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了毛戡鉴所给予的武器之后,印第安酋长便让自己的族人赶着马车离开了,当然,赶车的是印第安人部落之中的奴隶,此时的毛戡鉴可不会把自己的牲畜让给印第安人们,这些牲畜实在是太少了,再来这些牲畜这些印第安人未必会养,所以毛戡鉴只好让印第安人自己解决这些得到的物品。
印第安酋长倒也干脆,在几天的时间里,这些武器便被这位印第安人全部带走,并且在之后的几天里,就把这些武器分配到了部落之中的勇士手中,且很快在自己的领地附近,开了一战。
印第安酋长所选择的敌人是他们的宿敌,这一切毛戡鉴原本是不知道的,毕竟他也没那么多的兴趣去了解一个印第安部落的细节,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在拿走武器会做什么,只要他们搞出点事情来,让城镇附近的部落可以被其影响,然后将部队调往印第安部落的方向,这就足够了,这也是毛戡鉴所希望的事情,所以无论是拿着武器报仇去的,还是单纯的抢占地盘去的,毛戡鉴都不想管。
毕竟作为一个人,两只狗在地上打架,你会在乎么?除非那狗是你养的,然后毛戡鉴并不觉得自己支付了武器之后,那个印第安部落就是自己的狗了,如果是,那也只是一只疯狗而已,毛戡鉴根本就不在乎他是死是活,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因为这支部队所展现出的大规模杀伤力,已经引起了不少部落的注意了,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戡鉴也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最近围绕在领地周围的印第安士兵开始越来越少,受到袭击的士兵也已经不像从前一样,几乎每隔两三天才会有一个人中招。
面对如此情况,毛戡鉴心中自然欢喜,对于这些印第安人,若是在白天的时候他根本不怕,因为在火枪的威力之下,只要是一个成熟的士兵,这些印第安人根本就不可能靠近士兵的身体就会被火枪打死,但是到了晚上的时候,远距离攻击武器就没那么大的作用了,这也是毛戡鉴最为恼火的事情,火枪除了能够暴露自己的位置以外并不能在黑夜中造成多大的伤害。
而印第安人又喜欢打游击,从来都是两三人为一组的进行攻击,在这种攻势下,虽然不可能让宋人受到太大的伤害,但就像是脚癣一样,虽然不是病,但难受起来却真的是要命的。
而现在随着这些印第安人被另外一支部队吸引了注意力,趁着这段时间,毛戡鉴赶紧组织起了一次军事远征,将周围不少印第安部落都给捣毁了,当然,说是一次军师远征,其实也没有多远,只不过是最近六十公里左右的地方而已,这些印第安人做搭建的堡垒十分落后,且大多数都是在森林或者山地之中,十分难以攻克。
但借着这段时间的研究,毛戡鉴早已经想出了攻下这些山城的办法,那就是利用大规模火炮的优势,对着这些山城就是一顿炮轰,在这过程中,根本就不派一兵一卒跟这些印第安人进行近战,等轰上个两天两夜,把山城之中所有还活着的印第安人都给轰傻了,毛戡鉴的部队才进入其中开始对剩下还活着的人收割人头。
这种做法虽然对火炮的需求极高,且打仗的成本也是与日俱增,但是其效果却是十分显著的,像这些山城,往往被用来当做主城之前的堡垒,两三座连在一起,犹如钉子一般保护着主城,树立在森林山头之上,让人十分的难受,而现在拔掉了这些钉子之后,再往前的道路就一往无前了。
山城虽然能够拥有极强的防御能力,但是终究无法驻扎足够的人口,而一个部落若想要发展,人口至关重要,所以这些山城是不可能作为主城而存在的,它们的出现,其实更像是碉堡,只不过相比起碉堡来说,里面也住着一些印第安人而已,但是其本质却不会改变,那就是岗哨和护卫之城,拿下了这些山城之后,再往前走,便是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了。
相比起那些山城,这些大城虽然人口众多,但是城池却十分的简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泥土和石头堆积而成的,高不过十米,厚不过两米,在大炮面前简直就是薄如蝉翼一般的存在,只需要几发炮弹的功夫,这些挡在宋军面前的城墙便轰然倒塌,里面的印第安人也一时间不知所措,除了逃跑之外根本做不了任何的事情。
科技的代差在大规模战争中表现的十分清楚,抵抗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尽管城墙的倒塌并没有让所有印第安人感到害怕,甚至还有一些印第安人还在勇者的指挥下集结起来想要跟宋军一绝死战,可勇气终归只是勇气而已,他不能成为胜利的关键,尤其是在宋军火力足够猛烈的时候,他们的冲锋只能送死而已,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
面对印第安人少数的集体冲锋,掌握了现代火器的宋军根本就不需要进行冲锋,只需要站在一个缓坡上,把六百门大炮点燃,对着这些印第安人进行射击就可以了,火炮的射击范围大概在四百米到六百米,印第安人手中的长弓最多有效射程则是在一百二十米左右,接近四倍的差距让印第安人根本就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还没有等冲到宋军阵前,便被火炮给打成了一滩烂泥,糊在草地上,稀碎稀碎的,简直就跟丧尸片里的丧尸一般。
而还有一些人,即便幸运的冲过了火炮的轰炸来到了宋军的面前,也基本上就剩下三四个人了,这个时候,宋军只需要集中十个人举起火枪然后一轮齐射之后,基本就能保证这一个三四人的小组全部覆灭了,整个火炮钱一共有一千名士兵负责保护火炮,他们被分为一百个小组分别对五十个小方向进行侦查,每两个小组负责一个方向,轮换射击,在这样精密的布置下,根本就不可能有印第安人可以接近火炮阵地。
等到最后,火炮阵地之前三四百米的距离上,到处都是冲锋者的尸体,倒在地上一整片,离得最近的地方尸体还是完成的,最多身上只是有几个洞而已,等离得稍微有一些了,尸体就开始缺胳膊少腿了,这是因为火炮的冲击力太大,撞在了这些离得近的人身上,并没有爆炸,而是直接把这些人的一个零件给打了下来,然后落在了后面,爆炸开来,所以离火炮最远的地方,那里已经几乎没有类似人类的尸体了,都是一块块的,拿个小勺或许都能碗起来,他们不均匀的覆盖在草地上,十分的恶心。
不过这样的惨状对于宋军士兵来说并不算什么,这里有许多人都参加过对殖民地的镇压活动,那些城市可比印第安人的城市难攻克多了,毕竟那里的科技水平虽然比不上宋朝,但比起印第安人来说却是要强大的多的,甚至还有不少城市是宋朝的租界,里面的装备是丝毫不逊色宋军的,在这种状态下,宋军所面对过的恐怖袭击,和可怕场面绝对少不了,如今这碎尸满地的样子要是让旁人看或许会直接晕倒,但是对他们来说,就也只是寻常而已。
不过他们觉得是寻常,可那些还躲在城市里的幸存者却有些受不了了,他们平常打仗,死人的规模是非常少的,这也十分符合古代打仗的规则,一般来说一支军队只要死亡率超过这支军队总数的一成,这支军队也就离崩溃不远了,一直到现代战争开始在欧洲兴起,一支军队能够支持的时间才从一成死亡率上升到了三成死亡率,最后等到了二战之后,现代军队诞生,死亡率可以维持在五成左右,而像解放军这样极端的部队则可以维持在折损率超过七成依旧保持不散的状态,也称得上是军事史上的奇迹了,但印第安人可不行,他们平时打仗也没什么章法,就是一通乱冲,等看到身边人死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就差不多跑了。
哪里看到过全歼这样恐怖的场面的?别说是这样残忍的方式死去了,简直是活祭还要恐怖,那地上碎成渣的尸体时刻在告诉着这些躲在城市里的居民,凡是抵抗就是这个下场,这直接导致原本毛戡鉴还打算先轰炸一阵然后再劝降的呢,却没想到还没等到毛戡鉴下达轰炸城市的命令,印第安人就撑不住了,纷纷走出城市放下武器宣布投降,毛戡鉴虽然觉得意外,到也并没有太大的喜悦,对于他来说,无论是轰炸还是现在就接收这些印第安人,从实质上来说并不会有什么区别,整场战争下来,印第安人最起码死了三万多人,被俘虏的人数则在五万左右,而宋军死亡人数才只有七十二人而已,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山城作战时被杀死的,在攻击平原城市的时候宋军基本上就没有怎么牺牲过士兵。
这样的胜利显然让士兵们很高兴,毕竟不死人且必胜的战争谁不喜欢呢?毛戡鉴见这些幸存者也确实是失去了抵抗的心思,便派出了一支部队进去接收,一千人的部队,穿梭在四五万人的俘虏中,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尤其所有人都跪倒在地上,这种感觉,还真让这些出生普通的士兵有了那么一种自己成为皇帝的感觉。
不过谁都不敢那么说,他们拿着绳子把印第安人绑起来,最后嫌麻烦干脆让印第安人自己组织起来把自己绑起来,这些印第安人竟然就听话的自己给自己人绑了起来,看的士兵们大声嘲笑,但这些印第安人此时确实已经是没有什么战斗意志了,对于这些犹如天神一般的人也只好不停的磕头,直到他们满意为止。
见这些印第安人如此的听话,根本就不用他们多管,士兵们干脆就抛下他们,直接就冲进了城里的王宫之中,当然,说是王宫,其实就是一个十分简陋的用石头搭建而成的屋子而已,屋子并不大,大概占地有两千平方米左右,周围是花园,大概占地有十亩左右,看上去还是十分雄壮的,只不过装饰就不那么惊喜了,石头上也没有什么雕刻,就只是石头而已,犹如城墙一般,一点也没有美感。
原本看到这些的时候,士兵们不说失望那绝对是假的,他们原本还以为这城市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呢,却没想到这最好的王宫看上去都不如那些本土的工厂好看,甚至都不如新世界城的市政府来得漂亮,里面的东西自然也就让士兵们没什么稀奇的了,可等走进去之后,他们却发现自己是大错特错了。
外表的古朴,并不代表王宫之中就没有什么好东西了,不要忘了,美洲可是盛产黄金和白银的地方啊,而这片土地便是后世旧金山的所在地,这里可曾经是美洲最大的矿产,此时虽然没有工业开发,可这些印第安人长久居住在这里自然也得到了许多金矿,所以士兵们一进入王宫之中,就发现了许多金色的器皿。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一些青铜器呢,现代的青铜器大多都是青色的,这也是青铜器名字的由来,可实际上上千年前青铜器在使用的时候却是金光闪闪的,看上去就跟黄金差不多,所以士兵们认错也是情有可原的,可等拿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这些东西要比青铜器重得多,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这些器皿并不是青铜器那么简单了,再拿起来用牙一咬,只见上面立刻出现了一个牙印,直到这时他们终于认定,这些器皿竟然真的是黄金。
这一下可不得了了,无论在任何的时代,黄金的价格都是十分高昂的,这不仅仅因为他的颜色好看,还因为他也是最为稳定的一种金属,可以长时间保存不像青铜或者是生铁,只要放上一段时间就会生锈,且黄金难以仿造,所以这几乎是全世界都通用的货币了,而现在,这整个王宫内部,随处可以见到大量的金饰,其数量之多,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了。
(本章完)
印第安酋长倒也干脆,在几天的时间里,这些武器便被这位印第安人全部带走,并且在之后的几天里,就把这些武器分配到了部落之中的勇士手中,且很快在自己的领地附近,开了一战。
印第安酋长所选择的敌人是他们的宿敌,这一切毛戡鉴原本是不知道的,毕竟他也没那么多的兴趣去了解一个印第安部落的细节,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在拿走武器会做什么,只要他们搞出点事情来,让城镇附近的部落可以被其影响,然后将部队调往印第安部落的方向,这就足够了,这也是毛戡鉴所希望的事情,所以无论是拿着武器报仇去的,还是单纯的抢占地盘去的,毛戡鉴都不想管。
毕竟作为一个人,两只狗在地上打架,你会在乎么?除非那狗是你养的,然后毛戡鉴并不觉得自己支付了武器之后,那个印第安部落就是自己的狗了,如果是,那也只是一只疯狗而已,毛戡鉴根本就不在乎他是死是活,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因为这支部队所展现出的大规模杀伤力,已经引起了不少部落的注意了,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戡鉴也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最近围绕在领地周围的印第安士兵开始越来越少,受到袭击的士兵也已经不像从前一样,几乎每隔两三天才会有一个人中招。
面对如此情况,毛戡鉴心中自然欢喜,对于这些印第安人,若是在白天的时候他根本不怕,因为在火枪的威力之下,只要是一个成熟的士兵,这些印第安人根本就不可能靠近士兵的身体就会被火枪打死,但是到了晚上的时候,远距离攻击武器就没那么大的作用了,这也是毛戡鉴最为恼火的事情,火枪除了能够暴露自己的位置以外并不能在黑夜中造成多大的伤害。
而印第安人又喜欢打游击,从来都是两三人为一组的进行攻击,在这种攻势下,虽然不可能让宋人受到太大的伤害,但就像是脚癣一样,虽然不是病,但难受起来却真的是要命的。
而现在随着这些印第安人被另外一支部队吸引了注意力,趁着这段时间,毛戡鉴赶紧组织起了一次军事远征,将周围不少印第安部落都给捣毁了,当然,说是一次军师远征,其实也没有多远,只不过是最近六十公里左右的地方而已,这些印第安人做搭建的堡垒十分落后,且大多数都是在森林或者山地之中,十分难以攻克。
但借着这段时间的研究,毛戡鉴早已经想出了攻下这些山城的办法,那就是利用大规模火炮的优势,对着这些山城就是一顿炮轰,在这过程中,根本就不派一兵一卒跟这些印第安人进行近战,等轰上个两天两夜,把山城之中所有还活着的印第安人都给轰傻了,毛戡鉴的部队才进入其中开始对剩下还活着的人收割人头。
这种做法虽然对火炮的需求极高,且打仗的成本也是与日俱增,但是其效果却是十分显著的,像这些山城,往往被用来当做主城之前的堡垒,两三座连在一起,犹如钉子一般保护着主城,树立在森林山头之上,让人十分的难受,而现在拔掉了这些钉子之后,再往前的道路就一往无前了。
山城虽然能够拥有极强的防御能力,但是终究无法驻扎足够的人口,而一个部落若想要发展,人口至关重要,所以这些山城是不可能作为主城而存在的,它们的出现,其实更像是碉堡,只不过相比起碉堡来说,里面也住着一些印第安人而已,但是其本质却不会改变,那就是岗哨和护卫之城,拿下了这些山城之后,再往前走,便是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了。
相比起那些山城,这些大城虽然人口众多,但是城池却十分的简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泥土和石头堆积而成的,高不过十米,厚不过两米,在大炮面前简直就是薄如蝉翼一般的存在,只需要几发炮弹的功夫,这些挡在宋军面前的城墙便轰然倒塌,里面的印第安人也一时间不知所措,除了逃跑之外根本做不了任何的事情。
科技的代差在大规模战争中表现的十分清楚,抵抗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尽管城墙的倒塌并没有让所有印第安人感到害怕,甚至还有一些印第安人还在勇者的指挥下集结起来想要跟宋军一绝死战,可勇气终归只是勇气而已,他不能成为胜利的关键,尤其是在宋军火力足够猛烈的时候,他们的冲锋只能送死而已,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
面对印第安人少数的集体冲锋,掌握了现代火器的宋军根本就不需要进行冲锋,只需要站在一个缓坡上,把六百门大炮点燃,对着这些印第安人进行射击就可以了,火炮的射击范围大概在四百米到六百米,印第安人手中的长弓最多有效射程则是在一百二十米左右,接近四倍的差距让印第安人根本就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还没有等冲到宋军阵前,便被火炮给打成了一滩烂泥,糊在草地上,稀碎稀碎的,简直就跟丧尸片里的丧尸一般。
而还有一些人,即便幸运的冲过了火炮的轰炸来到了宋军的面前,也基本上就剩下三四个人了,这个时候,宋军只需要集中十个人举起火枪然后一轮齐射之后,基本就能保证这一个三四人的小组全部覆灭了,整个火炮钱一共有一千名士兵负责保护火炮,他们被分为一百个小组分别对五十个小方向进行侦查,每两个小组负责一个方向,轮换射击,在这样精密的布置下,根本就不可能有印第安人可以接近火炮阵地。
等到最后,火炮阵地之前三四百米的距离上,到处都是冲锋者的尸体,倒在地上一整片,离得最近的地方尸体还是完成的,最多身上只是有几个洞而已,等离得稍微有一些了,尸体就开始缺胳膊少腿了,这是因为火炮的冲击力太大,撞在了这些离得近的人身上,并没有爆炸,而是直接把这些人的一个零件给打了下来,然后落在了后面,爆炸开来,所以离火炮最远的地方,那里已经几乎没有类似人类的尸体了,都是一块块的,拿个小勺或许都能碗起来,他们不均匀的覆盖在草地上,十分的恶心。
不过这样的惨状对于宋军士兵来说并不算什么,这里有许多人都参加过对殖民地的镇压活动,那些城市可比印第安人的城市难攻克多了,毕竟那里的科技水平虽然比不上宋朝,但比起印第安人来说却是要强大的多的,甚至还有不少城市是宋朝的租界,里面的装备是丝毫不逊色宋军的,在这种状态下,宋军所面对过的恐怖袭击,和可怕场面绝对少不了,如今这碎尸满地的样子要是让旁人看或许会直接晕倒,但是对他们来说,就也只是寻常而已。
不过他们觉得是寻常,可那些还躲在城市里的幸存者却有些受不了了,他们平常打仗,死人的规模是非常少的,这也十分符合古代打仗的规则,一般来说一支军队只要死亡率超过这支军队总数的一成,这支军队也就离崩溃不远了,一直到现代战争开始在欧洲兴起,一支军队能够支持的时间才从一成死亡率上升到了三成死亡率,最后等到了二战之后,现代军队诞生,死亡率可以维持在五成左右,而像解放军这样极端的部队则可以维持在折损率超过七成依旧保持不散的状态,也称得上是军事史上的奇迹了,但印第安人可不行,他们平时打仗也没什么章法,就是一通乱冲,等看到身边人死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就差不多跑了。
哪里看到过全歼这样恐怖的场面的?别说是这样残忍的方式死去了,简直是活祭还要恐怖,那地上碎成渣的尸体时刻在告诉着这些躲在城市里的居民,凡是抵抗就是这个下场,这直接导致原本毛戡鉴还打算先轰炸一阵然后再劝降的呢,却没想到还没等到毛戡鉴下达轰炸城市的命令,印第安人就撑不住了,纷纷走出城市放下武器宣布投降,毛戡鉴虽然觉得意外,到也并没有太大的喜悦,对于他来说,无论是轰炸还是现在就接收这些印第安人,从实质上来说并不会有什么区别,整场战争下来,印第安人最起码死了三万多人,被俘虏的人数则在五万左右,而宋军死亡人数才只有七十二人而已,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山城作战时被杀死的,在攻击平原城市的时候宋军基本上就没有怎么牺牲过士兵。
这样的胜利显然让士兵们很高兴,毕竟不死人且必胜的战争谁不喜欢呢?毛戡鉴见这些幸存者也确实是失去了抵抗的心思,便派出了一支部队进去接收,一千人的部队,穿梭在四五万人的俘虏中,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尤其所有人都跪倒在地上,这种感觉,还真让这些出生普通的士兵有了那么一种自己成为皇帝的感觉。
不过谁都不敢那么说,他们拿着绳子把印第安人绑起来,最后嫌麻烦干脆让印第安人自己组织起来把自己绑起来,这些印第安人竟然就听话的自己给自己人绑了起来,看的士兵们大声嘲笑,但这些印第安人此时确实已经是没有什么战斗意志了,对于这些犹如天神一般的人也只好不停的磕头,直到他们满意为止。
见这些印第安人如此的听话,根本就不用他们多管,士兵们干脆就抛下他们,直接就冲进了城里的王宫之中,当然,说是王宫,其实就是一个十分简陋的用石头搭建而成的屋子而已,屋子并不大,大概占地有两千平方米左右,周围是花园,大概占地有十亩左右,看上去还是十分雄壮的,只不过装饰就不那么惊喜了,石头上也没有什么雕刻,就只是石头而已,犹如城墙一般,一点也没有美感。
原本看到这些的时候,士兵们不说失望那绝对是假的,他们原本还以为这城市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呢,却没想到这最好的王宫看上去都不如那些本土的工厂好看,甚至都不如新世界城的市政府来得漂亮,里面的东西自然也就让士兵们没什么稀奇的了,可等走进去之后,他们却发现自己是大错特错了。
外表的古朴,并不代表王宫之中就没有什么好东西了,不要忘了,美洲可是盛产黄金和白银的地方啊,而这片土地便是后世旧金山的所在地,这里可曾经是美洲最大的矿产,此时虽然没有工业开发,可这些印第安人长久居住在这里自然也得到了许多金矿,所以士兵们一进入王宫之中,就发现了许多金色的器皿。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一些青铜器呢,现代的青铜器大多都是青色的,这也是青铜器名字的由来,可实际上上千年前青铜器在使用的时候却是金光闪闪的,看上去就跟黄金差不多,所以士兵们认错也是情有可原的,可等拿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这些东西要比青铜器重得多,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这些器皿并不是青铜器那么简单了,再拿起来用牙一咬,只见上面立刻出现了一个牙印,直到这时他们终于认定,这些器皿竟然真的是黄金。
这一下可不得了了,无论在任何的时代,黄金的价格都是十分高昂的,这不仅仅因为他的颜色好看,还因为他也是最为稳定的一种金属,可以长时间保存不像青铜或者是生铁,只要放上一段时间就会生锈,且黄金难以仿造,所以这几乎是全世界都通用的货币了,而现在,这整个王宫内部,随处可以见到大量的金饰,其数量之多,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