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 作者:笙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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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鲜血都是我的!凭什么要给那个破盒子!一滴我都不高兴!”

    厉琛:……原来南歌是在心疼她的口粮。

    戳了戳她的脸蛋:“你啊,真是容易分分钟把我气死。”

    南歌在厉琛面前,可一点儿都不像是她在外那样冷静淡然,完全就是一个作妖的小疯子:“我不管!”她扯着厉琛的衣领:“你去把所有血液都还给我!”

    厉琛扣着她的头,亲她的唇,南歌作势咬了他一口,解气地说:“你不要以为你每次都用这一招,我就会屈服你了啊!”

    厉琛低声笑着:“是,我错了。”

    虽然是承认了做错,但是这几年存下来的血,还是没有收回来。

    叶邵在约定的午后,打开了盒子,得到了关键的试剂代码,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有了这一段代码,叶邵的试验,进展飞快,不用一年,他就完成了研究。

    南歌记得,很多年前,在津平基地的时候,叶邵研制出了觉醒药剂,也是最先用在自己的身上的,这次也不例外超能演武。

    不过和当年的心境有所不同,那个时候,叶邵是需要异能来强大自己,而今,他已经走到了无与伦比的地位,再也不需要外界的力量,来充实他的内心了。

    他作为一个医者,却要首先试药,很多人都是反对的。尤其是跟着他几年的科学家们,都担心试剂出问题,他会死亡。

    厉琛和南歌,却表示了他们对叶邵的支持。

    南歌说:“你们要相信自己,也相信学长,他的测算,不会有纰漏。”

    厉琛左边握着南歌的手,怀中还抱着厉小宝,也满是信任地看向叶邵。

    叶邵同样也对厉琛笑了,他们如今不是情敌,而是惺惺相惜的朋友。

    在一众人的见证下,叶邵注射了进化药剂,随即在监护室中,昏迷了整整三日。

    最初,他的心跳渐渐停止,细胞失去活性,体温清零,都让很多的科学家紧张不已,不过很快,他的身体,就重新焕发了生命。

    和南歌当时的情况不同,他没有注射任何的丧尸病毒,所以没有了丧尸化的那一步。

    等到三日后他醒来,叶邵的眼睛纯净得像是蔚蓝色的大海,他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然后拔掉他身上的输液管。

    透过玻璃罩,他看到了外面守着的一群人。那些穿着白大褂的,应该是医学界的,前面站着的……是一家四口?

    南歌看叶邵的表情,就知道他忘记了进化前的一切。

    打开门,叶邵走了出来。南歌没着急让其他的人上前,而是让厉二宝走上去,给叶邵一个软乎乎的拥抱。

    虽然孩子很矮,只能抱住他的腿……

    叶邵心一软,将厉二宝抱了起来,望着她。厉二宝奶声奶气地叫:“叶叔叔。”

    “嗯。”叶邵的心如同被什么撞击了一下,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有的地方被改变了,可是这种改变,却并不让他害怕。

    南歌和厉琛这才向前,和叶邵说:“你叫叶邵,是北海基地的首席医生,刚刚开始了人类进化。暂时的失去记忆,是正常的事情,等你的进化完后就会全部回想起来了。”

    叶邵抱着厉二宝,对众人启齿一笑:“嗯,我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南歌算是已经给进化人踏出了一条路来,所以在叶邵身上,他根本就没走什么弯路,不用半年,就彻底完成了进化,比南歌那个时候,还早了整整一年。

    这件事,北海基地一直捂着,等到叶邵站出来诠释这一切的时候,世界沸腾了。

    无数的,不能觉醒异能的人,都喜极而泣。在这个末世,他们终于也能拥有强大的力量了!

    叶邵的发布会,是通过卫星全世界直播的,画面上的男人穿着白大褂,看着就是一个最平凡的医者。

    在最后,他道:“能成功研制出药剂,和北海的领导者厉琛,夫人南歌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没有他们,实验不可能进展的这么顺利。我们感谢他们为全人类做出的贡献。”

    虽然南歌和厉琛一再重申,他们并不需要什么回馈,但是世界各地,竟然还是建造了他们的雕塑。

    每一处雕塑,都是他们相处的场景,厉琛本来最初还有些反对,后来发现,用这样的方式,把他和南歌的经历记录下来,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便开始支持了穿越原始异时代。

    就如同厉琛每一次说的那样,不破不立,人类已经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异能者和进化人,会继承所有前人的心愿,将整个世界,发展得越来越好。

    南歌和厉琛家的两个宝贝儿,还成为了环境保护的形象大使,本来就长得漂亮,又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他们的受欢迎程度,也只比父母低了一点点。

    其实就算是不需要大使,人类已经开始自觉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了。他们知道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哪怕星际移民计划已经在在准备阶段了,这里永远都是他们的根源,他们永远的家。

    或许再过十年,百年,地球又会重新恢复以前的生机勃勃了。

    这一日,两个小宝贝儿拍好了一则宣传片,南歌和厉琛就在场地外面等着他们。

    岁月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只是那种无法复制的气质,越加沉淀。

    南歌还是喜欢在厉琛身边撒娇,外面的太阳晒的慌,厉琛还给那个打着伞。

    她穿着一身漂亮的红裙子,手上戴着他们的结婚钻戒。哪怕设计师有了更好的作品问世,南歌还是觉得,她手上这个,是最漂亮的。

    “怎么还不出来呀,宝宝要晒死啦。”南歌的鞋尖儿敲了敲地面。

    厉琛推了推眼镜,看着她温柔地笑:“都说了让你在家中等着,你非要来。”

    “哼,我这不是要给两个孩子惊喜么。”

    厉琛没说话,因为厉二宝和厉小宝已经牵着手走出来了。他们身后跟着的,是免费护卫宗皓轩。

    两个宝贝儿一看到南歌,都兴奋地很,小炮仗一样跑了过来。

    厉小宝梳着几个俏皮的冲天辫儿,一边跑,还一边戳啊戳的。

    “爸爸!妈妈!”厉小宝脆生生地喊着。

    南歌对他们伸出手,蹲下来,做出了拥抱的姿势,厉琛就见到他们扑到了南歌的怀中。

    他的嘴边始终都带着笑容,一家人,其乐融融。

    全世界的风景,都不如这里美,他愿意用一切,永远守护着他们。

    他不由得想到了最初和南歌相识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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