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隶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
沈洁坐在门口的下马石上,思绪却不知道了飞到了那里。
这两天她没事就坐在这里,只有坐在这里心神才能安宁一些,她不知道朱隶到底被什么事情耽误了,以他的计划,早该回来了。
周王来了十多天,却一句没问朱隶去了哪里。白天去他的实验地看看,晚上就呆在房间里百~万\小!说,沈洁偷偷观察了他几次,发现他一点也不着急,如果朱隶私自外出的事让皇上知道,朱隶是抗旨不遵,周王是监管不力,匿而不报,同样会被治罪的。
一天又要过去了,沈洁望着火红的夕阳,幽幽地叹口气,正准备进院,忽然听到了马车声。
将手搭在额前,沈洁看着远处疾驰而来的马车,会是谁呢?这里除了周王,三年多了,仅有的几个访客,都是周王的朋友,和周王一起研究植物的。
周王的朋友一般都是早上来晚上走,从没有这么晚来的。
马车驶得近了,沈洁兴奋地发现,驾车的居然是朱隶。
朱隶怎么会驾着马车回来?为什么不骑马?
未等沈洁迎上去,朱隶勒紧了马缰,马儿“灰灰”地叫着,带着马车停了下来。
“朱隶。”沈洁兴奋地跑上前,“你终于回来,怎么赶辆马车。”
朱隶满是灰尘的脸对着沈洁一笑:“带了个人回来。”说着跳下马车,打开车厢门,探头问道:“觉得怎么样?还好吗?我们到家了。”
沈洁皱皱眉头,朱隶不是这样风流吧,这种时候,还带女人回来。
“是谁啊?”沈洁的语气中明显带着不满意。
“猜死你也猜不出来。”朱隶根本没在意沈洁含怨的语气,附在沈洁的耳边轻声道:“燕飞。”
沈洁一愣,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你找到他了。”
朱隶得意地点点头。
沈洁虽然只见过燕飞一面,却知道朱隶对燕飞的感情,也知道这两年朱隶偶尔想起燕飞,总是感慨再也找不到他,这次终于带回来,只看朱隶的眼神,虽然一脸的倦容,却两眼放光,就知到他有多高兴。
“你去把我房间的床铺收拾一下,燕飞受了伤,我把他抱进去。”看到沈洁的眼中流露出担心,朱隶笑了一下:“我会治好他的。”
沈洁转身走了两步,忽然想到什么,回身对朱隶轻声道:“周王在庄上。”
朱隶略微迟疑了一下:“不要说燕飞的身份。”沈洁点头应了。
“周王。”安顿好燕飞,朱隶推开了周王的房门,跪在门口:“请周王恕罪。”
周王忙道:“快起来,不是说过,见到本王不用跪吗?”
朱隶心说,平时是不用跪,惹了这么大麻烦不跪,你嘴上不说,心中定然不满,日后就不会包庇我了,我跪一下坦诚认错,坚决不改,你以后还得罩着我,这么合适的买卖我焉能不做。
“周王,末将鲁莽,连累周王身处险境,末将罪该万死,请周王责罚。”朱隶又磕了个头,做戏做全套,我虽然是装的,你也知道,但也让你看得舒服。
“起来吧。知道你不会老老实实呆在这里的,上哪去了?”这回的口气对了,虽然生硬,却不会往心里去了。
朱隶傻傻地嘿嘿笑了两声:“去北平了。”
周王翻了他一眼,一副“早猜到你去哪里了”的表情:“四皇兄好吗?”
“他们都好,四爷很惦记你。”
“嗯,你好像带了个人回来。”
“回周王,路上很巧的遇到了一位江湖老友,他身患重病,所以末将未来得及请周王示下,直接将他带了回来。”
“庄上也没有外人,既然是你的朋友,就让他住着吧,有什么需要,跟白总管说。”
“谢谢王爷,末将不打扰王爷,告退。”
虽然朱隶在马车里垫了很厚的被褥,但到达农庄后,燕飞身上还是有很多处磨出了血。朱隶端着一碗血燕窝推开房门时,沈洁正一边为燕飞轻轻地擦拭,一边掉眼泪。
她难以想象燕飞遭受了什么样的罪,让一个一百五十多斤、将近一米八的汉子,瘦的只剩下不足五十斤。在他身上想找出一块肉,都是奢望。
“燕大哥,是什么人把你害成这个样子?”沈洁擦了一把眼泪,咬牙切齿地问,那副狠劲好像主要燕飞说出那个人,沈洁能上去把他的皮拔了。
燕飞露出鬼一样的笑容:“沈姑娘心肠真好。没有人害我,是我自己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的。”
沈洁愕然地停下手看着燕飞,看来他不仅身体被摧残,脑子也有问题了。
朱隶将血燕窝放在床头,坐在床边轻轻扶起燕飞。
“你知道秦王是怎么死的?”
沈洁瞥了朱隶一眼,端起血燕窝小心的尝试着的温度,慢慢地喂给燕飞:“不是说暴病身亡。”
“不是。”
“反正不是被杀身亡。”无论从哪一方面收到的消息,秦王都不是被刺身亡。这一点沈洁能肯定。
“错,就是被杀身亡。”
“被杀?被谁杀?”沈洁不信任地反驳了一句,她相信如果真是被杀,曼妙肯定知道。
“被世界上最厉害的杀手——燕飞!”朱隶骄傲地说。
沈洁彻底愣住了,秦王身故到现在才一个多月,沈洁再没有不懂医,她也是知道燕飞的身体绝不是一下变成这样的,这要的折磨至少几年,一个多月前的燕飞比现在强不了多少,怎么能刺杀秦王。
一愣之后,沈洁又笑了:“胡说八道。”
燕飞沙哑的声音插言道:“什么最厉害的杀手,朱隶是在胡说八道。”
朱隶正容:“确实如此,秦王虽然不是被燕飞杀死的,确实被燕飞吓死的,而且是预谋了三年,吓死的。”
沈洁再次露出吃惊的神情。
朱隶慢慢地扶着燕飞躺下:“燕飞三年前潜入秦王府,开始了他绝对是前无古人,大概也后无来者的计划,他在秦王府的地下挖了很多洞,秦王晚上一睡觉,耳边就响起怪声,还莫名地失踪一些东西,又多出来一些东西,很快秦王就疑神疑鬼,晚上不敢睡觉,如此三年,当燕飞最终出现在秦王面前时,秦王立刻就被吓死了。这种刺杀,真可谓千古一绝。”
沈洁愕然地看着燕飞,她相信,不要说燕飞做了三年的铺垫,就是不做铺垫,就燕飞那一副骨头架子突然出现在眼前,也能把人吓死。
“可是你怎么会变的这个样子?”
燕飞苦笑了一下:“三年,全是在地底下过的,没有吃的,偶尔抓个老鼠,吃个蚯蚓。”
沈洁伸手抚摸着燕飞的骨瘦如柴手,眼泪又掉了下来,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
“她走后,生命对与我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只要能给她报仇,我不在乎付出什么代价。”燕飞说得很轻,朱隶和沈洁却听得很震动。
“你做到了。你不仅杀了他,还让他受了三年的苦,他罪有应得。”朱隶轻轻为燕飞盖好被子,“不过若是一命顶一命,我们可亏大了,所以你一定不能死。”
三个月后,农庄的秋收已接近尾声。
燕飞坐在朱隶为他特制的“轮椅”上,晒着秋日的阳光,在朱隶精纯的内力和小芸高超的烹调水平以及沈洁买来的大量补品“攻击”下,燕飞终于有了一些“人样”。
眼前忽然一花,朱隶提着个山鸡笑眯眯地站在燕飞面前。
“你从来不走门吗?”燕飞佯作训斥。
“处处无门处处门。何必拘泥。”朱隶欣赏这手中的野鸡,经过食物充足的一夏,野鸡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在二十一世纪,这可是禁杀动物,现在嘛,嘿嘿。不过住在农庄三年了,朱隶这还是第二次打野鸡,若不是因为要给燕飞多补一补,朱隶也不抓它。
“小芸。”随着朱隶的喊声,小芸从前院跑了进来。
“今晚炖野鸡。”朱隶将野鸡递给小芸,“把剩下的那点人参放进去。”
“你还有钱吗?”这几个月,人参、血燕窝、冬虫夏草、熊掌,能买到的补品沈洁都买回来了,沈洁第一次从城里回来往房间里搬时,朱隶以为她要开药铺。
“没了,你要再不好起来,我只能偷沈洁的首饰给你换补品了。”朱隶装模作样的发愁道。
燕飞嘎然而笑:“你这买卖可赔大了,哪个买家买秦王的命,也不会出这么多银子的。”
朱隶嗤嗤鼻子:“秦王的命值几个钱,折磨他才值钱,可惜,没逼着他自杀。”
燕飞叹了口气:“当初真有这想法,如果不是最后身体坚持不下去了,真想再玩他两年,逼死他。”燕飞说的语气平淡,两眼却有凶光一闪。
“燕飞,有件事我想不明白,以你的功夫,神不知鬼不觉地去王府厨房弄点吃的很容易,怎么会将自己折磨成这样?”
燕飞笑了,缓缓地站起来,他已经可以在院子里走几步了。
“去秦王府之前是这样打算的,没想到秦王在内院里养了几条狗。”
王府里养狗不是什么稀罕事,虽然燕王府没有养狗,周王府的几条猎犬可是够厉害的,不过那也是对一般人而言,在朱隶眼里,那跟小猫没多大区别,对燕飞也是一样。
看着朱隶不以为然地笑了,燕飞继续道:“我如果只是想杀了秦王,自然不会对那几条狗留情,可想长期在秦王府潜下来,就不能招惹那些狗。”燕飞看着朱隶,苦笑了一下又说,“何况那些狗是藏獒。”
朱隶动容。
藏獒一向以嗅觉灵敏、凶悍著称,只要闻到一点点陌生人的味道,会不眠不休死缠下去。
燕飞竟然能在藏獒的鼻子地下隐藏了三年。朱隶相信燕飞最后真的没“人味”了,才能现身吓死秦王,在不惊动恶犬情况下悄然离开。
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得到报告蒙古人在大宁以北活动,命令燕王带兵剿灭。
此时离朱隶丁忧三年之期还有两个月。
朱隶却等不了这两个月了……
沈洁坐在门口的下马石上,思绪却不知道了飞到了那里。
这两天她没事就坐在这里,只有坐在这里心神才能安宁一些,她不知道朱隶到底被什么事情耽误了,以他的计划,早该回来了。
周王来了十多天,却一句没问朱隶去了哪里。白天去他的实验地看看,晚上就呆在房间里百~万\小!说,沈洁偷偷观察了他几次,发现他一点也不着急,如果朱隶私自外出的事让皇上知道,朱隶是抗旨不遵,周王是监管不力,匿而不报,同样会被治罪的。
一天又要过去了,沈洁望着火红的夕阳,幽幽地叹口气,正准备进院,忽然听到了马车声。
将手搭在额前,沈洁看着远处疾驰而来的马车,会是谁呢?这里除了周王,三年多了,仅有的几个访客,都是周王的朋友,和周王一起研究植物的。
周王的朋友一般都是早上来晚上走,从没有这么晚来的。
马车驶得近了,沈洁兴奋地发现,驾车的居然是朱隶。
朱隶怎么会驾着马车回来?为什么不骑马?
未等沈洁迎上去,朱隶勒紧了马缰,马儿“灰灰”地叫着,带着马车停了下来。
“朱隶。”沈洁兴奋地跑上前,“你终于回来,怎么赶辆马车。”
朱隶满是灰尘的脸对着沈洁一笑:“带了个人回来。”说着跳下马车,打开车厢门,探头问道:“觉得怎么样?还好吗?我们到家了。”
沈洁皱皱眉头,朱隶不是这样风流吧,这种时候,还带女人回来。
“是谁啊?”沈洁的语气中明显带着不满意。
“猜死你也猜不出来。”朱隶根本没在意沈洁含怨的语气,附在沈洁的耳边轻声道:“燕飞。”
沈洁一愣,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你找到他了。”
朱隶得意地点点头。
沈洁虽然只见过燕飞一面,却知道朱隶对燕飞的感情,也知道这两年朱隶偶尔想起燕飞,总是感慨再也找不到他,这次终于带回来,只看朱隶的眼神,虽然一脸的倦容,却两眼放光,就知到他有多高兴。
“你去把我房间的床铺收拾一下,燕飞受了伤,我把他抱进去。”看到沈洁的眼中流露出担心,朱隶笑了一下:“我会治好他的。”
沈洁转身走了两步,忽然想到什么,回身对朱隶轻声道:“周王在庄上。”
朱隶略微迟疑了一下:“不要说燕飞的身份。”沈洁点头应了。
“周王。”安顿好燕飞,朱隶推开了周王的房门,跪在门口:“请周王恕罪。”
周王忙道:“快起来,不是说过,见到本王不用跪吗?”
朱隶心说,平时是不用跪,惹了这么大麻烦不跪,你嘴上不说,心中定然不满,日后就不会包庇我了,我跪一下坦诚认错,坚决不改,你以后还得罩着我,这么合适的买卖我焉能不做。
“周王,末将鲁莽,连累周王身处险境,末将罪该万死,请周王责罚。”朱隶又磕了个头,做戏做全套,我虽然是装的,你也知道,但也让你看得舒服。
“起来吧。知道你不会老老实实呆在这里的,上哪去了?”这回的口气对了,虽然生硬,却不会往心里去了。
朱隶傻傻地嘿嘿笑了两声:“去北平了。”
周王翻了他一眼,一副“早猜到你去哪里了”的表情:“四皇兄好吗?”
“他们都好,四爷很惦记你。”
“嗯,你好像带了个人回来。”
“回周王,路上很巧的遇到了一位江湖老友,他身患重病,所以末将未来得及请周王示下,直接将他带了回来。”
“庄上也没有外人,既然是你的朋友,就让他住着吧,有什么需要,跟白总管说。”
“谢谢王爷,末将不打扰王爷,告退。”
虽然朱隶在马车里垫了很厚的被褥,但到达农庄后,燕飞身上还是有很多处磨出了血。朱隶端着一碗血燕窝推开房门时,沈洁正一边为燕飞轻轻地擦拭,一边掉眼泪。
她难以想象燕飞遭受了什么样的罪,让一个一百五十多斤、将近一米八的汉子,瘦的只剩下不足五十斤。在他身上想找出一块肉,都是奢望。
“燕大哥,是什么人把你害成这个样子?”沈洁擦了一把眼泪,咬牙切齿地问,那副狠劲好像主要燕飞说出那个人,沈洁能上去把他的皮拔了。
燕飞露出鬼一样的笑容:“沈姑娘心肠真好。没有人害我,是我自己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的。”
沈洁愕然地停下手看着燕飞,看来他不仅身体被摧残,脑子也有问题了。
朱隶将血燕窝放在床头,坐在床边轻轻扶起燕飞。
“你知道秦王是怎么死的?”
沈洁瞥了朱隶一眼,端起血燕窝小心的尝试着的温度,慢慢地喂给燕飞:“不是说暴病身亡。”
“不是。”
“反正不是被杀身亡。”无论从哪一方面收到的消息,秦王都不是被刺身亡。这一点沈洁能肯定。
“错,就是被杀身亡。”
“被杀?被谁杀?”沈洁不信任地反驳了一句,她相信如果真是被杀,曼妙肯定知道。
“被世界上最厉害的杀手——燕飞!”朱隶骄傲地说。
沈洁彻底愣住了,秦王身故到现在才一个多月,沈洁再没有不懂医,她也是知道燕飞的身体绝不是一下变成这样的,这要的折磨至少几年,一个多月前的燕飞比现在强不了多少,怎么能刺杀秦王。
一愣之后,沈洁又笑了:“胡说八道。”
燕飞沙哑的声音插言道:“什么最厉害的杀手,朱隶是在胡说八道。”
朱隶正容:“确实如此,秦王虽然不是被燕飞杀死的,确实被燕飞吓死的,而且是预谋了三年,吓死的。”
沈洁再次露出吃惊的神情。
朱隶慢慢地扶着燕飞躺下:“燕飞三年前潜入秦王府,开始了他绝对是前无古人,大概也后无来者的计划,他在秦王府的地下挖了很多洞,秦王晚上一睡觉,耳边就响起怪声,还莫名地失踪一些东西,又多出来一些东西,很快秦王就疑神疑鬼,晚上不敢睡觉,如此三年,当燕飞最终出现在秦王面前时,秦王立刻就被吓死了。这种刺杀,真可谓千古一绝。”
沈洁愕然地看着燕飞,她相信,不要说燕飞做了三年的铺垫,就是不做铺垫,就燕飞那一副骨头架子突然出现在眼前,也能把人吓死。
“可是你怎么会变的这个样子?”
燕飞苦笑了一下:“三年,全是在地底下过的,没有吃的,偶尔抓个老鼠,吃个蚯蚓。”
沈洁伸手抚摸着燕飞的骨瘦如柴手,眼泪又掉了下来,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
“她走后,生命对与我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只要能给她报仇,我不在乎付出什么代价。”燕飞说得很轻,朱隶和沈洁却听得很震动。
“你做到了。你不仅杀了他,还让他受了三年的苦,他罪有应得。”朱隶轻轻为燕飞盖好被子,“不过若是一命顶一命,我们可亏大了,所以你一定不能死。”
三个月后,农庄的秋收已接近尾声。
燕飞坐在朱隶为他特制的“轮椅”上,晒着秋日的阳光,在朱隶精纯的内力和小芸高超的烹调水平以及沈洁买来的大量补品“攻击”下,燕飞终于有了一些“人样”。
眼前忽然一花,朱隶提着个山鸡笑眯眯地站在燕飞面前。
“你从来不走门吗?”燕飞佯作训斥。
“处处无门处处门。何必拘泥。”朱隶欣赏这手中的野鸡,经过食物充足的一夏,野鸡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在二十一世纪,这可是禁杀动物,现在嘛,嘿嘿。不过住在农庄三年了,朱隶这还是第二次打野鸡,若不是因为要给燕飞多补一补,朱隶也不抓它。
“小芸。”随着朱隶的喊声,小芸从前院跑了进来。
“今晚炖野鸡。”朱隶将野鸡递给小芸,“把剩下的那点人参放进去。”
“你还有钱吗?”这几个月,人参、血燕窝、冬虫夏草、熊掌,能买到的补品沈洁都买回来了,沈洁第一次从城里回来往房间里搬时,朱隶以为她要开药铺。
“没了,你要再不好起来,我只能偷沈洁的首饰给你换补品了。”朱隶装模作样的发愁道。
燕飞嘎然而笑:“你这买卖可赔大了,哪个买家买秦王的命,也不会出这么多银子的。”
朱隶嗤嗤鼻子:“秦王的命值几个钱,折磨他才值钱,可惜,没逼着他自杀。”
燕飞叹了口气:“当初真有这想法,如果不是最后身体坚持不下去了,真想再玩他两年,逼死他。”燕飞说的语气平淡,两眼却有凶光一闪。
“燕飞,有件事我想不明白,以你的功夫,神不知鬼不觉地去王府厨房弄点吃的很容易,怎么会将自己折磨成这样?”
燕飞笑了,缓缓地站起来,他已经可以在院子里走几步了。
“去秦王府之前是这样打算的,没想到秦王在内院里养了几条狗。”
王府里养狗不是什么稀罕事,虽然燕王府没有养狗,周王府的几条猎犬可是够厉害的,不过那也是对一般人而言,在朱隶眼里,那跟小猫没多大区别,对燕飞也是一样。
看着朱隶不以为然地笑了,燕飞继续道:“我如果只是想杀了秦王,自然不会对那几条狗留情,可想长期在秦王府潜下来,就不能招惹那些狗。”燕飞看着朱隶,苦笑了一下又说,“何况那些狗是藏獒。”
朱隶动容。
藏獒一向以嗅觉灵敏、凶悍著称,只要闻到一点点陌生人的味道,会不眠不休死缠下去。
燕飞竟然能在藏獒的鼻子地下隐藏了三年。朱隶相信燕飞最后真的没“人味”了,才能现身吓死秦王,在不惊动恶犬情况下悄然离开。
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得到报告蒙古人在大宁以北活动,命令燕王带兵剿灭。
此时离朱隶丁忧三年之期还有两个月。
朱隶却等不了这两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