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骨节粗大,排除病变,应是长期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导致。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一般连环凶手作案,第一死者永远都会有不同的意义。可能是他以前暗恋过的人,可能是他极度憎恨的人,他一定策划这一天策划了很久,一切都会努力做到尽善尽美。

    从现场环境可以看出,一号女尸被发现的位置,与其他六具女尸的距离相比要远得多,似乎凶手有意把她单独埋着。据出现场的鉴证人员说,这具女尸旁边的那棵树现在看着掉光了叶子,光秃秃干巴巴的,快要死了似的,其实这是一棵木棉,外观会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是株观赏性很强的植物,但是问题是,木棉多在热带亚热带地区分布,不太耐寒,虽然x市地理位置偏南方,但冬天最冷的时候也得零下六七度,根本不适合木棉生存,植物园内也就罢了,有人专门照料,还能勉强过冬,可是野外的话,真的不会被冻死吗?这株木棉看个头得有个四五年了,不知道怎么活下来的,难道植物有如此强的适应能力?

    至于其他尸体,周围可就没什么新奇少见的植物了,除了七具尸体都在一排这一特点外,没有其他共同点。

    她继续盯着第一具尸骨,拽过来鉴证科的报告接着看。死者身上所着衣物是腈纶与棉布合成制品,相当廉价,且很单薄,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应为夏季。另在尸体胸腔部位发现多株虽然腐烂变质,但仍能看出大体形态的木棉树叶。

    鉴证人员在报告旁边附上了现场图,清晰可见的几片枯叶,位于死者脊柱附近,还有几片叶子干脆挂在了肋骨上。

    这具尸体绝非出土一天两天了。木棉落叶主要集中在秋季,枯叶能挂到尸骨身上,只能说明早在至少一个月前,她身上就已经没有泥土覆盖了。再结合尸检报告上,死者尸骨曾经有过被外力破坏的痕迹,又被仔细拼回来。

    之前警方一直认为那是凶手试图分尸时的尝试,但是时间上对不上,哪个凶手会时隔多年,把自己当年杀过的第一个人的尸骨再弄碎达到分尸的效果?尸骨又无血无肉,难道他是喜欢听骨骼碎裂的声音不成?就算他变态到喜欢听骨头碎的声音,那之后又小心拼回去是什么鬼?怕死人骨头位置放的不对晚上鬼魂来骚扰他?

    当然,最后一句话纯属臆想,无论如何,凶手动尸骨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但真正原因是什么,文沫还一时想不出来。

    想不出来就先看看别的线索,说不定会有帮助。文沫转而将目光投向第三具女尸。这具女尸是张大妮,姜淑凤的小女儿,死时年仅20岁,可惜了。其实穷养男孩,富养女孩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至少一个女孩子从小生活富足,见得多了,就不会容易被诱惑,为了蝇头小利自甘堕落。女孩子,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孩子,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攥取钱财,张大妮不会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很无奈,但这却是事实,姜淑凤尽了最大努力养育她,让她吃饱穿暖,但是她得到的虽然是姜淑凤拼尽全力的给予,和其他人比还是差着一大截子。如果姜淑凤及时了解女儿的心思,进行干预,让她明白,一时的苦难不算什么,厚积薄发,她只要好好完善自己,总会有一飞冲天的机会,这个社会如此多元,是容得下任何一个努力奋斗的人的。但是姜淑凤错过了机会,只让张大妮在物质渴望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终于还是走向了一条死路。

    年轻生命的凋零,总是令人心伤的,不过还是个孩子,她的未来还有回头是岸的机会,却被凶手生生扼杀了所有可能。任本应享受青春的年纪早早地化为一堆白骨。她的职业既已确定,那么凶手是不是也是个爱找小姐的渣男?

    再结合最开始警方发现的,凶手可能有天生的或者后天的生理缺陷,他是不是对女人既渴望又憎恨呢?他年纪应该不大,对爱情与性都抱着美好的幻想,他可能曾经有一个相爱的女友,在发现他并不能真的是一个男人,给她一个后代之后,抛弃了他,并且在抛弃时狠狠地羞辱伤害了他,所以他转爱为恨,连带着认为所有女人都或明或暗地嘲笑他。或许她们在他周围无意间的微笑,因为看了一个笑话而大笑出声,因为跟朋友聊天而愉快地笑,对他来说,都意味着她们知道了他深深想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而他,恨不得她们立刻带着她们脸上恶心的笑容一起去死,所以他开始频繁作案,周而复始,难以停止。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什么在埋尸地点如此隐蔽时,把一具尸体大大咧咧地放着不埋,专等着让人发现,再重新去寻找其它安全的弃尸方法呢?

    弃尸方式

    凶手杀人后移尸,目的无非一种:毁尸灭迹,以期最大限度保护自己。这是人下意识的本能反应,毕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明晃晃摆在那,谁在杀人之后第一个念头都是怎么样才能让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别的痕迹都好抹去,指纹最简单,拿条抹布擦干净就好了;脚印也好处理,墩布一拖,光亮如新,再觉得心里没底,直接把作案时穿过的鞋扔掉;血迹也不算难,所有能破坏细胞结构的化学试剂都可以选择;唯独这么一大具尸体,很不好毁干净。

    人的尸体不是生活垃圾,随手扔进垃圾桶就行的,平时路上见个猫狗的尸体都还要心生怜悯两分钟,暗念几句阿弥陀佛,可想而知如果突然出现具人的尸体该有多惊悚。所以毁尸灭迹实乃人之常情。

    这位凶手脑子绝对够使,仅看他前后两次想出的弃尸方式就知道了。涉水县在x市众县区内山地最多,地形最复杂,这些山外形上来说好看倒是挺好看的,但是貌似除了好看也真没有别的大用处,种庄嫁也不怎么好好长,在涉水县旅游业没发展起来之前,这附近的居民真是住在山清水秀的地方,却几乎穷得讨饭,等到景区开始建设,周围稍微能沾得上边的人都把自家分得的那么点山林地卖给了旅游开发公司,用块不能产粮食的破地换回真金白银,可是合适得不能再适合的买卖了,没看没轮着的人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吗?嘿嘿。

    因为买地的价格算不上贵,旅游公司要想在本地发展,光靠他们自己那点人肯定不行,离不开当地居民的帮助,因此基本上找上门来的地,只要位置不偏得太离谱,便一股脑先收了算,就当做个人情,以后还得常来常往,强龙不压地头蛇嘛,反正他们家大业大,不差这仨瓜俩枣。也就造成了后来景区虽然圈了边界,开发了不少景点,却仍然有大片大片待开发或根本没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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