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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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一捧水泼向脸上,冰凉的触感才渐渐止息我不安的内心。其实他们都是好人,都很善良,我却莫名的不自在,好像随时都会从裤兜里掉出一两件毓家的宝贝似的。我抬手,将下塌的嘴角抬了抬,换上一个甜美的微笑,走出了卫生间。门外,毓敏英不耐烦的手正欲落下,遇见我微微一顿,从我身边挤了进去。

    毓敏秀已经起来了,正在厨房里忙活。一时间,厨房里传出一阵锅碗的声音,然后毓敏秀叫我们吃早餐。毓家的早餐如今说来很是平常,只是简单的油条豆浆外加几个茶叶蛋。在戏班,我们吃的大多都是米粥和包子。

    毓爸爸一边吃着油条,对毓敏秀说道:“阿秀啊,婚纱我已经赶得差不多了,你待会得空去店里看看。要是还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我再改改。”

    “知道了,那我待会和阿凤一起去看看。”毓敏秀应道。

    毓爸爸轻轻嗯了一声,没再说话。之后毓妈妈收拾了碗筷,我们和毓爸爸一起出门了。毓敏英只说了有约,并没有帮毓敏秀准备婚礼的事,毓妈妈似是宠溺地责备了她两句,便也没话了。

    毓爸爸的成衣店离家并不太远,只走了两个街口就到了。店面很小,两面墙壁上挂着一些做好的衣服,角落里还放着一台缝纫机,上面还堆放着一些制衣剩下的布料,所以显得有些拥挤杂乱。两排成衣中间有一个用窗帘隔开的换衣间。毓爸爸把婚纱交给毓敏秀,毓敏秀就进去了。

    在过去我的认知中,裁布制衣做出来的衣服都是那种两袖宽大、腋下恨不得长到腰上的衣服,或者是一脚长一脚短又掉裆的裤子。我从没有想过毓爸爸的手艺那么好,这些成衣看起来竟还有些款式,收腰提肩倒是似模似样,更令我想不到的是,毓爸爸似乎技术更胜一筹,专门为自己的女儿出嫁缝纫嫁衣。

    不一会儿毓敏秀忽然掀开换衣间窗帘一角,朝我轻轻勾了一下手指,道:“阿凤,过来帮我一下。”

    我不明所以地走进去。那个换衣间很小,几乎只容纳得下一个人转身的距离。我一进去,几乎就和毓敏秀贴在一起了。她背对着我,后背一大片白皙的肌肤裸露在我面前。

    “帮我拉一下,我够不着。”她说。

    那是一件后背拉链的婚纱,因为腰束得很紧,所以拉链开到了腰上,又因为腰束得太紧,所以毓敏秀只拉上去了一点点。我的手拿着那条拉链顺着她的后背慢慢地往上拉,几乎能感受到她后背的温度。因为指尖那里,微微发热。她很瘦,两块蝴蝶骨很优美,衬在白色的婚纱下,直觉得就要羽化而飞了。她的脖子很美,略微低着头能看到清晰的脊椎骨延伸入发际线。有几小绺头发散下来,说不出的风情。我慢慢拉着,终于拉到尾了。

    “好了。”我说。脚下却是没动。她一转身,几乎和我撞了个满怀。我急忙道歉,从那个小小的换衣间里出来了。她紧跟着出来,我这才看到了前面。

    婚纱是圆领的,露出她圆润的锁骨。锁骨下面是两抹浑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裸露得部分有点多的缘故,直觉得那两抹浑圆饱满无比、娇艳欲滴,让我想起树上硕大红润的苹果来,大抵都是已熟透待摘的状态,竟也一样的惹人垂涎。腰肢细极,堪称不盈一握,被腰封很好地衬托出来了,越发显得胸前那两抹浑圆饱满无比。袖子是泡泡袖,两截手臂像两截洁白的莲藕。五指纤纤,手上戴着和婚纱一样质地的手套。裙叶散开,被她提在手里,露出纤巧白皙的小腿。真是很难想象,这样一件婚纱竟只出自一人之手。

    “真好看。叔叔真厉害。”我恭维说。

    毓爸爸也是得意,看着她笑逐颜开地赞道:“嗯,是很好看,差不多了。”

    毓敏秀转个两个圈,略微提着裙叶走了两圈,又觉得真正婚礼的时候是要放下来的,前叶正好落在她的脚踝上,不沾地,又隐隐生风,后叶拖地,一段长约一米的距离,显得身姿高挑摇曳,最后满意地说道:“还是爸爸的手艺好,很适合了,不用再改了。”她撒娇似的抱住毓爸爸,“爸爸最后这段时间辛苦了,现在可以好好休息了。”

    毓爸爸宠溺地看着她,“还不行,还有头纱没做。”

    “头纱简单嘛,以爸爸的手艺,那还不是一眨眼的功夫。”

    “你就会得了便宜卖乖。”毓爸爸嘴上始终笑着。

    我想着真好啊,古有慈父为女出嫁酿制女儿红,今有毓爸爸为毓敏秀亲手缝纫婚纱,所谓慈父也不过如此了。

    之后毓爸爸说为了不让我们影响他赶进度,催着我们离开了成衣店。那时候已经是准备婚礼的后期,并没有像毓敏秀所说的忙不过来需要我帮忙,而只剩下一些琐碎的事,有时候毓妈妈会帮衬着,有时候衣店里忙,就只剩下我和她了。我每天陪着她奔走,日子忙碌而充实。

    在这忙忙碌碌的日子里,毓敏秀竟还记得我初到台北,带我去游了中正纪念堂。那时候我的感动是无以言说的。从大中至正牌楼上远望纪念堂,真是气势雄伟。那些白色大理石墙体,蓝瓦金黄琉璃宝顶的建筑,让我忍不住赞叹整座建筑的气象万千和台北的高速发展,也难怪丁建国不愿意回去继承那个常年游走于山野乡下在穷乡僻壤间出力卖力的戏班了。那时候,我还渺小得甚至第一次踏足台北这样的大都市,我还贫穷得没有相机,没办法记录下这美好的一刻,就只能深深地印在记忆中了。只是后来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里曾是丁建国服役的地方。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曾在那里留恋过无数次,我又分不清她带我游览那地究竟是为我这个初来乍到者做导游,还是在走进婚姻殿堂之前纪念她恋爱的点点滴滴了。

    丁建国第一天的时候来过一次,大抵是见毓敏秀有人陪了,竟放心得再没出现过了。只偶尔听说那时候他的公司风生水起,有一个国外回来的朋友想要加盟,正商量着扩大经营的事情。那时候,他是爱情[事业双丰收,春风得意。毓敏秀很通情达理,从没有抱怨过一声。婚礼就这样在我们的忙忙碌碌中不早不晚地来了。

    ☆、第 24 章

    一九八零年十月十日,是毓敏秀和丁建国大婚的日子。双十取自完满之意,婚礼在台北的世纪大酒店举行。同时,我迎来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

    凌晨五点半时,化妆师就上门了。那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画着暗色的眼影,显得眼窝很深,薄薄的嘴唇涂着火红的唇脂,妖艳而媚俗,但化妆的手法极为老练,不到半个小时,毓敏秀原本清丽姣好的面庞在她手下,就像一朵迎风绽放的娇花,婀娜多姿,光彩照人。

    我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房外时不时传来一阵开门关门的声音,喧嚣喜庆的一天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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