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骨之人 作者:阳关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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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两个睁着大眼睛的幼儿。和黑皮少年凶神恶煞的目光不同,那两个年幼孩童一男一女,正睁着水灵灵的眼睛,眨眼看着古骜。他们一个正抓着少年的背,将下巴搁在了少年的肩头,另一个则用小手抓着少年的领口,正尝试着用未长出牙的小嘴,去咬少年的耳朵。

    而少年浑然不觉般,凶狠蛮横地摆出一脸横肉,以一身凛然不可侵犯地姿态叉着腰,手臂上露出遒劲的膂肉。

    他一看见古骜走出门来,就大喝一声道:“好家伙!你就是那个从书院下来的公子哥儿吧!良心给狗叼走了么,连村子里的穷人都骗?!”

    作者有话要说:

    ps:大家都关心为啥还不让小攻小受见面的问题。古骜现在社会地位太低了(虽然在山云书院里地位还行),就算安排一桌吃饭,也安排不到虞公子身边去。所以我准备先让古骜多积蓄一点力量。

    不过在此之前,我会安排他俩偶遇几次。应该不会太久,第一次就在山云书院。

    第34章

    古骜看着少年,心下不禁微微一笑。

    而那高大的黑皮少年一看古骜从门里走了出来,心下也不禁打鼓道:

    ‘怎么是个少年人?’

    又想:‘我还以为这次又是个形貌猥琐的胡须硕鼠,没想到这个小子竟然长得如此英俊非凡,气概倒能比得上我了!’

    等他再细细打量时,只见古骜一身干净布衣,却掩不住一身坚忍质直之气,朴实无华。心道:‘这人倒不像那些山云书院里寻常公子哥儿那般,穿金戴银、油头粉面!’

    少年见古骜正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剑眉深目中透出的气韵,锐利有神,可却还似蕴了一丝笑意,少年由是心下升起一股愤懑,便更加凶神恶煞地怒目而视。

    原来这少年姓典,名不识,原本并非村中人,他父亲曾是‘八王之乱’那会儿逃难来此的。所以这村人都姓陈,是陈家村,可他却独独是外姓。他父亲初来村中的时候,自称茶商,在村旁一块小山坡上买了地种茶,又娶了陈村的一个寡妇,从此才安顿下来,典不识也是在那时出生的。

    有次他父亲外出卖茶,同村另一个陈姓人也闹着同去,可最后却因不善于长途跋涉而病死于途,他父亲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又豪侠尚义,便背着同村人披星戴月还乡。

    从此“千里背尸”不胫而走,在乡间闾里传为美谈。可他父亲却由此染了瘟病,原本强健的体魄日渐衰虚,不再能外出跑茶马道,只能留在村里靠装殓死人维生。但赚死人钱,却比作小茶商要难多了,最后为养家糊口,他父亲不得不典当掉了屋舍与茶林,家中只留了一亩薄田与一间茅舍。

    七岁时他父亲病死了,死之前指着书架上的两卷书,似乎是从前从山外带来的,嘱咐他说:“认了字,一定要看完……”又说:“你今后,要像乃父一样,做个豪侠……”说罢便一命呜呼了。

    他父亲死后,他母亲又供他念书,前些年也有夫子来过,统共不过教了几个字,便走了,可他们家却一拨又一拨地出束脩,使得原本就已经衰落的家道立即窘困起来。

    他母亲自从生了他弟妹后,身体就一日差过一日,但因没钱医治,最后一病不起,也这么去了。

    于是典不识从九岁起,就挑起了养家的重担,日日下地种菜,又砍柴换米,夙兴夜寐地劳作,总算把弟妹养活。可惜他天生就吃得多,邻里乡亲原本还常接济他家,可后来发现他怎么也吃不饱后,便都停住了手,心想:“给自己孩子都不曾吃这么多,那个典家的孩子,怎么一顿就能吃一只小猪?”

    日子原本就这么惨淡地过下去,可好死不死今年年初的时候,又来了位夫子,典不识看了看亡父留给自己的两卷天书,心道:“我之前那些年学的那几个字,不尽能派上用场,看来还得多学几个。”

    一咬牙,田也不种了,拿了家里的余粮交去了村塾,就再次开始上课。

    结果没教了两个月,那夫子如同往常那些夫子一样,又撂了挑子,走了!

    典不识这才傻了眼,自己的田没有播种,如今已经错过了春时,原本想着学几个字,还能给里正收租子打个短工,边做工边学,这下做短工的希望也破灭了。他只好上山去打猎,打猎不像种田,总有运气好与运气不好的时候,运气好的时候,家里的肉吃都吃不完,拿去村里换米,人家都说,你昨天不是拿来过的嘛,我们家也没那么多米呀!而运气不好的时候,空手而归,家里简直连锅都揭不开……

    在古骜来山云书院前一个月,典不识还曾试过到山腰上去挑水赚钱,可是每次他上山卖水,横眉立目往那里一坐,便不自觉露出一副虎视狰狞来……简直就把那些世家公子的小厮们吓得逃如脱兔。

    古骜眼看着面前的人,不知为何,却一点不觉得陌生可怖。

    古骜从小在芒砀山中长大,生活在贫寒门弟之中。对于贫苦之人,自幼便有一套与生俱来的相处本领。譬如在田家庄的时候,古骜毫不费力地就能将二狗耍弄在掌中,得心应手。

    如今一看眼前国字脸的黑皮小子,古骜感觉与他相处似乎并无困难,便带笑走到了他身边,伸手摸了摸少年背后竹篓中两个好奇的宝宝,问道:“他们今天吃过了饭么?”

    典不识本来看见古骜如此闲适地一步步靠近他,似乎并无恶意,正满腹狐疑着,一听古骜这么问,他适才还中气十足地音调,不由得低了好几分,粗着嗓门脱口而出道:“他们昨日起就没吃了!”

    说是没吃,来之前有家好心人刚给他弟妹喂了羊奶,可典不识觉得,没有干物,便不算吃,至多算是喝罢了,却是不能饱的。

    古骜闻言,立即从怀中取出些碎银,正是之前简夫子所授,用度之间打散了的,交到少年手中,道:“快带他们去吃饭罢。”

    典不识闻言一愣,他被古骜这一举动惊得没有回神,便瞪着眼看着古骜——他可从未遇见过这种事,常人见到他这般彪悍,难道不该惊恐地大叫一声,拔腿就逃么,怎么还给他钱呢?典不识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由得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这银子,用还么?”

    话一出口,典不识简直恨不得打自己一嘴巴,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刚才还骂古骜“良心给狗叼走了”,还自称“小爷”,这下人穷志短地一不小心接了古骜的钱也就罢了,现下竟又一不小心就说了一句嘴欠的话。典不识一时间几乎把自己羞死!

    古骜看了他一眼:“你若等会儿来听我讲课,就不用还。”

    典不识咽了一口唾沫,正踌躇间,古骜却在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只见他前胸短褐衣衫之间微微隆起,怀中依稀有物,古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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