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女驸马1 作者:清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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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什么也不记得了。”“要不是因为你不记得了,我就敲断你的腿。记着,对单姑娘也要好!”清风唯唯称“是”,心想,对两个都好,就是对两个都不好。

    出了书房,才觉得腰挺直了些,果然是历史名人,名不虚传,光这气势就要人的命,觉着后背有些凉,这才惊觉不知何时出了一身的冷汗。

    烟儿问道:“爷,可是要回内宅歇着?”清风虽然觉着乏,可能是刚驾驭这个身体不太适应,或许这个身体本来就不好,但是一想到回去又要面对着公主,就有些打怵,想了想说道:“爷也有个书房吧?”“那当然,爷的书房搬到驸马府那边去了,爷,往这边走……”

    清风随着烟儿到了自己的书房,清风的书房才是货真价实的书房,林林总总的好几架书,从地上一直排到房梁,其中不少竹简书,还有一个古董架,摆满了各种古董,雪白的墙上挂着字画,大理石书案旁一个高大的玳瑁筒,里面斜插了不少画,书案上摆了几道竹简,还有一摞书,笔海里的笔插的如森林一般,笔架,砚台分列两旁,清风只觉得眼睛不够使,好像到了林宝斋一样。

    清风坐到书案前,打开一道竹简想看看,谁知穿竹简的绳子却突然断了,竹简掉到地上,烟儿赶紧捡起来,旁边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童噗通一声跪到地上,边磕头边说:“爷,奴儿不敢了,奴儿下次一定好好检查,爷饶了奴儿这次吧!”

    清风一皱眉,“起来吧,爷不怪你。”小童爬起来,脑门已经肿了,清风心想,万恶的旧社会啊,本来是绳子老化了,折了也很正常,难道我还能怪你不成?

    砚台上早备了磨好的墨,清风饱蘸墨水,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好久不写了,手有些生,不如平时发挥的好,清风叹了口气,问烟儿“你见过单小姐吗?她父亲是谁?长得什么样?”

    “单小姐小时候经常住在咱们府上,后来跟少爷订了亲,就不来了,单小姐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女,长得也很美,当然烟儿也没见过,每次爷去见她,烟儿都在门外候着的,这些都是听别人说的,单小姐的父亲是单雄信,和咱们老爷是过命的交情。”清风神色一震,又是一个名人。

    “你跟爷讲一讲,他们是怎么个过命的交情。”

    烟儿说道:“单老爷和咱们老爷瓦岗山就交好,后来老爷投了大唐,单老爷投了洛阳的王世充,王世充兵败,单老爷被秦王捉住,关入死牢,老爷向秦王求情,秦王说,只要单老爷肯投降,秦王就绕他不死,单老爷却死活不降,还埋怨老爷不办事,老爷大哭,从腿上割下一块肉,给单老爷吃,还说,本来是想和单老爷一起死,可是死了之后谁来照顾你的家人?后来单老爷死了,老爷一直照顾单老爷的家人,这位单小姐是单老爷的遗腹子,老爷待她就像亲生的女儿一样,几年前就给爷订了亲……”

    “单老爷为什么死活不降呢,俗话说,识时务者为英雄,他难道不知道吗?”烟儿唯唯诺诺,不肯说。清风挥了挥手,把其他的人轰出去,说道:“现在说吧.。”烟儿小声说道:“单老爷的父兄都死在皇上父子手里的,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又怎么肯降?”

    清风这才明白,想了想,又问道:“父亲这么对待单家,皇上没意见吗?”烟儿说道:“皇上还夸老爷讲义气呢!”清风似笑非笑的看着烟儿,“这样机密的事儿,你又是怎么知道的?”烟儿“噗通”一跪,“爷,您饶了奴才吧,奴才偶然听见魏国公说的,实在不是有意偷听。”清风让他起来,淡淡的说道:“你一定要记着,‘祸从口出’这几个字,什么事儿多听少说,当然,听着什么别忘了回来告诉爷,知道吗?”烟儿不住的点头,如鸡叨碎米,清风说道:“你先出去候着吧,让我静一会儿。”

    烟儿倒退着出了书房,轻轻地关了门,清风揉了揉太阳穴,心想,豪门有豪门的烦恼,寒门有寒门的苦衷,以前就看着紫雨幸福,始终觉着自己不幸,现在看来,也不尽然,我若投生到寒门的话,现在大概得为吃碗饱饭而奔波,而现在却为老婆太多而发愁,当然,最关键的是我是一个女人,如果我是男人的话,说不定还很高兴呢!

    正文 第四章 鸳鸯锦被

    清风想着明天就能看见大唐的皇上李世民,既兴奋又紧张,千古明君啊,在皇帝群中一比,那可是天王级啊,随即神色一黯,天王级又如何?如果能选择,清风还会选择在夜总会里做个默默无名的钢琴手,也好过这让人莫名其妙的驸马。

    清风一个人在书房踱着步,看着各种稀奇的物件,心中酸楚,以前哪怕拥有这屋子里最便宜的一件东西,自己也不至于那么辛苦,不过以前是劳力,现在是劳心,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以后发展的方向可要把握好了。

    清风的心情转换的快,这和他生活的环境有关,在孤儿院里,没有人会照顾你的心情,清风很小就学会了自我安慰。他想到李绩贵为英国公,钱财方面当然不用自己操心,官场里自己现在才十六岁,皇上给安排了个闲职,估计就是自己年纪太小的原因。

    自己从小背诵的诗词,现在总算有了用武之地,哈哈,大唐,我的剽窃大业就在这里开始吧!小时候老师就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自己的诗何止背了三百首,现在还不是吟不出来?

    清风从小立志想当个作家,十三岁时第一次在紫雨家看《红楼梦》时,紫雨的爸爸也说,这么小的孩子喜欢看《红楼梦》,长大以后至少是个文学青年,还真让他说对了,清风小说没少写,发表的只有几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时间久了,自己都有些灰心,作家是当不成的,倒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现在我把《红楼梦》也剽窃出来,这回当个大大的作家,也算圆了小时候的梦。”

    清风可没觉着有什么可耻的,要剽窃《红楼梦》,你也剽窃一回试试?这还真不是一般人就能剽窃得了的。“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我争取一年就把它写完。”清风越想越兴奋,虚荣心作祟下,立刻提起笔就写。

    清风读完了高中,就没有上大学,倒不是没考上,而是没钱念,因为他考上的是一所音乐学院,四年大学下来,至少得二十万,紫雨倒是答应给清风钱,清风却不同意,因为清风不想欠紫雨太多。

    清风辍学后到夜总会弹琴,收入倒也可观,闲时练练书法,画几笔画,没成想得了富贵病——失眠症,清风躺在床上睡不着时,《红楼梦》就是他必备的良药,这些年读了不知道多少遍,读一读,不知不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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