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 作者:守望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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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我莫名的笑。

    阿莹好像知道我笑什么,说:“他这辈子啊,就这样了。”

    “挺好的。”我说。

    我们互道珍重,挂掉电话,我把姐夫的号码发给晋民。

    我不敢随便乱走,就只好顺着来时的泥沙路,慢慢的回头,看着两边的绿化树,我都叫不出名字,有的郁郁葱葱,有的光秃秃,有的主杆上长满刺……。

    列热当头,春天的阳光并不是很毒辣,但也晒得头皮流油,皮肤冒汗。我回到院子,院子里突然的多出好些漂亮的小轿车,白色的,黑色的,宝马,奔驰,陆虎。

    茶几四周坐满了人,穿着讲究,金手表,金链子,白里透红的皮肤,匀润饱满的气色。我躲进房间,拿出自己的日记本,一边回味,一边记录。

    不多时,听见外面嘟嘟嘟的马达声,中午十二点过了,练煜开着刚才的蓝色三轮摩托车,车框里坐着几个搬运工人,带着草帽,拿着锄头铁锨之类的工具,一共四五个人。

    练煜拔掉摩托车上的钥匙,朝我走来,呵呵的,卸下头顶的草帽,抽出手腕上的袖子,扭开套间外面的自来水阀,水流哗哗的,打在练煜的手臂手指,乌黑得像是木炭的肤色,粗壮粗糙的手指。脚下一双淡黄的劣质凉鞋,一双沾满泥泞的大脚掌,洗完了,双掌撑开并拢,捧一捧水,低头洗起脸来。

    “文,吃草莓吗?”练煜问我,朝着水龙头对面的篱笆门指一指。

    我跟过去,那里有一块一两百方的地,四周用竹子围了起来,里面一块一块,好几块,种了草莓,还有西红柿,西红柿还是青色的,带点白色,草莓倒是正值时节,练煜弯下腰身,低头找寻,翻开草莓叶子,一颗一颗,摘了一捧,送到我的面前。

    中午吃饭的时候也是一大桌的人,练煜叫我吃饭,我还觉得不好意思,叫他用饭盆打一点给我就好,他却说没什么,这里的老板很随和,在这里很随便的,叫我过去,坐在一起吃,叫了几遍,我过去,他帮我搬好椅子,我们挨着坐下。

    一大桌,十来个人,菜也是一大桌,大碗大碗的,八九个,有烧鹅,有排骨,有盐水鸡……。桌子中间有活动的圆盘,想吃什么自己移动一下,和酒店里一样,很方便。众人哈哈的,像是在自家,像是农忙时节,像是丰收归来,有人喝酒,药酒,一大坛子,倒满一杯,有人给我倒了一大杯,练煜知道我酒量不佳,帮我把酒杯移到一边。

    有人不满意了:“你自己不喝就算了,叫你儿子也不喝。过来玩,又不用他干活,喝醉了大不了睡一觉嘛。”

    “是朋友,是练煜的朋友,不是他儿子。”有人解释。

    我坐在那里,忍俊不禁,心想,我看起来那么年轻吗?或者说,练煜看起来那么老吗?

    “你要不要喝一点,那是药酒,对身体有益的。”练煜侧过身子,嘴巴对着我的耳朵,小声的征求我的意见。

    “不了,不要。”我把盛满药酒的酒杯移到他面前,他转手分给了别人。

    我们在院子外面吃,老板们在里面,也是一大桌,饭后我问练煜:“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今天算是少的,平日里,哪天不是那么多人,今天算是很少了。”练煜一边剔牙齿,一边说,有点不以为然的表情。

    “你们老板的人际关系真好。”

    “那当然了,来头很大的,在整个江门地区很吃得开。除了这个苗圃场,他还有公司,有工厂,生意做得很大,人缘也很好。”练煜连续的说,像是给某人做宣传广告。

    “你在这里做了很久了?”我记得那年来的时候他不在这里。

    “帮这个老板做了两年多。在这里工资还可以,老板也不错,特别是伙食不错,刚才你也看到了,今天还是比较差的,平时更好。今年过年的时候是老板开着他的宝马车亲自送他回家的……。”练煜面泛红光,喜形于色,滔滔不绝。

    “那就好,挺好的一份工作,挺好的一个环境,挺好的老板。”我说。

    吃完中午饭,休息一会,我们在房间对坐而谈,我拿出在丽晶酒店拍的照片:“看看,你以前是不是比较白净?”

    “那是晚上拍的,是闪光灯的原因,像我们每天在太阳底下干活的,什么时候不是那么黑。”练煜坚持说自己一直就这么黑。

    不多久,练煜就提起草帽,吆喝着各位开始上班了,这次我跟了去,帮他提着一个太空杯的茶水,一路走过去,他们还是开的那辆三轮车,顺着中午走过的泥沙路,拐一个大弯,停下来,一片秋枫郁郁葱葱,有工人已经截下部分树枝,翻开泥巴,就地挖起,一颗一颗,横躺在地上,树根部分一坨泥巴,像是一个坚实的陀螺锥子。

    他们把半大的树苗搬上车子,练煜站在车上接,其他的三四个人在地上传,大家轻手轻脚,井然有序,我站在车子的旁边,练煜叫我到树底下乘凉,叫不听,他就把自己脑袋上的草帽摘下来,盖在我的头上,不由分说。

    “你不是专门开挖机吗?这个也要做?”忙完一阵,我私底下问他。

    “什么都要做的,像是打杂的,一天到晚,有机开,就开机,没机开,就跟着做这些,你以为呀,不做哪里有钱?”练煜带点抱怨,没了饭后的那份喜色。

    “你回去睡一会觉吧,这里太热。”练煜总担心我受不了这阳光,催促几次。

    太阳依旧红红火火的挂在天际,大地一片炙热,泥沙泛白,树叶耷拉着身子,沟渠里的静水像是盖了一层薄冰,一些枯枝腐叶落在里面,偶尔一条不大的鱼儿游过,咕咚一下,掀起一片不大的水纹,给寂静的沟渠带来一些动静。

    我把水杯给回练煜,自己慢慢的顺着原路回到房间,写下几行日记,躺下就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听到练煜叫唤:“文,我要调机出去干活,你去吗?”

    ☆、141 走出迷途

    “去。”我一骨碌爬起来,擦拭惺忪的双眼。

    这次他换了一部红色外壳的女装摩托车,我坐上去,他一扭钥匙,转动右手加油,车子嗖的一下飞出去了,一不留神,我的身子即刻向后晃动一下,坐正了,扶住练煜的腰身。他如同一个小伙子,扭动车头,车身左右晃动,在马路上飞驰,如同水里的鱼,游刃自如。

    “开车要注意安全,不要开得太快了。”我伏在他的后背,对着他的耳朵,其实很享受这种肆意豪迈的冲劲。

    “没事的,习惯了。”他大声回应,车速又加快了一些。

    我们来到一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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