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李梦杨来到了金鳞阁饭店打工,你别管这个待遇多烂,可怎么说也是安稳了,这人一安稳,就容易合计事情,李梦杨就对自己的这个身体,产生了一定的兴趣。

    李梦杨就合计着,自己会不会是身上有点儿功夫呢?

    你还别说,这个可能性还真的不小,毕竟这满清也算是古代呀,而且就之前他能从三藩市劳动力市场跑出来,这就非常的可疑哦,对不对?

    ‘李梦羊’的记忆太散碎了,但试试总是没错的,这年头,技多不压身。

    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身高已经到了一米七左右了,这想试试功夫,那就得找个地方吧,僻静点儿,别人让人家瞧见了不是,要是练得不好,还让人看见了,那多不好意思呀。

    李梦杨就发现,这金鳞阁的后院挺不错,地方够大,还没什么人,也就一个鸡窝,于是,他便选了一个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的晚上,鬼鬼祟祟的来到了金鳞阁的后院,准备练武了。

    呼的一声,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李梦杨双腿一弯,全身一缩,好似整个人都成了一团,只是他双手双腿,姿势看上去怪异,可他的身子其实是稳稳当当。

    呜!

    气流被快速的搅动之后发出了好似竹笙样的声音,李梦杨一拳打出,此时他不再是一团,而是全身展开,腿弓拳冲,姿势漂亮,力度也是不错。

    哈!果然是会功夫的!

    呜!呼!

    一招打出,李梦杨心中欢喜,马上又连连打出了十几招来,每一招都能引动劲风呼啸!

    洪拳,本来于武术一道,李梦杨根本就是什么都不懂,可现在脑子里就出现了这么个名词,显然自己的这个身体是会武术的,只是原来的记忆太碎了。

    恐怕这个‘李梦羊’,当初在船上的时候跟那帮人贩子干架,他应该是以为自己有功夫,有依仗,可哪里想到自己都被圈在船舱里多日,哪有什么战斗力了。

    正好,便宜了自己!

    这功夫吧,也没那么神,李梦杨只是觉得自己身手非常的灵活,而且力道不错,有风,狠狠的打了一套之后,确实是神清气爽。

    不错,至少强身健体是没有问题,可就在李梦杨高兴的收功之时,他听到点儿动静。

    “嗯嗯……”好像是个小曲,有人在那里哼哼。

    这声音不大,但极有诱惑力,因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三藩市的淘金潮呀,这来的大部分都是爷们,你走大街上,十个有八个都是男的,甚至有人笑言,三藩市的流浪狗现在都全是公的了,那母的哪去了?

    自己合计去!

    不远处,正有一个窗户,微光涌出,带了点儿淡淡的水气,那女声就是从这里传出来的,而李梦杨也到了窗边,在进行了那么一秒钟左右的挣扎之后,李梦杨找了个东西垫脚……

    霍啊!

    大辫子,小脸,小嘴儿,小鼻子,大眼睛,眉毛稍重,有些英气,正是长的有些像青霞的黄蓉!

    当然是她了,还能有谁呀?

    可是在知道是她了之后,李梦杨多少有些后悔,原因很简单,人家姑娘还太小,四个字就足以形容了。

    微波荡漾!

    李梦杨他是个研究僧,可不是怪蜀黍呀,咱不控萝莉,再说了那岛国的爱情动作大片什么的,他李梦杨也算是见过大阵仗的人。

    于是,李梦杨便要离开,可是,李梦杨忘了一点,那就是现在的这个身体原来不是他的,灵魂跟身体配合的还不是那么的完美。

    咚!

    别说1855年的美国,就是100多年后的美国,那好多的房子都是木头做的,而此时正在洗澡洗的很欢乐,甚至还情不自禁的哼哼小曲的黄蓉黄大小姐,听到了自己浴室的木板墙上传来了仿佛敲门的声音。

    “这是哪个王八蛋!不想活了吗?”

    黄蓉,毕竟是这金鳞阁饭店的大小姐,在她想来,那外面无非就是金鳞阁的伙计,伙计她怕什么呀?

    所以,二话不说,拿了浴巾裹了身子,抄起一根支窗户的木棍,就抢了出来,她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要好好的揍他一顿!

    “啊!?”

    当气势汹汹的黄蓉提着棍子出来,准备一展雌威之时,她却惊叫了一声,小心肝扑通扑通的乱跳,怕了!

    那不是李梦杨吗?有什么好怕的?

    是李梦杨没错,但黄蓉很想大喊一声‘何方妖孽’!

    两条腿的那才是人,对不对?三条腿的那不是妖怪是什么?!

    黄大小姐不怕人,可她怕妖怪呀……

    李梦杨的这个身子可真的是没见过什么阵仗的,当初太过冲动了,一棍子抽出来顶在了木板上,幸亏那是木板,可这也让李梦杨失去了平衡,摔了下来,前后都疼呀,可现在,一个穿着相当暴露的小姑娘提这个棍子来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场景太诡异了!

    李梦杨当时只好忍着疼,爬起来持棍而逃……

    从此以后,黄大小姐那就不断的找李梦杨的麻烦,就是为的把这个妖怪给赶走。

    前因后果,李梦杨心知肚明,可要说这个走那是一定的,他总不能在这个金鳞阁干一辈子吧,男子汉大丈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他得干出一番事业才行!

    那到底干一番什么事业呢?另外,你也得有钱吧?李梦杨可是相当于赤条条的来到的美国呀,怎么办?

    淘金是不成的,打工更不行,一天10美分,这得工作到哪辈子是个头呢?

    你还别说,经过这么多天在三藩市的生活,李梦杨还真的找到了挣人生第一桶金的灵感。

    ……数日后,旁晚。

    levi-stras!

    李梦杨眼前的这块招牌,就是写了这么几个字母,那作为一个现代人,能想到什么呢?

    多简单啊,牛仔裤嘛!

    对,就是牛仔裤,而李梦杨看到的,现在的三藩市男人身上的裤子,跟自己所熟悉的牛仔裤还有很大的不同。

    款式上有些相似,也有金属扣什么的,不然李梦杨也认不出来,可是现在的李维斯裤子的面料,跟后来的那种蓝色的牛仔裤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李维斯裤子是用帆布做的,就是搭帐篷的那种布,李梦杨真的是观察了好久才看的出来,这么说吧,把那些个穿着这样裤子的淘金者给看的都脸红心跳了,他这才……不要在意这些个细节。

    后来问了许多的穿这种裤子的人才确定,这确实是李维斯的裤子,而且这也不叫牛仔裤,叫‘工裤’!

    看到没有?这里面就有巨大的商机,因为李梦杨知道,如果用棉布来做这种裤子,那就会更好看,更舒服,嘿嘿嘿……

    于是,李梦杨便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就是跟那些个脸红心跳的淘金者们唠家常,好吧,这主要是为了知道李维斯的店现在在何处,接着,便是找了一天金鳞阁的活比较少的,然后还特别勤快的给都干完了,没办法,这个年头大清可是没有‘周休’概念的,想要休息,也行啊,等过年吧。

    这样,这天半晚他就来到了这个招牌之前……

    第一桶金就在自己的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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