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每个周末拉克都会如约来到梅林古堡,为李昂打扫他的书房。头一个月里,拉克几乎全程不敢跟李昂说话,如果李昂正好在书房看书的话,他会选择等一会儿或是刻意放轻动作,尽量不打扰到李昂。

    到了第二个月,在拉克和李昂没有那么生疏之后,他慢慢发现这位在罗格城中被传得神乎其神,拥有一位龙女仆和一位吸血鬼女仆的梅林古堡之主并没有传闻中那么高高在上,他没有什么架子,温和,博学,比他见过的绝大部分人都要好相处得多。

    不仅如此,拉克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还发现了李昂的一些爱好或者说是生活习惯,譬如说,他喜欢甜的东西,看完书之后喜欢喝一杯加六块方糖的红茶。于是有一天,拉克壮着胆子在李昂看完书之后给他端来了一杯红茶,茶里放了不多不少正好六块方糖,他数了至少十几遍。

    在李昂接过并且笑着朝他道了声谢后,拉克忐忑不安的心才算是放了下来,巨大的喜悦随即填满他心中每一个角落。

    那天下午,他们在书房里聊了半个下午的天。

    从那之后,每个周末的下午在李昂看完书后,拉克都会为他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并且在李昂喝茶放松大脑的空当向他问问题。

    拉克发现这些困扰他许久的问题对于李昂来说就好像是1+1等于几那样容易,无论什么问题,他只要三两句点拨,就能让自己茅塞顿开。

    这使得拉克对李昂更加敬佩和崇拜,也使得他对每个周末的到来变得更加期待,哪怕他为了抵达梅林古城,要一大早从罗格城出发,搭乘顺路的出城马车,再穿过几十里的小路——这样比起直接雇佣马车来古堡,能节省一个银币。

    然而莉莉丝却越来越不喜欢周末,因为每到周末这个可恶的绿皮就会抢了属于她的工作,在主人看完书后给他端红茶这明明应该是她的工作!主人喝茶时的那段时间,原本也应该是她和主人的独处时间!

    这一天,拉克打扫完书房后正准备离开,李昂放下书看了一眼墙上的魔法钟,道:“等一下,拉克。”

    拉克转过身来问道:“李昂大人,您还有什么事吗?”

    李昂摸摸鼻子道:“今天弗兰克送书来的日子,他已经快有半年没来了,而且我从他那订的书有点多。所以说,今天你恐怕得多留一会儿了,如果你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会让托尔给你收拾一间房间,你晚上可以住在这里。”

    拉克巴不得能在古堡里多留一会儿,多问李昂几个问题。他立刻点头道:“没问题李昂大人,我今天和明天正好都没有什么事。”

    李昂点点头,站起身来道:“这一次弗拉克送来的书估计不会少,在弗兰克到来之前,我们得先整理出一个书架来。”

    在两人的合作下,很快腾出一个书架的空间,但代价是书房的地上堆满了书,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拉克低头看着四周的书为难道:“李昂大人,这些书我们要怎么办?”

    “这些暂时不看的书送到地下室去,我的绝大部分藏书都在地下室里,书房里一般都是放一些近期的和我比较常看的书。跟我来吧。”

    说着,李昂朝书房外走去,拉克刚要弯腰捧起地上的书,却见这些书一本一本立了起来,拍成了队跟在李昂身后,和他一起“走”下了楼!

    拉克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幕,直到最后一本书“走”出书房,他才回过神来,急忙跟了上去跟在队伍最后方。

    来到古堡的地下室,李昂解开地下室大门的魔法锁,打开了魔法水晶灯,水晶灯明亮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地下室,当拉克看见地下室内的景象时,整个人呆立当场,半天没回过神来。

    书,全部都是书!

    偌大的地下室里摆着一个又一个的书架,每一个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书,这一幕对拉克的冲击,比刚刚书自己走路还要大,他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书,甚至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跟在李昂身后,拉克时不时地朝两边书架上看,书架上的书有些已经泛黄,一看就历史久远,有些崭新无比。在这其中,拉克甚至看见了一整个书架的《小药瓶》,书架最上方那一层的最左边,则是李昂提起过的《坩埚》。

    拉克咽了口口水,收回目光朝李昂忍不住问道:“李昂大人,这里…到底有多少书?”

    李昂道:“差不多有一百万本,具体的我也不太确定。”

    咕咚

    拉克又咽了口口水,问道:“李昂大人,这里所有的书,您都看过?”

    李昂点点头嗯了一声,走到一个空书架前停下脚步,身后的书一本接着一本跳到了书架上,有几本书找错了自己的位置,还和身旁的书交换了一下位置,就好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走出地下室前,拉克回头看了一眼地下室里浩如烟海的藏书,第三次咽了口口水,李昂大人的脑袋里,竟然装了这么大一座图书馆,怪不得他会如此博学。

    回到古堡一楼后,只见四个青年一人抱着一摞用牛皮纸包着的书从古堡外走进来,将书放在大厅的角落里随即转身走出了古堡。

    托尔走到李昂身旁,轻声道:“主人,弗兰克来了。”

    “李昂,我的朋友,好久不见,最近过得好吗?”

    托尔的话音刚落,就听得一道爽朗的笑声从古堡大门外传来,紧接着只见一个穿着白衬衣,黑马甲,打黑色领带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他身形魁梧,长着一张方脸,梳了个背头,金色的头发看起来就和他的络腮胡一样茂密。他的右眼戴着一副金丝边单片眼睛,细细的金链垂至胸前,随着他的走动轻轻晃动,和胸口的白手帕相互映衬。

    李昂低声道:“如果你能把我的书准时送到的话,我想我会过得更好一些。”

    弗兰克毫不在意地大笑,道:“这可不能怪我,李昂。混乱之领每天都会发生战争,兰达城和布卡城的战争半个月前才刚刚结束,我的书卡在兰达城将近五个月,这些书能送到你的手上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我听说有不少其他书商的书在战争中通通都遗失了。”

    李昂耸耸肩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实际上弗兰克已经是混乱之领所有书商中信誉最好,最靠谱的一个,在混乱之领这个地方光是要把书成功送达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准时了。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弗兰克的状况百出,只要最后书到了就行了。他订的反正也不是新闻报纸,都是一些像《炼金学》,《小药瓶》这样的杂志,迟几个月送到也没什么关系。

    根据书单清点完这一次送来的书之后,李昂伸手对身前满地的书轻轻一点,只见所有书同时飞至半空中,书页不断震动好像一对翅膀,排成队朝着三楼书房飞去,飞入书房落在空书架上。

    ………………………

    古堡二楼,托尔刚走出房间就看见莉莉丝坐在楼梯上,捧着一本书看得出神,甚至没有察觉到她的到来。

    “你在看什么?”托尔轻声问道。

    莉莉丝头也不抬道:“《提坦脊索动物》的赠刊,他们举办了《冰与火之歌》续写大赛,并且将其中的一些优秀作品做成了赠刊,从去年的12月刊开始每一期都有。”

    “好看吗?”

    “马马虎虎能看,这些所谓的优秀作品比起《冰与火之歌》的作者la来差得远了,哪怕是现在正在《提坦脊索动物》的正刊上续写《冰与火之歌》的杰尔马,他的水平也要比la差了不止一筹。要知道他可是上次续写大赛的冠军,被认为是九百多年来续写《冰与火之歌》续写得最好的作家。”

    莉莉丝视线从手中的书上挪开,一脸惋惜道:“我觉得说不定再也不会有像la那样优秀的小说家出现了,《冰与火之歌》将成为一个永远的遗憾。”

    托尔笑着道:“如果你想看《冰与火之歌》的话,为什么不叫主人续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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