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同居 作者:李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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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驱散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突然觉得自己没有想象中的伤心,突然有点想念沈茜。

    开学后,我满怀期待的来到学校,得到的第一个消息竟然是阿晨休学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无力的打电话给姚倩,机械的女声传来,“对不起,你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真是太可笑了,这是什么意思?

    沈茜的电话倒是一下子就被接通了,问了我的地址之后,她开车赶了过来。

    “她们俩怎么回事?干嘛玩失踪?搞的好像我才是那个插足的人!”一看见沈茜我就凶神恶煞的问她。

    “大小姐,我也不知道啊~”沈茜无奈的看着我,“我这个寒假不是陪你就是陪父母,没怎么联系她们。哦!对了!”她想起什么似地拍拍额头,“今天收到一封没有寄信地址的信,是给你的。”

    我向她伸手,“信呢?”

    她耸耸肩,“忘带了。”

    “那你回去拿信,我要去报到。”

    沈茜伸手揉揉我的头,宠溺的说:“好~中午一块吃饭。”

    我点点头,看着她小跑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喜欢她也许也会很幸福。

    下午回家后,鬼使神差的看起了本市新闻,拿起电话,再次拨通沈茜的号,系统提示仍是关机。我生气的把手机摔在沙发上,起身去厨房拿牛奶,下午无故联系不到沈茜让我心情很烦躁。

    刚把牛奶热好,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端着牛奶快步走过去,想着应该是沈茜打来的,拿起电话却发现是爸爸打来的。

    “喂?爸爸,什么事?”

    “沈茜她……”爸爸刚开始说,却被电视的声音打断了,“本市今天下午发生了一起连环车祸,共有6辆车发生碰撞,经统计,死3人,伤9人……”

    我死死的盯着新闻画面里的一辆车,一辆被撞得变形了的车,沈茜的车。

    一阵绞痛突然从心里窜出,视线慢慢模糊,最后看见的是一片黑暗。

    我觉得心很痛,用力睁开眼,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满身红衣的巫婆,她拿着一把丑陋尖锐的拐杖狠狠的戳进我的胸膛,撕心裂肺的疼痛再次传来,巫婆满足的大笑起来,然后拔出带满鲜血的拐杖,再刺入。

    我被绑在一根满是荆棘的木桩上,浑身疼的快要死了,为什么没有人来救我?为什么沈茜不来救我?

    一声尖叫从远方传来,我抬起头,看见沈茜从黑暗里冲过来,她拉开巫婆,想要救我,一把尖刀却突然从她的胸膛穿出,然后又是一把,一刀一刀,就像刺进我心里。我看着沈茜的眼睛,依然溺满爱意,我突然明白,原来喜欢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

    我看着她的双眼,轻轻的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我喜欢你。”

    她满意的笑了,下一刻却在我眼前被尖刀撕裂成碎片。

    “啊!!!”我睁开眼,巫婆不见了,沈茜也不见了,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袁莎莎?”爸爸轻柔的声音从一侧传来,我转过头,他憔悴担忧的脸出现在我的视线。

    五、

    我感觉自己好像是被诅咒的人,我开始游戏人间,看见喜欢的人就追求交往,可是没有一个人最后会喜欢我,反而总是促成她人。

    随着时间过去我放下了曾经的那些情感纠纷,放下了那段痛彻心扉的青春,用自己的方式过着快乐的日子。可是我仍然会在某些时候想起沈茜。

    我像往常爸爸出门上班,然后像往常一样拿出信箱里的报纸、杂志,一个蓝色的信封出现在我的视线,c市画展中心?我一边猜想是谁寄给我的,一边拆开信封。

    请柬很漂亮,封面是一幅好看的抽象画,打开请柬,我停在走廊竟然迈不开步子,看着那个熟悉的名字,眼泪就那样不经意掉落,晕花了请柬上好看的钢笔字。

    到画展中心后,人比我想象的还要多,却不喧哗,每一幅画都是那么出色,转过一个转角,看到眼前的那副画,我的心猛的抽痛起来,那是很多年前阿晨画的奶茶,沈茜略显模糊的脸却透着浓浓的爱意。

    “袁莎莎……”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淡淡的愧疚,我深吸一口气,调整好情绪,然后转身。阿晨和姚倩并肩站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我。

    我微仰着头,冷漠的看着她们,“好久不见。”

    一句简单的话让阿晨湿了眼眶。

    视线扫过她的无名指,“怎么没有戒指?”

    阿晨的眼泪再一次决堤,姚倩神情复杂的看着我,“阿晨说你不同意,她就永远不会答应我。”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冷血,我看着她们的眼神冷漠的像是在看两个陌生人,“你们跟我没有关系了,很早之前就没有关系了。”

    看着她们诧异的表情我准备离开,离开前我转头看着那幅《奶茶》,“那幅画卖吗?”

    阿晨擦干眼泪,满面愧疚,“她不是被接去美国救治了吗?没回来吗?”

    “她死了。”

    “莎莎,她可能……”

    我打断了阿晨的话,“她死了,她死了是最好的结局,不然我就会成天为她担心了,我会很累,可是我不想,所以她死了。”

    最终我还是没有拿走那幅画,我不想太累,不想去想她,我还是做一个没心没肺的富二代最好。

    两个月后好朋友结婚让我给她伴娘,我很不想去,可在未来的日子里却庆幸我去了。

    作为伴娘穿着8厘米高跟在宴会厅门前站了2小时后,我小幅度的活动了一下脚腕,凑到朋友耳边小声的问:“还要多久?我脚要断了!”

    朋友安抚的拍拍我的手,然后对着不远处一个很是富态的女人笑了,“姑妈,姑父。”

    女人几步走过来,拉着朋友的手开始上演今天的第n场亲人祝福剧,一旁的男人递过来一个红包,朋友接过后急忙和她老公一块儿道谢,然后递给我,我一手接过红包递向身后登记的人,一手向朋友递过手里的喜糖盘子。

    那个女人和朋友说了一会便侧过身指着不远处,我也跟着礼貌的看过去,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慢走过来。

    周围的声音全部消失了,我的眼里也只剩那个熟悉的身影。

    ‘砰’的一声,手里的糖果盘掉在地上,我回过神,悲伤的看着她。来客都被这戏剧话的一幕吸引着眼球,小声的议论着。

    视线慢慢模糊,但我依稀看见那个身影坚决的向我走来,走到我身前,轻轻的抱住我,略带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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