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之孽 作者: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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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罢穿上西装外套摔门离去,我脑中一片空白,忍痛爬起身已是晚上的事。

    肌肉紧绷着没一处不酸疼,大腿胳臂多处淤青,下/体流出的血已变棕。因长时间在冰冷的地上躺着,又完全没进食,刚站稳眼前一黑又狠狠摔倒。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挪到浴室,放了一大缸热水,钻进水里。

    蒸汽腾腾的滚水烫得皮肤发红,可也慢慢舒缓筋骨,调整了混乱的思绪。不怪人人都喜欢温泉,它有一种回到母亲胎怀的治愈感。

    那天晚上,刘恨陵没有再来,我饿着肚子辗转反侧一整夜。第二天早上刘宇翔敲门时,我只当没听见,用枕头蒙住耳朵。

    可说实话,心底深处确实想过开门求他把我带走。

    不是因为讨厌了刘恨陵,而是很想逃避,逃避气愤的他,和莫名其妙的自己。我为何明知后果严重但依然接受宇翔的友谊?我倒底想怎样?

    他应该是以为我不在家,不到一会儿就离去了。在松一口气的同时,也怅然升起一种失落。

    晚上刘恨陵终于出现,把我挟持到另一所公寓。

    40楼的顶端,整个西城尽在眼前。这应该才是他的住所。

    但是他还没有原谅我,态度极其冷漠。“不要再搞出什么事件,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他警告。

    当时不觉得,可后来回想他三番四次把我藏来藏去,都是没安全感的表现。连他自己都不确定倒底能跟我这样继续下去到何时。

    因为真的在意,所以才会乱了方寸。

    刘宇翔能找到刘振东的旧居,固然也有办法查到新的住所。可他没有马上出现,原因是新居戒备森严,二十四小时保安及闭路电视监管,他根本进不来。

    再气愤也好,刘恨陵倒底是他的亲人,他爷爷视为儿子的长辈。他还没到会为我报警逮捕堂叔的地步。

    为何一开始不把我带来这个公寓?很简单,因为这里人人认识他,是市里数一数二有身份地位人士的住宅。西城之大,一个有头有脸的企业家要收藏一个少女却还是不太容易的。

    为了不招不必要的风头,他每隔两三天才回公寓一次,这情况持续了三个多月,结果是我瘦了十磅,本就肌肉不发达的体格迅速变成皮包骨。

    我已想不出什么其他方法能让他不再生我的气。有时在床上他会粗暴到让我流血,每次都仿佛要把我揉进他体内般大力。无论我怎么迎合,忍耐,他都一结束就头也不回的离开。

    在我们语言交流完全中断的日子里,我想了很多。我懊悔惹怒他,也伤心于他的绝情,可让我最难以忍受的是他看起来也那么痛苦,而我完全不知该做什么好。

    那滋味一定不好受吧,眼看自己养大的女孩一步步走向另一个人,拥有全世界的男人竟无法留住一个孤女。

    人类都太过容易对自己没信心,越是重视的,越是让猜疑和妒忌与自尊拔河,时间一久,杂念变心魔,最后还是失去对方。

    十八岁生日已过,他第一次什么表示也无,让我真正恐惧起来。

    决定离开的主要原因有几个;一,自觉再也无法令刘恨陵开心。二,深信他终究会回到伊丽丝和安妮的身边。三,害怕被他遗弃。四,互联网。

    从他电脑摸索着上了网,找到一些当年失踪的信息让我极为震惊。2001年的网络还不算成熟,网页都很简单,可从荧幕上看到拿着自己旧时照片的儿童之家成员对市民呼吁,不免心中狂跳。思想很是矛盾。刘恨陵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接着搜查,发现他真备受瞩目,还有杂志评他为全世界最帅企业家第三名。

    这样的地位,要是被世人知道他犯下的罪应该足以永不得超生——也是伊丽丝最为顾虑的。

    我花了很多时间在互联网上搜查,能想到的几乎都搜过,这是刘恨陵的大意,他绝对没想到我会用电脑。

    也是因为网络,使我和宇翔取得联络。我用代号琉璃参加了我们以前经常一起玩的俄罗斯方块游戏,不到几天,他已发信息给我。

    他苦口婆心说了好几个月才说服我离开去见我父亲。

    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这一走就成永别。

    第46章 bsp;45 再见,刘恨陵

    刘宇翔说,我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有判断力,可以主宰自己的人生。刘恨陵说,我是他的东西,一件属于他的物品,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这两个声音在我脑中不停替换,每每吵得我一夜不能入睡,加上营养不良,秋天来到时又大病了一场。

    心里有一丝希望刘恨陵会因此原谅我,像以前得肺炎从鬼门关兜回来一样。可我又失望了。

    他每隔几天放下一堆药丸,就弃我于不顾,厌恶的表情再明显不过。独自一人与病魔抗争时,我曾想过就此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可不知那是些什么灵丹妙药,我又活过来了,真令人懊恼。

    宇翔通过电子邮件鼓励我,让我尽快做出与他会合的决定。虽然我们经常讨论过这个话题,可真正下定决心还是在病过之后。

    如果刘恨陵连我病死都不在乎,那我的离开对他来说应该是种解脱。

    从他发现我打电话给宇翔,整整十个月过去了,他还是丝毫没有动容,我终于面对现实,提笔写了张字条,迈出离别的第一步。

    我照宇翔指示,在凌晨一时左右拉响了烟雾警报,救火车十分钟后赶到,趁门警忙于和消防员打交道之际,自楼梯间溜了出去。

    入秋以来,刘恨陵没有给我准备大衣外套,我只穿了两条最厚的裙子,一股寒冷秋风迎面吹来即无法控制地打起哆嗦。

    在马路对面,宇翔熟悉的身影从闪着故障信号灯的车上下来,三步两步走到我面前,用大衣紧紧把我裹住。

    一阵非刘恨陵惯用的aftershave香味扑鼻,以后要习惯的是它了。

    小小日本房车上没有昂贵的音响设备,没有会自动暖起来的座椅,跑起来时更颠簸得我有些头晕,我难过得无法说出一句话,左面开车的不该是这个人。

    上了高速公路后宇翔问我:“怎么瘦成这样?”,话音有些奇怪,我仔细一看才发现他眼眶发红,我竟可怜到这个程度。

    “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暂时避一避,看他的反应再做决定,你说怎样?”

    我不解地看着他,“你在问我吗?”

    “是。”

    原来我要开始凡事自己拿主意了。宇翔一直都只是给我建议,鼓励我相信直觉。起初我根本不能习惯。“还是听你的吧。”

    “......那,我们先到我租的公寓,陵哥并不知道那个地址,几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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