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批马简恒看中了两匹,不过有人抢,多加了二十美元,看到人家继续加,简恒很快又放弃了。
几拨过后,简恒原本计划的十二三匹马才入手了五匹,平均成交的价格差不多在五百五十美元,其中有夸特,也有阿拉伯。
一提到阿拉伯马大家可能觉得很贵,但是阿拉伯马在美国这边挺常见的,这里说的阿拉伯不是指的那种赛级的,而是普通的,如果不是特别好的血统,或者特别出色的体格,只是作为普通的承骑马来说,阿拉伯马也就这价,贵也贵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阿拉伯马都在美国,差不多有六十万匹,这样的存栏量,只要是个牧场都可能拥有一匹。
五匹马买完,简恒的运气似乎用完了,接下来看中的马都有人抢。
连着几拨相中的马被人抢走之后,简恒决定走人了,这特么的一场小拍会,居然弄成了这个鸟样子。
简恒站起来,心道:老子惹不起,还能躲不起嘛!
就在简恒准备转身走人的时候,从西边进来的一群马中,有一匹马吸引住了简恒的目光。
那是一匹纯黑色的马,整个毛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乌光,马很高,肩高差不多要接近一米七的样子,这使得它在马群中有一点儿鹤立鸡群。
马的胆子似乎也不小,高昂着头,就算是被扣上了简易的辔头,也没有能妨碍它转着脑袋四下打量。
马的血统并不纯,有点儿夸特的味道,还带点儿阿拉伯的意思,甚至还有些安达卢西亚马的小特点,总之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匹杂血马。
它能吸引简恒的目光不是因为它高大,而是因为这匹马和简恒的第一匹马非常的神似。以前简恒在老安德斯手下工作的时候,老头教会了简恒骑马之后,就让简恒在牧场的马群中挑一匹自己的坐骑。
对于高头大马有一种特别渴望的简恒挑了整个牧场里最高的一匹黑马,给它取名夜莺,简恒一直骑着它渡过了整整两年美好的时光。
可惜的是好事总不长久的,在第二年冬天,夜莺生了一场疫病,实在是没有法子可想,最后只得在兽医的建议下给它实施了安乐死。
两年的朝夕相处,早上天将亮未亮,简恒骑着它把牛群赶到草场,直到晚上星月当空,才骑着它赶牛回棚,一天除了睡觉之外,简恒接触最久的活物就是自己的马。
两年过后,夜莺对于简恒来说已经不是简单的一匹马,而是家人,是亲人!
当失去他的时候,简恒心中的痛苦是难以言喻的。
现在看到了这匹杂血马,简恒突然有一种夜莺重生的感觉,而在一瞬之间,场中高大黑马的目光也似乎注意到了简恒。
一人一马略一对视,简恒的心中似乎有一个声音说道:它是你的!
简恒轻声说一句:“对,它是我的!”
说完简恒又坐了回去。
大麦和小麦两姐妹起身都准备走了,看到简恒又坐了下去,于是问道:“怎么又不走了?”
“再看看!”简恒的目光紧紧的盯着场中高大的黑马。
大麦和小麦顺着简恒的目光看到了黑马之后,也跟着坐了回来。
“它太高了!”大麦说道。
一般来说牧场用马肩高一米六的马已经算是高的了,这家伙肩高差不多快到了一米七四五的样子,这样的高度身高稍委矮的人不借工具想爬上马背都困难。
“身体比例也有点儿奇怪。”小麦也点评道。
马的身体的确奇怪,看起来比一般马似乎略长一些。
简恒说道:“奇马自然也有奇态!”
说的挺自信的,但是简恒知道自己是胡扯,明知道自己喜欢这匹马,仅仅只是因为它有夜莺的影子,但是简恒听到小麦说它还是忍不住出声替它辩解一下。
仨人正说话的功夫,现场已经开始拍了,这一拨马整体都不错,不少人有意,抢了几轮之后,就只剩下简恒中意的那匹黑大马,傻愣愣的没有一个人出价。
“六百!”
简恒伸出了胳膊,示意这马六百美元自己要了。虽然有这点儿那点儿缺点,但是这匹马依然不失为一匹不错的马,六百刀的价格没有高估。
拍卖的牛仔吼了两嗓子,看了一下四周,问了几句还没有人出更高的价。
“六百,那好,那位先生六百,成……!”
交子还没有说出口,一个家伙伸出了手。
偏偏的伸手在那个家伙个头还很小,差不多也就一米六的样子,戴着一个大大的黑框镜,一副书呆子的模样。
简恒这边一看不由的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心道:泥玛的,你要这马有个毛用,瞧你那个头还没有马肚子高呢!
“六百四十!这位先生出到了六百四十!”
拍卖师的还想说两句激励简恒出钱的话,谁知道刚加价的那位,直接伸出了双手不停的在空中舞着。
“不是,不是,我不是出价的,我是和我的朋友打招呼的。”这位一边说着一边还伸手指向了西边的入口处。
书呆子的走音引起了场中的一阵轻笑。
在入口处的地方站着一位妙龄女郎,人长的很漂亮,脸上的轮廓稍微刚硬了一些,嘴到是奇大,有点儿像是以前的老名牌朱莉亚·罗伯茨。人漂亮穿的衣服更夸张,束带露背,下身是小裤衩,这玩意儿看样子遮住腚都很不容易,搞的跟要拍挂历似的,特别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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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拨过后,简恒原本计划的十二三匹马才入手了五匹,平均成交的价格差不多在五百五十美元,其中有夸特,也有阿拉伯。
一提到阿拉伯马大家可能觉得很贵,但是阿拉伯马在美国这边挺常见的,这里说的阿拉伯不是指的那种赛级的,而是普通的,如果不是特别好的血统,或者特别出色的体格,只是作为普通的承骑马来说,阿拉伯马也就这价,贵也贵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阿拉伯马都在美国,差不多有六十万匹,这样的存栏量,只要是个牧场都可能拥有一匹。
五匹马买完,简恒的运气似乎用完了,接下来看中的马都有人抢。
连着几拨相中的马被人抢走之后,简恒决定走人了,这特么的一场小拍会,居然弄成了这个鸟样子。
简恒站起来,心道:老子惹不起,还能躲不起嘛!
就在简恒准备转身走人的时候,从西边进来的一群马中,有一匹马吸引住了简恒的目光。
那是一匹纯黑色的马,整个毛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乌光,马很高,肩高差不多要接近一米七的样子,这使得它在马群中有一点儿鹤立鸡群。
马的胆子似乎也不小,高昂着头,就算是被扣上了简易的辔头,也没有能妨碍它转着脑袋四下打量。
马的血统并不纯,有点儿夸特的味道,还带点儿阿拉伯的意思,甚至还有些安达卢西亚马的小特点,总之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匹杂血马。
它能吸引简恒的目光不是因为它高大,而是因为这匹马和简恒的第一匹马非常的神似。以前简恒在老安德斯手下工作的时候,老头教会了简恒骑马之后,就让简恒在牧场的马群中挑一匹自己的坐骑。
对于高头大马有一种特别渴望的简恒挑了整个牧场里最高的一匹黑马,给它取名夜莺,简恒一直骑着它渡过了整整两年美好的时光。
可惜的是好事总不长久的,在第二年冬天,夜莺生了一场疫病,实在是没有法子可想,最后只得在兽医的建议下给它实施了安乐死。
两年的朝夕相处,早上天将亮未亮,简恒骑着它把牛群赶到草场,直到晚上星月当空,才骑着它赶牛回棚,一天除了睡觉之外,简恒接触最久的活物就是自己的马。
两年过后,夜莺对于简恒来说已经不是简单的一匹马,而是家人,是亲人!
当失去他的时候,简恒心中的痛苦是难以言喻的。
现在看到了这匹杂血马,简恒突然有一种夜莺重生的感觉,而在一瞬之间,场中高大黑马的目光也似乎注意到了简恒。
一人一马略一对视,简恒的心中似乎有一个声音说道:它是你的!
简恒轻声说一句:“对,它是我的!”
说完简恒又坐了回去。
大麦和小麦两姐妹起身都准备走了,看到简恒又坐了下去,于是问道:“怎么又不走了?”
“再看看!”简恒的目光紧紧的盯着场中高大的黑马。
大麦和小麦顺着简恒的目光看到了黑马之后,也跟着坐了回来。
“它太高了!”大麦说道。
一般来说牧场用马肩高一米六的马已经算是高的了,这家伙肩高差不多快到了一米七四五的样子,这样的高度身高稍委矮的人不借工具想爬上马背都困难。
“身体比例也有点儿奇怪。”小麦也点评道。
马的身体的确奇怪,看起来比一般马似乎略长一些。
简恒说道:“奇马自然也有奇态!”
说的挺自信的,但是简恒知道自己是胡扯,明知道自己喜欢这匹马,仅仅只是因为它有夜莺的影子,但是简恒听到小麦说它还是忍不住出声替它辩解一下。
仨人正说话的功夫,现场已经开始拍了,这一拨马整体都不错,不少人有意,抢了几轮之后,就只剩下简恒中意的那匹黑大马,傻愣愣的没有一个人出价。
“六百!”
简恒伸出了胳膊,示意这马六百美元自己要了。虽然有这点儿那点儿缺点,但是这匹马依然不失为一匹不错的马,六百刀的价格没有高估。
拍卖的牛仔吼了两嗓子,看了一下四周,问了几句还没有人出更高的价。
“六百,那好,那位先生六百,成……!”
交子还没有说出口,一个家伙伸出了手。
偏偏的伸手在那个家伙个头还很小,差不多也就一米六的样子,戴着一个大大的黑框镜,一副书呆子的模样。
简恒这边一看不由的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心道:泥玛的,你要这马有个毛用,瞧你那个头还没有马肚子高呢!
“六百四十!这位先生出到了六百四十!”
拍卖师的还想说两句激励简恒出钱的话,谁知道刚加价的那位,直接伸出了双手不停的在空中舞着。
“不是,不是,我不是出价的,我是和我的朋友打招呼的。”这位一边说着一边还伸手指向了西边的入口处。
书呆子的走音引起了场中的一阵轻笑。
在入口处的地方站着一位妙龄女郎,人长的很漂亮,脸上的轮廓稍微刚硬了一些,嘴到是奇大,有点儿像是以前的老名牌朱莉亚·罗伯茨。人漂亮穿的衣服更夸张,束带露背,下身是小裤衩,这玩意儿看样子遮住腚都很不容易,搞的跟要拍挂历似的,特别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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