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看上去离群索居的人,其实也并没有脱离人群。现代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社会编织的网格之中,想要脱离,并不容易。

    兰泽的好朋友挺多的。

    不过,朋友数量再多,关系再要好,也不代表朋友能帮你活着。

    各人只能过自己的人生。各有各的不痛快。每个人的人生使命,也从来是他人无法取代的。

    孤独是很可怕的一件事。特别是矗立在至爱亲朋之中时,周遭笑闹喧阗,这个人却茕茕独立,无人与归。

    农夫贾看上去一点也不寂寞。干活挺起劲的。

    伙食也相当不错。

    农夫贾在肉汤里加了好多竹笋和菌菇,煮面筋和粉皮吃。

    兰泽发现煮出来的面筋好吃得很。粉皮也好吃。

    他不好意思的供述:自己本来不爱吃面粉做的食物。不吃面包、饼干、馒头、面条、年糕、米线;不过,他能吃一点凉粉和凉皮,包子也能吃几个。

    农夫贾认真地听他介绍,最后归纳道:“你这种挑食我熟。一个字——”

    兰泽洗耳恭听。

    “——馋!”

    一针见血。兰泽不服。

    第二天,兰泽帮着整理仓库里的药草。

    农产品不比工业制成品,凡是生物,都会代谢;既然代谢,就会发生各种变化。

    他们干的活,就是把大筐里存放的灌木枝杈过筛选机,把不合格的挑出去,其余的枝杈重新装进大筐。

    在药材公司把枝杈拉走之前,这些东西还只能算是草,不能算是药。

    因为药材公司对干燥程度有要求,所以,农夫贾找工人把枝杈收割之后,还需要放仓库里阴干一段时间。不能用太阳晒干,活性成分会挥发的。

    还好这里是郊外,仓库和土地都不值钱。城市里的药材公司,再想阴干药材,成本就高得吓人了。

    这活很简单,主要就是看着机器运转,偶尔挪动筐子。

    有兰泽一直盯着机器发呆,农夫贾就抽空配了大桶的药。说是过几天要用的。

    第三天,农夫贾继续带着他,开车在农场里转大圈,偶尔抠块树皮,捡根树枝。兰泽受不了了。

    他出来是找地方寻死的,并不是为了天天安逸地吃饭睡觉。

    而且,第二天夜里留宿,他开始梦见奇形怪状的雌性动物了。不成人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也可能是厨房锅里炖的畜牲吧。

    俗话说:饱暖思**。

    由此可见,他就该在野地里老实冻着,脑子里才能清净。

    兰泽告辞之后,农夫贾怏怏不乐地把他送到正门外。

    “你走了,谁帮我吃饭?”

    这是什么奇怪的理由?

    “贾哥,明天冬天,我要是还活着,过来找你吃饭。”

    生死有命。既然现在还活着,不妨安排点开心的事儿。

    “说定了,我等你来。”

    农夫贾目送他离开。看着兰泽走远了,他才回车上。

    忽然,农夫贾又跳下车来,跑到门口大喊道:“小心狼!”

    兰泽朝他挥挥手,表示听到了。

    从农场大门出去,不远就是主干公路。

    兰泽看了眼地图,决定乖乖地贴着公路线走。

    虽然被狼吃掉也是种死法,但他觉得还没溜达够。

    如果在野地里,面对面和一头狼对上,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

    但万一碰见的是一群呢?

    在食物稀少的季节,狼也喜欢结群,集体搞定一些大动物,比方说野化的家猪。

    对付起他一个细皮嫩肉的人类,就更方便了。

    再万一狼出现的时候,他睡得正香呢?

    身为处处受限的重大突变携带者,他既不想受到额外的照顾,也不愿受到额外的束缚,所以觉得死亡是好归宿。

    然而,死前旅行得够远,他才觉得够本。

    虽然他的人生没什么用,可也不想随便浪费了。

    再次上路,兰泽不再避着人。

    一路听着歌,记着日记,徒步旅行的日子,每一天都挺有意思的。

    很可惜远方的终点,就是人生的终点。说不上还有什么意义。

    一路上,他穿过服务区和小镇。

    狼没碰见过一条。狗倒是遇见过几次,还都是有主人的。遇见最多的,还是各色人类。

    每个小镇里都有讨厌大城市的人定居。

    居民里,除了没有孩子,青壮年和老人都有,人人面带闲适与舒畅。看得兰泽心生羡慕,只恨自己带着多余的突变,人生不得自由。

    小镇是有公房可以申请的,申请条件很简单——有正当工作。

    找个正常工作,对他来说有点难。

    领救济的各种无业人口,只能集中在大城市里。享受福利的同时,也经受人身管理。

    从生活成本来说,当然是小镇更高了。

    各种设施,各种部门都要配齐,而只服务于少量人口。真是挺奢侈的。

    兰泽走在公路边,也遇见过其他的步行者。

    大部分是在假期出来玩的人,背着巨大的包,走一小段路就要停下来,找地方野餐。悠哉得很。

    少部分看上去和他一样,是搞野外生存的。

    特征都很明显,一个个头发乱七八糟,脸色经过风吹日晒,一片焦黑里面带着一抹红。

    不分男女,他们以这种脸色为荣。

    见到过几个跑户外找罪受的野外生存爱好者之后,兰泽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显眼。

    还有一次,他迎面遇到过行僧。

    一长列灰扑扑的僧人,背着铺盖,戴着御寒的兜帽,排着队在公路边上安静地走过。

    不论任何时代,只要世界上还存在未知,人类心中对未知的敬畏就不会止息。

    敬畏还在,迷信就不可能消亡。或者说,信仰这种东西,将永远伴随人类文明的始终。

    所有宗教中,最无信仰的,是道教与佛教禅宗,道教信道,禅宗信因果,对世界持不可知论。

    然而,认定世界的真相,超过人类的认识能力,这种坚定,未尝不是一种信仰。

    反之,相信科学终归能够解释世上一切,也未尝不是另一种迷信。

    现实世界中的科学,还远远不能解释世上一切。未来,是难以预测的;无限,是不可穷尽的。

    宇宙之大,只有大脑构造出的数学模型,能够依靠有限的观测数据近似描摹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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