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甲,染出来的颜色比凤仙花还要漂亮。它只在早晨开,一会儿太阳出来,它就会像害羞的小姑娘一样,把花瓣合拢。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晨曦花。”

    猎户点了点头,见小娘子蹲在花海里,始终没动静,有点儿担心她,就走向前两步,拉她起来:“阿音,你可知道这叫什么花?”

    林婉音激动的心情逐渐平复,刚刚一路奔逃,现在又蹲了一会儿,腿有点儿麻,就顺着他胳膊的力道站了起来,轻声说道:“她取的名字其实差不多,不过,这叫曦湾花,是南夏国的国花。你们听说过曦湾公主吗?”

    她转回头,看向明磊兄妹。明磊拘谨地微微一颔首,便垂眸不敢看了。明玉却是眼前一亮,她已经听别人提起了好几次糙碾子的小娘子,知道那是个有大家闺秀气质的美人。

    然而,就算是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却还是被眼前的女人惊艳了。她身上的美不仅在于容貌,还有那通身的气质,温柔娴静之中有几分灵动,柔弱纤细的身材却又玲珑有致。不仅仅是又白又美,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一种令人说不清的韵味,就像昨晚空灵的琴音,又像眼前娇艳的鲜花,令闻者倾心,见者仰慕。

    “这就是嫂子吧,我早就听说了,一直希望能见上一面呢,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明玉双眸晶亮,由衷的赞叹。

    阿音也有点吃惊,她来到明水湾的这些天,所见到的女人只有柱子嫂和明青枝这一类,典型的乡下妇人。这是第一次碰上一个说话文雅,能用成语的姑娘。

    糙碾子赶忙在旁边介绍:“阿音,这是里正家的闺女明玉妹子,她哥哥明磊,那天跳水的时候,咱们已经见过了。”

    林婉音朝着明玉礼貌的点点头,浅浅一笑:“明玉妹妹,你是不是读过书啊?喜欢弹琴吗?”

    明玉欢喜的点点头:“对呀,嫂子,我喜欢看书,也喜欢琴棋书画。可是,在明水湾找一个这样的朋友太难了,昨晚的琴音特别好听,我和哥哥都快听醉了,是你弹的吗?”

    阿音不好意思的笑笑,微微点了点头。

    “嫂子,你真是博学多才呀,你快给我说说这花的来历吧。这片花,好几年以前就有。可是,却是从前年才开始开花的。这两年,我每年都来采上一些,晒干了磨成粉,冬天拌了水之后,也能染指甲用,特别好。”

    一直沉默的明磊在一旁说道:“关于南夏国,书上有记载,南夏立国时间并不是很长,只有两任君主。七年前,冒王带兵南下,斩杀了南夏国君,使南夏变成了我大晟的一部分,至于那个未成年的小公主,据说也在战火中身首异处了。”

    明磊酷爱读书,多方涉猎,却苦于没有什么展示才华的机会。此刻,难得可以展示一下自己的学问,又是在一个才貌俱佳的美人面前。即便那美人已经成了别人的娘子,他也乐意回答她的问题。

    糙碾子见明磊如此积极,心里就有点儿不高兴了,却也没有明说什么,只专注地看着自家小娘子。

    林婉音看向明磊的目光,的确比刚才复杂了一些,眸光中有些令人看不清的情愫,让猎户心里有点发酸。

    阿音转回身,背对着他们兄妹,望向那一片粉红色的花海,轻声说道:“曦湾公主出生的那一天,皇宫里五年没开的的曦湾花全部盛开,清幽的香气令难产的皇后忘记了疼痛。于是,南夏皇帝就给自己唯一的女儿定封号曦湾公主。这种被当作绿草养的植物,从此就被叫做曦湾花了。人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这花前五年是不开花的,要到五年以后,才年年绽放。而且它浑身都是宝,花瓣不仅可以染指甲,还能做胭脂,花叶可以做成治愈跌打损伤的药材,剩下的花茎没用了,晒干以后,可以当驱蚊草。”

    林婉音把话说完,似乎陷入了沉思,默默的盯着那些花,自言自语的说道:“可是,这些花,怎么会开到这里来呢?”

    糙碾子皱着眉头想了想:“你要这么说的话,这片花海,也许就是我种下的。”

    ☆、第22章 第章

    林婉音吃惊地抬头看他:“怎么会是你呢?你去过南夏?”

    糙碾子认真的点了点头:“对呀,我不仅去过南夏国,还有一个南夏国的姑娘,非要嫁给我呢。”

    “嘁!”阿音不信,撅着小嘴儿转过头去。

    这下大碾子可来了睛神,跑到她面前,扯着她袖子说道:“娘子,你可别不信,俺说的绝对都是真的。当年,俺才十四岁,刚刚离开家乡,误打误撞的就去了南夏国。当时啊,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姑娘,看上俺了,塞给俺一包花的种子,说是让俺找一个溪流转弯又向阳的地方种上,等到花开的时候,她就来做我的娘子。”

    明玉咯咯地笑了起来:“碾子哥,我听说你小时候蔫了吧唧的,不爱说话。没想到你这么能编故事,可见,出去历练几年挺好的,能让人长不少出息呢。”

    他这故事编的太假,明磊和明玉根本就没信。糙碾子便十分郑重的保证:“俺说的都是真的,绝对不是编故事,得了那包花种子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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