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打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草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nei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舍得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到房子把你和娘一起接过去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冬秀心知是难得改变他的主意了,她毕竟与他才成亲,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情义,撒个娇还行,硬要说撇下婆婆自己先跟过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搞不好两人弄僵了,惹他厌烦,到时候真被他丢在乡下了,现在至少有个盼头啊,有这个盼头她就能忍那未来的几个月了,倘若几个月后他变卦了,那她也得另做打算了……

    冬秀的闺房在二楼,左右都没人居住,安静得很,不比胡家那个新房,隔壁就是侄子的住所,门前又是过道,房子老旧不隔音,夫妻两个束手束脚的,平时既不敢出声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大动作,唯恐被人听了墙角去(当然,冬秀不知道这墙角早被人听去了),现在到了熟悉的环境里,冬秀就放开多了,而胡竞之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是倍觉刺激,两人状态更甚之前,不免又闹了一场。

    用过早饭,冬秀辞别时便把昨天知道的事告知了吕氏,吕氏不像冬秀这样乐观,反而皱眉道:“你就确定你婆婆能一道去京城?人都是越老越念旧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的这些个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就你婆婆那个年纪,现在要她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恐怕难啊。”

    看吕氏说得这样肯定,冬秀就迟疑了:“不会吧,那京城的居住条件可不是乡下能比的,而且是跟自己亲儿子一起住,她还不乐意?”冬秀压低声音告诉吕氏她这些天的发现,“而且我看我婆婆在家里也过得不很顺心,那一大家子人闹哄哄的,烦心事多着呢!”

    吕氏横了她一眼:“那是你们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谁不爱个热闹,我还羡慕人家人丁兴旺呢,要是你嫂子能给我生十个八个孙子孙女,那我做梦也要笑醒,再烦再闹我也乐意!”

    “那我怎么办,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伺候婆婆啊。”冬秀急了。

    “这话也是能说得的。”吕氏瞪着眼要去拧她的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不想孝顺婆婆的啊,以后给我嘴上把个门,伺候婆婆怎么了,哪个媳妇不要伺候婆婆啊,这样的想法你有都不要有。”

    “不管你怎么想,要是还想跟着女婿去京城,以后就给我加倍的孝顺你婆婆,对她好,要不然你婆婆一句话你就别想走了。”

    冬秀顿时愁眉苦脸起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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