没有再升起过那种幸福的满足感,有的只是日渐冰冷。
“三少爷,快要过年了,老爷让您回去一起过年,小少爷与尉迟少爷也会回去。”管家恭敬地将盛廷江的意思转达给盛易。
盛易活动着酸痛的颈部,过年……自己居然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年!
而连傲跟尉迟轩大概是幸福甜蜜地过了这一年时光吧!盛易扬起唇角,随意地答道:“知道了,我会回去的。”
说是这么说,但年关将近的时候,盛易还是将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甚至接到盛廷江电话的时候盛易还在喝着酒,但不是玩乐,而是与祁盛合作的一个新董事在一起谈生意。
坐在飞机上的时候,盛易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三十多岁了!三十而立三十而立,可他却没有一个人陪在自己的身边,偶尔走在路边看着成双成对的情侣也会眼红,他多希望能有一个人天天等自己回家,早上起来能喝到一碗浓汤,能有一碗清粥暖胃,似乎这就是经过这一年后,盛易所明白的自己迫切需要得到的东西。
第271章 盛世央花开(4)
过年,无比喜庆的节日,当盛易看到自己最讨厌的那张长桌被换成了圆桌后,盛易的眼睛闪出了光,似乎自从连傲与尉迟轩结了婚以后,自己与老头子的关系也缓和了不少,起码以前不论自己在外面做什么,老头子都漠不关心,现在却时不时地给自己打电话。
这一顿年夜饭气氛格外不错,盛易看见尉迟轩的脸上盛开着幸福的笑容,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尉迟轩从来没有这么笑过,心,突然就释怀了,一厢情愿永远不会幸福。
盛廷江喝了酒后提起了继承香火的子嗣问题,气氛顿时变得有点儿尴尬,待所有人都回房后,桌席前只剩下盛易与连傲两个大男人,成功挑起了连傲怒气的盛易得意一笑。
不过,想知道一个人的消息才是盛易的最终目的。
“那个小家伙…去哪里了?”盛易终于问出了口,迟央在哪里连傲肯定知道,如果不是连傲为了保护迟央而故意隐匿了迟央的踪迹,自己也不至于派人找了几天也找不到。
连傲警告他不准打迟央的主意,可是他累了,他想找到一片温暖的港湾,想做一个有家可归的男人,迟央的主意,他盛易是打定了。
最后还是如愿从没有心机的尉迟轩口中知道了迟央的踪迹,盛易满意地轻笑,口中似乎又含着迟央亲手做的浓汤的味道,那种味道很特别,让他这个从小到大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少爷都念念不忘。
两天后,再次将祁盛集团扔给严菈的盛易抵达德国,享受般地呼吸着德国的空气,盛易带着久违的一种激动感,轻叹道:“小家伙,我来找你了。”
************
偌大且整洁的大学校园里,来去匆匆的皆是各年级的学生,几个不修篇幅的出了名欺负弱小的痞子聚在一起,讨论着一个正在仰头孤独地投着篮球的男孩子。
整个篮球场里只听见篮球碰撞到篮框的声音,距离上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下周迟央的班级有一场篮球比赛,一个高个子男生故意刁难长相精致的迟央,偏要挑选对篮球一窍不通的迟央下周上场,在这儿练了将近半个小时了,一个球也不能顺利进篮框,迟央很是沮丧。
“是他吧?变漂亮了呀!差点让哥几个认不出来了!”一个留着小山羊胡须的痞子啧啧道。
另一个脸上纹着一条蛇的痞子点头,“的确,跟十年前被我们堵在小胡同里逗着玩的小模样相差得可远了。”
“就是就是,你看他的皮肤,估计稍稍用力就能掐出痕迹来,瞧那红润的小嘴多可爱啊!”
几个痞子轻挑地吹着口哨,专心致志应付篮球的迟央并未发觉,殺帮迟央回家取点东西所以没在,在学校向来没有警觉心的迟央到被那群痞子围了起来才反应过来。
“呃,你们想打篮球?那、那我把场子让给你们,我要上班去了,请、请借过一下。”迟央小心翼翼地抱着篮球就想撤。
脸上纹着一条蛇的痞子摸了一把迟央的脸,“怎么?不认识我了?当年在32号胡同里你还跪着给我舔过鞋呢,想不到变得这么漂亮了,攀上有钱人了?”
迟央睁着惊恐的大眼,“对不起,您认错人了,我、我不知道什么胡同……”
“不记得?老子可还记得你哭着求我们将你从鸡笼子里放出来的场景呢,当时你多少岁来着?十二?十三?”另一个人别有意味地笑道。
迟央无助地闭着眼,一下子感觉阳光都黯淡了下来,这些刻着痛苦回忆的昨天又找上门来了,无论他怎么忘记,总有人会记得,即使他已经远离了那个地方来到了这么遥远的德国,该来的还是会来,躲也躲不过。
“我真的要上班了!”迟央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撞出去,一个瘦弱的痞子被他撞倒在地上,咒骂了一声,拽住了迟央纤细的腿骨。
正当迟央最无助的时候,一个穿着昂贵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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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快疯了?
习惯了回到家能看到尉迟轩的睡脸,习惯了偶尔能享受到尉迟轩亲手做的早餐,习惯了尉迟轩尽管冷淡却还是偶尔露出的微笑,可是当连傲出现后,他的这些习惯通通破灭了,再也不能习惯。
口腔里还有苦涩的酒味,盛易突然想起那一晚在尉迟主屋别墅里的疯狂,与在酒会错误发生的那一晚重叠在一起,心突然狂跳了一下,他知道自己暂时还是无法忘记尉迟轩,可是那个小家伙,给他一种家的温暖,比尉迟轩更甚。
一年前的那天早上,他浑身轻松地醒来,身上不着寸缕但却没有一点肮脏的东西,床前的椅子上摆放着一套干净的西装,穿在盛易的身上刚刚好,而窗外却挂着洗好的自己曾经吐得一塌糊涂的衣物,桌子上摆放着还散着一点热气的早餐,无比地简单,一碗清粥,一小碗香浓的汤,只是那种味道,却让盛易牢牢记在了心中。
那是一种无比温馨的…家的感觉。
可是,却让盛易无比费解,两次明明都是自己伤害了迟央,他为什么还要对自己这么好?
那天早上,当吃完早餐的盛易想出去向迟央道个谢的时候,却发现别墅里没有一个人,隔壁的房门大开着,但是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十分整齐,衣柜和抽屉都是空的,盛易突然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有点隐隐作痛。
从那天以后盛易更加堕落,要不是管家偶尔会来看他一次,真的几乎天天都躺在混乱不堪的人身边,只是不管身体如何温存,却从没有再升起过那种幸福的满足感,有的只是日渐冰冷。
“三少爷,快要过年了,老爷让您回去一起过年,小少爷与尉迟少爷也会回去。”管家恭敬地将盛廷江的意思转达给盛易。
盛易活动着酸痛的颈部,过年……自己居然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年!
而连傲跟尉迟轩大概是幸福甜蜜地过了这一年时光吧!盛易扬起唇角,随意地答道:“知道了,我会回去的。”
说是这么说,但年关将近的时候,盛易还是将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甚至接到盛廷江电话的时候盛易还在喝着酒,但不是玩乐,而是与祁盛合作的一个新董事在一起谈生意。
坐在飞机上的时候,盛易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三十多岁了!三十而立三十而立,可他却没有一个人陪在自己的身边,偶尔走在路边看着成双成对的情侣也会眼红,他多希望能有一个人天天等自己回家,早上起来能喝到一碗浓汤,能有一碗清粥暖胃,似乎这就是经过这一年后,盛易所明白的自己迫切需要得到的东西。
第271章 盛世央花开(4)
过年,无比喜庆的节日,当盛易看到自己最讨厌的那张长桌被换成了圆桌后,盛易的眼睛闪出了光,似乎自从连傲与尉迟轩结了婚以后,自己与老头子的关系也缓和了不少,起码以前不论自己在外面做什么,老头子都漠不关心,现在却时不时地给自己打电话。
这一顿年夜饭气氛格外不错,盛易看见尉迟轩的脸上盛开着幸福的笑容,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尉迟轩从来没有这么笑过,心,突然就释怀了,一厢情愿永远不会幸福。
盛廷江喝了酒后提起了继承香火的子嗣问题,气氛顿时变得有点儿尴尬,待所有人都回房后,桌席前只剩下盛易与连傲两个大男人,成功挑起了连傲怒气的盛易得意一笑。
不过,想知道一个人的消息才是盛易的最终目的。
“那个小家伙…去哪里了?”盛易终于问出了口,迟央在哪里连傲肯定知道,如果不是连傲为了保护迟央而故意隐匿了迟央的踪迹,自己也不至于派人找了几天也找不到。
连傲警告他不准打迟央的主意,可是他累了,他想找到一片温暖的港湾,想做一个有家可归的男人,迟央的主意,他盛易是打定了。
最后还是如愿从没有心机的尉迟轩口中知道了迟央的踪迹,盛易满意地轻笑,口中似乎又含着迟央亲手做的浓汤的味道,那种味道很特别,让他这个从小到大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少爷都念念不忘。
两天后,再次将祁盛集团扔给严菈的盛易抵达德国,享受般地呼吸着德国的空气,盛易带着久违的一种激动感,轻叹道:“小家伙,我来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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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且整洁的大学校园里,来去匆匆的皆是各年级的学生,几个不修篇幅的出了名欺负弱小的痞子聚在一起,讨论着一个正在仰头孤独地投着篮球的男孩子。
整个篮球场里只听见篮球碰撞到篮框的声音,距离上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下周迟央的班级有一场篮球比赛,一个高个子男生故意刁难长相精致的迟央,偏要挑选对篮球一窍不通的迟央下周上场,在这儿练了将近半个小时了,一个球也不能顺利进篮框,迟央很是沮丧。
“是他吧?变漂亮了呀!差点让哥几个认不出来了!”一个留着小山羊胡须的痞子啧啧道。
另一个脸上纹着一条蛇的痞子点头,“的确,跟十年前被我们堵在小胡同里逗着玩的小模样相差得可远了。”
“就是就是,你看他的皮肤,估计稍稍用力就能掐出痕迹来,瞧那红润的小嘴多可爱啊!”
几个痞子轻挑地吹着口哨,专心致志应付篮球的迟央并未发觉,殺帮迟央回家取点东西所以没在,在学校向来没有警觉心的迟央到被那群痞子围了起来才反应过来。
“呃,你们想打篮球?那、那我把场子让给你们,我要上班去了,请、请借过一下。”迟央小心翼翼地抱着篮球就想撤。
脸上纹着一条蛇的痞子摸了一把迟央的脸,“怎么?不认识我了?当年在32号胡同里你还跪着给我舔过鞋呢,想不到变得这么漂亮了,攀上有钱人了?”
迟央睁着惊恐的大眼,“对不起,您认错人了,我、我不知道什么胡同……”
“不记得?老子可还记得你哭着求我们将你从鸡笼子里放出来的场景呢,当时你多少岁来着?十二?十三?”另一个人别有意味地笑道。
迟央无助地闭着眼,一下子感觉阳光都黯淡了下来,这些刻着痛苦回忆的昨天又找上门来了,无论他怎么忘记,总有人会记得,即使他已经远离了那个地方来到了这么遥远的德国,该来的还是会来,躲也躲不过。
“我真的要上班了!”迟央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撞出去,一个瘦弱的痞子被他撞倒在地上,咒骂了一声,拽住了迟央纤细的腿骨。
正当迟央最无助的时候,一个穿着昂贵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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