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乃乃”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晨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说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晨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睛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小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nei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小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说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说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规矩,打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打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睛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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