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傲娇遭遇病娇 作者:搏仔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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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年前一次灵脉倾歪、浊气狂泄,“它”趁机夺回力量、半破封印,刚登门就亲手挖出了烬弟的右眼!要不是那时“御三家”竭力合作,烬弟疯了般与“它”连战三昼夜,“它”怕是要毁掉整片灵地!

    6、上一条却也说明,“它”找到了新的复仇对象,那是比烬弟更诱人、更值得被“它”憎恨的复仇对象——安纳斯塔西亚!曾经亲手毁去“它”的肉身、将困魂之封印加诸其上的安纳斯,才是“它”最终极的目标与最扭曲的执念!

    7、凭“它”的个性,绝不会让安老大死得痛快,照“它”现在的手段来看,估计是要离间烬弟与安老大,待安老大心灰意冷了、再——

    魏语迟忍不住捂住脸,苦笑两声。

    “它”对安纳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感情,他和祈月烬,都是不明白的。

    可以肯定的是,“它”在失去“他”后,把安纳斯当做了心灵的慰藉,兄弟俩曾经偷看到“它”试图对安纳斯……可“它”又主动停手了,看来还是忘不了“他”。

    但安纳斯却是一心向着祈月烬的。虽然不知道时光流逝到现在,他为什么会缺失了记忆,但当初,他可是舍不得祈月烬被别人碰一下的那号极品独占狂,其病娇程度几乎要超越现在的祈月烬。

    现在想想,还觉得安纳斯当时的恋童十分病态,但也许正因为同为病态之人,“它”才会对安纳斯情有独钟。

    安纳斯对“它”则……要不是顾念着陪伴祈月烬,他估计一天到晚都操劳着明害暗杀“它”了。搞得一开始,祈月烬都会错了意,以为自己只是“它”和安纳斯“相爱相杀”游戏中的一个备胎式牺牲品。

    可到最后,安纳斯还是“杀”了“它”。虽然不完全,还是将“它”封印了千年之久。安纳斯在完成“讨伐”后骤然消失,遗留给祈月烬无穷的等待与无尽的苦楚……

    “唉!”魏语迟夸张又夸张的大叹气。他在心里想道:【安老大,你这一屁股的桃花债,怕是没有还清的一天吧!】

    千里起解

    作者有话要说:向未夕大人的《千里起解》致敬。

    虽然只看了剧透和开头一点点,但非常欣赏大人的立意和···勇于写超级虐心加大be的魄力···

    再次鞠躬致敬!  菜鸟警察李海博刚脱下制服就接到了一个紧急任务:押解两名嫌疑犯去城郊的看守所。

    年轻的他都答应好了要带女朋友去逛江滩、游夜市,可偌大莲景区公安分局,就他资历最浅,老鸟们不残害他残害谁。于是,李海博外貌冷肃内心苦闷的重新套好了夏装警服,全副武装的去了上头通知的“暗房”领人。

    他见到的是一个颇为憔悴的男子。看他瘦得皮包骨头,很难相信他能凭他骨棒儿般的手抡起硕大的柴刀、砍下一个男人的头。

    “伊莱……呃,”李海博皱着眉头想了想那个绕口的洋人名儿,“克雷孟特?”

    骨男眼神空空,他反应很慢的愣了半天,才低低一声:“哦。”

    “他们说你会汉语,这就好办了……走吧。”李海博侧身,示意伊莱走出临时羁押室,后者怔然的眨巴一下眼,在李海博不耐烦的又发出一声“走啊!”后,才浑身一颤、步伐不稳的走出了“暗室”。

    李海博跟在伊莱后面,觉得既奇怪、又不奇怪。

    奇怪的是,伊莱好端端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怎么就到华国来杀人了?看他瘦成一把骨头,怎么就能挥动起那把巨大的柴刀、一下子砍下一个壮男的头颅?

    不奇怪的是,他身为一个洋人,之所以杀一个华国的痞子壮汉,全是因为……他是个“鸭”,是出来卖的。客人变态,他终于受不了了。而那壮汉也算倒霉,原本想尝尝洋货图新鲜,却被一根骨头绊到了脚、磕掉了头。两个人都算罪有应得了,传播艾滋病的男同性恋……听说要是没有男同性恋,就没有艾滋病,姨妈也不会因为输血而感染……

    李海博狠狠摇了摇头。他还在工作,不能夹杂进私人情感!就算再怎么憎恨艾滋病毒,姨妈也回不来了;就算再怎么厌恶同性恋,也改变不了同性恋群体存在并日益扩大规模的事实。

    【做好我该做的!】李海博这样对自己说。

    但是,在走到一号审讯室门外、叫伊莱停步,而伊莱回过头时,李海博还是压不下眼中的鄙夷、轻视之光。

    他万般不明白,怎么就有人看上伊莱了?他可是皮肤松垮、面黄肌瘦的老“鸭”了!绝对过了三十五,看着都反胃!就算有洋人的深刻面部轮廓作为资本,可看他那瘾君子似的气质!难不成是那种“技术”惊人的好的“鸭”?怪不得要找壮男了,这不要脸的同性恋!

    李海博再不拿正眼看他,转而敲了敲审讯室的门,背对伊莱道一声“等着”,就进了阴深深的屋。

    好歹是押解犯下重大杀人罪行的嫌疑犯,司机一人、警察两人,其实都算少的了。

    李海博和他的同事分别挨着一名罪犯坐。李海博虽然和骨男伊莱坐到了一排,却心不烦意不怒,反倒,他自觉比他那明明想看个够、却始终看不尽兴的同事幸运多了!

    李海博看着那赤发的嫌疑犯,觉得自己要更新一下对“杀人犯”的固有印象了。

    普通人都觉得,杀人犯应该有树干般粗壮的肌肉、恶鬼般狰狞的表情吧!可眼前的男孩真是——太不符杀人犯的传统形象了!

    虽然他的发色和瞳色十分奇怪,但考虑到他还处在爱表现的年青人的年纪,染发和戴有色隐形眼镜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他一看就是华国人,眼睛大而立体、但眼眶不像洋人那般深凹得活像骷髅人;鼻梁挺但秀气,不似洋人那副鹰钩鼻的尖酸样儿;嘴唇红润而形状优美,薄却柔软的质感应和了他锋利中柔丽的气质,真是个顶顶好看的少年。

    李海博看着他,觉得既羡慕嫉妒,又淡然欣慰。

    羡慕嫉妒的是,他真是好相貌,摆在哪儿都讨人喜欢,现在的华国女孩最爱这种中性的相貌,加上他冷漠的态度,保准是既当得了校花、又成得了校草,被男的喜欢也正常。

    淡然欣慰的是,他是个绝对会蹲监狱的杀人犯,听说还一口气杀了一老一幼、可谓穷凶恶极!一“进去”,这辈子就算毁了,看他年纪轻轻,也算可惜了。所以老人常说的“男生女相,命途多舛”以及似乎不太符他性别的“红颜薄命”,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一想到这,李海博觉得,自己虽然没他相貌好、气质佳,但能干份伸张正义的工作、讨个贤惠温柔的老婆、有个祥和美满的家庭,怎么都比他光有皮相来得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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