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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杜伟峰那小子,刚刚还出幺蛾子,整了王为一回,张三哥才懒得给他们破案。
破了案有什么好处?
追回那八千多块钱,最终还不是给杜伟峰这些混蛋吃吃喝喝搞个干净?
老子累得贼死,为你们的餐桌添酒加菜?
美得你!
张三哥自以为摸透了老大的脾性,没想到这回却错了。
眼见这边一送走郭会计等人,王为就招呼张方和两名联防队员:“走,跟我出去一趟。”
机灵点的人一看,就知道王队这是要去办点“机密大事”了。
因为除了张方之外,另外两名联防队员也是王队的亲信心服,跟着他在二警区干了好几个月,刑警队成立后,点名从二警区调过来的。
自从张方转为正式民警,这所里的联防队员就一个个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大家都坚定了一个信念——跟着王队混,有前途。
现在王为带了三个亲信出去,连中饭都不吃,不问可知,要办的事情肯定相当重要。
难道和劳动服务公司这个失窃案有关。
微面直接开出了红玉办事处的辖区,很快又开出了西城辖区,直奔东城区而去。
“老大,去哪?”
张方掏出烟来,给王为叼在嘴上,又给他点着了火,问道。
“去抓个人。”
王为抽了口烟,说道,眼睛被烟雾熏得眯缝起来。
“干嘛的?”
“可能和杜伟峰他们公司的案子有关,那家伙,是个积年老手。看手法,那案子很像是他干的。”
“是吗?那太好了……”
张方就有点兴奋。
虽然他没打算给杜伟峰“效力”,但抓罪犯还是很开心的。
两码事。
身为警察,要是连抓罪犯都无法调动兴奋神经,那就有问题了。
至于王为怎么就知道该抓谁,张方已经习惯不问了。
王为在他面前表现出“神棍”的特质,又不是一回两回了,张方老早就变得“麻木不仁”。
那两个联防队员,更是不会质疑老大的一切决定。
紧跟老大,立功受奖,找机会转正,才是最要紧的!
老街这种地儿,西城区有,红玉办事处有,东城区也有。不过东城区老街的规模,比西城区略小些。多年前,这里也是个镇,后来才并入市区的。
就韵味而言,东城区老街不如西城区老街那么“正宗”,在一片低矮破旧的平房中,不时窜起来一栋新式的钢筋水泥建筑,鹤立鸡群一般,破坏了整个老街“古色古香”的韵味。
王为开着微面,停在了一条巷子门口。
这条巷子很窄,勉强够微面通过,一旦在里面碰到手推车或者挑担的人,就会很麻烦。
王为四人步行走进巷子。
四个人都穿着便衣。为了办案方便,刑警多数时候是穿便衣的,只有出警抓人时,会穿制服,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已是初冬季节,尽管南国气候温暖,大伙也都穿了比较厚点的夹克,张方夹克里面甚至还加了件毛线背心。
海边城市风大,得注意保暖。
经过一家风味小吃店,葱蒜的香味扑鼻而来,已经到了饭口,大家伙都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都饿了吧?我请大家吃碗粉……这家的粉做得还不错。”
王队长笑着说道,一副老司机模样。
说到对地头的熟悉,张方等人还真比不上王队。
当了二十年刑警,边城这些大街小巷,王为哪里没去过?
多数流窜犯都是藏身在这种阴暗偏僻的所在。
“好啊。”
张方等人喜笑颜开。
都是年轻人,胃口好得很,到了饭点就饥火中烧,吃碗粉垫巴垫巴也好。
不过很显然,张方同志和两名联防队员都高兴得太早了,王队长一进店,压根就没点单的意思,目光直勾勾地盯住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
这张桌子靠窗,已经有客人在吃粉。
看上去,这是一个很规矩的人,约莫三十几岁的样子,穿着暗色的旧夹克,胡子拉碴,头发也有点乱糟糟的,一看就是那种很老实巴交的底层本分人。
不过王队长的目光却偏偏就盯在了他的脸上,脚下毫不停留,直接向那边走过去。
张方三人就对视一眼,同时提高了警惕。
毫无疑问,这就是老大要找的目标!
第119章 惯偷
那吃粉的旧夹克男子一开始并没有警觉,毕竟现在正是饭点,有人进来吃碗粉很正常,而且说的是标准边城口音,本地人无疑,喜欢坐在边边角角也没什么奇怪的。
他自己不就喜欢坐在这靠窗的位置吗?
直到王为径直站在了他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才察觉情形不对,终于放下碗筷,抬起头望向王为,冷冷地问了一句:“干啥子?”
在这一瞬间,旧夹克男子就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逃,张方不动声色站到了窗边,他想要跳窗逃跑,完全没有可能。另外两名联防队员和王为一起,将他团团围住。
“东鬼子是吧?”
王为轻轻一笑,呲出一口白牙,也不坐,依旧居高临下盯着他。
“你是谁?”
东鬼子双眉一扬,一股和他外貌全然不搭的戾气骤然爆发而出,整个人身子微微躬了起来,手抓住了筷子,显然做好了暴起的战斗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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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伟峰那小子,刚刚还出幺蛾子,整了王为一回,张三哥才懒得给他们破案。
破了案有什么好处?
追回那八千多块钱,最终还不是给杜伟峰这些混蛋吃吃喝喝搞个干净?
老子累得贼死,为你们的餐桌添酒加菜?
美得你!
张三哥自以为摸透了老大的脾性,没想到这回却错了。
眼见这边一送走郭会计等人,王为就招呼张方和两名联防队员:“走,跟我出去一趟。”
机灵点的人一看,就知道王队这是要去办点“机密大事”了。
因为除了张方之外,另外两名联防队员也是王队的亲信心服,跟着他在二警区干了好几个月,刑警队成立后,点名从二警区调过来的。
自从张方转为正式民警,这所里的联防队员就一个个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大家都坚定了一个信念——跟着王队混,有前途。
现在王为带了三个亲信出去,连中饭都不吃,不问可知,要办的事情肯定相当重要。
难道和劳动服务公司这个失窃案有关。
微面直接开出了红玉办事处的辖区,很快又开出了西城辖区,直奔东城区而去。
“老大,去哪?”
张方掏出烟来,给王为叼在嘴上,又给他点着了火,问道。
“去抓个人。”
王为抽了口烟,说道,眼睛被烟雾熏得眯缝起来。
“干嘛的?”
“可能和杜伟峰他们公司的案子有关,那家伙,是个积年老手。看手法,那案子很像是他干的。”
“是吗?那太好了……”
张方就有点兴奋。
虽然他没打算给杜伟峰“效力”,但抓罪犯还是很开心的。
两码事。
身为警察,要是连抓罪犯都无法调动兴奋神经,那就有问题了。
至于王为怎么就知道该抓谁,张方已经习惯不问了。
王为在他面前表现出“神棍”的特质,又不是一回两回了,张方老早就变得“麻木不仁”。
那两个联防队员,更是不会质疑老大的一切决定。
紧跟老大,立功受奖,找机会转正,才是最要紧的!
老街这种地儿,西城区有,红玉办事处有,东城区也有。不过东城区老街的规模,比西城区略小些。多年前,这里也是个镇,后来才并入市区的。
就韵味而言,东城区老街不如西城区老街那么“正宗”,在一片低矮破旧的平房中,不时窜起来一栋新式的钢筋水泥建筑,鹤立鸡群一般,破坏了整个老街“古色古香”的韵味。
王为开着微面,停在了一条巷子门口。
这条巷子很窄,勉强够微面通过,一旦在里面碰到手推车或者挑担的人,就会很麻烦。
王为四人步行走进巷子。
四个人都穿着便衣。为了办案方便,刑警多数时候是穿便衣的,只有出警抓人时,会穿制服,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已是初冬季节,尽管南国气候温暖,大伙也都穿了比较厚点的夹克,张方夹克里面甚至还加了件毛线背心。
海边城市风大,得注意保暖。
经过一家风味小吃店,葱蒜的香味扑鼻而来,已经到了饭口,大家伙都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都饿了吧?我请大家吃碗粉……这家的粉做得还不错。”
王队长笑着说道,一副老司机模样。
说到对地头的熟悉,张方等人还真比不上王队。
当了二十年刑警,边城这些大街小巷,王为哪里没去过?
多数流窜犯都是藏身在这种阴暗偏僻的所在。
“好啊。”
张方等人喜笑颜开。
都是年轻人,胃口好得很,到了饭点就饥火中烧,吃碗粉垫巴垫巴也好。
不过很显然,张方同志和两名联防队员都高兴得太早了,王队长一进店,压根就没点单的意思,目光直勾勾地盯住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
这张桌子靠窗,已经有客人在吃粉。
看上去,这是一个很规矩的人,约莫三十几岁的样子,穿着暗色的旧夹克,胡子拉碴,头发也有点乱糟糟的,一看就是那种很老实巴交的底层本分人。
不过王队长的目光却偏偏就盯在了他的脸上,脚下毫不停留,直接向那边走过去。
张方三人就对视一眼,同时提高了警惕。
毫无疑问,这就是老大要找的目标!
第119章 惯偷
那吃粉的旧夹克男子一开始并没有警觉,毕竟现在正是饭点,有人进来吃碗粉很正常,而且说的是标准边城口音,本地人无疑,喜欢坐在边边角角也没什么奇怪的。
他自己不就喜欢坐在这靠窗的位置吗?
直到王为径直站在了他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才察觉情形不对,终于放下碗筷,抬起头望向王为,冷冷地问了一句:“干啥子?”
在这一瞬间,旧夹克男子就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逃,张方不动声色站到了窗边,他想要跳窗逃跑,完全没有可能。另外两名联防队员和王为一起,将他团团围住。
“东鬼子是吧?”
王为轻轻一笑,呲出一口白牙,也不坐,依旧居高临下盯着他。
“你是谁?”
东鬼子双眉一扬,一股和他外貌全然不搭的戾气骤然爆发而出,整个人身子微微躬了起来,手抓住了筷子,显然做好了暴起的战斗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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