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露肩小礼服裙是大提琴演出专用,因为样式隆重,一直放在衣橱里吃灰。
穿成这样走出去,该多像一个精神病?
瞳妈却自顾自发病,再往她耳朵上夹一对马贝珍珠耳夹,与雪白莹润的肩膀交相辉映。
尽管沈瞳近来生出了些许叛逆之心,当着母后大人说“不”的勇气却没有攒足。
终究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客厅。
她既不敢看她爸,也不敢看Marsh,幸好瞳爸和沈瞳有着深厚而默契的战斗情谊,恰如其分地给开了个场:“瞳瞳,小叶说,你忘了个很重要的东西在会场,他帮你送过来了。”
沈瞳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机器人,忍不住看向了母后大人——
她妈一直觉得搞机器人比赛是玩物丧志,高中时勒令她退掉了校队,这玩意在她家属于违禁品。
不过,也许是Marsh的光环太耀眼,一时遮蔽了女王大人的视线,她根本没注意叶延舟送来了个啥,满眼只有这么个未来女婿。
“小叶,本来想留你在家吃饭的,但是今天阿姨腰疼,今天也没准备什么菜。不然,你们出去吃?”
“好的,不麻烦,您好好休息。”
“附近有个法国餐厅,评分很高的,最适合你们年轻人约会。”
“好,我带沈瞳过去。”
沈瞳心力交瘁,把脚伸进她妈递来的高跟鞋,一头扎进门外的夜色。
只恨夜不够黑,藏不住自己羞愤欲死的脸!
五月的S市春光正盛。
就算沈瞳家老旧的小区,路边花坛也开得锦绣成堆。如此少女漫画的场景,加上二人醒目的外形,立刻引来了无数好奇的打量。
“瞳瞳,你男朋友吗?好登对啊。”
“什么时候请喜酒?”
“连老沈家的瞳瞳都谈朋友了,不服老不行啊,你们还记得她小时候一逗就哭……”
现在她也被逗得想哭……
沈瞳化身热锅上的蚂蚁,踩着高跟鞋一路如飞,好似小区里的鹅卵石步道烫脚。
Marsh却始终不紧不慢,逢人搭话还会停下来任人参观,端的是一副好脾气。
出了小区,她立刻低头对自己的鞋尖道歉:“那个,对不起啊,我妈这人就是夸张惯了。”
“冷不冷?”半晌,Marsh回了这么一句。
不问不觉得,沈瞳感冒未愈,夜风中露着肩,还真觉得有些寒意。
但她果断摇了摇头,刚要开口说话,却憋不住先打了个喷嚏。
她困窘地在包里翻纸巾,Marsh已经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苍天。
沈瞳用纸巾捂着脸,一边摆手一边躲——
这看起来太像她和她妈合谋给他下套了,连那个喷嚏都掐着点仿佛做戏。
Marsh却有点好笑:“目目,你是真的懂事了。”
沈瞳:?
Marsh:“忘了以前冬天的时候,你都怎么取暖的?”
以前冬天……
哦,抢他帽子,抢他围巾,抢他手套……
抢完还故意把冰手伸进他的脖子……
回忆让沈瞳无地自容。但这也不能完全怪她,谁让他的东西样样可爱?
又不是香妃娘娘,哪有男生帽子上还带白色绒球?
趁沈瞳愣神,Marsh摘下棒球帽扣到她的头顶,摧毁了她妈为她精心打造的发型。
又脱下外套给她穿好,将漂亮裙子档了个严实:“这样正好。”
哪样正好……
“带你去吃路边摊,”他弯腰拉上她的外套拉链,“裙子很漂亮,别弄脏了。”
沈瞳全程呆立不能动。
他的外套是暖的,气息是暖的,连声音都不似平时那么清冷。
偏她僵直如一尊冰雕,压抑不住的战栗随着拉链声一路向上,让她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种感觉真奇怪。
她低头慢慢走着,像一锅慢火炖开的汤汁。
汤汁翻着滚烫的热浪,每一个泡泡都在小声嘟囔:这种感觉真的太奇怪了。
路边摊就在路边。
确实只是个摊,虽然有顶有墙,但墙体破败,外面用红漆写了个淋漓的“拆”。
沈瞳四下张望,认出这是S市实验中学后门的那条小街。
他们读初中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年它有多热闹,如今就有多萧条。S市这些年整治市容市貌,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后街里巷的私营小店。
整条街都被拆迁疏解,独剩几爿小店亮在暗夜尽头。
仿佛时光深处的剪影。
她有六年不曾回来过。
进了店,却能熟门熟路找到当年常坐的桌子,听着叶延舟娴熟地点单——在这个地方他突然就不是Marsh了,他是叶延舟——沈瞳突然有种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
不同的时间在同一个空间层层交叠。
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了。
叶延舟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行为模式一如当年。他会让她在避风的位置坐好,自己去柜台取餐。
待一碗清香扑鼻的阳春面端到她面前时,汤面上必然半颗葱花也无。
沈瞳怕葱怕蒜怕香菜,嗅觉灵敏如同一只吸血鬼,偏偏又爱阳春面汤里的那一口青葱气。
所以每次都要先洒葱花再自己挑出来,宛如一个作精。
以前这个工作十有八九落在棉花糖弟弟头上,她欺负小朋友从来不带脸红的。但今天再这么弄,场面就非常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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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这样走出去,该多像一个精神病?
瞳妈却自顾自发病,再往她耳朵上夹一对马贝珍珠耳夹,与雪白莹润的肩膀交相辉映。
尽管沈瞳近来生出了些许叛逆之心,当着母后大人说“不”的勇气却没有攒足。
终究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客厅。
她既不敢看她爸,也不敢看Marsh,幸好瞳爸和沈瞳有着深厚而默契的战斗情谊,恰如其分地给开了个场:“瞳瞳,小叶说,你忘了个很重要的东西在会场,他帮你送过来了。”
沈瞳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机器人,忍不住看向了母后大人——
她妈一直觉得搞机器人比赛是玩物丧志,高中时勒令她退掉了校队,这玩意在她家属于违禁品。
不过,也许是Marsh的光环太耀眼,一时遮蔽了女王大人的视线,她根本没注意叶延舟送来了个啥,满眼只有这么个未来女婿。
“小叶,本来想留你在家吃饭的,但是今天阿姨腰疼,今天也没准备什么菜。不然,你们出去吃?”
“好的,不麻烦,您好好休息。”
“附近有个法国餐厅,评分很高的,最适合你们年轻人约会。”
“好,我带沈瞳过去。”
沈瞳心力交瘁,把脚伸进她妈递来的高跟鞋,一头扎进门外的夜色。
只恨夜不够黑,藏不住自己羞愤欲死的脸!
五月的S市春光正盛。
就算沈瞳家老旧的小区,路边花坛也开得锦绣成堆。如此少女漫画的场景,加上二人醒目的外形,立刻引来了无数好奇的打量。
“瞳瞳,你男朋友吗?好登对啊。”
“什么时候请喜酒?”
“连老沈家的瞳瞳都谈朋友了,不服老不行啊,你们还记得她小时候一逗就哭……”
现在她也被逗得想哭……
沈瞳化身热锅上的蚂蚁,踩着高跟鞋一路如飞,好似小区里的鹅卵石步道烫脚。
Marsh却始终不紧不慢,逢人搭话还会停下来任人参观,端的是一副好脾气。
出了小区,她立刻低头对自己的鞋尖道歉:“那个,对不起啊,我妈这人就是夸张惯了。”
“冷不冷?”半晌,Marsh回了这么一句。
不问不觉得,沈瞳感冒未愈,夜风中露着肩,还真觉得有些寒意。
但她果断摇了摇头,刚要开口说话,却憋不住先打了个喷嚏。
她困窘地在包里翻纸巾,Marsh已经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苍天。
沈瞳用纸巾捂着脸,一边摆手一边躲——
这看起来太像她和她妈合谋给他下套了,连那个喷嚏都掐着点仿佛做戏。
Marsh却有点好笑:“目目,你是真的懂事了。”
沈瞳:?
Marsh:“忘了以前冬天的时候,你都怎么取暖的?”
以前冬天……
哦,抢他帽子,抢他围巾,抢他手套……
抢完还故意把冰手伸进他的脖子……
回忆让沈瞳无地自容。但这也不能完全怪她,谁让他的东西样样可爱?
又不是香妃娘娘,哪有男生帽子上还带白色绒球?
趁沈瞳愣神,Marsh摘下棒球帽扣到她的头顶,摧毁了她妈为她精心打造的发型。
又脱下外套给她穿好,将漂亮裙子档了个严实:“这样正好。”
哪样正好……
“带你去吃路边摊,”他弯腰拉上她的外套拉链,“裙子很漂亮,别弄脏了。”
沈瞳全程呆立不能动。
他的外套是暖的,气息是暖的,连声音都不似平时那么清冷。
偏她僵直如一尊冰雕,压抑不住的战栗随着拉链声一路向上,让她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种感觉真奇怪。
她低头慢慢走着,像一锅慢火炖开的汤汁。
汤汁翻着滚烫的热浪,每一个泡泡都在小声嘟囔:这种感觉真的太奇怪了。
路边摊就在路边。
确实只是个摊,虽然有顶有墙,但墙体破败,外面用红漆写了个淋漓的“拆”。
沈瞳四下张望,认出这是S市实验中学后门的那条小街。
他们读初中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年它有多热闹,如今就有多萧条。S市这些年整治市容市貌,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后街里巷的私营小店。
整条街都被拆迁疏解,独剩几爿小店亮在暗夜尽头。
仿佛时光深处的剪影。
她有六年不曾回来过。
进了店,却能熟门熟路找到当年常坐的桌子,听着叶延舟娴熟地点单——在这个地方他突然就不是Marsh了,他是叶延舟——沈瞳突然有种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
不同的时间在同一个空间层层交叠。
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了。
叶延舟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行为模式一如当年。他会让她在避风的位置坐好,自己去柜台取餐。
待一碗清香扑鼻的阳春面端到她面前时,汤面上必然半颗葱花也无。
沈瞳怕葱怕蒜怕香菜,嗅觉灵敏如同一只吸血鬼,偏偏又爱阳春面汤里的那一口青葱气。
所以每次都要先洒葱花再自己挑出来,宛如一个作精。
以前这个工作十有八九落在棉花糖弟弟头上,她欺负小朋友从来不带脸红的。但今天再这么弄,场面就非常不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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