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恋爱了,风流的本性到任何时候都改变不了,这实在是不太好。不过,面对着绝色的西洋小妞,又有哪个男人会不动心呢?

    这是我第一次和欧美女孩谈恋爱,之前虽然与芬尼,露丝等外国女孩发生过关系,但是,那纯粹是上的交流,没有心灵上的共鸣,只不过是几场风花雪月的荒唐事罢了,和茗莎在一起不一样。现在,我感觉自己坠入到爱河之中,有些不能自拔。

    从酒吧回来,两个人亲热的挽手走进大厅,我试探着问:“今晚你去我的房间睡吧?”

    茗莎依偎着我,羞涩的点了一下头,低声说:“好吧。”

    两个人来到了我的豪华套房,茗莎迫不及待的坐在了沙发上,疲乏的说:“好累,一晚上打了两架,可累死我了。”

    我心中暗笑,一会还有场激烈的恶仗要打呢,只怕你不会觉得累,反而会觉得很舒服。男人有时候会很细心,多数都体现在谈恋爱还没有发生关系的时候,我也一样。从鞋架上拿下一双拖鞋,我走到茗莎面前,说:“换上拖鞋吧,放松一下。”

    我抬起她的一条腿,将高跟鞋脱了下来,把拖鞋给她穿在脚上。茗莎的脚比中国女孩偏大一些,在四十玛左右,形状倒是颇为美观。

    茗莎碧绿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我,赞叹说:“我曾经在报刊上看到过,说中国男人特别细心,会关心人,没想到,还真是这么回事。”

    我笑了一下,说:“那当然,中国男人是世界顶级男人。”

    茗莎笑着说:“遇到了你,我相信了。”

    我挨着她身边坐下,将她一只修长的腿放到了膝上,说:“腿很乏吧,我给你按摩一下。”一只大手放在了她健美的腿上,一边体会着如玉肌肤的滑嫩,一边力道恰到好处的按揉着。

    茗莎斜靠在沙发上,脸上慢慢升起红晕,一种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

    在小腿上按揉了片刻,我的手缓缓向上游走,落在了更为娇嫩的上半截美腿上,继续用我的魔手运作,只是,动作更加温柔,说按摩不如说是摩挲更准确一些。

    就这样按着按着,不知怎么搞的,我就把她给按到了卧室中的席梦思上。

    茗莎虽然面带羞涩,却很大方的说:“能碰到一个让自己心仪的男人并不容易,我就把自己交给你吧。”她开始脱身上的衣衫。

    真痛快,外国女孩就是直接,明白我想要什么!

    少女完美的躯体展现在我的面前,曲线玲珑,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白,真的如同雪雕玉琢一样,好似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金色的长发略带弯曲,如根根金丝,碧绿的眼睛深不见底,仿佛熠熠生辉的绿宝石,雪白的山峰,高高耸立挺拔,峰顶的那一抹淡淡的粉红,足以让人眩晕。

    这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女孩,就像是一条来自大海的美人鱼,既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又无比的神秘。

    我感到呼吸都要停止,再也抑制不住,轻轻的压了上去……

    让我感觉很意外的是,这居然是茗莎的第一次,看着雪白床单上的点点血迹,我知道,这是真的。

    虽然自己思想开放,不是太在乎这个,但是,能得到女孩的第一次不是更好吗?这也让我感到自己多了一份责任和义务,一定要让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幸福的生活。

    轻吻着她洁白的身体,我柔声问:“还很疼吗?”

    茗莎玉手轻抚着我的头发,说:“现在还好一些,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很疼。”

    我笑着说:“以后就不会疼了,你会感觉到很快乐。”

    茗莎点头,说:“我相信,书上也是这么说的。不过,即便是还疼也没关系,和你在一起,疼也是幸福的,因为我爱你。”

    我心中感动,只有以热烈的亲吻来报答她的一片深情,两个人紧紧地搂在了一起。

    早上的时候,我察言观色,觉得茗莎的状态好像恢复一些了,我又爬了上去。这一次,茗莎没有感觉一丝痛苦,反而尝试到了人世间最大的欢乐,让她几乎要昏厥。

    之后的三天里,终极猎杀摔角比赛依旧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乔三泰的选手草原雄鹰库尔德不敌英国选手,折断了一只胳膊和三根肋骨落败。尔冬喇嘛则一路过关斩将,分别干掉了,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选手,跻身决赛,没有一个对手能在他手下走过一招,况且都是被干掉,没有留下活口,以至于观众都叫他杀人狂魔。

    勇猛无敌的他,将于第二日与另一位美国第二大黑帮动力组织选派的选手恐怖火车威廉姆斯争夺冠军,赢取一亿美金的大奖。

    这三天里,我白天和茗莎去观看比赛,到了晚上,顾不得再去赌场里消遣,直接拽着茗莎回到房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索取。

    茗莎初次体验这种神奇的滋味,正在兴头上,当然努力配合,并且进步很快,什么吹拉弹唱等诸般技艺都慢慢通晓,把我侍候的飘飘欲仙。

    这晚,正当我和茗莎二人化作蝴蝶悱恻缠绵展翅欲飞的时候,忽然听到楼下传来乱七八糟的声响,好像有人在打斗。

    我耳朵灵敏,还听到了无声手枪发出的“扑扑”沉闷枪声,猛然一惊,听方位这是尔冬喇嘛的房间,难道是有人来暗杀他?

    拽过来短裤,我急忙套上,连鞋都没穿,慌忙向楼下跑去。

    彭康力和一帮风云队员也都聚集到尔冬喇嘛的房门口,但是,由于实在是惧怕这个多角兽,谁也没敢进去。

    我急忙推开门走进去,一股巨大的血腥气息扑面而来,地上,四个全身黑衣的家伙倒在血泊中,都已气绝身亡。

    有个家伙的手中,还握着加了消音器的1937手枪,只是,他的脑袋已经被拍扁了,仿佛开了瓢的西瓜,红色的血水和白色的脑浆流淌的到处都是。

    另外三个家伙中,有一个是胸口出现一个血窟窿,明显是被尔冬喇嘛一拳从前胸击透,由后心出来。还有一个脑袋被揪掉,剩下无头尸体躺在那儿,咕噜咕噜还在冒着通红的鲜血,有的血迹已经凝固,变成了紫黑色。他的脑袋却出现在沙发上,惊恐的瞪圆了双目,仿佛到现在还不相信自己已经死翘翘了。最倒霉的那个身体居然被撕成了两半,血淋淋的躺在东西两边,极为恐怖。

    尔冬喇嘛则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僧袍上,手上,脸上都是鲜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受伤。

    我急忙把他拽到浴室中,拔去他身上的衣衫,用莲蓬头里面的温水对他身上一阵冲洗,还好,他身上没有一点伤痕。用手搭了一下他的脉搏,强而有力,一切正常。

    我这才长嘘了一口气,放下心来。彭康力喊过来,让他帮助尔冬喇嘛穿好干净的僧袍,然后,重新为他换了一个房间。让风云卫士都守护在外面,以免再发生什么意外。

    妈的,究竟是谁指使这些人来暗杀尔冬喇嘛的?

    我怒气冲冲的上了十六楼,这一层楼房已经全部被黑手党老大卢凯塞?米扬包下来,入口处有八个黑手党成员负责警卫。他们看到了我,都立刻警惕的瞪着眼睛。

    为首的大胡子沉声问:“你来这里干什么,这块是私人地盘,赶快出去。”

    我恼怒的说:“给我滚开,把你们老板给我叫出来。”

    大胡子发怒道:“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伸手一掏,已经从怀里摸出一把手枪,抵在了我的面前,沉声说:“我属三个数,你马上从这里滚出去,不然我一枪打爆你的头。一二……”

    我冷笑着将右手一抖,大胡子只觉得眼前一花,随即手腕一痛,原先握在手中的枪不翼而飞,到了我的手中。

    抓住这把手枪我照着他脑袋砸了一下,大胡子眼冒金星倒在了地上。

    另外七个家伙见我居然敢动手,纷纷要往出拔枪,被我三拳两脚全部打晕在地上,迈着大步向里面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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