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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言尽于此,要怎么做世子殿下自己决定。”说完他便不再多看宫九一眼,径自拂袖而去。
虽然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了,可是当宫九仍然若无其事地和他一起启程时,叶卿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不见棺材不落泪?
宫九微微一笑,“我不在乎……”
疯狂很多时候就是外人看来无法理解、不可理喻,沉浸其中的人却感觉无比幸福满足的事。
世上有几个人真正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地做过一件事,爱过一个人?
有所求、有所热爱即便会使人痛苦,即便要付出代价,也比空虚无趣地度过每一天要好一千倍一万倍。
所以他不仅不在乎,甚至还很情愿。
宫九自己都不在乎,叶卿就更不会在乎了,于是在第三天晚上,【魅妖之息】的倒计时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尽头。
宫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变化,叶卿本以为是因为他意志极为强大,能够用理智克制住感情。
直到他们半路遇上一个小商队,商队的主人是附近小国的一个富商,准备前往中原做生意,与叶卿他们正好同路。
富商极为热情地和二人分享了自己许多有趣的经历和见闻,最后拿出了他临行前家中妻子给他做的馅饼及肉干请他们品尝。
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在这贫瘠的沙漠里,叶卿礼貌地夸赞了两句,结果第二天富商的妻子就被带到了叶卿面前。
叶卿看着惊恐地富商和他瑟瑟发抖的妻子,目光缓缓转向宫九,“你这是做什么?”
能在一夜之间把人找到并带到这里的,除了宫九不做他想。
宫九柔声道:“你不是喜欢吃她做的东西吗?”
叶卿:“所以你就把人抓来了?”
宫九微笑:“这是她的荣幸。”
“我不需要……”叶卿冷冷道。
宫九皱眉看向富商的妻子,“你对她不满意?”
叶卿面无表情,“我对你不满意,请你不要再做这种事。”
宫九温柔地看着他,“我只是想把你喜欢的东西都送到你面前。”
叶卿沉默许久,然后叹了口气,“把人放了……”
宫九没有丝毫犹豫地答应下来,“好……”
富商和妻子相拥而泣,然后不敢有片刻停留地带着商队离开了,生怕慢一秒就被宫九抓回去再也走不了了。
看着他们远去后,叶卿收回目光看向宫九,缓缓开口,“是不是只要我喜欢的事,你都会去做?”
宫九悠然道:“你想让我走,是不是?”
叶卿点头,“是……”
对他而言,宫九实在是个不安定因素,今天他能因为他的一句话就把一个无辜的女人抓过来,焉知他明天会不会因为他一个无意的举动,做出什么更无法预料的事?
风险太大,叶卿选择拒绝,“你能做到吗?”
他知道这个要求有多残忍,但也仅此而已,因为他从来都是如此,这么多年也不过只出了一个例外而已。
宫九低笑,深深地凝视着他,近乎痛苦地压抑着深切的热烈和不舍,“我能,我当然能,我怎么会拒绝你的要求?”
叶卿移开目光,“珍重……”
半个月后叶卿孤身回到中原,在先去找楚留香还是先完成任务之间犹豫了片刻,然后果断选择了后者。
这种计划着拐走别人老婆儿子的事,还是不要让楚留香知道了。
他没有回京城,而是直接往江南而去,他要去找一个人,一个长着四条眉毛的人。
若说当今江湖除了盗帅楚留香之外,最爱多管闲事、最喜欢交朋友、最会讨女人开心、又轻功最好的人是谁,那必然是陆小凤。
想要找到陆小凤很难,因为他是个居无定所的风流浪子,你永远不知道他今晚会睡在哪个青楼里。但想让他自投罗却很简单,因为他绝不会置自己的朋友于不顾。
万福万寿园内有整个江南品种最多的花,一年四季这里都有鲜花盛开,而今时至深秋,园内的菊花开的正盛。
叶卿来到被鲜花围绕的凉亭,夕阳下一位身着浅黄色衣衫的公子坐在石桌旁饮茶,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如美玉般温润,又如秋水般澄澈。
他便是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
叶卿才迈上第一级台阶,花满楼便侧首「看」了过来,他微笑道:“想必就是阁下让我留在这里做客的吧?”
叶卿在他对面坐下,“听闻花七公子有一座开满鲜花的小楼,想必也是爱花之人,我便想到了请你来这里。正好金四爷欠我一个人情,便答应了我这个冒昧的请求,将花公子请了过来。”
花满楼温和地笑了笑,“阁下真是太客气了。”
叶卿也温和地说:“虽然我们从未见过,但也不算毫无交集,听说当初是你让陆小凤去找诸葛神侯,他才能成为第一个从我手里拿到缎带的人。”
花满楼一怔,“你是那位叶公子?”
叶卿颔首,“我是……”
花满楼点了点头,问道:“叶公子请我来这里做客所为何事?”
叶卿淡淡地说:“我想请陆小凤帮我一个忙,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所以只能请他来找我了。”
花满楼明白了,叶卿请万福万寿园的人把他留在这里,是为了引陆小凤过来,因为他知道陆小凤是绝不会置朋友的安危于不顾的。所以哪怕他在天涯海角,哪怕这里是龙潭虎穴,陆小凤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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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了,可是当宫九仍然若无其事地和他一起启程时,叶卿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不见棺材不落泪?
宫九微微一笑,“我不在乎……”
疯狂很多时候就是外人看来无法理解、不可理喻,沉浸其中的人却感觉无比幸福满足的事。
世上有几个人真正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地做过一件事,爱过一个人?
有所求、有所热爱即便会使人痛苦,即便要付出代价,也比空虚无趣地度过每一天要好一千倍一万倍。
所以他不仅不在乎,甚至还很情愿。
宫九自己都不在乎,叶卿就更不会在乎了,于是在第三天晚上,【魅妖之息】的倒计时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尽头。
宫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变化,叶卿本以为是因为他意志极为强大,能够用理智克制住感情。
直到他们半路遇上一个小商队,商队的主人是附近小国的一个富商,准备前往中原做生意,与叶卿他们正好同路。
富商极为热情地和二人分享了自己许多有趣的经历和见闻,最后拿出了他临行前家中妻子给他做的馅饼及肉干请他们品尝。
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在这贫瘠的沙漠里,叶卿礼貌地夸赞了两句,结果第二天富商的妻子就被带到了叶卿面前。
叶卿看着惊恐地富商和他瑟瑟发抖的妻子,目光缓缓转向宫九,“你这是做什么?”
能在一夜之间把人找到并带到这里的,除了宫九不做他想。
宫九柔声道:“你不是喜欢吃她做的东西吗?”
叶卿:“所以你就把人抓来了?”
宫九微笑:“这是她的荣幸。”
“我不需要……”叶卿冷冷道。
宫九皱眉看向富商的妻子,“你对她不满意?”
叶卿面无表情,“我对你不满意,请你不要再做这种事。”
宫九温柔地看着他,“我只是想把你喜欢的东西都送到你面前。”
叶卿沉默许久,然后叹了口气,“把人放了……”
宫九没有丝毫犹豫地答应下来,“好……”
富商和妻子相拥而泣,然后不敢有片刻停留地带着商队离开了,生怕慢一秒就被宫九抓回去再也走不了了。
看着他们远去后,叶卿收回目光看向宫九,缓缓开口,“是不是只要我喜欢的事,你都会去做?”
宫九悠然道:“你想让我走,是不是?”
叶卿点头,“是……”
对他而言,宫九实在是个不安定因素,今天他能因为他的一句话就把一个无辜的女人抓过来,焉知他明天会不会因为他一个无意的举动,做出什么更无法预料的事?
风险太大,叶卿选择拒绝,“你能做到吗?”
他知道这个要求有多残忍,但也仅此而已,因为他从来都是如此,这么多年也不过只出了一个例外而已。
宫九低笑,深深地凝视着他,近乎痛苦地压抑着深切的热烈和不舍,“我能,我当然能,我怎么会拒绝你的要求?”
叶卿移开目光,“珍重……”
半个月后叶卿孤身回到中原,在先去找楚留香还是先完成任务之间犹豫了片刻,然后果断选择了后者。
这种计划着拐走别人老婆儿子的事,还是不要让楚留香知道了。
他没有回京城,而是直接往江南而去,他要去找一个人,一个长着四条眉毛的人。
若说当今江湖除了盗帅楚留香之外,最爱多管闲事、最喜欢交朋友、最会讨女人开心、又轻功最好的人是谁,那必然是陆小凤。
想要找到陆小凤很难,因为他是个居无定所的风流浪子,你永远不知道他今晚会睡在哪个青楼里。但想让他自投罗却很简单,因为他绝不会置自己的朋友于不顾。
万福万寿园内有整个江南品种最多的花,一年四季这里都有鲜花盛开,而今时至深秋,园内的菊花开的正盛。
叶卿来到被鲜花围绕的凉亭,夕阳下一位身着浅黄色衣衫的公子坐在石桌旁饮茶,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如美玉般温润,又如秋水般澄澈。
他便是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
叶卿才迈上第一级台阶,花满楼便侧首「看」了过来,他微笑道:“想必就是阁下让我留在这里做客的吧?”
叶卿在他对面坐下,“听闻花七公子有一座开满鲜花的小楼,想必也是爱花之人,我便想到了请你来这里。正好金四爷欠我一个人情,便答应了我这个冒昧的请求,将花公子请了过来。”
花满楼温和地笑了笑,“阁下真是太客气了。”
叶卿也温和地说:“虽然我们从未见过,但也不算毫无交集,听说当初是你让陆小凤去找诸葛神侯,他才能成为第一个从我手里拿到缎带的人。”
花满楼一怔,“你是那位叶公子?”
叶卿颔首,“我是……”
花满楼点了点头,问道:“叶公子请我来这里做客所为何事?”
叶卿淡淡地说:“我想请陆小凤帮我一个忙,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所以只能请他来找我了。”
花满楼明白了,叶卿请万福万寿园的人把他留在这里,是为了引陆小凤过来,因为他知道陆小凤是绝不会置朋友的安危于不顾的。所以哪怕他在天涯海角,哪怕这里是龙潭虎穴,陆小凤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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