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吗,一个罪魁祸首,还有什么资格给本王出主意。”冯异一脸狐疑地望着王藐,全然不相信他如今是抱着一番好意前来。
只见王藐的脸色变了又变,终于不悦的抿了抿嘴,转身嘟囔了一句不信算了,然后就扬长而去。
“关门。今夜尤其要注意,他若是再敢前来,定要速速告知本王。”
冯异冷笑一声,看着王藐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这才甩手进门,吩咐管家也一定要锁好大门,不能让闲杂人等进府。
“是,王爷。”管家唯唯诺诺的应声,急忙将大门合上,插上了门闩。
其实王藐根本就没有走远,只不过是躲在远处观望罢了。此时见王府的门又关上了,他才幽幽的叹了口气。
“唉!想不到这个咸阳王防备如此之深,本想糊弄他几句让自己能顺利进去,没曾想还落了空,看来只能靠我这飞檐走壁的功夫了。”
说罢,王藐拍了拍身旁的酒坛子,略带不舍的笑了。
其实这离宫本有东南西北各四个门,不过冯异只将南门作为主门,而其他几个门几乎没有开过,可以说是人迹罕至。
现在王藐就绕到了东边的侧门外,他附耳听着门内的动静,却什么声音也没听见,于是退后两步,纵身一跃就跳进了墙内。
四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王藐只好掏出火折子,只轻轻吹了几口气,便有火苗蹿了出来。借着这微弱的光,他开始四处打探了起来。
入夜的王府里静的出奇,紫兰躺在床上睡的正香,忽然觉得身上一阵奇痒难耐,便下意识的身手挠,可是不挠还好,越挠就越觉得痒痒,活生生的把她给痒醒了。
“奇怪,怎么会这么痒呢!”紫兰嘟囔着坐了起来,强忍着不再去挠,却觉得手臂和脖子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一定是刚才挠的太用力了,她想。
痒痒的感觉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汹涌而来的饥饿感。只听见肚子里发出两声咕噜声,紫兰捂着肚子咽了咽口水。本来就没有吃饱饭,现在又从睡梦中醒来,再也忍不住了。
“肚子好饿啊,反正也睡不着了,不如悄悄去厨房里找些吃的吧。”这么想着,她就翻身下了床。
穿好衣服,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孩子,她便蹑手蹑脚的打开门走了出去。刚一出门她就冷不丁打了个哆嗦。
她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只是凭着感觉漫无目的地前行着。
紫兰只认得来时的路,哪里知道厨房在什么地方,这也是走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的事情。
“算了,我连厨房都找不到,还是明天再说吧,等明儿早上跟王爷说一说,别再给我吃青菜了。”
说罢,紫兰一甩手转身朝着刚才来的路回去了。
忽然,她刚走了两步,余光瞥见一个身影。那人手里拿着火折子,鬼鬼祟祟的也不知道在找些什么。由于相隔甚远,紫兰也看不清那人究竟是男是女。
“咦,难道是小晴?”紫兰想起白天小花说的话,于是喃喃低语道:“难不成她也没有吃饱,出来找吃的了?”
紫兰眼睛一亮,心中暗喜,又说道:“太好了,那小晴一定知道去厨房的路,我只要跟着她不就行了!反正咱俩现在也是一条船上的人,她总不能告发我吧?”
说罢,紫兰就轻手轻脚的朝着那火光走去,然后远远的跟随着那人。
不过她不知道,自己跟着的根本不是小晴,而是个贼人。她更想不到的是,这个贼人会给她带来灭顶之灾。
此时的王藐只顾着四处寻找司徒嫣然往日的住所,哪里还注意到身后已经跟了一个尾巴呢?
王藐每走到一个屋子前,就要凑上去仔细的查看一番,数次之后,紫兰才发觉不太对劲,小晴怎么可能不知道厨房的所在呢,哪里还用得着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去找?
意识到事情的蹊跷之后,紫兰猛地捂住了嘴,侧身躲在柱子后,怯生生的看着那人影走远了。
“难道是王府里进贼了?”紫兰惊呼道。
转瞬间,她便又觉得这是好事,如果自己能亲手抓住这个贼人,明天一定能让王爷对自己刮目相看的,到时候少不了大鱼大肉的伺候着,哪里还用得着去厨房偷吃啊?
“好,看我不抓住你!”
说罢,紫兰再一次跟了上去。
王藐心急如焚,找了好多间屋子都不是自己要找的,也不知道还得找多久。忽然他脸色一变,急忙吹灭了火折子,就见前方一个家丁哼着小曲儿出现。
那家丁一手打着灯笼,一手还攥着裤腰带,看样子好像刚刚方便完。他也没做停留,三步并作两步进了前方一个屋子里。
“果然是小偷。”紫兰看着那人的反应,顿时了然。如果是府上的人,又怎么会如此鬼鬼祟祟呢?
“看来这里是家仆的住处。”王藐松了口气,再次吹燃了手里的火星,快步向前走去。
紫兰一直跟着那人影,直到看见他进了一间屋子。
“机会来了。”她喃喃道。
她静悄悄的跟上去,从半掩的门缝里钻了进去,大声的问道:“什么人敢夜闯咸阳王府?”
王藐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本来自己好好的在找东西,哪知道忽然冒出个人来,惊的他手一抖,手里的玉瓶险些落到了地上。待到他吸了口气,顿时平复了心情,借着火光望去,就看到了势单力薄的紫兰。
“你又是什么人?”王藐反问,又嗤笑道:“不管你是谁,我劝你最好别多管闲事。”
“我就要管,你能怎么样?”紫兰上前双手叉腰,神气活现的说道:“我还要亲自把你待到咸阳王的面前,让王爷发落于你呢!”
“呵呵,就凭你?不知天高地厚。”王藐冷笑一声,转身又开始找东西了,全然没把这个女人放在眼里。
“你!你不过是个小毛贼,还敢如此猖狂,看我不把你抓住!”紫兰恼羞成怒,上前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不由分说的就要将他往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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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王藐的脸色变了又变,终于不悦的抿了抿嘴,转身嘟囔了一句不信算了,然后就扬长而去。
“关门。今夜尤其要注意,他若是再敢前来,定要速速告知本王。”
冯异冷笑一声,看着王藐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这才甩手进门,吩咐管家也一定要锁好大门,不能让闲杂人等进府。
“是,王爷。”管家唯唯诺诺的应声,急忙将大门合上,插上了门闩。
其实王藐根本就没有走远,只不过是躲在远处观望罢了。此时见王府的门又关上了,他才幽幽的叹了口气。
“唉!想不到这个咸阳王防备如此之深,本想糊弄他几句让自己能顺利进去,没曾想还落了空,看来只能靠我这飞檐走壁的功夫了。”
说罢,王藐拍了拍身旁的酒坛子,略带不舍的笑了。
其实这离宫本有东南西北各四个门,不过冯异只将南门作为主门,而其他几个门几乎没有开过,可以说是人迹罕至。
现在王藐就绕到了东边的侧门外,他附耳听着门内的动静,却什么声音也没听见,于是退后两步,纵身一跃就跳进了墙内。
四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王藐只好掏出火折子,只轻轻吹了几口气,便有火苗蹿了出来。借着这微弱的光,他开始四处打探了起来。
入夜的王府里静的出奇,紫兰躺在床上睡的正香,忽然觉得身上一阵奇痒难耐,便下意识的身手挠,可是不挠还好,越挠就越觉得痒痒,活生生的把她给痒醒了。
“奇怪,怎么会这么痒呢!”紫兰嘟囔着坐了起来,强忍着不再去挠,却觉得手臂和脖子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一定是刚才挠的太用力了,她想。
痒痒的感觉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汹涌而来的饥饿感。只听见肚子里发出两声咕噜声,紫兰捂着肚子咽了咽口水。本来就没有吃饱饭,现在又从睡梦中醒来,再也忍不住了。
“肚子好饿啊,反正也睡不着了,不如悄悄去厨房里找些吃的吧。”这么想着,她就翻身下了床。
穿好衣服,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孩子,她便蹑手蹑脚的打开门走了出去。刚一出门她就冷不丁打了个哆嗦。
她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只是凭着感觉漫无目的地前行着。
紫兰只认得来时的路,哪里知道厨房在什么地方,这也是走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的事情。
“算了,我连厨房都找不到,还是明天再说吧,等明儿早上跟王爷说一说,别再给我吃青菜了。”
说罢,紫兰一甩手转身朝着刚才来的路回去了。
忽然,她刚走了两步,余光瞥见一个身影。那人手里拿着火折子,鬼鬼祟祟的也不知道在找些什么。由于相隔甚远,紫兰也看不清那人究竟是男是女。
“咦,难道是小晴?”紫兰想起白天小花说的话,于是喃喃低语道:“难不成她也没有吃饱,出来找吃的了?”
紫兰眼睛一亮,心中暗喜,又说道:“太好了,那小晴一定知道去厨房的路,我只要跟着她不就行了!反正咱俩现在也是一条船上的人,她总不能告发我吧?”
说罢,紫兰就轻手轻脚的朝着那火光走去,然后远远的跟随着那人。
不过她不知道,自己跟着的根本不是小晴,而是个贼人。她更想不到的是,这个贼人会给她带来灭顶之灾。
此时的王藐只顾着四处寻找司徒嫣然往日的住所,哪里还注意到身后已经跟了一个尾巴呢?
王藐每走到一个屋子前,就要凑上去仔细的查看一番,数次之后,紫兰才发觉不太对劲,小晴怎么可能不知道厨房的所在呢,哪里还用得着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去找?
意识到事情的蹊跷之后,紫兰猛地捂住了嘴,侧身躲在柱子后,怯生生的看着那人影走远了。
“难道是王府里进贼了?”紫兰惊呼道。
转瞬间,她便又觉得这是好事,如果自己能亲手抓住这个贼人,明天一定能让王爷对自己刮目相看的,到时候少不了大鱼大肉的伺候着,哪里还用得着去厨房偷吃啊?
“好,看我不抓住你!”
说罢,紫兰再一次跟了上去。
王藐心急如焚,找了好多间屋子都不是自己要找的,也不知道还得找多久。忽然他脸色一变,急忙吹灭了火折子,就见前方一个家丁哼着小曲儿出现。
那家丁一手打着灯笼,一手还攥着裤腰带,看样子好像刚刚方便完。他也没做停留,三步并作两步进了前方一个屋子里。
“果然是小偷。”紫兰看着那人的反应,顿时了然。如果是府上的人,又怎么会如此鬼鬼祟祟呢?
“看来这里是家仆的住处。”王藐松了口气,再次吹燃了手里的火星,快步向前走去。
紫兰一直跟着那人影,直到看见他进了一间屋子。
“机会来了。”她喃喃道。
她静悄悄的跟上去,从半掩的门缝里钻了进去,大声的问道:“什么人敢夜闯咸阳王府?”
王藐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本来自己好好的在找东西,哪知道忽然冒出个人来,惊的他手一抖,手里的玉瓶险些落到了地上。待到他吸了口气,顿时平复了心情,借着火光望去,就看到了势单力薄的紫兰。
“你又是什么人?”王藐反问,又嗤笑道:“不管你是谁,我劝你最好别多管闲事。”
“我就要管,你能怎么样?”紫兰上前双手叉腰,神气活现的说道:“我还要亲自把你待到咸阳王的面前,让王爷发落于你呢!”
“呵呵,就凭你?不知天高地厚。”王藐冷笑一声,转身又开始找东西了,全然没把这个女人放在眼里。
“你!你不过是个小毛贼,还敢如此猖狂,看我不把你抓住!”紫兰恼羞成怒,上前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不由分说的就要将他往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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