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料事如神的文妈妈烙了一锅的煎饼,果然一张都没有浪费。
    叁个上门洋女婿,一大早,前脚跟着后脚的齐刷刷都都来了。
    弄的沉熙柔的小院子像是大食堂一样,一张小圆桌都坐不下他们叁个人高马大的洋人了。
    季达伦也不高兴和莫里斯还有夏瑞克他们一起挤,干脆往地上一蹲,拿起卷饼就啃了起来。
    文妈妈的煎饼里面裹着肉菜,热气腾腾又香喷喷的,吃得季达伦赞不绝口:“妈妈你这手艺太好了比华岳楼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谁不爱听好话啊!
    季达伦不仅会说夏国话,而且既贫又逗,接地气的狠,文妈妈和他熟络的最快,立马给他的放在地上的碗里又舀了一勺豆浆,笑着说道:“哎,我哪能和大厨比啊,都是一些家常小菜,喜欢吃的话,妈妈我再给你做!”
    “好嘞!这下我可有口福了!”季达伦端起碗来就灌了一大口豆浆。ρo①❽аρρ.νìρ()
    叁口两口吃完了卷饼,季达伦伸长了脖子往屋子里看,“妈妈,我们来了半晌?怎么都没有看到柔儿呢?”
    按照道理说,以沉熙柔的性格,不会他们来了不出来见他们,莫非是昨个累着了,还没有起来?
    文妈妈一边擦着额角的汗,一边说道:“我们家姑娘一早就去了马场,她说她没有骑过马儿,叫什么凡事立,不立则废!这文绉绉的话我老人家也不是很懂!但是后面一句我听懂了,就是如果你们来了,一定要吃饱了饭再去找她!”
    季达伦听了这话,端着碗站了起来,看向了坐在石桌边上的夏瑞克。
    “嘿!还这被你说中了啊!”
    莫里斯也抬头看向了夏瑞克,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但是也不得不服夏瑞克的心思细腻。
    昨天晚上夏瑞克邀请他和季达伦去喝酒的时候就把话都给说开了。
    现在的状况,可谓是此一时彼一时。
    一来,沉熙柔已经不是之前的沉熙柔了。
    你可以说她变了,也可以说没有变。
    因为现在的她才是真的她,过去的她无非是被一些世俗和现实所压抑着的而已。
    现在的她依然温柔可爱,但是不会轻易的被人左右了。
    你们觉得她还是能被一个男人独占的女人么?
    二来,到了俄国之后,以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给她带来帮助的同时也会带来危机。
    他们不可能像在夏国这样和她相处了。
    所以如果想要她长长久久的留在他们身边,由他们守护,他们就必须达成一致。
    夏瑞克的话不无道理,几乎令莫里斯和季达伦一夜未眠。
    而今天他们一来,就发现夏瑞克说的话基本都应验了。
    所以叁人心照不宣的相互看了一眼,纷纷站起身来。
    和文妈妈告别之后,他们匆匆赶到了马场。
    远远的,就瞧见了牵着一匹白马在走的沉熙柔。
    无一例外的,他们又都被惊艳了一把。
    沉熙柔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骑装,紧致修身又干净利落,不仅看起来腰肢纤细,也显得腿脚细长,足上更是穿着一个叁层牛皮的硬底马靴,站在那通体雪白的马儿身边简直不要太英姿飒爽。
    如果不是知道她是那种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还真当她是磊落风行的俏女侠。
    而那匹马儿似乎和她也很“情投意合”,与她步调一致的踩着小碎步,更是眨着俏弯的睫毛,用明亮乌黑的大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身边的佳人。
    季达伦忍不住“啧”了一声,“你说这马儿也懂得欣赏美人?”
    夏瑞克则缓缓说道:“万物皆有灵性,即便是动物也喜欢真心待它的人啊!”
    莫里斯没有说话,但是心里却明白了沉熙柔为什么会早早来到这里。
    她是想和马儿多熟悉一下,即便是身下坐骑,她也没有将其当做是要驾驭的畜生来看,反而是和自己结伴同行的伙伴一样。
    这样温柔善良的美人谁不喜欢,谁不想亲近?
    回了沙俄还指不定要招惹多少人呢?
    想到这里,莫里斯头都开始隐隐作痛了。
    所以只能联合身边这两人,严防死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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