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臂上贴了创可贴,你记不记得,是粉色的。我故意买的粉色。”
明明说的只是几个月以前的事,夏晗晗却觉得他和沈夜白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
沈夜白笑的时候,把嘴抿成一条线,他说:“那是你第一次见我,可我,却是第二次见你。”
他骑到了一处楼洞处,停了下来,夏晗晗抱着书包从后座下来,迷茫地看着沈夜白。她确实不记得什么时候还见过沈夜白了。
沈夜白的气质,她如果见过,不可能不记得。她不擅长记人的样貌,却善于认人的气质。
沈夜白把自行车停好锁上。然后说:
“就在那里。”沈夜白伸手一指,指了楼洞靠左侧的地方,“我在那儿睡觉,你把我当成流浪汉,还给了我十元钱。”
夏晗晗想起来了,那是她病好后第一次来见外婆,扭了脚,吃了闭门羹。
她目睹了一场打架,给一个乞丐或者流浪汉十元钱,江淮来接她,她还叫江淮不要告诉爸爸。
她想起来了。
“那天的流浪汉竟然是你。是了,你以前就住这儿。——原来,你对我那么好,是为了感激我那十元钱,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我对你说过,我给流浪汉钱,是出于私心。”
夏晗晗忽然有些愤愤然,还有些伤心,说出的话语气不佳。但仔细想想,她又全无立场,沈夜白从未骗她。而这火气也来得奇怪。
“可我对你好,却不是因为那十元钱。我对你好,不是因为你有多么好,而是因为你是你,你明白吗?”沈夜白很少说这么长的话。他的话一向词约义丰。今天竟用这么长一段话来解释,看来是真怕夏晗晗误会。
因为你是你。夏晗晗回味着这几个字的意思,突然觉得苦涩,她低声说:“我以为,只有母亲,才会对自己的孩子这般。我没有母亲,不知道说得对不对。”
“我也没有母亲。”沈夜白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觉得如何,但说出来之后,却觉得舒服多了。
当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得知另一个人也同样不幸,心里大约会宽慰,本性使然。
沈夜白说完这句话后,他们都沉默了。
他们沉默地穿过废弃的小广场,进了纺织厂家属楼,到了孟庆芳楼下。
这里几乎已经没人住了。四楼中间那一盏窗,有孤灯如豆。那是孟庆芳的屋子。
“去吧,她在等你。”沈夜白对夏晗晗说。
夏晗晗抬手整理一下头发,又把校服端端正正穿好,问沈夜白:“我看起来怎么样,可以见人吗?”
沈夜白笑了笑,说:“可以。”
夏晗晗压用手压住胸口,她忽然理解了那句诗:近乡情更怯。
她背,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孟庆芳门外。她回头看了一眼楼下的沈夜白。
沈夜白对她点头。
她敲响了门。
似乎已经习惯了没有回应,当门被打开的时候,夏晗晗一愣。
她的眼睛本来就像韩棠,当她惊讶着睁大双眼的时候,就更像了。
孟庆芳已经六十多岁,依旧身材笔挺,不驼背,不耳聋,只是眼睛有些花。她看着面前亭亭玉立的少女,忽然想起十七年前,保温箱里小小的一团肉。
她张开双臂,夏晗晗倒进他的怀里,他们紧紧相拥。
夏晗晗从出生起便没有感受过妈妈的怀抱,如今,隔了十七年,她终于感受到妈妈的妈妈的怀抱。
她很开心,她不觉得晚。什么时候都不晚。
.
沈夜白在楼下等了一个小时,秋天的夜,已经很冷了,多亏他穿的是校服,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保温效果是一等一的好,尤其抗风。
夏晗晗出来的时候,孟庆芳把她送到楼下。
孟庆芳见到沈夜白,没有一点惊讶,她嘱咐沈夜白慢点骑车,把夏晗晗送到家。
好像她早就知道,并且肯定了沈夜白的存在。
孟庆芳回去后,夏晗晗对沈夜白说:“你怎么说动外婆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
“除了你,再没有别人。”夏国华的话孟庆芳连听都不听,夏晗晗这个外孙女不知道吃了多少回闭门羹。可今天,沈夜白送她来,早就胸有成竹孟庆芳会见她。
夏晗晗有点累。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孟庆芳对她说这里要拆迁,她不会再住这了。她说她最近已经看好了房子,离海盛新苑很近,只要十几分钟的路程。
她肖想了很久的事情,终于梦想成真,她现在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孟庆芳认她,并且喜欢她,还把家搬到离她家很近的地方。
以前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但现在,全部变成真的了。
“沈夜白,你怎么做到的?”
沈夜白只是笑,对她说:“睛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在夏晗晗面前蹲下身,说:“我背你过去吧,自行车被我锁在
明明说的只是几个月以前的事,夏晗晗却觉得他和沈夜白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
沈夜白笑的时候,把嘴抿成一条线,他说:“那是你第一次见我,可我,却是第二次见你。”
他骑到了一处楼洞处,停了下来,夏晗晗抱着书包从后座下来,迷茫地看着沈夜白。她确实不记得什么时候还见过沈夜白了。
沈夜白的气质,她如果见过,不可能不记得。她不擅长记人的样貌,却善于认人的气质。
沈夜白把自行车停好锁上。然后说:
“就在那里。”沈夜白伸手一指,指了楼洞靠左侧的地方,“我在那儿睡觉,你把我当成流浪汉,还给了我十元钱。”
夏晗晗想起来了,那是她病好后第一次来见外婆,扭了脚,吃了闭门羹。
她目睹了一场打架,给一个乞丐或者流浪汉十元钱,江淮来接她,她还叫江淮不要告诉爸爸。
她想起来了。
“那天的流浪汉竟然是你。是了,你以前就住这儿。——原来,你对我那么好,是为了感激我那十元钱,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我对你说过,我给流浪汉钱,是出于私心。”
夏晗晗忽然有些愤愤然,还有些伤心,说出的话语气不佳。但仔细想想,她又全无立场,沈夜白从未骗她。而这火气也来得奇怪。
“可我对你好,却不是因为那十元钱。我对你好,不是因为你有多么好,而是因为你是你,你明白吗?”沈夜白很少说这么长的话。他的话一向词约义丰。今天竟用这么长一段话来解释,看来是真怕夏晗晗误会。
因为你是你。夏晗晗回味着这几个字的意思,突然觉得苦涩,她低声说:“我以为,只有母亲,才会对自己的孩子这般。我没有母亲,不知道说得对不对。”
“我也没有母亲。”沈夜白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觉得如何,但说出来之后,却觉得舒服多了。
当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得知另一个人也同样不幸,心里大约会宽慰,本性使然。
沈夜白说完这句话后,他们都沉默了。
他们沉默地穿过废弃的小广场,进了纺织厂家属楼,到了孟庆芳楼下。
这里几乎已经没人住了。四楼中间那一盏窗,有孤灯如豆。那是孟庆芳的屋子。
“去吧,她在等你。”沈夜白对夏晗晗说。
夏晗晗抬手整理一下头发,又把校服端端正正穿好,问沈夜白:“我看起来怎么样,可以见人吗?”
沈夜白笑了笑,说:“可以。”
夏晗晗压用手压住胸口,她忽然理解了那句诗:近乡情更怯。
她背,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孟庆芳门外。她回头看了一眼楼下的沈夜白。
沈夜白对她点头。
她敲响了门。
似乎已经习惯了没有回应,当门被打开的时候,夏晗晗一愣。
她的眼睛本来就像韩棠,当她惊讶着睁大双眼的时候,就更像了。
孟庆芳已经六十多岁,依旧身材笔挺,不驼背,不耳聋,只是眼睛有些花。她看着面前亭亭玉立的少女,忽然想起十七年前,保温箱里小小的一团肉。
她张开双臂,夏晗晗倒进他的怀里,他们紧紧相拥。
夏晗晗从出生起便没有感受过妈妈的怀抱,如今,隔了十七年,她终于感受到妈妈的妈妈的怀抱。
她很开心,她不觉得晚。什么时候都不晚。
.
沈夜白在楼下等了一个小时,秋天的夜,已经很冷了,多亏他穿的是校服,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保温效果是一等一的好,尤其抗风。
夏晗晗出来的时候,孟庆芳把她送到楼下。
孟庆芳见到沈夜白,没有一点惊讶,她嘱咐沈夜白慢点骑车,把夏晗晗送到家。
好像她早就知道,并且肯定了沈夜白的存在。
孟庆芳回去后,夏晗晗对沈夜白说:“你怎么说动外婆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
“除了你,再没有别人。”夏国华的话孟庆芳连听都不听,夏晗晗这个外孙女不知道吃了多少回闭门羹。可今天,沈夜白送她来,早就胸有成竹孟庆芳会见她。
夏晗晗有点累。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孟庆芳对她说这里要拆迁,她不会再住这了。她说她最近已经看好了房子,离海盛新苑很近,只要十几分钟的路程。
她肖想了很久的事情,终于梦想成真,她现在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孟庆芳认她,并且喜欢她,还把家搬到离她家很近的地方。
以前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但现在,全部变成真的了。
“沈夜白,你怎么做到的?”
沈夜白只是笑,对她说:“睛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在夏晗晗面前蹲下身,说:“我背你过去吧,自行车被我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