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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历史上国内科化足球的主要启蒙者之一,高军深知肌肉类型对于运动能力的巨大影响,因此很早的时候就专门测了一下,结果令他多少有些失望,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高军的体内白肌的比例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与红肌相比,白肌爆发力强、无氧耐力好,世界上的那些有名的快马几乎都是以白肌为主、至少也是白肌占到相当比例的肌肉类型。而红肌则主要影响无氧耐力和静态力量,更适于那些对跑动距离要求比较高的位置,例如后腰和边后卫(注1)。
白肌细胞与红肌细胞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想要调整比例,只能通过特定的营养和训练来让某种自己不需要的肌肉细胞加速死亡、而让另一种加速分裂增殖,来逐步替代它,但在白肌比例极低、而高军当时已经12岁了的情况下,这个方法是用不了的,因为在这个年纪上,肌肉细胞的分裂增殖速度已经明显放慢,白肌细胞的基数太小,就算再怎么促使其分裂增殖,也不可能产生质的变化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高军并没有就此气馁,因为他知道,虽然红肌没法变成白肌,但是红肌也分两类,一类是更加偏重于有氧耐力和静态力量的慢缩红肌,还有一类则是可以兼顾白肌和红肌优势的快缩红肌,也叫“粉红肌”,而这两类红肌之间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在这四五年里,高军正是抓住青春期加速发育的时机,通过极具针对性的膳食和训练,将他体内绝大多数的慢缩红肌都逐渐转化成了粉红肌
虽然“粉红肌”的爆发力和白肌相比还是有些差距,因此绝对速度所能达到的极限也要差一些,但是足球运动员跟短跑运动员毕竟不同,如果能够将自己绝大部分的肌肉细胞都转变成快缩红肌细胞,基本上也够用了。
再说,即使是速度型前锋,速度快慢也不等于全部,郝大炮的百米速度最快时也就11秒3,但是历史上后来那些百米速度比他更快的国内后辈又有哪个能够达到他的高度?在高军看来,对于速度型前锋来说,百米速度跑进11秒5以内是必须的,因为如果连这个速度都达不到,那么10米、30米的启动速度也不可能快到哪儿去,但是再快的话价值就没这么大了,除非能够跑进11秒、甚至10秒6引起质变,但是中国能够跑这么快的年轻人几乎都进了田径队,何况也不一定就恰好有足球天赋,这个时空能够有一个谢文俊已经可以说是老天爷开眼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进入2005年后高军注意到自己速度的进步已经渐趋停滞之后,心中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与短跑运动员到了二十四五岁还能提高成绩不同,足球运动员只能抽出部分时间进行速度训练,所以一般来说18-20岁的时候速度就很难再进步了。而高军因为科化足球的帮助,身体发育状况已经后来居上超越了同龄球员的水平,所以达到极限要更早一些。
2005年7月份的时候,高军的速度还没有达到这个极限,但他自己心里清楚,继续进步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估计百米速度的最好成绩最多也就能够达到11秒,还得是手计时,换算成电计时的话,能够不靠运气、经常性地跑进11秒3就不错了
“如果像小谢那样是白肌+粉红肌”,虽然高军也有过这样的yy,但在事实不能改变的情况下,他也只能设法发掘自己的优势。东方队进入2005年最艰苦的那段魔鬼赛程之后,高军渐渐发现粉红肌也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肌肉从疲劳状态中恢复过来所需的时间要比白肌短得多。
举例来说,在连续一周双赛的高密度赛程中,白肌在一场比赛中积累的疲劳是无法在短短三四天内完全消除的,下一场比赛虽然也能踢,但是白肌的能力因为疲劳的缘故是无法完全发挥出来的,并且这种状况随着魔鬼赛程的持续会越来越严重(虽然可以通过轮换的方法来部分解决,但对个人来说少踢了比赛,对球队来说,替补跟主力相比,能力上也多少会有些差距。)。
历史上后来山东队的澳洲外援麦克格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体能状态好的时候速度能够追上百米速度达到10秒8的穆里奇,但是体能状态不好的时候甚至连并非是速度型的队友杨长远都追不上,这中间的百米速度差了至少有1秒多,波动也实在太大了
与之相比,粉红肌的疲劳消除起来要快得多,因而在赛程较紧的时候,粉红肌累积的疲劳远比白肌小得多,比赛越激烈、赛程越紧凑、魔鬼赛程持续时间越长,粉红肌的优势就越大。
因此“白肌+快缩红肌”、并且比例适当的肌肉,才是最适合足球运动员的肌肉类型(专一只踢中后卫位置的球员除外,不过现实中这种球员并不多。),东方队的外援里贝里就是这样的肌肉类型,因此他既有能够跑进11秒的百米速度,也有能够满场飞奔的充沛体能。
注1:顺便提一下,当年有篇报导长期误导球迷,说什么孙季海的肌肉类型是以白肌为主,在中国人里面十分罕见,所以才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其实吧,以孙季海最擅长的边后卫位置来说,白肌比例太高反而是坏事,因为会影响有氧耐力,而边后卫是最需要“跑不死”的。其实孙季海反而是多亏了他老爹的体能训练降低了白肌的比例,令其兼具速度爆发力和不错的体能,才能够成为同时代亚洲最优秀的边后卫之一
而记者之所以会闹出这么大乌龙,一方面是自己缺乏相关的知识又要不懂装懂,另一方面则是崇洋媚外的心态作祟,听说中国人大多白肌比例很低、而西方人则很高,便想当然地认为白肌多就一定厉害
作为历史上国内科化足球的主要启蒙者之一,高军深知肌肉类型对于运动能力的巨大影响,因此很早的时候就专门测了一下,结果令他多少有些失望,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高军的体内白肌的比例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与红肌相比,白肌爆发力强、无氧耐力好,世界上的那些有名的快马几乎都是以白肌为主、至少也是白肌占到相当比例的肌肉类型。而红肌则主要影响无氧耐力和静态力量,更适于那些对跑动距离要求比较高的位置,例如后腰和边后卫(注1)。
白肌细胞与红肌细胞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想要调整比例,只能通过特定的营养和训练来让某种自己不需要的肌肉细胞加速死亡、而让另一种加速分裂增殖,来逐步替代它,但在白肌比例极低、而高军当时已经12岁了的情况下,这个方法是用不了的,因为在这个年纪上,肌肉细胞的分裂增殖速度已经明显放慢,白肌细胞的基数太小,就算再怎么促使其分裂增殖,也不可能产生质的变化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高军并没有就此气馁,因为他知道,虽然红肌没法变成白肌,但是红肌也分两类,一类是更加偏重于有氧耐力和静态力量的慢缩红肌,还有一类则是可以兼顾白肌和红肌优势的快缩红肌,也叫“粉红肌”,而这两类红肌之间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在这四五年里,高军正是抓住青春期加速发育的时机,通过极具针对性的膳食和训练,将他体内绝大多数的慢缩红肌都逐渐转化成了粉红肌
虽然“粉红肌”的爆发力和白肌相比还是有些差距,因此绝对速度所能达到的极限也要差一些,但是足球运动员跟短跑运动员毕竟不同,如果能够将自己绝大部分的肌肉细胞都转变成快缩红肌细胞,基本上也够用了。
再说,即使是速度型前锋,速度快慢也不等于全部,郝大炮的百米速度最快时也就11秒3,但是历史上后来那些百米速度比他更快的国内后辈又有哪个能够达到他的高度?在高军看来,对于速度型前锋来说,百米速度跑进11秒5以内是必须的,因为如果连这个速度都达不到,那么10米、30米的启动速度也不可能快到哪儿去,但是再快的话价值就没这么大了,除非能够跑进11秒、甚至10秒6引起质变,但是中国能够跑这么快的年轻人几乎都进了田径队,何况也不一定就恰好有足球天赋,这个时空能够有一个谢文俊已经可以说是老天爷开眼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进入2005年后高军注意到自己速度的进步已经渐趋停滞之后,心中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与短跑运动员到了二十四五岁还能提高成绩不同,足球运动员只能抽出部分时间进行速度训练,所以一般来说18-20岁的时候速度就很难再进步了。而高军因为科化足球的帮助,身体发育状况已经后来居上超越了同龄球员的水平,所以达到极限要更早一些。
2005年7月份的时候,高军的速度还没有达到这个极限,但他自己心里清楚,继续进步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估计百米速度的最好成绩最多也就能够达到11秒,还得是手计时,换算成电计时的话,能够不靠运气、经常性地跑进11秒3就不错了
“如果像小谢那样是白肌+粉红肌”,虽然高军也有过这样的yy,但在事实不能改变的情况下,他也只能设法发掘自己的优势。东方队进入2005年最艰苦的那段魔鬼赛程之后,高军渐渐发现粉红肌也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肌肉从疲劳状态中恢复过来所需的时间要比白肌短得多。
举例来说,在连续一周双赛的高密度赛程中,白肌在一场比赛中积累的疲劳是无法在短短三四天内完全消除的,下一场比赛虽然也能踢,但是白肌的能力因为疲劳的缘故是无法完全发挥出来的,并且这种状况随着魔鬼赛程的持续会越来越严重(虽然可以通过轮换的方法来部分解决,但对个人来说少踢了比赛,对球队来说,替补跟主力相比,能力上也多少会有些差距。)。
历史上后来山东队的澳洲外援麦克格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体能状态好的时候速度能够追上百米速度达到10秒8的穆里奇,但是体能状态不好的时候甚至连并非是速度型的队友杨长远都追不上,这中间的百米速度差了至少有1秒多,波动也实在太大了
与之相比,粉红肌的疲劳消除起来要快得多,因而在赛程较紧的时候,粉红肌累积的疲劳远比白肌小得多,比赛越激烈、赛程越紧凑、魔鬼赛程持续时间越长,粉红肌的优势就越大。
因此“白肌+快缩红肌”、并且比例适当的肌肉,才是最适合足球运动员的肌肉类型(专一只踢中后卫位置的球员除外,不过现实中这种球员并不多。),东方队的外援里贝里就是这样的肌肉类型,因此他既有能够跑进11秒的百米速度,也有能够满场飞奔的充沛体能。
注1:顺便提一下,当年有篇报导长期误导球迷,说什么孙季海的肌肉类型是以白肌为主,在中国人里面十分罕见,所以才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其实吧,以孙季海最擅长的边后卫位置来说,白肌比例太高反而是坏事,因为会影响有氧耐力,而边后卫是最需要“跑不死”的。其实孙季海反而是多亏了他老爹的体能训练降低了白肌的比例,令其兼具速度爆发力和不错的体能,才能够成为同时代亚洲最优秀的边后卫之一
而记者之所以会闹出这么大乌龙,一方面是自己缺乏相关的知识又要不懂装懂,另一方面则是崇洋媚外的心态作祟,听说中国人大多白肌比例很低、而西方人则很高,便想当然地认为白肌多就一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