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在地图上史洛布城图标的手指又往回拉了一半的距离。

    中年人说:“我们家大概就是在这个位置,不过小乡村有点偏僻,你的地图上是没有标注的啦,哈哈。”他笑起来很有文盲大汉的直爽,“我们可以把熊送回家后,再开车送你去史洛布城呢。”

    “开车送我就不用了。”王超婉拒。

    “这是为什么?”中年人不解。

    王超刚想说,因为我在进行修业呢,不想投机取巧、偷懒。

    要是真想作弊的话,干脆抢点钱买飞行器飞到包子山得了。但这有什么用呢?或许没有历经磨难走过去的王超,根本达不到孙悟饭收徒的标准。

    等到王超张嘴时,他意识到,自己才跟对方讲过自己失忆了来着…于是干脆就说:“我有交通工具恶心症,一坐就吐。”

    中年人很惊讶:“没听过的病症哩!”

    侄子仰头评价:“真怪。”

    王超一笑,并不介意,心想:尾巴长在屁股后面的人才叫怪哩。

    中年人叔侄去准备发动皮卡车。

    王超在外面活动手脚,随口问道:“你们进森林去,是有别的事吧?”

    “是啊!”中年人在发动车子。

    “我爸爸和姐姐失踪了…”男孩爬上副驾驶座,低落地说,“好几天没有他们的消息了。”

    王超脚尖点地,晃动脚腕,问道:“没有找警察帮忙吗?你们居然自己进这样的森林里找人…”

    中年人叹道:“四周一带都找遍了,没人知道我哥和他女儿在哪儿。我早就联系了史洛布城的警察,他们也没有任何结果。我是实在没办法了,来我哥偶尔来打猎的这个森林里碰碰运气…”摸了摸副驾驶的侄子脑袋,“这孩子,他死活要跟着我一起来。”

    王超犹豫道:“那…”

    中年人看出来他的意思,摆手道:“我算是看出来了,不是我哥那种老猎手,或者王超你这样的奇人、高手,在这样危险的丛林里,我自己一个人都活不下来,更何况还带着一个小孩。唉!回去了,回去了…我哥跟我侄女,就等警察那边的消息吧。”

    “不好意思。”王超也没办法,“我在森林里转了这几天,也没有碰见其他人的踪迹。”

    中年人点点头,握着方向盘启动了。

    王超抬脚在车旁边跟上。

    刚开始,中年人顾虑着王超的速度,开的很慢。

    “你们加速吧,没事的。”王超在窗外大声提醒他们。

    ……

    二十分钟后。

    皮卡副驾驶座上的男孩满眼惊奇地看着窗外,王超正在飞速狂奔。

    在男孩眼里,这应该就是全速的狂奔了,极限跑的那种。

    外面奔跑中的王超,在车内男孩的视觉里,简直就像是静止的,除了两条胳膊和两条腿甩得飞快,身体躯干基本上一直保持在车窗口看出去范围的里,正中央的位置不动。

    换成我,光是甩胳膊甩这么久都要累死了…男孩傻乎乎地想。

    驾驶座上的中年人更加吃惊。

    二十分钟前,王超拒绝了上车的邀请,说他要用两只脚跑的时候,他还存着等会儿看笑话的心思呢,看完笑话再让王超上车就是了。

    中年人低头一看仪表,时速五十开到现在了,外面这小家伙居然还没有落下一步。

    而且看他的脸色,完全没有那种很勉强的感觉。

    这还是人吗?

    哦对,能徒手捶熊的十岁男孩,本来就不像个人!中年人感觉,自己总被王超的外表欺骗。明明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男孩的模样,可体内却隐藏着比熊还猛的爆发力,而且……还巨特么的能跑!

    “真持久啊!”中年人感慨了一句。

    “你们…全速…先开…回去…吧…没关…系的!不用…迁就我!”窗外,奔跑中的王超有节奏的两个字两个字大声喊道,“我跟…着你…们的…车辙…印跑…就好…”徒步修业是他自己的节奏,没必要影响别人。

    中年人对着副驾驶窗外路上奔跑的王超喊道:“不用转弯,直走就能经过一个村子,你进去看到我车停的就是我们家了…”

    见王超点点头,中年人这才一踩油门,渐渐拉远了距离。

    王超并没有勉强提速,长跑和短距离的爆发冲刺不一样,贸然提速只会打乱自己的节奏,浪费很多体力。

    现在的这种速度,是王超比较适应和习惯的。

    王超沿着中年人的皮卡车留下的车辙印一路向前跑,在自己思维又开始发散的时候,王超强行收拢心神,就像在森林里那几天一样,有意识地训练自己思维上的集中力。当年王超念书瞎玩不认真的那几年就有过类似的体验,很久不认真看书的话,再拿到一本书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刚看几行字就无法集中注意力了,思维开始发散,一不留神就会发好久的呆,坚持看下去的话甚至还会犯困。

    前世的话,还能得过且过,混一混也就完事儿了。

    不过现在,每一个能提高自己的地方,都将是自己以后变强的基础。

    王超现在还不懂如何练武,但让自己变得更好,总归是没错的。

    “呼…呼…”

    时速五十的王超,仿佛一个人形机车。

    不过将视野拉高到天上朝下看的话,荒野路上奔跑的王超彷如一个艰难前行的小蚂蚁。路途漫漫,他也慢慢,但是至少已经且一直在前进。

    ……

    中年人和侄子带着熊尸回村到家——当然,是他大哥家。

    找来各种工具,中年人费了老大的劲,才将熊尸收拾停当,熊皮尽量完整地剥下,熊肉一堆一堆放好,熊骨以及各种内脏也都收拾好。

    中年人不是个好猎手,但以前就经常帮他大哥处理猎物,倒是个好厨子。

    简单地弄完熊尸,过去了将近一个小时,累得中年人满头汗。

    “那个大哥哥打死这只熊都没有你这样累!”他侄子给他端了一碗水,顺便嘲笑了一句。

    中年人不跟侄子一般见识,等他长大了就知道了,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不一样,是你打死也比不过的。

    又过了一会儿,叔侄俩在门口看到从村口一路跑过来的王超。

    “不得了啊,这速度都没怎么变慢的…”中年人做轻微的撒旦状,喃喃道,“小小年纪,能打能跑,还宁愿走也不坐车,真是怪人!”

    “他好像在唱歌诶。”男孩耳朵尖,不过以王超的速度,在他听见的时候也很快跑到他们这儿了,男孩只觉得是一个大火球冲到了家门口!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男孩目瞪口呆地对王超说:“你身上好多汗…好热啊!”

    “呼…呼…”

    王超大口呼吸,胸膛快速地一鼓一收,他嘴唇泛白,满脸的汗像是淋雨一样直往下滚,露出的皮肤也烫得发红,头顶甚至能见到一缕缕白色的热蒸汽在飘。中年人注意到,王超居然很快就将剧烈的喘息平复了下来,停下来后缓步转悠了几圈,喘了一会儿,似乎就已经恢复了。

    “怪物呀…”中年人不知道多少次感慨了。

    “有水吗?”王超不好意思地抿抿嘴唇。

    侄子男孩很快端了一碗清水出来:“给你。”

    “谢谢。”王超端起,咚咚咚,一饮而尽,爽!

    他之前在南都正常的晨跑,跑完就跟没事儿人似的,喝不喝水都无所谓,但这次的距离要长一倍,第一次一口气跑这么远,即使是王超也渴极了。

    男孩拿着空碗问他:“你刚才唱的什么歌?”

    “埃米纳姆的歌,跑步必备嘛!”王超随口说,“就是歌词太难背,我就是瞎哼哼!”

    “怪物呀…”中年人想,“这么跑,还能腾出劲儿哼歌?”

    “你要去史洛布城的话,等明天我们一起吧?”中年人开口说,他想留王超吃饭过夜,“一头完好无损的整熊实在太贵重了,我们分点肉就行。剩下的熊皮熊肉熊骨,明天去史洛布城,咱们一起去卖了。你如果真的要去地图上标的地方的话,看起来…”

    他打量了一下王超兽皮衣、蛇皮腰带、破烂运动裤、藤蔓草鞋,除此之外空手啥也没有的的造型,委婉地说:“你还是需要带点钱,置办一些行李的。”

    王超也正想着怎么弄钱呢,听中年人这么说,也行。

    “那就太感谢了。”

    晚上,王超在龙珠世界第一次跟别人围着桌子吃饭。

    端起碗的时候,他愣了好一会儿。

    “你怎么了?”中年人见王超盯着饭碗发呆,好心问了一句。

    王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事,就是已经忘了上次跟家人一起吃饭,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男孩啃着熊肉啃得满嘴油,嬉笑道:“因为你失忆了嘛!”

    “也对。”

    王超也开始扒饭,拎起一块熊肉就狂啃。

    吃完就睡,王超累了这么些日子,躺在软软的床铺上,竟然还有些不习惯。不过,集中力的自我训练到底还是有效果的,王超专注于睡意,果然没多久就渐渐入睡…只是晚上的时候,那个男孩脚丫子老踢到王超的脸上,让在森林里走出来的王超一次又一次地惊醒。

    凌晨四点五十,王超准时起床。

    推门走出去,偏僻的小村庄在暗淡的星光下,显得如此静谧。

    因为今天要接着跑去史洛布城,王超便没有晨练太大运动量,只是在这小村子里随意溜达了几圈。

    不过,正因如此,王超闲来无事,突然回忆起来那个神秘老头子在公园里经常打拳的动作。

    “慢悠悠的,怎么打的来着?”

    王超在村里一片空地上模仿着老头在公园的练拳方式,反正就是瞎捣鼓,倒是引得村里的几条狗对着他乱叫,不过被王超的火眼金睛给瞪跑了。

    “也不知道被人看我的眼睛是个啥感觉,是觉得帅还是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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