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个生育工具,孩子生了,长辈满意了,便没有再约束他们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在外面胡天胡地地玩也不会再有人管束。唯一需要做出一点牺牲的,只有那个可怜的妻子。
但那又算什么牺牲呢?除了爱,他什么都可以给。管她吃管她喝,孩子的生活费也按时出,并没有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已经比大多数渣男好太多了。这样的日子过不得吗?
女同结婚后,可能她也不爱自己的丈夫,但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即使圈内很有名的关系稳定的情侣,女性化的一方也会想些办法来生个孩子的,现代科学如此发达,非正常受孕小菜一碟。
孩子,是女人一辈子也迈不过去的软肋。一旦有了孩子,生活的重心就会全部向孩子偏移,占据绝大部分精力,哪里还有时间出来像以前那么潇洒地玩玩玩呢?这样的女同,会渐渐淹没于家庭生活之中,最终泯然众人,变成个很正常的家庭主妇。
李明明之所以在圈子里有名,原因有二。
一是她是为数不多的男性化角色。女同群体也存在比例失衡问题,女性化的多,男性化的少,对于在上还是在下的这一问题,女同们本来不如男同们严肃,但大家在选择伴侣时,还是倾向于一样一个的,这种关系较为稳定,频繁更换伴侣,在小圈子里可不算什么好名声。
李明明长得好,出手又大方,对谁都温润如玉,照拂有加,她本人这种雌雄莫辨的美很受女孩子欢迎,围在她身边的狂蜂浪蝶从未断过。
黄晓华羡慕嫉妒恨。因为她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站在李明明身边,介绍自己是她的伴侣。李明明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说是,她们之间的恋情不能曝光,她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地下情啊人,却永远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下。
彼时李明明已经结婚。虽然不过是装个样子的婚姻,她与郭奉先表面上看起来是恩爱夫妻,实则私底下各玩各的,谁也不干涉谁,连夫妻之实都没有。
形婚,大约是女同和男同最好的出路。
李明明很爱惜羽毛,十几年如一日地忍下来,装得很好,除了她跟郭奉先两人之外,所有的亲朋都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底细。
她总是有滴水不露的本事的。黄晓华心想,正是因为自己不够聪明,而李明明太聪明太完美了,自己才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吧。
太在意一个人,就会对这个人的一应爱好心中有数。李明明喜欢什么样的人,她心里门清着呢。
反正一切与自己正相反就好了。不用长得太漂亮,一定得有气质,性格爽朗大方,如果有可能的话,来场制服诱惑最好。
李明明喜欢一切角色扮演,护士,警察,教师,女佣,等等等等,每一次都能让她很兴奋,很尽兴。
文沫好死不死得全部符合,由不得黄晓华不多想。
她在门外哭得既伤心又漂亮,李明明气得恨不能一巴掌扇醒她,文沫则有些玩味地看着她哭。
黄晓华哭得实在好看,文沫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哭的时候半点狼狈不显,还自带几分妩媚的,简直是个天生的尤物。
而且,这位不单单只是哭,还一边哭一边说着与李明明往日恩爱,听得饶是文沫见多识广,也不免有些脸红心跳,闺房之乐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细致明白,这位美女也算是个妙人了。
李明明一直想堵了黄晓华的嘴,免得她继续胡说八道,可又怕自己过激举动让文沫他们俩误会。她自己还一脑门子官司说不清楚,再沾上郭奉先的死,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黄晓华越说越不像样,李明明听得脖子上青筋直冒,当下不管不顾,一把拉住她,先捂了嘴:“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赶紧闭嘴!”
生起气来也如此俊俏,黄晓华看着这样的李明明呆了一呆,整个人就柔若无骨地靠到李明明身上去,还低低地叫了声明哥。
文沫近在咫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场乌龙,在李明明千不愿万不愿,还得牵着黄晓华进来解释清楚之中落下帷幕。她该交代的这一次可是真交代得干净,半点藏着掖着的都没敢,最后赌咒发誓自己与郭奉先的死真的毫无关系,他们之间的婚姻都是假的,无冤无仇,犯不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害人性命。
这一点上,警方是相信李明明是清白的。
杀人动机无非就是那几种,因情,因仇,因钱。
李明明与郭奉先纯粹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一丁点私情都没有,任他们在外面胡天胡地,谁也不会管谁。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两个人,除了很多时候不得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并不干涉对方的生活,比合租关系还公平干净,哪里谈得上有仇。
至于为了钱就更不可能了。郭奉先哪里有钱,李明明家稍差,因此当初他们这一桩形婚是郭奉先主动找上李明明,要求她配合的。
他们当初约定,两人结婚,并保证不说出真相,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下去,郭奉先会每月按时给李明明一笔钱,当作她做出牺牲的补偿,钱不算少,足够李明明滋润生活,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只要郭奉先活着,李明明就能一直过着中上的物质生活。
反倒是郭奉先身死后,他的遗产与李明明没有半毛钱关系,早早就立好遗嘱的他,受益人是他的父母,李明明一毛钱都拿不到。
没有了利益纠葛,李明明根本没有作案动机,郭奉先的死,对她百害而无一利。
除了反复强调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之外,李明明对郭奉先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当初结婚时就有过约定,各自的私生活互不干涉,互不打扰。
郭奉先是个铁杆同志,坚定做搅屎棍不回头,对女人没有丝毫性啊趣,他没有像别的男同一样选择个无辜的女人结婚,勉强同几次房,生个孩子交差,而是千挑万选了女同的李明明,其实也是他坚守的底限。
不能随便祸害一个无辜的女人。郭奉先是个极好的人,李明明不会爱上他,却不妨碍她喜欢这样有担当又善良的男人,就算是毫无关系的合租室友,知道对方心底善良也比恶毒要来得舒服得多。
所以他才宁可伪造自己生理有问题,不会生孩子的病历,找个女同形婚是他的底限,便是父母压力再大,他都没有越过这个底限去。
像郭奉先这么负责任的人不多了
但那又算什么牺牲呢?除了爱,他什么都可以给。管她吃管她喝,孩子的生活费也按时出,并没有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已经比大多数渣男好太多了。这样的日子过不得吗?
女同结婚后,可能她也不爱自己的丈夫,但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即使圈内很有名的关系稳定的情侣,女性化的一方也会想些办法来生个孩子的,现代科学如此发达,非正常受孕小菜一碟。
孩子,是女人一辈子也迈不过去的软肋。一旦有了孩子,生活的重心就会全部向孩子偏移,占据绝大部分精力,哪里还有时间出来像以前那么潇洒地玩玩玩呢?这样的女同,会渐渐淹没于家庭生活之中,最终泯然众人,变成个很正常的家庭主妇。
李明明之所以在圈子里有名,原因有二。
一是她是为数不多的男性化角色。女同群体也存在比例失衡问题,女性化的多,男性化的少,对于在上还是在下的这一问题,女同们本来不如男同们严肃,但大家在选择伴侣时,还是倾向于一样一个的,这种关系较为稳定,频繁更换伴侣,在小圈子里可不算什么好名声。
李明明长得好,出手又大方,对谁都温润如玉,照拂有加,她本人这种雌雄莫辨的美很受女孩子欢迎,围在她身边的狂蜂浪蝶从未断过。
黄晓华羡慕嫉妒恨。因为她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站在李明明身边,介绍自己是她的伴侣。李明明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说是,她们之间的恋情不能曝光,她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地下情啊人,却永远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下。
彼时李明明已经结婚。虽然不过是装个样子的婚姻,她与郭奉先表面上看起来是恩爱夫妻,实则私底下各玩各的,谁也不干涉谁,连夫妻之实都没有。
形婚,大约是女同和男同最好的出路。
李明明很爱惜羽毛,十几年如一日地忍下来,装得很好,除了她跟郭奉先两人之外,所有的亲朋都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底细。
她总是有滴水不露的本事的。黄晓华心想,正是因为自己不够聪明,而李明明太聪明太完美了,自己才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吧。
太在意一个人,就会对这个人的一应爱好心中有数。李明明喜欢什么样的人,她心里门清着呢。
反正一切与自己正相反就好了。不用长得太漂亮,一定得有气质,性格爽朗大方,如果有可能的话,来场制服诱惑最好。
李明明喜欢一切角色扮演,护士,警察,教师,女佣,等等等等,每一次都能让她很兴奋,很尽兴。
文沫好死不死得全部符合,由不得黄晓华不多想。
她在门外哭得既伤心又漂亮,李明明气得恨不能一巴掌扇醒她,文沫则有些玩味地看着她哭。
黄晓华哭得实在好看,文沫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哭的时候半点狼狈不显,还自带几分妩媚的,简直是个天生的尤物。
而且,这位不单单只是哭,还一边哭一边说着与李明明往日恩爱,听得饶是文沫见多识广,也不免有些脸红心跳,闺房之乐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细致明白,这位美女也算是个妙人了。
李明明一直想堵了黄晓华的嘴,免得她继续胡说八道,可又怕自己过激举动让文沫他们俩误会。她自己还一脑门子官司说不清楚,再沾上郭奉先的死,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黄晓华越说越不像样,李明明听得脖子上青筋直冒,当下不管不顾,一把拉住她,先捂了嘴:“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赶紧闭嘴!”
生起气来也如此俊俏,黄晓华看着这样的李明明呆了一呆,整个人就柔若无骨地靠到李明明身上去,还低低地叫了声明哥。
文沫近在咫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场乌龙,在李明明千不愿万不愿,还得牵着黄晓华进来解释清楚之中落下帷幕。她该交代的这一次可是真交代得干净,半点藏着掖着的都没敢,最后赌咒发誓自己与郭奉先的死真的毫无关系,他们之间的婚姻都是假的,无冤无仇,犯不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害人性命。
这一点上,警方是相信李明明是清白的。
杀人动机无非就是那几种,因情,因仇,因钱。
李明明与郭奉先纯粹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一丁点私情都没有,任他们在外面胡天胡地,谁也不会管谁。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两个人,除了很多时候不得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并不干涉对方的生活,比合租关系还公平干净,哪里谈得上有仇。
至于为了钱就更不可能了。郭奉先哪里有钱,李明明家稍差,因此当初他们这一桩形婚是郭奉先主动找上李明明,要求她配合的。
他们当初约定,两人结婚,并保证不说出真相,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下去,郭奉先会每月按时给李明明一笔钱,当作她做出牺牲的补偿,钱不算少,足够李明明滋润生活,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只要郭奉先活着,李明明就能一直过着中上的物质生活。
反倒是郭奉先身死后,他的遗产与李明明没有半毛钱关系,早早就立好遗嘱的他,受益人是他的父母,李明明一毛钱都拿不到。
没有了利益纠葛,李明明根本没有作案动机,郭奉先的死,对她百害而无一利。
除了反复强调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之外,李明明对郭奉先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当初结婚时就有过约定,各自的私生活互不干涉,互不打扰。
郭奉先是个铁杆同志,坚定做搅屎棍不回头,对女人没有丝毫性啊趣,他没有像别的男同一样选择个无辜的女人结婚,勉强同几次房,生个孩子交差,而是千挑万选了女同的李明明,其实也是他坚守的底限。
不能随便祸害一个无辜的女人。郭奉先是个极好的人,李明明不会爱上他,却不妨碍她喜欢这样有担当又善良的男人,就算是毫无关系的合租室友,知道对方心底善良也比恶毒要来得舒服得多。
所以他才宁可伪造自己生理有问题,不会生孩子的病历,找个女同形婚是他的底限,便是父母压力再大,他都没有越过这个底限去。
像郭奉先这么负责任的人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