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价钱她去买t恤,砍砍价能买三件了。可便是她吃馒头咸菜硬省出来的钱买回来的“天价”衬衫,只用手摸都不如那件污了的柔软,但她真的已经尽力。

    她不知道学长姓甚名谁,住哪幢宿舍楼,只能每天在相同时间徘徊在最初撞到人的地点附近,这不,都过了一个星期,她才好容易堵着人,飞快地把在她书包里装了一周的衬衫递过去。戚茂一脸嫌弃,他还真没穿过地摊货,一身衣服贵重些的足可以当很多学生半年生活费,家里那对冷血爹娘在吃穿住行上还真没亏待过他。

    他倒退一步,没有接那衬衫,瞧见女孩一张眼得通红,衣服不起眼处还多了个补丁,这件衬衫在他看来只配进垃圾桶的命,却大概掏空了她的积蓄吧。他迟疑着,最终也没好意思就这么走开,两个人静静站着,女孩捧着衣服,他站着不接,僵持在场,引得来来往往不少人侧目。女孩的头越来越低,几乎快要埋到胸口,看起来分外可怜无助。可是这世上可怜无助的人多了,戚茂又从没有什么恻隐之心。

    “一件衬衫,你扔了算了,这衣服我不要,你拿回去吧,反正我收了也是扔垃圾桶的命。”戚茂抬脚就走,再不理会她,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想起来。

    两人人至此本不应有交集。直到学期末。

    研究生说是上三年,其实基本上两年半也就毕业了,所以研二正经是该写论文的时候,忙忙乱乱不得闲,学习是戚茂的长处,他天生长了颗挺聪明的脑子,一路顺风顺水读到研究生,看那架势,是想奔着博士学位去的。

    到了年根底下,他们四个同一导师的研究生都接到了课题,准备开题报告。他一向没朋友,独来独往惯了,几个同门宴请导师的时候他虽然也跟着去了,但散席时他们打车先走,却是没有人招呼他的,本来关系也冷漠得可以,他们更不愿热脸去贴冷屁股,连句再见也没说。

    戚茂考上北方去上的大学,因为他是南方人,从小就对冬天会下雪,白白一层铺在地上很是向往,觉得这样的景色才是人间至美,所以虽然每每冬天他冻得跟狗似的,还是喜欢下了雪出去乱走,一脚一脚踩在白皑皑的雪上才舒服。

    这一天下了雪,戚茂自然又是一路从饭店向学校走去,不过该他运气不好,路遇上了一群喝多了酒的小混混,正是好动想找点事做手痒痒的时候,戚茂居然自己送上门来。北方下雪的冬夜,街面上根本看不到几个人,便是这仅有的几个人,也在戚茂跟他们争执起来后第一时间溜了。

    如果这些人无非求些财,戚茂家里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身上这点连零花钱都算不上的小头,拿去给他们便罢,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人数众多,戚茂却仅一个人,怎么看都占不上优势。偏痛快地递过去钱包手机,这些人压根没罢手的意思,领头的一个眼神,一群酒鬼就将他围了起来,捏得手指关节咔咔作响。

    戚茂自生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被人按在地上揍是什么滋味,对方人多势众,他就是有心想要还还手都不能够,能护着自己身上要害别被打的太惨已经很勉强,他只希望对方下手有点分寸,别真整出人命来,除此之外,别无他想。

    “住手!住手!我已经报警了!你们快住手!”突然传来的清脆叫声让戚茂觉得很耳熟,一直打他的这帮小混混听到报警两个字连酒劲都淡了不少,醒过神来之后作鸟兽散。

    “你没事吧?”还是刚才的声音,戚茂觉得自己浑身都疼,只恨不得立刻晕过去才好,反正一会警察来了总会送他去医院的,死不了就行。

    “喂!”见他没反应,来人使劲摇了他几下,引得他一阵阵恶心,脸一偏张嘴就吐。来人不敢再摇,只不停掀他眼皮:“别睡!别睡啊,这里冷,睡着了要活活冻死的!救命,救命啊!来人啊!”阵阵呼喊终于引了人来,没多久有警笛响起,戚茂终于离开冷冰的地面,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医院。

    他伤得不算重,皮肉受苦难免,却没有生命危险,警察过来走个过场做做笔录,便再没有下文。等警察走了,进来一个小女孩,仍然低着头双手捻着衣角,直到此时,戚茂才想起她是谁了,却仍然不记得她的名字。

    出院之后,戚茂才庆幸自己能捡回条命不容易。这丫头片子根本没有手机,说报了警是吓唬人的,亏得那些个小混混都胆小,要不然以她的豆芽菜身板,不过是又多一个挨打的,送他来医院还是有好心人听到她呼救,帮着报了警,到医院他身上的财物早交出去了,她更是浑身上下只拿出来四百块,还是刚刚出去做家教结的一个月的工钱,要不是医院见他半昏半醒着,救人要紧,开通了绿色通道,他怕是能一直晕在医院门口没人管。

    虽然过程充满着波折,但到底是因为这丫头的介入,才让他少挨了很多拳头,救命之恩哪怕掺了些水也还是救命之恩,等他恢复好出了院,终于又一次问起了她的名字。

    温莛。彼时他浑然不知,这个名字,他此生难忘,便是为着她,他杀人入魔,堕入地狱亦无怨无悔!

    戚茂的回忆很长,但真的讲故事时,他并没多好的口才,记忆中再生动再活泼的细节,从他嘴里说出来,也少了九分美感,干干巴巴几句话,五分钟都没用上,众人只知道他认识了一个救了他的小丫头,叫温莛,至于这个丫头有什么特别,半点没听出来。

    文沫在一堆相框里翻找了会,拿出那个擦得很干净、照片上女孩穿着朴素的,递给戚茂:“这是温莛?”

    戚茂点点头,贪婪地注视着温莛的容颜。除了笑起来左脸颊有颗酒窝,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她长得不算精致,却别有一番滋味,让他在失去了她的五年时间里,越看越爱,越看越痛,在他心底深深扎根的她,大约从来不知道,他会有朝一日爱她如斯。

    毕竟,如果严格算起来,温莛其实也是死在他手上的。虽然他气得发疯,但从来没有想伤害过她一分一毫。自己眼中一定满是怀疑与愤怒,让她心灰意冷之下,直直撞上他手里握着的刀,让他眼睁睁看着她失血过多,生命活力一点点流失,最终死在他的臂弯里吧。

    他的人生,自落地那天起,从来没有掌握在他自己手里,他的一切,得自于父母,自然也只需他们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失去一切。戚茂为什么愿意赖在校园里,一是因为他读书上真有些天赋,二来嘛,却是因着家里的事尚不需他插手,父母都还身强体壮,远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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