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魂归西天了。”
沈绥听他忽的提起往事,心中微微发酸,面上却笑了,道:
“当年世伯您可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对夫人情深义重,羡煞多少痴心女子啊。”
“你这小子,都要成婚的人了,没个正行。”秦臻笑骂她,“你十六岁时的那个模样,真像那花骨朵似的,嫩到了极点,半点没有男子该有的样态。我见你,恍若见了魏晋那时的男子,涂脂抹粉,熏香沐浴。”
“哈哈哈,那您是说,我现在皮肤粗糙了吗?”沈绥乐了。
“谁说你皮肤,我是说你那性子。”秦臻要被她气死了,“那么娇嫩一个娃娃,行止跳脱,也没个章法,心里口里好似含了一团火,也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喷出来,灼到别人。现在倒成熟了,人也稳重了。”
“我那时是那样吗?”沈绥嘀咕道。
“你啊,最会装了,表面上嘻嘻哈哈,心里头其实不知在想些什么,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道行还浅。”秦臻气鼓鼓地道。
“是是是,您说的是,晚生班门弄斧,让秦公见笑了。”沈绥立马认怂。
“哼!”秦臻鼻子里哼了一下,内心却叹息一声,现在的沈绥却已经让他看不透了。
沈绥吃完了午食,也写完了表文,吹干墨迹,撤走餐盘,她敛衽起身。
秦臻走到她面前,替她正了正官帽,道:“今夜早点休息,明日有个好状态,将新娘子迎进门。到时候,我去吃你喜酒。”
沈绥郑重点头,鼻间隐隐发酸。
“去吧。”
沈绥依言出了门,刚跨出门槛,她顿了顿,回身,向秦臻郑重地深深一揖。拜完,转身离去。秦臻负手站在门内,望着沈绥向自己的那一拜,高大的身躯隐在阴影中,默然不语。那双目渊沉似潭,皱纹深刻的眼角,仿佛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沈绥大步向外。外公,孙儿大婚,不能请您上位,磕头奉茶,是大不孝。您请放心,孙儿早晚有一日查明真相,与您相认。到那时,孙儿想听您说说娘的故事。
她跨出大理寺官署大门时,金乌当头,层云也无,光照普世万千。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开始写大婚,咳,你们懂得。
另,唐代,女子在长辈面前的自称与男子没什么区别,父母面前称“儿”,祖辈面前称“孙儿”。外祖父母面前,也不必刻意强调“外”这个概念,显得亲近。
第一百零三章
五月初八, 沈府迎亲大婚日。或许是沈缙的错觉, 她仿佛觉得整个洛阳城在这一日都变得不一样了。忙乱与喜庆弥漫在空气里, 所有人的面上都好像带着笑容。
莲婢姐姐要和阿姊成婚了, 此后会和她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沈缙高兴之余,也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回荡在胸怀之中。或许是经历的苦难太多, 幸福来得太不容易,反倒显得难以接受了。胡思乱想只是片刻的, 她很快就把那些抛在脑后, 加入了沈府繁忙穿梭的人群行列之中。
她行动不便, 谁也没打算让她帮忙干活。但是沈缙总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才好,央了蓝鸲推她去沈府的前院, 她要去看看刚搭起来的青庐布置得如何了。
正是未初已过, 婚礼将在黄昏举行。沈绥正在沐浴,准备换新郎喜服,不多时她就要准备率队出发了。虽然张府就在沈府所在思恭坊对面的归义坊内, 路程很短,但中途诸般礼仪繁琐, 很是耽误时间, 沈绥与媒人商量后, 将迎亲队伍出发的时间定在了申初时分。
新人拜天地,第一夜是要在青庐之中度过的。因此青庐很大,帐料厚沉,搭建结实。坐北朝南,里里外外分了三进。最外最宣阔气派, 是举办婚礼的大宴厅。大礼前后,此处便是男客们宴饮的地界。第二进稍小些,更精致讨巧,是女眷们宴饮的地方。最后一进是新人的新房,除却新人,外人是不许进的。闹洞房也只能在外吟诗作赋,走文路子,半步不能跨入。这不是普遍的婚俗,只是沈家自己立下的规矩。不遵者,便可请出去,不怕得罪。
沈家人丁单薄,沈缙又是“成年男子”,就没有幼弟压喜床这种习俗了。只是床榻上撒了些花生、红枣,意味“早生贵子”。新房是张家派了九章妻王氏来布置的,帐幔、被褥都是上好的品色,这便是所谓的“铺房”,是女方家显示财力、示威男方的手段。但是沈家情况特殊,沈缙看着那花生红枣,顿觉哭笑不得,阿姊若是能和莲婢姐姐生出娃娃来,那才叫天下第一大奇事了。
当沈缙将青庐中的布置最后确认一遍后,时间已经到了将近申时。最早一批宾客已经到了,都是秦臻、明珪等沈绥的同僚,此后,陆续有大量与沈氏有生意来往的大商人前来。来后,便入青庐赴宴,宴席已经开了,来宾边吃边聊,等大礼过后,闹洞房结束,主人家便要送客,便不可再久留了。
秦臻等人来时,沈绥还没出发。沈缙恰逢在门口,正好迎了秦臻,一行人往青庐去。就在此时,沈绥从前堂走了出来。跟在秦臻身旁的赵子央立马嚷嚷起来:
“呦!新郎倌出来了!”
众人扭头一瞧,便见一位红袍俊郎拾级而下,向此而来。在场诸位大多都是头一次见沈绥穿大红赤色,殷红的色调衬得她肤色愈发白了,眉目俊朗又添几分,更加春风满面,真是一身奇特的男儿家的魅色,让人移不开眼去,赞叹此子真乃下凡神君。
她大步而来,老远便揖手,唇角弯起,笑道:
“秦公、明公,子央、子杰(王俭字),欢迎欢迎。”
“哎呀,真真一个好俊郎!”明珪赞叹。
“伯昭兄,你穿赤色太好看了,你以后要多穿这种亮色,别总一身青白的。”赵子央笑道。
“你别瞎说,赤色怎么能乱穿?”王俭驳斥他。
赵子央道:“我没说赤色,我说亮色,子杰,你真是认死理。”
看着他俩斗嘴,沈绥低头浅笑,温文尔雅。她看起来很沉得住气,今日大喜也不见情绪有多么激昂。但了解她的人,却知道她现在有多紧张,又有多喜悦,那飞扬的眉梢,都已压不住了。
秦臻很开心,一直呵呵笑着,眼里满是欣赏与欣慰。
“诸位,吉时已到,我得去迎亲了,诸位请便。”沈绥再度拱手说道,随即,她对沈缙道,“仲琴,你替我接待几位。”
沈缙点头,她行动不便,不能跟随阿姊去迎亲,实在是遗憾,所以她要留在家中,替阿姊接待好客人。
沈绥带着几位傧相,以及迎亲的车队出发了。
大唐北方的婚俗,迎亲,新郎率车队出发。车是黑漆的马车,一共三辆,新郎坐一辆,后两辆预备给新娘。傧相骑马在车侧,车队前,有专人
沈绥听他忽的提起往事,心中微微发酸,面上却笑了,道:
“当年世伯您可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对夫人情深义重,羡煞多少痴心女子啊。”
“你这小子,都要成婚的人了,没个正行。”秦臻笑骂她,“你十六岁时的那个模样,真像那花骨朵似的,嫩到了极点,半点没有男子该有的样态。我见你,恍若见了魏晋那时的男子,涂脂抹粉,熏香沐浴。”
“哈哈哈,那您是说,我现在皮肤粗糙了吗?”沈绥乐了。
“谁说你皮肤,我是说你那性子。”秦臻要被她气死了,“那么娇嫩一个娃娃,行止跳脱,也没个章法,心里口里好似含了一团火,也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喷出来,灼到别人。现在倒成熟了,人也稳重了。”
“我那时是那样吗?”沈绥嘀咕道。
“你啊,最会装了,表面上嘻嘻哈哈,心里头其实不知在想些什么,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道行还浅。”秦臻气鼓鼓地道。
“是是是,您说的是,晚生班门弄斧,让秦公见笑了。”沈绥立马认怂。
“哼!”秦臻鼻子里哼了一下,内心却叹息一声,现在的沈绥却已经让他看不透了。
沈绥吃完了午食,也写完了表文,吹干墨迹,撤走餐盘,她敛衽起身。
秦臻走到她面前,替她正了正官帽,道:“今夜早点休息,明日有个好状态,将新娘子迎进门。到时候,我去吃你喜酒。”
沈绥郑重点头,鼻间隐隐发酸。
“去吧。”
沈绥依言出了门,刚跨出门槛,她顿了顿,回身,向秦臻郑重地深深一揖。拜完,转身离去。秦臻负手站在门内,望着沈绥向自己的那一拜,高大的身躯隐在阴影中,默然不语。那双目渊沉似潭,皱纹深刻的眼角,仿佛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沈绥大步向外。外公,孙儿大婚,不能请您上位,磕头奉茶,是大不孝。您请放心,孙儿早晚有一日查明真相,与您相认。到那时,孙儿想听您说说娘的故事。
她跨出大理寺官署大门时,金乌当头,层云也无,光照普世万千。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开始写大婚,咳,你们懂得。
另,唐代,女子在长辈面前的自称与男子没什么区别,父母面前称“儿”,祖辈面前称“孙儿”。外祖父母面前,也不必刻意强调“外”这个概念,显得亲近。
第一百零三章
五月初八, 沈府迎亲大婚日。或许是沈缙的错觉, 她仿佛觉得整个洛阳城在这一日都变得不一样了。忙乱与喜庆弥漫在空气里, 所有人的面上都好像带着笑容。
莲婢姐姐要和阿姊成婚了, 此后会和她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沈缙高兴之余,也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回荡在胸怀之中。或许是经历的苦难太多, 幸福来得太不容易,反倒显得难以接受了。胡思乱想只是片刻的, 她很快就把那些抛在脑后, 加入了沈府繁忙穿梭的人群行列之中。
她行动不便, 谁也没打算让她帮忙干活。但是沈缙总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才好,央了蓝鸲推她去沈府的前院, 她要去看看刚搭起来的青庐布置得如何了。
正是未初已过, 婚礼将在黄昏举行。沈绥正在沐浴,准备换新郎喜服,不多时她就要准备率队出发了。虽然张府就在沈府所在思恭坊对面的归义坊内, 路程很短,但中途诸般礼仪繁琐, 很是耽误时间, 沈绥与媒人商量后, 将迎亲队伍出发的时间定在了申初时分。
新人拜天地,第一夜是要在青庐之中度过的。因此青庐很大,帐料厚沉,搭建结实。坐北朝南,里里外外分了三进。最外最宣阔气派, 是举办婚礼的大宴厅。大礼前后,此处便是男客们宴饮的地界。第二进稍小些,更精致讨巧,是女眷们宴饮的地方。最后一进是新人的新房,除却新人,外人是不许进的。闹洞房也只能在外吟诗作赋,走文路子,半步不能跨入。这不是普遍的婚俗,只是沈家自己立下的规矩。不遵者,便可请出去,不怕得罪。
沈家人丁单薄,沈缙又是“成年男子”,就没有幼弟压喜床这种习俗了。只是床榻上撒了些花生、红枣,意味“早生贵子”。新房是张家派了九章妻王氏来布置的,帐幔、被褥都是上好的品色,这便是所谓的“铺房”,是女方家显示财力、示威男方的手段。但是沈家情况特殊,沈缙看着那花生红枣,顿觉哭笑不得,阿姊若是能和莲婢姐姐生出娃娃来,那才叫天下第一大奇事了。
当沈缙将青庐中的布置最后确认一遍后,时间已经到了将近申时。最早一批宾客已经到了,都是秦臻、明珪等沈绥的同僚,此后,陆续有大量与沈氏有生意来往的大商人前来。来后,便入青庐赴宴,宴席已经开了,来宾边吃边聊,等大礼过后,闹洞房结束,主人家便要送客,便不可再久留了。
秦臻等人来时,沈绥还没出发。沈缙恰逢在门口,正好迎了秦臻,一行人往青庐去。就在此时,沈绥从前堂走了出来。跟在秦臻身旁的赵子央立马嚷嚷起来:
“呦!新郎倌出来了!”
众人扭头一瞧,便见一位红袍俊郎拾级而下,向此而来。在场诸位大多都是头一次见沈绥穿大红赤色,殷红的色调衬得她肤色愈发白了,眉目俊朗又添几分,更加春风满面,真是一身奇特的男儿家的魅色,让人移不开眼去,赞叹此子真乃下凡神君。
她大步而来,老远便揖手,唇角弯起,笑道:
“秦公、明公,子央、子杰(王俭字),欢迎欢迎。”
“哎呀,真真一个好俊郎!”明珪赞叹。
“伯昭兄,你穿赤色太好看了,你以后要多穿这种亮色,别总一身青白的。”赵子央笑道。
“你别瞎说,赤色怎么能乱穿?”王俭驳斥他。
赵子央道:“我没说赤色,我说亮色,子杰,你真是认死理。”
看着他俩斗嘴,沈绥低头浅笑,温文尔雅。她看起来很沉得住气,今日大喜也不见情绪有多么激昂。但了解她的人,却知道她现在有多紧张,又有多喜悦,那飞扬的眉梢,都已压不住了。
秦臻很开心,一直呵呵笑着,眼里满是欣赏与欣慰。
“诸位,吉时已到,我得去迎亲了,诸位请便。”沈绥再度拱手说道,随即,她对沈缙道,“仲琴,你替我接待几位。”
沈缙点头,她行动不便,不能跟随阿姊去迎亲,实在是遗憾,所以她要留在家中,替阿姊接待好客人。
沈绥带着几位傧相,以及迎亲的车队出发了。
大唐北方的婚俗,迎亲,新郎率车队出发。车是黑漆的马车,一共三辆,新郎坐一辆,后两辆预备给新娘。傧相骑马在车侧,车队前,有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