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那个小车夫跳下了车,许珩才看着他那张熟悉到不行的脸,她忍不住捂着嘴叫起来:“呀,言雍,你怎么来了?”
言雍弯着眉角笑笑,又抬手摸了摸许珩的小脑袋,眯着眼道:“自然是不放心你。”
许珩:“……”这人为什么,忽然这么会说话。
言雍见许珩不说话,笑道:“你脸红什么?”
“……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许珩声音抬高,来掩饰自己的紧张,言雍轻哼了声,伸出食指勾了下她的鼻尖,笑道:“好好好,没有没有。”
许珩哼哼唧唧的,脸上表情很是别扭,等别扭劲儿过了,才问道:“这次和谈,会成功吗?”
言雍回她一个坚定的眼神:“会的,别担心。”
许珩抬起眼,认真的与他对视:“真的会吗?我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吗?”
“对不起,”言雍垂下眸子:“都是我不好”。
许珩忽然激动起来,捉住他的胳膊,质问:“为什么要道歉!这一切本就跟你没关系!不是吗?那你在道歉什么呢?为什么对我说对不起!”
言雍忽然抬起头来,眼里全是隐忍的悲痛,他像是在忍受着什么般,抓住许珩的手,颤抖的道:“你都知道了,不是吗?”
许珩默然。
言雍苦涩道:“我早就知道,你发现了,明知道吻你会暴露,但我还是没控制住,对不起。”
“永延……。”
许珩笑起来,喊出了她日思夜想的那个名字,就见着眼前那人身子一颤。
“永延,我没怪过你,更没怪你那晚吻我。”
“也从来没有怪你跟我和离。”
“还有,我,很想你。”
“真的很想你。”
许珩说完,弯着嘴角将那个人抱在怀里,山谷中安静极了,除了鸟鸣就是风声,即使两军对峙也没有半点杂音。
许珩紧紧的抱着那个人,心扑通扑通的跳个没完。
“喂!”许珩声音有些抖。
“嗯?”
“你真的回来了,是吗?”
“是的。”
“你再也不会离开了,是吗?”
永延顿了顿,说:“是。”
作者有话要说:
微博——锦鲤精桃子酥[qaq,因为运气实在太差了。。。等小仙女转运了就会改成正式名字了qaq]
最近流感好像挺严重,泥萌注意身体啊,放假期间出去玩不要太晚,打车一定要看有没有车牌,没有车牌别坐,女孩子真的要保护好自己,别暴饮暴食,少吃刺激性的食物(哎,我絮絮叨叨宛若一个老人家qaq)
【继续三十红包qaq,为了公平起见,十五个前十五,后十五随机】
第69章 公主番外
第六十九章:公主番外【愿来生,还你一世恩情】
人间的日子跟天界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是我的肚子会饿,也经常会生病。
从未经历过病痛的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生病会让人那么的难过,但难过的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在被扔下凡人井的时候,我记得有个白胡子的神仙跟我说过,这一世我会有三十五载的寿命,而现在的我只有十九……
也就是说,就算现在我病的全身上下都是烂疮,我也不会死。
就算我每日都忍饥挨饿,我也不会死。
痛苦会让我清醒,会让我时刻记得我是天界的神,我不知道那些所谓的仙是用什么办法把我锁起来的。
他们终于得逞的将我关了起来。
可他们只是区区的仙而已,神格已定,就算再修炼亿万年都不可能成为神的。
所以这就注定了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把我杀死,就连天帝只能把我流放。
流放在这个万般皆苦的人间。
可我,并不痛苦,即使身上的伤口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即使伤口即将从身上蔓延到我的脸,我依旧不觉得痛苦。
人世,并不能让我痛苦。
人世,也不过如此。
虽然我觉得并没有什么,但却因为腿部的肉早已腐烂的缘故,不便于行。
隔壁山头的山鸡已经不止一次的跑过来偷东西了,我院子里什么都没有,院子中央只有一棵树,那棵树是我幼时无意间洒下了一个桃树种子,没想到不过二十载时光竟然已经长成了一棵大树,甚至已经结满了果子。
那个隔壁山头的山鸡,大老远的从她修炼的山里赶来,只为了偷吃几颗桃子。
也不知道她到底修炼了多少年了,依旧没有化成人形,只会叽叽的叫两声,但却能听得懂我说话,我偶尔会跟她讲些天界的事,每到这时候,她的眼睛都会变得特别亮。
时间久了,她偶尔也能发出“嗯”或者“哦”这样的声音来,总算没有辜负我院子里那些被她吞到肚子里的桃子。
直到有一天,这只山鸡忽然能说话了,她跳到我的床头,绿豆大小的眼睛盯着我,然后问我:“您有喜欢过什么人吗?”
我摇头回答:“没有。”可又觉得有些好奇,问她:“喜欢人是什么感觉呢?”
她想了好久,久到我几乎又要因为身上的烂疮昏睡过去,才听到了她的回答。
“大概是,看到她就满心欢喜,看不到就惴惴不安吧。”
我对此一知半解,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因为我从未喜欢过人,也从来想过这些无聊的事。
直到十年后的一天,在我等死的最后一个月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她对我而言与其他人世间的人类并无不同,只是,她出现在我的院子里,开始为我清洗身上的伤口,开始在我溃烂到发黑的肌肤上洒下白色的药粉。
那个人动作轻柔,眉眼弯着,眼睛里似乎有星辰。
她穿着一身男装,但我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姑娘,还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
她一连来了七日,日日为我沐浴,日日为我上药,但她从未对我说过话,只是对着我温和的笑着。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又聋又哑,还是个傻子,不过是有些天赋,通了些医术罢了。
我身上的伤口在以肉眼看不到的速度好转,这些对一个将死之人实在没有半点意义,这副落魄的身子于我而言,不过是一副躯壳罢了,反正下一世还会有新的身体,新的身份。
然而当她看到我的身体好转的时候,嘴里咿咿呀呀的喊着,开心的不像样,就算她不能说话,但眼角眉梢的笑已经灿若星辰的眸子再也不能让我移开眼。
我这一生,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一下,两下,三下……
是那么的苍劲有力。
也是我这一生第一次,不愿意面对死亡的到来。
我死了,这一世就会跟我再没有半点关系。
那么,她,我也会再也见不到吧。
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距离我的死亡,只剩了七天。
那个傻姑娘日日守着我,见我对她笑,她就笑,我皱眉头,她也跟着皱眉头。
就是个傻姑娘,我的傻姑娘。
又过了两日我的身体大好,甚至能下床,
言雍弯着眉角笑笑,又抬手摸了摸许珩的小脑袋,眯着眼道:“自然是不放心你。”
许珩:“……”这人为什么,忽然这么会说话。
言雍见许珩不说话,笑道:“你脸红什么?”
“……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许珩声音抬高,来掩饰自己的紧张,言雍轻哼了声,伸出食指勾了下她的鼻尖,笑道:“好好好,没有没有。”
许珩哼哼唧唧的,脸上表情很是别扭,等别扭劲儿过了,才问道:“这次和谈,会成功吗?”
言雍回她一个坚定的眼神:“会的,别担心。”
许珩抬起眼,认真的与他对视:“真的会吗?我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吗?”
“对不起,”言雍垂下眸子:“都是我不好”。
许珩忽然激动起来,捉住他的胳膊,质问:“为什么要道歉!这一切本就跟你没关系!不是吗?那你在道歉什么呢?为什么对我说对不起!”
言雍忽然抬起头来,眼里全是隐忍的悲痛,他像是在忍受着什么般,抓住许珩的手,颤抖的道:“你都知道了,不是吗?”
许珩默然。
言雍苦涩道:“我早就知道,你发现了,明知道吻你会暴露,但我还是没控制住,对不起。”
“永延……。”
许珩笑起来,喊出了她日思夜想的那个名字,就见着眼前那人身子一颤。
“永延,我没怪过你,更没怪你那晚吻我。”
“也从来没有怪你跟我和离。”
“还有,我,很想你。”
“真的很想你。”
许珩说完,弯着嘴角将那个人抱在怀里,山谷中安静极了,除了鸟鸣就是风声,即使两军对峙也没有半点杂音。
许珩紧紧的抱着那个人,心扑通扑通的跳个没完。
“喂!”许珩声音有些抖。
“嗯?”
“你真的回来了,是吗?”
“是的。”
“你再也不会离开了,是吗?”
永延顿了顿,说:“是。”
作者有话要说:
微博——锦鲤精桃子酥[qaq,因为运气实在太差了。。。等小仙女转运了就会改成正式名字了qaq]
最近流感好像挺严重,泥萌注意身体啊,放假期间出去玩不要太晚,打车一定要看有没有车牌,没有车牌别坐,女孩子真的要保护好自己,别暴饮暴食,少吃刺激性的食物(哎,我絮絮叨叨宛若一个老人家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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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公主番外【愿来生,还你一世恩情】
人间的日子跟天界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是我的肚子会饿,也经常会生病。
从未经历过病痛的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生病会让人那么的难过,但难过的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在被扔下凡人井的时候,我记得有个白胡子的神仙跟我说过,这一世我会有三十五载的寿命,而现在的我只有十九……
也就是说,就算现在我病的全身上下都是烂疮,我也不会死。
就算我每日都忍饥挨饿,我也不会死。
痛苦会让我清醒,会让我时刻记得我是天界的神,我不知道那些所谓的仙是用什么办法把我锁起来的。
他们终于得逞的将我关了起来。
可他们只是区区的仙而已,神格已定,就算再修炼亿万年都不可能成为神的。
所以这就注定了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把我杀死,就连天帝只能把我流放。
流放在这个万般皆苦的人间。
可我,并不痛苦,即使身上的伤口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即使伤口即将从身上蔓延到我的脸,我依旧不觉得痛苦。
人世,并不能让我痛苦。
人世,也不过如此。
虽然我觉得并没有什么,但却因为腿部的肉早已腐烂的缘故,不便于行。
隔壁山头的山鸡已经不止一次的跑过来偷东西了,我院子里什么都没有,院子中央只有一棵树,那棵树是我幼时无意间洒下了一个桃树种子,没想到不过二十载时光竟然已经长成了一棵大树,甚至已经结满了果子。
那个隔壁山头的山鸡,大老远的从她修炼的山里赶来,只为了偷吃几颗桃子。
也不知道她到底修炼了多少年了,依旧没有化成人形,只会叽叽的叫两声,但却能听得懂我说话,我偶尔会跟她讲些天界的事,每到这时候,她的眼睛都会变得特别亮。
时间久了,她偶尔也能发出“嗯”或者“哦”这样的声音来,总算没有辜负我院子里那些被她吞到肚子里的桃子。
直到有一天,这只山鸡忽然能说话了,她跳到我的床头,绿豆大小的眼睛盯着我,然后问我:“您有喜欢过什么人吗?”
我摇头回答:“没有。”可又觉得有些好奇,问她:“喜欢人是什么感觉呢?”
她想了好久,久到我几乎又要因为身上的烂疮昏睡过去,才听到了她的回答。
“大概是,看到她就满心欢喜,看不到就惴惴不安吧。”
我对此一知半解,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因为我从未喜欢过人,也从来想过这些无聊的事。
直到十年后的一天,在我等死的最后一个月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她对我而言与其他人世间的人类并无不同,只是,她出现在我的院子里,开始为我清洗身上的伤口,开始在我溃烂到发黑的肌肤上洒下白色的药粉。
那个人动作轻柔,眉眼弯着,眼睛里似乎有星辰。
她穿着一身男装,但我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姑娘,还是个心灵手巧的姑娘。
她一连来了七日,日日为我沐浴,日日为我上药,但她从未对我说过话,只是对着我温和的笑着。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又聋又哑,还是个傻子,不过是有些天赋,通了些医术罢了。
我身上的伤口在以肉眼看不到的速度好转,这些对一个将死之人实在没有半点意义,这副落魄的身子于我而言,不过是一副躯壳罢了,反正下一世还会有新的身体,新的身份。
然而当她看到我的身体好转的时候,嘴里咿咿呀呀的喊着,开心的不像样,就算她不能说话,但眼角眉梢的笑已经灿若星辰的眸子再也不能让我移开眼。
我这一生,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一下,两下,三下……
是那么的苍劲有力。
也是我这一生第一次,不愿意面对死亡的到来。
我死了,这一世就会跟我再没有半点关系。
那么,她,我也会再也见不到吧。
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距离我的死亡,只剩了七天。
那个傻姑娘日日守着我,见我对她笑,她就笑,我皱眉头,她也跟着皱眉头。
就是个傻姑娘,我的傻姑娘。
又过了两日我的身体大好,甚至能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