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恋爱写作法则 作者:屠火火(Tu huo-huo)

    #05. 法则五:前男友=男二=定律?(04)

    庞定闲说要送她回家,却带她在这个陌生的社区东绕西转的走不出去。

    裴润贤试探x问:「这里你是第一次来吧?」

    「嗯。」他也不避讳承认。

    果然!他肯定是迷路了!

    「呃……我看一下我的line。」

    她有个理论是,自从智慧型手机问世,女人迷路的机会大大下降,但男人依旧不变,因为他们宁可相信自己的方向感也不愿相信估狗大神。

    不着痕迹设定好导航,把手机放回包包里,在他每次转错弯时,裴润贤就故意说:「嗯……我们走那边好不好?」

    虽然他没有每次都听从她的话,大致上来说也不是偏离太多,裴润贤自觉顾及了他的面子和带路,功不可没。

    庞定闲心里想的却是别件事。

    其实并没有找错,那个佛莱迪二世确实住在那里,可是在开门前他听见了比之前更不堪入目的猥琐思想,才赶在门开之前把她带走,绝对不能让她在和佛莱迪二世扯上关系,那个人很危险。

    为了不给她说日後要再去找人的理由,硬跟她收了钱,更带她在这里乱绕,就是不让她记住路线。因此被误认为迷路也没关系。

    裴润贤猛地停下脚步,瞪大眼直视前方,心里威风堂堂的浮现「前男友」三个字,还不断重复──至少庞定闲快被这三个字吵死了。

    他依照方向判断,见到疑似是她前男友的人从一栋不新不旧的社区型公寓走出来,趿着拖鞋,一副要去逛夜市的轻便,走在他旁边那位小姐也是。

    裴润贤往他身後躲藏,庞定闲听见她从此刻起多了一个人生原则:避开任何一个前男友携带现任女友出现的地方。

    「怎麽了?」他只能装不懂地出声问。

    裴润贤看向他,很是迟疑。

    要如何解释需要利用他的身形优势,假装自己并不存在?

    她乾笑:「有点……小麻烦。」眼神又飘向前方。

    天啊,这条路这麽大,他们干麽非得走这边?

    庞定闲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认识的人?」

    有时候他觉得很累,明明知道的事,还得装聋作哑再问一次。

    「不不不,不认识、可能只是长得很像……」

    「像谁?」

    「大概是前男友……」虽然他不认为他们已经分手了。

    等等──他不觉得他们分手,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妈的,他把她当成什麽?

    不行,她不能没礼貌,也许他们只是兄妹,他有妹妹吗?或是姊姊?她怎麽到现在才发现完全没见过他的家人?

    裴润贤,你可再粗线条一点!

    「要走别条路吗?」庞定闲低声问,吓了她一跳。

    她几乎忘记他还在,却拿他当人形盾牌!

    「不,不用,你借我躲一下就好。」裴润贤释出最诚恳与最勉强的微笑。

    庞定闲扫过她颤抖的嘴角,原来一个明明很脆弱的人硬要装得坚强挺让人心软的。

    他耸耸肩,原地杵着不动,像座小山一样,稳妥地把她挡住。

    安全了。裴润贤朝他感激一笑,然後拿出手机飞快传了短讯给前男友。

    你现在在哪里?润贤

    平常她会加上至少三个的爱心符号,这次没有。

    她只想知道那个女人是谁。

    「如果你想跟去看看,我没意见。」庞定闲很体谅。

    「谢谢。」说完,她拉着他就跟过去。

    ……

    庞定闲很无言,他的意思是让她自己去看。

    前男友拿出手机看了短讯,裴润贤心眼吊到了嗓子口,一时忘了保持距离,靠得很近,也因此听见他们的对话。

    「谁啊?」那女人问,声音好轻快,好温柔。

    「客户。」前男友回,同样好温柔。

    谁是他客户?她好想冲上去各赏他们两巴掌,但是不敢。

    前男友不知哪里来的激灵回过头,裴润贤拉着庞定闲想躲,後者却不动如山。

    「润、润贤……」前男友有点狼狈和不高兴。

    老实说她也不开心,很想暗暗拧庞定闲的腰边r泄恨。

    庞定闲扬起嘴角,对她只敢想不敢做,十分想出言鼓励,那样会让他更有藉口欺负她。

    「谁?」那女人问,少了轻快,多了狐疑和困惑。

    裴润贤,告诉她你是他的前女友,不,是前未婚妻,勇敢一点,你做得到,给他们难看!

    「我不认识……」好吧,要给别人难看对她来说难度太高。

    那女人却对庞定闲说:「你是『润贤』吗?我男朋友刚才叫了你的名字,你们不可能不认识吧?」

    天啊,她好会抓重点!而且她说「男朋友」,还有她误以为前男友是在叫庞定闲……

    在强大的j神压力下,裴润贤立刻感到超乎寻常的疲惫,忍不住瞄了庞定闲一眼,下意识期待他能帮一把。

    他相当配合:「没那麽熟。」接着扫了裴润贤一眼表示他也算仁至义尽。

    裴润贤满脸的感激。

    前男友突然低声对那女人说:「你先回去。」

    女人多看了他们几眼,衡量了场面,居然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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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法则五:前男友=男二=定律?(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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