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章生死一线

    帝国四十三年也许不是一个好年份,至少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不是什么好年份。乡村小说网安融,林桂,池河三国,在宁南的调停之下,拿到了曼陀罗帝国大批的战争赔赏,也尝到了以势压人的甜头。

    他们在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个梦之后,突然发现,一直在他们身边张牙舞爪的狮子,睡着了。他不再拥有强大的军队,他的国内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似乎从一只碰都碰不得的狮子,变成了一头可以随便割肉的割肉猪,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去割一块。

    趁着主守青州暴风雪军团和乐同城发生内哄,安林池三国再次聚在一起,只一顿饭的工夫,他们就决定再次进攻曼陀罗帝国。这块肥肉实在是太肥了,不吃他们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即然好吃,那不妨多割一些,这一次,他们不打算要钱,他们要比钱更好的东西

    平地一声雷,天上下起了暴雨。这西北地区的雨和那江南那边的和风细雨可不一样,这里的雨,就和这里的人一样,硬得很。

    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站在雨中不言不动的胡忧,很是心痛。尽管此时包括她在内的很有人,也同样在雨中淋着,可是她总是觉得,胡忧的背影,是那么的伤感。

    安林池三国家的人,来得真是太快了。部队收到安林池三国再次入侵青州的时候,消息称他们还在百里之外,可是仅仅只过了半天,他们才发现,自己所有部队,已经被包围了。

    现在想来,安林池三国肯定不是冲他们来的,他们这前应该不知道,这小小的江斗村边上,住着一支五千人的新兵团。他们的目标应该是令归。可不巧的事,他们撞在了一块。

    江斗村是一个小村,这里地处山地,物种并不丰富,人口也少。村里的壮劳力,不是到外地去讨生活,就是入了伍,留在村子里的,不过是百多个老人而已。

    这里原来并不驻军,是苏门达尔为了雪藏胡忧,才把新兵独立团安排在这里。而这里,很可能是他们这五千人马的死地。

    此时,胡忧和他的新兵独立团面对的是十陪于他的安林池联军,五万对五千,在人数已经处于弱势,还是新兵对老兵,这差距就更大了。

    胡忧昨天还在感慨自己总是被人欺负,今天他就又一次被人欺负了。

    三国联军突然出现之时,胡忧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下令所有独立团士兵,马上撤出江斗村,进入山林。

    正是因为胡忧的正确判断,让新兵独立团避免了一次毫无心里准备的血战。他们全团无损,进入了山区里,暂时性的躲过一难。

    可是江斗村的那些老大爷,老太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胡忧真没有想到,三国联军居然如此恨毒,连跟本没有战力的老大爷,老太太都不放过。

    远处那些在雨中依然燃烧的房子,就是那些老大爷,老太太的家。胡忧跟他们聊过几次天,他们不叫胡忧将团,而要他孩子。过年的时候,胡忧派人给他们送去一些面,意思是让他们过年的时候,能好好吃上一顿细粮。而他们却把送给他们的面,做了饺子,送到军营来。说是要给孩子们吃。

    多可亲的人啊

    胡忧微微抬眼,让那些无情的雨水,冲进自己的眼睛里,带走一些带有咸味的水。

    胡忧不敢告诉这些新兵,那着燃烧的房子里,正在发现着什么事。哪怕有人狂到了,他可不许任务开口。

    没有了,江斗村没有了,老大爷和老太太,也再也见不着了。

    用力的摇摇头,驱除掉心中的那丝忧伤。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死者已矣,活下来的人,还得活着,为活着而活。

    被包围着不是办法,圈子越来越小,迟早他们要和三国联军遭遇上。胡忧决定冲围。

    可是敌人有整整五万人马,而这里的地势又窄而狭长,他们这五千新兵要突转出去,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能人手一把弩弓,这个成功率也许要高一些。可是他们现在只有一千把单发弩弓,有四千人,没有远程武器。只靠这一千把弩弓,他能把这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带出五万敌人的包围吗?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算是能成功,活下来的,也不会多吧。

    雨还在下着,胡忧一动不动,他在等待。等待一个行动的契机,他要需要一点点时候才行。他要找到一个敌人兵力最弱的环节,一击而中,远盾千里。他的机会,只有一次,错了,也就不在有了。

    其实胡忧的心里很清楚,这五千人,能有一千活着离开之里,就是他的胜利。他们可是在五万的敌军包围之中啊

    可是胡忧不甘心呀,这五千人,他已经训练了整整半年,每一个士兵,都神他为偶像。他们虽然战力还不行,可是却绝对的忠行,执行命令一丝不苟,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只要假以时日,再经过一定的战斗洗礼,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他们绝对可以成为王牌部队,甚至可以比不死鸟特战团更加的优秀。

    胡忧有这个信心,让他们成为强大的战斗部队。看看他们刚刚加入独立团之时是什么样,他们拉弓都能砸在脚面上,再看看现在,几十里的山路路下来,依然可以谈笑风声。这是多大的进步,这是流了多少汗,滴了多少血,才换来的成果。

    “尽可能把他们带出来,哪怕只多一个也好”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说起来,胡忧和这些新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大,有些甚至比他大很多。可是在胡忧的心里,却早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哪一个是可以放弃的。

    山地的道路,只是不平的。有些地方有小山包,有些地方,有大山包。部队在这样的地形之中收缩合围,在没有高科技的帮助之下,来做到全军统一进退,那是不可能的。

    终于,胡忧等到了一个机会,他挥手发下了命令,部队开始动了起来。

    独立团延续了胡忧部队特有的习惯,哪怕他们的心里,现在已经紧张得要命,却没有任何人发出声音。有人曾经做过试验。在胡忧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不解除默静,他手下的士兵,就绝对不会开口。

    胡忧的计划,是打开一个通道,在敌人的合围成功之前,强行突出。尽可能多的带人活着离开这个包围。

    山谷之中寂静无声。胡忧的五千人马,在排成两两长龙,一个接着一个地往前走。士兵们并不需要去猜胡忧想怎么样,想要他们怎么干,他们只知道,按着那个不死鸟的命令去做,就不会有错。

    “杀。”

    三国联军与独立团终于撞在了一起,这是双方早就已经知道的事。不能确定的不过是什么时候相遇,战斗从哪一个方向在打起。

    相比起独立团被砍都不叫声的非正常反应,三国联军这一边就要漏点多了。与胡忧部最先交手的是隶属安融的部队。这是胡忧特意挑上的部队。他们富有无比的漏点,他们的军官在咆哮,他们的士兵在怒号。

    弩弓第一次出场,被暴出了巨大的威力。在胡忧的指挥之下,弩弓兵的第一次齐射,就让六百多个安融倒下。之后的每一次发射,都有不错的成果。

    一边沉默,一边杀声震天,两只反差极大的部队,蹂躏在了一起。砍人和被砍,成为为此时的主旋律。弩弓兵有近身武器,可是他们跟本就不用。他们的双手,在飞速的动着,上箭,发射,再上,再发。

    一支支弩弓飞向一个个敌人,对于临身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什么战术,什么计划都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一寸前进的道路,都会向给湿透了,踩在脚下滑腻腻的,每多人身上的绿军服,都变成了鲜红。听说用血染红的布料,永动不会退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胡忧全神贯注的关观察着战场的动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后队指挥作战。相比起后队,胡忧更喜欢前线。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清一切,可更能感受到热与火的狂热。

    不过此时胡忧不能到第一线部队里进,因为他现在是新兵独立团的大脑,他得不断的下达指令,以确保让士兵们获得胜利。

    胡忧现在用的是从西门玉凤学来的改良改细化指挥法,由于独立团里没有督将,偏将这种中层军官,胡忧必须要把他的命令,直接传到队长那里。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小队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累’,这是胡忧此时的感觉,大量的瞬间计算,让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更花费精神力,也更累人。

    累也不能说累,更不能休息。这不是要打球,这是在打仗,打赢活,打败死。没有第三种选择。胡忧此时是硬咬着牙在指挥着部队的进攻。

    猛的全身一松,通了,全部通了。胡忧在用力的抓紧拳头。好样的兄弟们,居然比预计少花了五分钟,打通出让部队突围的缺口。

    “胡忧,我看我们快点,后面的地林桂人已经赶上来了。”红叶从开打之前,就一直在胡忧的身边,负责给胡忧传递消息。

    “部队怎么样,已经全部脱离了吗。”胡忧问身边的朱大能。朱大能负责断后,这会一身血腥的回到胡忧的身边。

    朱大能回道:“已经全部脱离,不过敌人追得非常紧,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摆脱。不然会很麻烦。”

    以五千部队,突出敌军五万部队的包围,这是值得高呼几声来发泄的事,不过朱大能的回答很平静,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已经让他学会了以冷静的心去看问题。战场上,只是冷静的人。才能活得更久。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一定要摆脱掉那些追兵。”胡忧下令道。

    胡忧的命令刚刚下达,还没有传下来,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将军,前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军部队。”

    “有多少人马?”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刚刚的突围,已经损耗掉他们很大的体力,弩弓也基本用完。这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数量大约五千。”士兵回道。

    胡忧刚要松口气,五千敌军,要正面对抗有些难,要打出一条通道跑,还是能行的。这士兵又补了一个词:“骑兵。”

    胡忧那个气呀,你这不是大喘气吗

    “下次把骑兵放前头说。”胡忧恨恨的说道。

    这骑兵和步兵可是不一样的,这不是多一匹马和少一匹马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不同。胡忧现在的主要目的是突围,说白了就是跑路。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后面可还跟着五万敌人呢,不跑路怎么着,拼命?谁的命太长了,不想活了,这样的局势,连命都没得拼,除了跑,只有送死一条。

    跑路就是要比别人跑得快,这会遇上五千骑兵,可比遇上五万步兵还可怕。胡忧的独立团,是步兵配制,也有马,但是很少,在刚才的突围之中,基本上全都死掉了。现在除了几匹带伤的马外。就没有能跑的马了。

    怎么办?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前前五千骑兵,身后五万步兵,无论冲那个方向,都是死路一条。

    就算以胡忧的精明,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看着胡忧,身边士兵的目光,也全都看向胡忧。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形势有多少么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胡忧。他们相信,胡忧一定能带给他们一条生路的。哪怕今天战死在这里,他们也相信这一点,从不怀疑。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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